吴 锋
(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哲学系,江苏 扬州 225002)
孝道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在孔子的思想中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从而成为儒家思想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的孝道思想在汉代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和实践的主要指导思想之一,董仲舒关于原始儒家孝道思想的阐述和推崇成为汉代孝道伦理观形成的重要缘由。
孔子与生徒的言行教诲中所透露出的孝观念大多是讨论什么样的行为是“孝”,比如“无违”“父母在不远游”等,这都是从孝之本义——报恩的角度,从内在情感上来论证孝的自然合理性。而在《孝经》中,孝则从生活实践转变为道德理性,由亲亲之仁上升为爱人之仁,从而成为道德哲学的最高范畴。孝成为“至德要道”,是“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经·开宗明义章》)这样原始的孝观念便提炼成了孝道的理论体系。到汉王朝,孝道的实践理性具体化为孝治,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夫唯圣朝以孝治天下”。孝观念或者思想不管是从其意义上还是在作用上都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对儒家孝道伦理哲学作出全新建构的汉代大儒就是董仲舒。董仲舒作为承前启后的“醇儒”和后儒之首,对儒家原始思想作出了全新的建构和阐发。他用天人感应说和阴阳五行思想重新构建儒家哲学体系,从而形成全新的儒家理论体系,并在宇宙观、人性观、道德伦理观以及政治哲学等方面做出了重新的阐述。在孝道伦理观问题上,董仲舒一方面继承了先秦孔孟对于此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另辟蹊径地建构了自身的孝道伦理体系,并将之纳入到自己无所不包的大一统宇宙体系之中,对后世产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