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福岛核电站事故的环境伦理反思

2012-08-15 00:49左媚柳
关键词:核泄漏立论福岛

左媚柳

对福岛核电站事故的环境伦理反思

左媚柳

在面对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带来的严重环境后果时,人类中心主义所倡导人的主体地位开始被遮蔽,技术价值中立论也无法在失控的核危机中自圆其说,甚至环境伦理的核心理论——自然内在价值论也被隐形。在人与自然、与技术在这场事故中剑拔弩张时需要对该场事故进行环境伦理反思,考量人与自然的关系,探讨人与自然应有的伦理关系。

福岛核电站;事故;环境伦理;反思

2011年3月11日东日本海发生9级地震,并引发强烈海啸,位于日本福岛县的世界最大核电站之一的福岛核电站4个反应堆相继发生爆炸、失火,导致严重的核泄漏事故。日本政府经济产业省原子力保安院6月6日发布令人震惊的数字,福岛电厂向大气外泄的放射性总排出量,推定高达77万兆贝克,是4月根据国际评比把福岛事故提升为核灾第七级时的2倍以上[1]。在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仍需要800年来消除的时候,福岛核电站又发生了核灾等级远超于切尔诺贝利的核泄露事故。

核泄漏是人类企图控制自然力量却产生了令人惊惧后果的极端情况之一。对福岛核电站事故的环境伦理反思,旨在寻找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伦理根源所在,进而以新的伦理立场来恢复人与自然之间应有的和谐关系。

一、人类中心主义的困境

“以人为中心”思想有其源远流长的历史,古希腊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的尺度”[2],苏格拉底“由于我们需要粮食,神明就使大地给我们生产出粮食,并且给我们提供适于生产粮食的季节”[3],亚里士多德“必然是为了人类而创造了所有动物”[4],荀子“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5]等观点,都表达了人作为自然中心的思想。文艺复兴时期,人类中心主义肇始,培根“知识就是力量”的观点,进一步强化了人类作为一切存在的中心的主体地位。人类中心主义指出,在主客二分的世界中,人是主体,一切非人存在皆为客体,客体具有对主体的工具价值,“人是目的”,“人为自然立法”。在一切存在物中,人因为具有思维能力,能够识别,可以记忆、重组、思考、认知而不同于众。这种独一无二(仅限于目前为止)的认知能力,让人不仅可以在自然中适应、获取,还可以通过劳动实践对大自然进行为我所用的改造。马克思说,“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动物的生命是与环境直接同一的,动物只消极地环境,而人的生命则是自由自觉的”[6],这是人之为人,区别于一切非人类的本质。也正是据于此,人类自认为获得了主体性的地位,将一切非人类存在物置于了对象化存在的客体位置。然而在福岛核电站事故中,人类中心主义却陷入了困境。作为绝对主体的人类,在核泄漏面前束手无策,任由核辐射这个作为手段的客体肆虐伤害作为目的的主体——人。手段反对目的,客体反控主体,人类中心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受到考验。在人类对后工业社会的科学技术在对抗自然方面所取得辉煌战绩而自信无限膨胀的时候,自然仍然藏匿着人所不能尽知的奥秘,当人类对核电的发展应用呈现一派欣欣向荣之势的时候,核电却仍然潜伏着人所不能掌控的且随时可以置人于死地的危险。

由此可见,人的主体性地位还没有那么牢固。人的种种创造性的发挥仍要受到客体种种条件的制约。就人类中心主义而言,能够在福岛核电站事故中自圆其说恐怕非常困难。就目前人类理性的发展水平而言,还不足以完整地把握一切的自然规律。人类在面对灾难性事件时,大多数时候会显得无能为力,束手无策。此刻,人类所谓的“征服自然”也许只是一个暂时性的、近乎于假象一样的幻境。如果客体已然被征服,那么地震、海啸、辐射就应该早已经被人类整理得有条不紊的、各守其职地为服务于主体。事实上,不管人类的创造力在后工业社会中得到了多么空前的大发展,人类的任何创造活动都依然受制于自然条件的限制,而且也不得不按照自然本身的规律行事,正如鲁迅所言:人不可能提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

