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红
加强资本项目监管与促进投资便利化的协调性研究
李剑红
协调推进资本项目业务监管与促进投资便利化一直是资本项目改革的努力方向,也是涉外主体密切关注的重要课题。当前,在众多关于此项课题的研究里缺乏对二者矛盾处理的系统研究。本文结合资本项目业务改革的工作实践,在对资本项目业务监管与投资便利化协调推进的必要性、当前资本项目业务监管的主要手段、特点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二者之间的矛盾体现,进而通过结合“五个转变”要求及主体监管试点推广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随着资本项目改革不断深化,促进投资便利化成为大势所趋,但当前外汇形势决定了必须将加强资本项目业务监管作为外汇管理工作的重点,因此协调推进资本项目业务监管与投资便利化成为必要。
(一)贯彻落实“五个转变”的需要
2009年8月,外汇局党组提出实现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其核心内容之一是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即要求逐步从事前逐笔审核转为事后核查和重点查处。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减少事前对业务资料的逐笔审核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管制给经济主体带来的额外成本,进而加大外汇管理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力。推进资本项目业务监管与投资便利化和“五个转变”的基本要求正好相吻合,这对资本项目改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