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宇杰 韩晶晶 吴彦*
(1. 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 上海 200030; 2.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 上海 200030)
抑郁症是最常见的心境障碍之一,会反复发作。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到2020年抑郁症将成为第二大致残性疾病[1]。自20世纪50年代起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和三环类抗抑郁药(TCA)被逐渐广泛用于抗抑郁治疗及20世纪90年代第一个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氟西汀问世以来,新型抗抑郁药不断出现并已成为抗抑郁治疗的一线选择[2,3]。虽然抗抑郁药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治疗选择,但临床上仍存在抗抑郁药的不合理、不恰当使用等情况,从而影响疗效、延误病情甚至危及生命。本文结合典型案例对抗抑郁药的不合理使用情况作一解析。
案例1:某男性患者,32岁。无明显诱因下出现自语、哭泣,称“活着没意思”,至某综合医院心理科就诊,诊断为抑郁症,予西酞普兰20 mg/d治疗,但治疗3个月后仍时有哭泣、自言自语情况。家人将其送入某精神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医生在精神检查中发现患者虽有哭泣、但情感反应不协调,且可引出言语性幻听,听到有人骂他让他死。患者情绪低落是在幻听基础上继发产生的,遂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予利培酮治疗,逐渐加量治疗3周后幻听消失,情绪随之好转。
分析:此案例中首诊医生只关注患者的低落情绪而未进行系统、深入的精神检查,导致诊断错误。在临床上,严重精神病伴发抑郁情绪的患者并不少见,需仔细分析何为原发、何为继发,应首先处理原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