人类中心主义在灾难性事件面前所遭遇的困境,需要从人类对自身地位的反思中来化解。人,固然较之非人类存在物实现了更多有意识、富创造性的控制与改造,目前地球上尚未有任何非人类物种能与之抗衡,在此范围内,人是绝对主宰。然而在自然灾难面前,甚至是自己的创造物(如核电)面前,人类丧失了其主体性。这意味着在某些特定的时刻,人被动地让渡出其主体的地位。由此可见,人类作为中心(主体)而存在只是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是相对的,人类的主体地位并非绝对。辩证地对待人类在自然界中所处的位置,认识到人类主体地位的相对性,既不至于将人类自身的发展固步自封于近乎退化,又有利于整个人类的不断完善,生生不息。

二、技术价值中立论的环境忧思

雅斯贝尔斯对技术做过工具性诠释,他认为,技术是实现目的的手段,技术是人的行动。技术价值中立论进一步指出技术的自然属性决定了它只是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工具和手段。技术在伦理上是中性的,即技术的自然属性是无善恶性。据此,技术便不再具有纳入伦理关系中的理由,任何与技术有涉的一切利弊兴衰,其负责者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技术的人。

假设人在运用技术的时候本身是怀着善的目的,如核电站的建设与使用,却在某个的条件下(如地震海啸)产生了恶的结果——核泄漏,且该结果甚至是人类所无法预见和控制的。这个时候,技术的善恶选择显然不由人。核电站作为人依据自己的理想及心智、有计划有目的地“否定”自然的手段,在核泄漏时,没有按照人类所规定的目标来“否定”自然,也没有顺应自然。技术获得了人与自然之外的独立性,且恰恰是依靠着其自身所拥有的被评判为价值中性的自然属性而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自主性——技术在自行决定着它将要“否定”谁,人或自然?人和自然?

可见,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人类是无法完全控制技术可能产生的后果,且常常会面对技术可能产生的难以消除的不确定性。可以设想:对于技术而言,不管它是否拥有自主性,自然环境被变得如何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在它而言,都将是无关痛痒的,机器或者它们的零部件都可以在人类无法生存的环境下继续作为存在者。此刻,脱僵的技术运用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将是人类无法估量也无法承受的。以价值中立论为基础来设定技术的环境影响可完全人控,显然是荒唐而危险的。

站在环境伦理的立场,对于技术价值中立论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首先,要否定以技术价值中立论为理论基础的技术环境影响可控论。其次,要在承认技术会对环境产生不可控影响的前提下来思考技术价值中立论。对于前者,前面已经详细论述过。后者则是一个有条件的承认技术价值中立论的问题,即在承认技术价值中立论的基础上,正确认识到技术价值中立论不足以成为人类能够控制技术负面环境影响的充要条件;且认识到技术的价值中立也许正是技术可能造成极端不利于人类的环境改变的因素,因为价值中立的技术在造成环境影响的时候,是不会对人类有所偏向的。

三、自然内在价值论的缺席

J·奥尼尔说:“持一种环境伦理学的观点就是主张非人类的存在和自然界其它事物的存在具有内在价值。”[7]自然的内在价值论是环境伦理学的核心范畴。在传统价值论中,价值是以人的主体性为尺度的一种关系,价值只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然则,在“人的主体性尺度”还没有形成之前,即人类尚处于蒙昧之时,大自然对人类生存条件的无偿满足,也应当算作是人类被满足,此刻,自然已然具备了价值的属性——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由此可见,价值未必是由人来判定的对人有用的部分,大自然给了你什么就是什么,在大自然的造化之初便决定了它是否对人有价值,比如说蕃茄,依照“主体性为尺度”识别为可食用的食物之前——事实上有很长一段时间人类认识蕃茄却未将它视为可食用的植物——难道就不具备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蕃茄可以供人食用,这是由蕃茄及人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即是由“自然而然的尺度”来决定的,人类的主体性尺度在此不能发挥作用,“自然系统的创造性是价值之母……凡存在自发创造的地方,就存在着价值。”[8]黑格尔曾指出,内在价值是因由“其本身而具有价值”,自然及包括其内的存在物都自有其价值的尺度——自然的内在价值。

