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介入机制研究

2012-08-15 00:44赵振军鹿克新
泰山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社工重点

赵振军,鹿克新

(1.泰山学院 中小城市社区研究所;2.泰山学院 社会工作系,山东 泰安 271021)

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准确、扎实的数据摸排和信息掌握是实现重点青少年群体有效监管服务和预防犯罪的前提和基础。但在当前的工作机制中,数据摸排不是相关工作人员的专职工作,现有机制也没有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工作人员投入到数据摸排工作上来。在这种情况下,掌握专业调查访谈知识和社会工作专业技巧的社会工作者可以弥补现有信息排查人员的不足。社会工作者凭借其专业的知识、技巧和方法,一方面,通过他们的介入可以得到更全面真实的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数据信息;另一方面,可以更有针对性地有效回应重点青少年的利益诉求。

社会互动是指社会上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通过信息的传播而发生的相互依赖性的社会交往活动。[1]该定义指出社会互动不仅会对互动双方及他们之间的关系产生一定影响,也会对社会环境产生作用。从该理论视角出发,在数据摸排与信息共享的基础上,社会工作者可以从青少年群体本身、社会环境及两者的互动过程中去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具体来说,社工可以从宏观、中观与微观层面对重点青少年进行介入。

一、宏观层面的重点青少年社会工作介入

在宏观层面,社会工作发挥政策倡导作用,促进政府建设四个社会“软环境”,即包括对“政策环境、法制环境、行政环境和社会环境”[2]的建设与改革,通过改善社会环境、完善社会政策来解决重点青少年群体存在的问题。

社会软环境的含义是指,其一:政策环境,包括教育、救助、户籍、住房、社会保障、就业、数据摸排、社区文化、社工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其二:法制环境,是指要形成和谐、健康的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法制教育环境,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在学校中的法制教育。其三:行政环境,包括在青少年数据摸排与服务管理工作中的办事程序、办事效率、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等。其四:社会环境,包括人际关系、社会风气、社会治安、公共秩序等。

在宏观层面上,根据社工与各方力量参与数据摸排得到的重点青少年资料,社会工作主要通过社会行政介入重点青少年问题,促进合理的重点青少年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推动政府为重点青少年创造四个“软环境”。社会行政是依照行政程序,妥善利用各种资源,实施社会政策,向有需要者提供社会服务的活动。[3]具体来说,社会工作者主要通过政策倡导促进政府制定统一的青少年政策规划。在该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充当倡导者、支持者、协调者的角色。

第一,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受教育方面的法律政策不完善、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户籍制度二元结构等问题,社会工作者一是通过舆论宣传提高人们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认识;二是通过呼吁促使政府制定有利于留守儿童教育的新的社会政策,或者直接干预和修改原有不合理的法规政策,改革户籍制度,促进社会公平,保障留守儿童教育等方面的权利;三是通过协调各组织间的关系,整合多方面资源以增加农村教育资金投入,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妥善解决留守儿童在外地就学问题。

第二,针对闲散青少年存在的就业率偏低、文化素质不高、反社会倾向、无所事事、容易违法犯罪等问题,社会工作者一是呼吁政府尽快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机制,形成市、区、镇(乡)、村(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在当前青少年专门工作机构缺失的情况下,建立由综治部门、劳动部门、公检法司部门、工青妇组织、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整体联动的教育管理机制,健全工作队伍,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专、兼职人员对闲散青少年事务共同进行管理的工作机制。二是协调推动政府划拨专项资金,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并加大对青少年文化设施和场所的建设。

第三,针对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存在的违法犯罪问题,社会工作者要与有关部门、学校进行组织协调,积极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支持与服务,推进法律知识教育和法治实践教育相结合。

第四,针对服刑在教未成年子女存在的生活与教育问题,社会工作者积极协调推动政府在这部分群体的权益维护、生活困难帮助、受教育权保障、技能培训服务、思想、心理和行为引导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服务。

第五,针对流浪乞讨儿童存在的救助问题,社会工作者一是要推动救助站的建设,对现有救助机构行为矫正、文化培训、心理疏导和技能教育等方面功能的完善提供政策建议;二是参与救助服务政策研究,推动政府出台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相关政策,以便为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等服务。

二、中观层面的重点青少年社会工作介入

在中观层面,通过建立基本覆盖广大农村地区与城市社区的高校社会工作实习基地和研究基地以及通过政府培养或招聘专门社工人才的方式,发展专业的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队伍,以便在重点青少年数据摸排与信息共享中发挥作用。发展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队伍既是当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又是提高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摸排与服务管理专业化水平的基本途径。对此,利用我国近年来社会工作教育迅速开展以及部分地区建立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的有利条件,通过建立基本覆盖广大农村地区与城市社区的高校社会工作实习基地和研究基地,以及通过政府培养或招聘专门社工人才或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逐步推开社区社会工作,建立起一支专业的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队伍。

