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中的入赘婚描写

2012-12-17 19:17孔令彬
中国文学研究 2012年2期
关键词:才子佳人儒林外史超人

孔令彬

(韩山师院中文系 广东 潮州 521041)

入赘婚也叫“赘婚”、“招养婚”或“招婿婚”,是指男嫁女娶、夫从妻居的一种婚姻形式。相比于传统的男婚女嫁,人们常把入赘婚看做是一种畸形的婚姻形式,旧时又被讥为“钻锅窿”、“倒门站”、“倒门贴”、“倒插门”、“倒踏门”等。人类学家认为入赘婚是原始社会从妻居服役婚的遗存和发展。从历史上看,自先秦以迄于今,入赘婚从来就没有断绝过,并构成了对主流婚姻形式一种最主要的补充。分析入赘婚存在的原因,前人多有论述,不外以下几种情况。从女家说主要有二:一是缺乏男性继承人,招婿是为了传宗接代,继承祭祀和家业;二是缺乏强壮劳动力,招婿是为了养老抚幼,维护家计和管理家产。从男家说也主要有二:一是家贫无力为子娶妻,借此为子成家;二是贪图女家富贵,将子让给女家。入赘婚虽然解决了许多男子的婚姻,但却同时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即男子地位的下降。我国传统社会很早就有“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说法,就是作为父亲或丈夫在家庭中具有绝对权威的地位,但“弱性的经济基础必然导致自身在女方家族中身份地位的低下性”〔1〕。“赘婿制在牵涉到当时关键的诸如承嗣、财产分配等问题,都以妻方为主,男方只能处于被动、从属的位置,这当然会动摇或限制赘婿成为丈夫或父亲后原本应得的权力,进而影响到他在家庭中的地位。”〔2〕因此,赘婿一直以来都是传统社会歧视的对象,而入赘也就成了男子们迫不得已的一种婚姻选择。

宋元以降,婚姻论财习气更催生了社会大量入赘婚的存在,于是描写入赘婚就成了许多传统叙事文学样式如戏曲小说的重要题材。但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与当时历史文献以及大量地方志中对赘婿的歧视性记载不同,这些入赘婚的主角既不是贫穷的农民,也不是雇工或奴仆,穷书生成了许多这些作品的主角。如宋元南戏的一个重要题材就是穷书生发迹变泰后负心违约入赘豪门或者遭遇豪门的招赘,《张协状元》、《赵贞女》、《王魁》、《荆钗记》、《高文举珍珠记》等等都是这类故事。自然,违约的要受到天谴,为了迎合下层民众的意愿,“南戏艺人往往在最后设置一夫二妇大团圆的结局,贫穷书生应试及第后,可以既入赘豪门,又不违约抛弃原配妻子。”〔3〕《琵琶记》即是其中皆大欢喜的典型。晚明的“三言”、“二拍”等白话短篇小说中也有大量篇章描写到穷书生或小市民的入赘婚。如《金玉奴棒打薄情郎》、《钱秀才错占凤凰俦》、《张廷秀逃生救父》、《张员外义抚螟蛉子》等,除一些作品讽刺了赘婿对财产的觊觎,大多仍表达了对这种婚姻模式的肯定。“入赘婚姻方式在男性的眼里,婚姻论财的社会风气中,不管是连生计都成问题的贫穷的男性或生活稳定的男性都认为,入赘婚姻方式是在试图解决婚姻、生计问题的困境与增值财产时,再好不过的好机会。”〔4〕(P231)而盛行于明清之际的才子佳人小说似乎更偏好这种入赘婚,“那些才子们所追求的佳人,并不是单纯的一个佳人,而都是有钱有势的名门闺秀,尤其是独生女,而且大多数才子选择入赘的婚姻方式。”〔4〕(P212)“同时入赘于两家佳人的才子们都说,他们原来不愿意的,但都是在皇帝赐给他的婚事或者是有钱有势的豪门家的威胁之下。”〔4〕(P216-217)一个才子入赘一个或两个豪门,财富、美人、地位三者同时拥有,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人生归宿。对于落魄文人的这种“入赘梦”,全恩淑认为:“中国的才子佳人小说大部分都是在作者的憧憬入赘豪门的心态下产生的。”〔4〕(P212)可谓一语中的。

