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筱兰
(复旦大学,上海200438)
从乌坎事件看法律对权力制约的不足与对策思考
□余筱兰
(复旦大学,上海200438)
权力的滥用导致腐败,可能引发群体事件。乌坎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件。本文运用案例分析与理论剖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法律对权力制约在立法和监督方面的不足,得出结论,须从立法和执法等几方面来完善我国法律对权力的制约机制。
乌坎事件;法律;权力
乌坎事件被评为2011年十大社会重大事件之一,且位居榜首,足见事件的严重性和社会影响性。从不同学科的角度来看乌坎事件,有不同的诠释。本文试图从法律的角度来剖析本案中折射出的法律对权力制约不足的问题。权力为何需要法律来制约,要从法律、权力、国家三者的来源和相互关系说起。
关于权力来源,有影响力的说法有暴力说、天赋神权说、君主说、经济决定说等。[1]暴力说认为,权力是以强凛弱,弱肉强食,用强势力打击弱势力的主要手段;天赋神权说认为,权力是上帝或者神赋予给某些人的,谁得到了这种授予,谁就有权力;君主说认为,权力属于君主或者得到君主授权的人;经济决定说认为,在私有制社会,经济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决定了阶级的产生,谁取得了经济上的优势,谁就有了阶级上的优势,谁就是统治阶级,谁就有权力。以上四种学说都反映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即是权力源于强者和弱者的存在,也即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存在,源于利益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