“如果我们摆脱自己的偏见,抛弃我们对其它生命的疏远性,与我们周围的生命休戚与共,那么我们就是道德的”[9],法国著名哲学家施韦泽如是说。在福岛核电站发生泄漏之后,日本政府要求核电站方圆20公里以内的居民撤离(7月22日,日本政府将福岛核电站疏散范围扩大至40公里),此举造成当地数以千计的动物无人照管。事故发生前,当地曾有3400头牛,31500只猪,以及63000只鸡,数量庞大的动物在无人照料且被拴住圈住的情况下,渐渐因为没有食物和淡水而死去。核泄漏发生一个多月的时候,养牛场半数的牛死亡。事故发生后两个月,日本政府要求福岛当地相关部门对区域内的动物进行捕杀[10]。可以看到,非人类存在物基于内在价值而拥有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在这次事故中被清零。自然本身所具有的内在价值在此完全被忽略。

除了动物,在核辐射中受到影响还有大地和海洋,大地亦有其内在价值,核泄漏对大地和海洋的影响同样是不可逆且长久的。在核泄漏事故发生近一个月后,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从4月4日开始主动向太平洋中排放总量1.15万吨超过日本法定安全标准的500倍左右的放射性污水[11]。6月6日,日本联合应急指挥中心发布土壤表层放射物数据地图,检测出每平方米含300万至3000万贝克勒尔放射性铯的地区沿东北方向延伸,核电站排出的放射性物质可能在50年内都残留在土壤中[12]。人类在核泄潜的当天就开始逐渐撤离核电站方圆20公里以内的地区,但是大地和大海却只能默默承受核污染对它们的改变,它们的内在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基于自然内在价值论的土地伦理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再现的角色,变成共同体中的平等一员和公民,它暗含着对每个成员的尊重,也包括着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重。”[13]在福岛核电站事故中,一切非人类的自然存在物,都无一幸免地成为了被动的牺牲者,自然内在价值论在这场事故里被人类集体默认缺席。

按照地球学家所推测的至少已有45亿年“高龄”的地球,它所经历的岂止桑海沧田,在“阅历”如此丰富的星球面前,人类应该更多地学会谦逊。“美丽的蓝色星球”,是人类对地球的赞美,可谁能保证地球就一定认为“蓝色”是美丽的。也许对于这个星球而言,赤、橙、黄、绿、紫都是美丽的。事实上,地球曾经是赤的,也曾经是橙的,无论它的地表有多少绿色植物的覆盖,它的淡水占有多少的份额,它的大气里含有多少的氧气……地球依然是地球。然而对于对生存条件有诸多苛刻要求的人类而言——至少以人类目前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来说——是不可能这样无视地球环境的任何细微变化的,人类理应承认自己的渺小。如果人类不适时地去调整与自然的关系,“根据自然来理解我们自身,而不仅仅是根据我们来理解大自然”[14],其后果只能是人类的自取灭亡。“民胞物与,万物一源”[15],尊重自然环境,将其纳入人类伦理关系的考量,事实上更多的是为了尊重人类自己。

[1]日本当局承认福岛核电厂灾情比原先评估严重[EB/OL].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gj/2011/06-08/3096522.shtml(2011-06-08).

[2]邓晓芒.西方哲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31.

[3]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M].吴永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56.

[4]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M].苗力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17.

[5]荀子[M].潘嘉卓等释.广州:广州出版社,2001:49.

[6]John O’ Neil,The varieties of Intrinsic Value The Monist,Vol 75,1992:119-137.

[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1.

[8]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M].杨通进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270-271.

[9]阿尔贝特·施韦泽.敬畏生命[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19.

X22

A

1673-1999(2012)04-0036-03

左媚柳,女,硕士,四川外语学院(重庆400031)中文系助理研究员。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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