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 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学院, 北京 100048]
作 者:贺 严,中国古代文学博士、博士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化、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代诗学。
试帖作为科举考试的一个科目,必须具备相当的可操作性,考官评判有一定的标准可依,应试者写作也遵循固定的规制而行。因此,作为一种程式之作,形式上就有严格的标准,诗法上也有许多细密严整的讲究,其大者有诗题、限韵、结构、对仗等几方面。
唐代试帖诗多由主考官自主命题,偶尔也由皇帝命题。其出题范围,或取自经、史等,或者是考官以己意命题,不必尽有出处。遇到这种命题,举子若对题意不是很明白,允许上前进问考官,谓之“上请”。宋仁宗景年间(1034年)诏令出题必须取自经史,禁止“上请”题旨,后来推扩到可兼取古人诗句,神宗以后试经义而废诗赋,元、明两代科举考试都没有诗赋的内容。清代恢复诗赋之试,而命题则严格限制在经、史、子、集的范围内。
试帖诗和通常的诗歌创作不同,一般来说,通常诗歌创作表达自我情志,题由己生,而试帖诗则须先明题义,再按题意赋诗,是义依题制;诗歌创作要有我,试帖诗创作要有题。考生做诗必须首先弄清楚试题的出处,紧贴题意,绝不允许与出典相违背。例如倪鸿《试律新话》卷一曾记载,乾隆时一次会试,以颜延之《应诏宴曲水作》诗中“天临海镜”之句为题,其原意是“人君在上,如天之临,如海之镜”,全部考生中只有十六人知道出处,了解其意,而大部分人都认为是月光,这十六人就全被录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