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会勋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1120)
我国民主实现的路径:从有限参与到渐进民主
□ 李会勋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1120)
公众参与即公民参与是不同民主制度下的一个共同话题,并没有一成不变的恒定模式。公众参与程度能够反映一个国家或民族民主的实现程度。中国渐进式发展的模式决定了民主参与的中西方差异,本文认为,目前,渐进民主将成为当下中国实现民主的客观需要和模式选择。
公众参与;有限参与;渐进民主;民主实现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种现成的民主理论或制度可以作为理想的方案通行世界。真正的民主不应该崇拜任何绝对的真理,它是一项正在进行的工程而不是一项已经完成的工程。如何找到合理的民主制度安排,恐怕是一个需要人类永远不断继承、创建和超越的过程。就像达尔所言,“探寻恰当的民主理论将是一个永远进行的长征”。[1]当代西方民主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表明,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实现公民权利的重要途径。现代政治与人类文明的进步赋予了公民参与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即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对话、协商、讨论对于民主之实现具有实质性意义。
日本学者蒲岛郁夫指出:“可以毫不过分地说,政治的历史是企图抑制政治参与的政府同谋求政治参与的公民之间纠缠不休的历史”。[2](p6)公民参与向来与政治制度联系甚密,政党或政治纲领意义上的宣示是公众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根据,即便某些法律赋予了公民参与权,但权利实现仍因缺乏参与机制和相关路径使权利的实现付诸阙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