《儒林外史》诞生的时代,才子佳人戏和才子佳人小说仍然流布很广,影响很大,对于士人或者说读书人入赘豪门的“白日梦”,作者显然有着清醒的认识,于是在自己的儒林故事里,自然也不愿放过这一绝好的讽刺题材。根据我们的统计,小说中共描写到有六人的入赘婚:其一,蘧公孙入赘鲁翰林;其二,匡超人先入赘郑老爹后停妻入赘李本瑛作外甥女婿;其三,牛浦郎入赘黄客人;其四,鲍廷玺入赘王管家;其五,季苇萧入赘扬州尤家;其六,陈和甫儿子入赘东花园巷子一户人家。通过对六个不同出身所谓名士各个不一入赘婚的描写,作者既打破了落魄文人的白日梦,又将矛头对准了八股习气影响下所谓文士入赘的一般真实样态,从而构成了对他们德行的一种反讽,也是对才子佳人故事的一种解构。

蘧公孙入赘鲁翰林的故事发生在小说的第十、十一回。关于蘧公孙入赘的原因,一方面有鲁翰林喜欢他少年名士,因只得一个女儿,舍不得嫁出门,故要蘧公孙入赘。另一方面,蘧太守豁达、不为世俗眼光所拘束的个性也很重要,毕竟他只有这一个孙子,儿子又去世。于是,在人们的热切期待中,蘧公孙和鲁小姐的婚礼隆重举行了。一个是退休太守的孙子,一个是翰林编修的女儿,一个是少年名士,一个是美貌佳人,“门户又相称,才貌又相当,真个是‘才子佳人,一双两好’”。按照一般才子佳人小说的思路,接下来的故事自然是夫荣妻贵或者至少是夫唱妇随的美好结局。但作者显然是要有意打破世俗对于才子佳人故事庸俗的审美期待,从而把主题牢牢定格在对八股取士科举制度的讽刺上。

其实,婚礼现场的一片混乱已经为这对所谓才子佳人的婚姻插入了许多不和谐音,而接下来对鲁小姐出场的介绍更使人惊奇:“还不知小姐又是个才女,且他这个才女,又比寻常的才女不同。”“王、唐、瞿、薛,以及诸大家之文,历科程墨,各省宗师考卷,肚里记得三千余篇。”“假若是个儿子,几十个进士、状元都中来了!”让人尤不可思议的是新婚燕尔的鲁小姐便急切的要“制义难新郎”,考校所谓名士丈夫的时文,在新郎几次推脱并勉强应酬后,遂发出了“误我终身”的感叹,彻底打破了人们对才子佳人故事的阅读期待。鲁小姐的形象固然“意在揭露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对当时人们思想的毒害之深,即使身为不出闺门而主内的女子,也不能免于当时的社会恶俗。”〔5〕包括其父亲“编修公因女婿不肯做举业,心里着气,商量要娶一个如君,早养出一个儿子来教他读书,接进士的书香。夫人说年纪大了,劝他不必,他就著了重气,昨晚跌了一交,半身麻木,口眼有些歪斜”,都成了对八股取士科举制度批判的有力武器。而婚后的蘧公孙,这个原本被其爷爷“常教他做几首诗,吟咏性情,要他知道乐天知命的道理”、不耐烦做八股“俗事”的少年名士,在其婚姻的影响下,最后也加入到了以“八股选家”骗人的所谓科举制度彀中。

匡超人是小说中篇幅仅次于杜少卿一个的人物,在小说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典型性。作者用5回篇幅描写了匡超人如何“从一个纯朴的农家青年逐渐蜕变为一个圆滑而无耻的文人的过程”〔6〕(P549),并且“每当他在名利之途上获得一点进步,他的变质堕落也就加深一步”〔7〕。在他以“功名富贵”为人生目标向上攀爬的追求中,其中两次入赘婚,就真实记录了他从一个比较纯朴善良的农家青年最终走向人性沦丧、精神毁灭的过程。