根据社区所具有的社会化、社会控制、社会参与与相互支持功能的理论[4],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区、街、社区三级责任网络,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力量为主体,整合家庭、学校、机构等多方社会资源和力量的社区服务系统,创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学校、社会和青少年主体参与的“四位一体”的社区服务格局。

一方面,通过社会工作者整合社区资源来帮助重点青少年建立起包括社区、学校、家长及监护人的长期稳定的社会支持系统。

其一,社会工作者要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在信息摸排以及沟通社工与青少年方面的桥梁功能。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是社区范围内最活跃的基层组织,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在政策执行、上情下达上的作用不可忽视。社工在开展服务时可充分利用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资源。比如,在开展青少年小组工作时,在成员的选择及招募上,社工可以发挥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在宣传影响上的优势,对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的各方资源进行整合,以便成功开展小组活动。

其二,社会工作者可以充分发挥社区内各机构的联合作用。社区内的各种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都蕴含着丰富的资源。在开展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时,可以将与社区青少年发展有关的机构组织起来,通过机构联合与协调,优势互补,完成某个活动项目。

其三,政府要培育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有效地整合人力资源,培育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需要开发整合的人力资源包括社会工作者、社区领袖和社区志愿服务者[5]。

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利用专业优势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信息的动态收集,在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共享平台和动态信息管理数据库中发挥作用。

社会工作者可以利用社区机构掌握的资源为重点青少年的排查摸底提供条件。社区青少年基本资料的来源方向主要为村民委员会、街道、社区居委会“双高普九资料”(双高普九即高水平、高质量的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派出所登记在册的社区青少年资料;学校的社区青少年资料。对这三方面提供的资源进行整合分析,不仅为筛查指明了方向,而且也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使社区青少年排查摸底工作在计划中稳步进行。

此外,在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库的过程中,也要鼓励群众社会工作者的积极参与,专业社会工作者与群众社会工作者参与信息的收集和统计,能够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后期应用。

三、微观层面的重点青少年社会工作介入

在微观层面,需要构建社会工作服务新模式,推动重点青少年的自助发展。通过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和价值观,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或个人提供预防、发展或矫治性质的服务,以促使青少年群体潜力的发掘、社会适应功能的提高及全面发展。主要包括:

第一,在农村留守儿童的社工介入上,利用科学合理的信息摸排机制获取的信息,村居组织和驻社区社工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清楚地了解本地区留守儿童数量、分布及具体家庭情况。驻村社工通过走访与留守家庭接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的方式具体了解、掌握目前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情况,并把信息及时反馈。在与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建立了专业关系后,社工通过构建“社会工作者协助同辈群体带动留守儿童、社会工作者协助教师与监护人关爱留守儿童、社会工作者直接帮助留守儿童”的服务模式来具体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学业、感情、生活等方面的问题,最终实现留守儿童的自助发展。其中,社会工作者指导同辈群体与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上经常互动,减少留守儿童的自卑感与孤独感;社会工作者指导教师与监护人在学习、心理、生活上关心引导留守儿童,使其健康成长;社会工作者还要利用小组活动、个案干预的方法对存在各种问题的留守儿童直接介入和帮助。

第二,在闲散青少年的社工介入上,科学的信息摸排机制的建立使村居组织能及时、有效地把本社区闲散青少年的真实情况反映给青少年综合管理机构,综合管理机构通过信息的汇总把总体闲散青少年的情况呈现出来。通过信息的共享驻社区社工可以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具体的专业措施包括:

一是对于经常游荡于街头、娱乐场所等的闲散青少年,可以运用外展社会工作方法。外展社会工作是指社会工作者主动到青少年经常聚集的环境中,与他们接触,并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来提供相应辅导的一种社会工作方法。[6]社会工作者可以深入街头巷尾、网吧、舞厅,寻找、识别终日无所事事的青少年进行帮助、引导。社会工作者可以提供的服务包括:现场辅导服务,即现场提供各种适合的有关服务,这些服务以后可长期提供,由专业社工管理;就业支持服务,许多闲散青少年由于就业受阻而处于边缘位置,社工可向其提供就业协助,给予培训机会,协助他们学习谋生技能,让其找到合适出路,转变为正常青少年。

二是对于主要赋闲在家的闲散青少年,社工利用小组工作的方法来提供服务。在社区中可开设一些发展模式的小组,例如:青少年自我认知与成长小组,目的是协助青少年自我认识,提高交往技巧,学习解决问题;职业辅导小组,协助青少年对自己进行职业规划,树立职业理想,接受职业培训;还可以开设生涯探索小组、关爱社区奉献小组等。

