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 魁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北京 100037)
今年国土资源管理改革的最重要的任务是着力打造以构建新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平台,增强管理活力。对于其中的矿政管理,其涉及面不如土地那样广泛,需要聚焦管理重点。矿业城市(含县城)大约占我国城市总数的17%,而矿业产值占比却达到80%以上,提供90%以上的能源矿产和70%以上的其它矿物原料,体现着矿业的兴衰。矿业城市是矿业、矿山和矿工的载体,是贯彻矿业政策实施行政管理的主体,是矿政管理的牛鼻子(主要矛盾),抓住矿业城市,矿政管理的一切问题当迎刃而解。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1】,实现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双重目标,建议以矿业城市为载体构建矿政管理制度平台。
2002年3月7日,朱训同志在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言,题目是《要像重视“三农”问题那样重视“四矿”问题》。今年有关单位组织了十周年纪念座谈会,回顾了十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党政机关到社会各界重视四矿(矿业、矿山、矿工、矿城)问题,促进矿业城市可持续发展取得的成就。

(1)“四矿”问题得到空前重视,纷纷进行调查研究,建言献策。2002年3月7日大会发言后,由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牵头组成了由有关部委和专家参加的“四矿”问题专题调研组,一行28人实地考察了盘锦、葫芦岛、抚顺市、鞍山等矿业城市,经过两个多月的紧张工作,形成了《关于解决“四矿”问题的紧迫性和对策建议》的主报告和关于地勘工作、资源枯竭型矿城、矿工问题的三个专题发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