对于小儿子的婚姻,临终的匡太公是有过交待的:“总要穷人家的儿女,万不可贪图富贵,攀高结贵。”这其实已经预示了匡超人对自己出身的背离。果然,尚在避祸中的匡超人第一次婚姻便是入赘在抚院大人衙门里做事的郑老爹家。虽然顶着一方秀才的头巾,显然这也不是一桩门当户对的婚姻,但此时落魄无定居的匡超人如此选择,实也无多少可以指责的。何况,对于朋友潘三的介绍,他“着实感激”,意想不到岳父大人竟然还是个熟人,而对于“新娘端端正正,好个相貌”,他更是“满心欢喜”,于是生活从此有了一个新的开始。“又还亏书店寻着选了两部文章,有几两选金,又有样书,卖了些将就度日。到得一年有余,生了一个女儿,夫妻相得”,而且不久还又入了贡。如果此时的匡超人满足于此,并从此过着一般读书人的生活,倒也不算十分背离太公遗言,但又一次避祸把他推向了京城给事中李老爷也是他的知遇恩人家里。因为所谓的“羞耻心”,使他先是不承认原来的入赘典吏之家,当听到李老爷有意招赘他为外甥女婿时,极端的自私自利更使他对妻子和女儿竟没有一点愧疚。“‘要回他说已经娶过的,前日却说过不曾。但要允他,又恐理上有碍。’又转一念道:‘戏文上说的蔡状元招赘牛相府,传为佳话,这有何妨!’即便应允了。”停妻娶妻,非常决绝。于此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描写了他的再赘,表达了强烈的讽刺:“揭去方巾,见那新娘子辛小姐,真是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人物又标致,嫁装又齐整。匡超人此时恍若亲见瑶宫仙子、月下嫦娥,那魂灵都飘在九霄云外去了。自此,珠围翠绕,宴尔新婚,享了几个月的天福。”再后来,匡超人又考上宫廷教习,而他对于原来妻子的病逝和自己的女儿,对曾经帮过他很大忙的潘三,竟没有丝毫的关心,置所有的人间最美好也是最基本的亲情、友情于不顾,完全泯灭人性,堕落成为一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

牛浦郎是作者在小说里塑造的“三牛”形象之一,“通过这三个冠以牛姓的长幼不一的形象,来表现在八股科举制度的笼罩下,在追求功名富贵的道路中,一代人不如一代人的深刻思索与体验。”〔8〕同时,他也是一个和匡超人非常具有可比性的“同而不同”的一个人物,如匡超人停妻再娶,牛浦郎亦停妻再娶,只是其庸恶陋劣更出其上。他的第一次婚姻是在他爷爷牛老爹和邻居卜老爹两个善良老人的张罗下完成的,娶的即是卜老爹的外孙女。穷得没有任何财产的他等于白拣了一个媳妇,但他却一点不珍惜,为了与老爷相与,既假冒名士又作践自己舅丈,在受到指责后便不负责任地抛弃妻子,进一步走上了招摇撞骗之路。他的第二次婚姻便是入赘在一个搭救过他的安东县黄客人家里。“黄客人见他果然同老爷相与,十分敬重。牛浦三日两日进衙门去走走,借着讲诗为名,顺便撞两处木钟,弄起几个钱来。黄家又把第四个女儿招他做个女婿,在安东快活过日子。”这里的他丝毫没有停妻娶妻的愧疚,有的只是满足于骗局成功的快活。尽管后来有邻居石鼠为了敲诈而威胁戳穿他停妻娶妻的罪状,牛奶奶找上门揭穿他假冒别人的把戏,但他仍然振振有辞并明目张胆的把骗局骗到底。对于这个因偶然偷了一本诗集迷上“名士”生活的市井青年,卧本如斯评价:“故其开口便是贼谈,举步便是贼事,是书中第一等下流人物,作者之所痛恶者也。”〔9〕(P272)

鲍廷玺是老秀才倪老爹的小儿子,因不能养活出继给戏班领班鲍文卿为义子。他虽是一个贱民,却也是作者着力塑造的一个人物,他的终于背离生父养父的人生之路,让“我们看到的又是一代不如一代的社会悲剧”〔10〕。有意思的是作者也写了他的两次婚姻,一次是入赘王管家,一次是娶守寡的王太太。关心他爱他的养父去世和后一次婚姻是他人生转折的开始,而我们关注是他的第一次入赘婚。这一次的入赘婚显然被作者写得十分富于人情味而截然不同于其他的几次。首先,这虽是一门不十分相配的婚姻,因为从社会阶层上讲鲍廷玺属于贱民身份,而三代为仆的王管家已有了自由身,且家庭殷实,但是了解以及真情、尊重打破了阶层和隔膜。其次,向知府亲自做媒。因为是要入赘,所以向知府的商量充满了对鲍文卿的尊重。“我倒有一句话,若说出来,恐怕得罪你。这事你若肯相就,倒了我一个心愿。”最后,这场比较完满的婚姻由向知府一手操办而成,婚礼也办得十分隆重,“衙里摆了三天喜酒,无一个人不吃到。”“自此以后,鲍廷玺在衙门里,只如在云端里过日子。”总之,这确是一场既不寻常,又充满了人间真情的婚姻。但好运不长,“那王家女儿怀着身子,要分娩,不想养不下来,死了。”也打碎了鲍廷玺的人间美梦,而接下来的那场充满阴谋的婚姻更彻底把他打入了生活的深渊。

