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德涛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河南 漯河 462000)
改革开放之前,广东省宝安县以农业生产和乡村建制为主,而深圳还只是一个人烟稀少、经济落后的边陲小镇。1979年3月,国家将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以宝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深圳市行政区域。1979年11月,深圳市升格为地级省辖市,开始其城市化发展进程。1980年8月,经国家批准,深圳市将靠近香港的327.5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出,正式设立经济特区,深圳的城市化进程开始加快。到1990年1月,深圳在经济特区中分别设立福田、罗湖和南山3个行政区,特区内的城市管理组织架构基本成型。而特区外的宝安县则延续着农村管理体制。1982年12月深圳市恢复宝安县建制,其辖原深圳市属非特区的农村并由深圳市领导。同时就在特区内逐步城市化过程中,特区内的基层管理却还保留着诸多农村管理体制要素(如镇政府、村委会等)。总体上表现为城乡并存,呈现出“区县—街道镇—居村”混合型的组织架构。
深圳的农村城市化主要分两步走:
第一步,1992年,特区内的农村开始实施城市化。当年,深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以推进特区内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转型。此次城市化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转型为城市、村民转型为城市居民,重点在“管理体制、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和房屋、人口管理、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逐渐实现“一体化”的城市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