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网络群体性事件应对机制建议

2012-08-15 00:47:57史玲
对外经贸 2012年9期

史玲

(渤海大学经法学院,辽宁锦州121013)

近年来,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数量骤然上升,且越来越复杂多样,给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带来诸多影响。如果不能有效地预防和疏导,网络群体性事件会迅速扩散,政府如果处置不当,就会引发网络舆论危机,进而转化成现实中的群体性事件,甚至会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传统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尚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可依,但是,发生在网络上的群体性事件有其特殊性,以现有法律法规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尤显不足。因此,应该从法律的角度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规制,以促进互联网的良性发展,从而完善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理论概述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

网络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在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界定,目前,多数学者只是看到网络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给社会管理带来的冲击,并没有辩证地加以认识。实质上网络群体性事件是一柄双刃剑,对社会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如网络反腐、网络问政等在一定程度上可增加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本文从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的角度客观地界定其内涵,即从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主体,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诱因,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载体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主体是网民,并非所有“网络使用者”或“网络受众”都够资格被称为“网民”,只有在个体自我意识上、对使用网络的态度上、网络活动的特征上以及网络活动的行为效果上等表现出一定特点的使用者才可以被称为“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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