在鲍廷玺人格滑落的道路上,所谓名士的季苇萧也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季苇萧既是鲍廷玺的老相识,又是亲戚关系,算起来他该叫鲍廷玺为姑丈,因为他娶的即是鲍廷玺入赘丈人王老爹的孙女。季苇萧父亲季守备是个武两榜,同向知府是文武同年,他还是怀宁县的案首,应该算是有出身的人。出场时的季苇萧正要到扬州他父亲的朋友盐运司荀大人那里打秋风,他得到了荀大人一百二十两银并去“瓜洲管关税”的差事,但刚到扬州没多久的他即招在了五城巷引行公店隔壁尤家做了上门女婿。当因哥哥去世而彻底陷入无助境地的鲍廷玺到扬州找他时,正赶上他的入赘婚礼,鲍廷玺悄悄问他:“姑爷,你前面的姑奶奶不曾听见怎的,你怎么又做这件事?”面对鲍廷玺不无指责的疑问,季苇萧指着洞房里的一幅对联与他看说:“你不见‘才子佳人信有之’?我们风流人物,只要才子佳人会合,一房两房,何足为奇!”这便是自诩为才子名士的他对自己停妻娶妻的辩解。同样的观念还有两次赤裸裸的表现。一次是对于杜慎卿纳妾的评价:“人情无过男女”,“才子佳人,正宜及时行乐。”一次是喝多酒对杜少卿的规劝:“少卿兄,你真是绝世风流!据我说,镇日同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嫂子看花饮酒,也觉得扫兴。据你的才名,又住在这样的好地方,何不娶一个标致如君?又有才情的,才子佳人,及时行乐!”季苇萧的形象充斥了作者对才子佳人故事的又一次戏拟和反讽。总之,空虚无聊,只关注享受而又假充名士风流,这便是《儒林外史》后半部许多士人的特征,“杜慎卿、季苇萧等人是这帮文人中活得格外畅意、洒脱的一群。季苇萧们并不卑劣,但他们身上缺乏理想主义的激情。”〔11〕

《儒林外史》最后一个入赘婚写的是曾经的名士陈和甫的儿子招赘在南京城东花园一个小巷子里一户人家。这个陈和甫自然没有什么积蓄留给儿子,倒把测字算命的吃饭本事传给了他,另外,他这儿子还多了一个嗜好:“每日在测字的桌子上,还拿着一本诗念。”陈和甫儿子入赘以后的生活,作者通过一个邻居也是一个算命先生的瞎子介绍给了大家。“在我家那间壁招亲,日日同丈人吵窝子,吵的邻家都不得安身。眼见得我今日回家,又要听他吵。”陈和甫儿子为什么要“日日同丈人吵窝子”呢?原来这陈和甫儿子每日测字赚的几十文钱只顾自己享受,从来都不拿回家,连老婆都不养活。不仅如此,自己在外面吃喝欠下的钱也要老丈人去还,老丈人自然生气说他。但这陈和甫儿子不仅不认,还一通的胡搅蛮缠,气的老丈人颤呵呵的。当丈人说他放着一个老婆不养,只是累他老人家时,他竟然说:“老爹,你不喜欢女儿给我做老婆,你退了回去罢了。”“听凭老爹再嫁一个女婿罢了。”老丈人气的大怒道:“瘟奴!除非是你死了,或是做了和尚,这事才行得。”第二天,陈和甫儿子真的就剃光了头,把瓦楞帽卖掉,换了一顶和尚帽子戴着,来到丈人面前。老丈人见事已无可如何,只得叫他写了一张纸,自己带着女儿养活去了。“陈和尚自此以后,无妻一身轻,有肉万事足。每日测字的钱,就买肉吃。吃饱了,就坐在文德桥头测字的桌子上念诗,十分自在。”作者在小说接近尾声时塑造的这个完全不讲“文行出处”甚至已堕落到无赖形象的陈和甫儿子,再次验证了他对士林人物“一代人不如一代人的深刻思索与体验”。而陈和甫儿子等几个假名士企图效仿当年风流的所有举止,最后“只是落下了一个画虎不成反类犬的笑柄”〔12〕,也就具有了总结全书的强烈象征意义!

