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娟娟 邓慧琼
(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东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在20世纪60年代起源于美国,采用了医院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老师的指导,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运用,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缩小学院知识与职业技能之间的距离的一种法律教育模式。我国于2000年引入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培养了具备法律实践技能的法学人才,但它毕竟是西方的舶来品,在移植的过程中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症状,我们应采取相应的对策,使其更好地适应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培养了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这些品质都是作为一名合格法律人必备的素质。思想政治教育也是培养学生具备以上良好品质的有利手段,因此将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入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将有利于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使学生成为合格的法律人。
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法律诊所的任务之一。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职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社会伦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法律职业道德对于从事法律工作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职业道德的约束,本身对法律条文十分熟悉的法律工作者会为了利益和金钱而执法犯法,这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