第三,对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社工介入上,利用信息平台获取的相关信息,一是政府向专业社工机构购买专业服务,对当地社区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开展长期跟踪帮扶教育。对符合劳动法定年龄、家庭无抚养能力的青少年,根据其就业意向,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并介绍工作,解决其劳动就业和个人发展问题。二是可以借鉴上海浦东青少年事务署与新区检察院开创的对轻微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诉前考察教育方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检察机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即罪错青少年由社工进行3个月诉前考察,表现良好将免于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实行“污点消除”制度,未成年人如果考察表现好,将不予起诉;再经过3个月考察,这一不予起诉的司法决定将永远封存在司法机关档案库,不进入其个人档案。档案没有污点,他们仍与同龄人处于同一起跑线,不至于进入“偶犯─被社会抛弃─绝望成累犯”的恶性循环。[7]对于接受诉前考察的青少年,社会工作者主要采用个案工作的方法对其进行矫正治疗。社工进入考察教育工作的主要功能是给予考察对象人性化的关怀和必要保护,减少进入行政处罚或刑事诉讼程序对其身心造成的诉讼伤害;通过对考察教育对象进行深入教育感化,使不良行为青少年今后不致再次违法犯罪。三是在社区内开设结对服务小组。社工以社工和同辈群体双重身份介入,强调与青少年一同经历各种生活事件,与社区不良行为青少年开展携手成长的小组活动,社工充分发挥朋辈群体同行者的作用。

第四,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社工介入上,借助于信息摸排机制获取的关于服刑人员的信息,社工可以联合相关村居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具体了解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的情况,并将信息及时向相关机构反映,以便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支持。

对于未成年又无除父母外的其他监护人照顾的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社工、村居组织要联系民政部门做好抚育工作,通过寄养、送儿童福利院等方式予以解决。对于有其他监护人照顾但生活极其困难的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社工要掌握情况,通过社会保障基金、NGO专项基金的输入等方式给予物质救助。对于服刑人员子女的心理问题,社工要给予密切关注,及时辅导。社工和各村居组织要优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的社区环境,运用社区工作的方法,改善服刑人员家庭的社会环境,对服刑人员家庭给予社会支持,消除对其子女的歧视和排斥。

第五,在流浪乞讨儿童的社工介入上,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开展外展工作。各地流浪儿童相关机构的社工主动走上街头、车站、广场等流浪儿童经常逗留的地方开展外展服务,为需要紧急帮助的儿童提供食物、衣物、紧急医疗等服务。

对于通过信息平台获取的进入救助机构的流浪乞讨儿童,专业社工主要在救助机构内开展服务活动,服务方式主要是儿童个案工作。当受助儿童进入救助机构时,社工第一时间与其接触,建立信任关系。通过运用专业的技巧和方法,引导受助儿童的言行、情绪、心理等方面发生积极的改变。

对于无家可归和与家庭完全决裂的流浪儿童,社工要帮助做好儿童向其他机构如儿童福利院、工读学校、类家庭、寄养家庭等转介前的心理辅导工作。

对于可以遣送回家和反复进入社会流浪的儿童,机构社工、驻地社工要介入流浪儿童家庭,从根源上解决儿童流浪的问题。社工运用家庭社会工作的方法,通过家庭辅导、家庭教育、家庭关系调适等方式,帮助儿童与其家庭成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方式,增强其归属感。各村居组织、中介组织等通过信息共享获得该社区流出儿童的情况,对因经济困难导致儿童流浪的家庭给予重点关注,通过政府救助、家庭账户资助、NGO专项基金设置的方式给予经济支持,防止儿童再次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流入社会。儿童流出地的驻地社工对于有离家经历的儿童做好跟进工作,通过家访帮助流浪儿童重新回到家庭;通过社区社会工作改善流浪儿童及其家庭的社会环境,给予流浪儿童家庭更广泛的社会支持,加快流浪儿童的社会融合。

青少年是国家、民族的未来,青少年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兴亡与民族的兴衰。在任何国家的任何发展阶段,青少年问题都是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受到国家、社会的高度关注。但另一方面,青少年群体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青少年正处在个性形成、个体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其人生经历、行为习惯、性格特征等具有与其他一般社会群体不同的特征和规律。重点青少年群体由于受到来自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个人社会化遭遇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在发展过程中更易与社会发展的正常路径相偏离,对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产生冲击,需要受过专业教育和技能训练的社会工作者来对他们进行特殊的教育、帮助和支持。在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数据摸排和服务监管工作中,专业社会工作者发挥着其他主体不能替代的独特作用。同时,专业社会工作者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救济和帮助还有助于消除受助对象对公共援助可能产生的潜在政治恐惧感以及社会排斥与社会剥夺感。因此,扩展政府重点青少年工作的视野,强化专业社工在重点青少年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既是转型社会中发育社会工作的良好契机,也是切实改进和加强重点青少年工作的理性选择。

[1]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24.

[2]董丽英.加强软环境建设 营造核心价值观[EB/ OL].http://www.czdx.com.cn/webs/QGShow.aspx.ID= 2205,2007-12-05.

[3]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131.

[4]夏建中.社区工作[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5-10.

[5]肖来付.社区资源整合视角下的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J].中国社会导刊,2007,(14).

[6]李晓暐.深宵外展及其上海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启示[J].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

[7]包蹇.“诉前考察”让罪错孩子获新生[EB/OL].搜狐新闻网,http://news.sohu.com/2004/06/08/57/ news220425702.shtml,200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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