描述完以上六人的入赘婚,人们不仅要追问为什么在这部以士林为描写对象的作品中竟出现了这么多的入赘婚故事,它们有着怎样的意义和价值?又反映了作者什么样的一种批判精神呢?

首先,这些入赘婚描写具有重要的社会学和民俗学价值。作为一部严谨的写实主义小说,《儒林外史》真实地反映了明清以来读书人入赘婚的这一社会普遍现象。关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前人论述已多,要之如社会上的婚姻论财风气、溺婴以及纳妾造成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下层读书人的穷困等。但《儒林外史》的入赘婚描写还给我们提供了另外的一些讯息。如这些文士入赘的对象,除了蘧公孙入赘鲁翰林家属于门当户对和匡超人第二次入赘的李给事中属于官僚,其他或为衙门典吏如郑老爹,或为一般商人如黄客人、尤家,或为管家如王管家,或为一般城市市民。这与才子佳人故事动辄豪门形成了鲜明对比。再如女方家招赘的原因,小说中真正属于独女无子可能需要继嗣或承继家业的只有鲁翰林一家,其他多有儿子和不止一个的女儿。相比于传统,入赘婚本就是一种畸形的婚姻形式,是对男子的一种歧视,而上面的情况更加重了作为卖方市场的入赘婚。总之,读书人对入赘婚的选择凸显了他们自身地位的下降,当许多读书人这样选择时,也表明了整个社会风气的败坏。“对当时婚姻论财恶习与面对生计危机中的士人而言,因为入赘婚的好处不仅婚姻问题与生计问题能同时解决的,而是能够增值财产的好机会,以入赘婚视为如同商人透过买卖一获千金一般,发迹变泰的捷径。”〔4〕(P232)

其次,以畸形的入赘婚姻为窗口,在最基本的人伦亲情中拷问士人被扭曲和异化了的精神与灵魂。如前我们所述,作者共描写有六人七次的入赘婚,虽不避重复而犯小说家大忌,但就是因为在人生大事这一问题上,可以更好展示他们灵魂深处的东西。私自入赘、不报父母、停妻娶妻、无罪出妻等违反一般基本伦理道德甚至法律的事情,却再三发生在他们身上,足以昭显了这些所谓士人灵魂的丑恶。尤其停妻娶妻这一罪状,作者就写了匡超人、牛浦郎、季苇萧三人,是刻画三人形象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作者写匡超人第二次入赘前只是关心面子和想着功名前程,却忘记了匡太公临死前的遗言,也对被他扔在老家的妻子女儿没有任何念想。牛浦郎在东安县的招赘作者只用了一个词“快活”,当有人要揭穿他停妻娶妻时,他反说别人是敲诈他,完全辜负了他死去爷爷牛老爹和邻居卜老爹两位善良老人辛苦为他置办的那桩婚姻。作为少年俊逸登场的季苇萧,则更把停妻娶妻“串演成了‘清风明月常如此,才子佳人信有之’的潇洒风流戏”〔13〕(P112),并不止一次地表达了“才子佳人,及时行乐”的消极颓废意识。其他如蘧公孙与鲁小姐才子佳人婚姻的异化,陈和甫儿子无赖的出妻等,均揭示了在八股科举制度浸染的病态社会风气下,人伦亲情的异化与被扭曲。

最后,作者对传统才子佳人故事的解构,其实应该说作者以士人为主角、以讽刺为主要风格,对才子佳人小说有意颠覆。具体到《儒林外史》对才子佳人故事的批判,杨义先生说:“这种深的意义上的讽刺艺术的谋略。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对流行文化的戏拟(parody)。明清之际才子佳人书流行,《儒林外史》写季苇萧就是戏拟才子佳人文化的。”〔14〕(P34)“对才子佳人文化讽刺得更深刻的,是‘鲁小姐制义难新郎’,从回目便知,这是戏拟话本小说‘苏小妹三难新郎’的。”〔14〕(P435)这里杨先生指出了小说中两处对才子佳人小说的戏拟,其实站在更高的视野上,作者所写各色文士不同样态真实而卑微的入赘婚,何尝不是对才子佳人小说千篇一律入赘一豪门或两豪门婚姻方式的戏拟。虽然“才子佳人小说所呈现出来的婚姻观就是反映当时社会风尚与士人的普遍意愿趋向”〔4〕(P232),但在虚幻的理想与现实之间,作者彻底打破了文人入赘豪门的“白日梦”,消解了焦虑的穷困士人最后一条理想的出路,从而在某种意义上完成了对才子佳人故事的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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