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翻译中的翻译方法与翻译目的

2013-03-19 17:08
外国语文 2013年1期
关键词:朱生豪方平意译

刘 浩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旅游与商务学院,湖北武汉 430065)

1.前言

我国翻译活动历史悠久,早在西汉时就有一些口传的简短佛经译本,这是我国翻译的端倪。到东汉和元代就有了大规模的文字翻译活动,主要是佛经的翻译。从中国翻译史的角度看,东汉支谦的《法句经序》最早讨论了翻译问题:“佛言,依其义不用饰,取其法不以严。其传经者,当令易晓,勿失厥义,是则为善”,强调经文的翻译必须传递原文意义,译文要达意(王宏印,2003:11)。唐朝出现了“文”(expressiveness)与“质”(faithfulness)之争:“文”强调翻译中的修辞和通顺,而“质”则强调翻译时不增不减,即翻译的忠实性。这实际上是意译与直译之争的开始,开启了我国翻译标准的讨论(马祖毅,2004:66-67)。而我国近代翻译家严复的“信、达、雅”是对中国翻译理论研究的最大贡献。“五四”运动之后,我国的翻译事业开创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开始介绍马列主义的著作和无产阶级的文学作品,此时出现了鲁迅,他在《且介亭杂文二集》的“题未定草”中所说的:“凡是翻译,必须兼顾两面,一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持原作的丰姿。”引起了“信”与“顺”的辩论。傅雷从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致力于法国文学的翻译和介绍,在中国当代翻译界享有盛誉。他强调“神似重于形似”(罗新璋,1984:694)。

2.文学翻译方法的争论

文学翻译的历史悠久,其间总是伴随着如何选择翻译方法以及评判翻译作品的标准的争论。这些方法的讨论一直方兴未艾,对于什么是翻译的最好方法,理论家们互相都说服不了对方,这些争论纷繁复杂。

2.1 直译与意译之争

关于文学翻译,译界有两种争论:一种认为文学翻译是一门艺术,既然是艺术,那么“它研究的就是‘有之不必然,无之不必不然’”(许渊冲,2006:20),运用到翻译中,可以说就是:字面上有的不一定必须翻译出来,字面上没有的不一定不增译出来,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意译”;另一种却认为文学翻译是一种“活现”,是传播文化的工具,翻译应该传递出原作的异国情调,译文要与原文的结构(包括句子结构)贴近,即“直译”,其主旨就是:文学翻译要尽可能和原文保持的一致,不要随意增减原文的内容、更改原文的结构。两种争论的实质就是:文学翻译到底是要直译,还是要意译?

直译可以被认为是人们进行翻译实践的初始和必经阶段,随着翻译实践的深入,译者会发现在许多情况下,直译太“拗口”或者不能准确表达原文的主旨,因而不得不在个人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语言组织,即意译,但是如果一味意译,读来又会失去源文的异国文化的韵味,对读者而言失去了通过阅读了解异国文化以及风土人情的乐趣。

例如:《水浒》译为“Water Margin”即是直译,译为“All Men Are Brothers”即是意译。

又如:It means killing two birds with one stone.译为“这意味着用一个石头杀死二只鸟”即是直译,译为“这意味着一举两得”即是意译。

2.2 归化与异化之争

归化和异化之争源于译者所选择的文化立场的不同而采取的不同翻译策略。“归化”翻译策略坚持译文应以目的语或译文为归宿,恪守目的语读者文化的语言传统,采取目的语读者所习惯的表达方式来传达原文的内容,要求译者向目的语读者靠拢,译文应当尽量适应目的语的文化因素。而“异化”翻译策略提倡译文应当尽量适应源语的文化因素及原作者的阅读习惯,以源语或原文作者为归宿,采取源语表达方式传达原文的内容。异化派认为,译文应该反映源语民族文化特点,有传播异国文化的任务。(郭建中,1998)

从《红楼梦》两个英译本中,我们可以发现杨宪益、戴乃迭夫妇的译本和大卫·霍克斯的译本在翻译方法上有较明显的区别,前者多采用“异化”的翻译方法,后者多采用“归化”的翻译方法,例如:“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杨宪益译为“Man proposes,Heaven disposes.”,而霍克斯译为“Man proposes,God disposes.”

无论是直译和意译还是归化和异化之争,持不同看法的人都有自己充分的理由,同时也无法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存在即合理,为什么在翻译界会出现这种状况呢,究其原因,在于不同的翻译方法有不同的可取之处,所以才出现了表面看似对立和矛盾的翻译方法能在翻译界共存。但这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个问题,即我们在进行文学翻译时到底该使用哪种翻译方法呢?

3.两个不同版本的《威尼斯商人》的对比研究

我们先研究一下方平和朱生豪翻译的中文版《威尼斯商人》,我们将对二者的译文进行对比研究,从中我们可以察觉出他们所用翻译方法的不同,同时也可以体会一下译者运用不同翻译方法的缘由。对比源文定位以及相应的翻译情形在翻译评价中十分重要,因为其结果可用来分析为什么在某些具体的环境下会运用到不同的翻译策略。

3.1 文体选择不同

例(1):Let me play the fool,

With mirth and laughter let old wrinkles come,

And let my liver rather heat with wine,

Than my heart cool with mortifying groans.(第 一 幕 第一场)

方译:那让我扮一个小丑。在嘻嘻哈哈的

欢笑中让衰老的皱纹要来就来吧;

宁可让酒烧坏了我的肝脏,也不能

叫讨命的呻吟来叫我的心房发凉。(方平,1979)

朱译:让我扮演一个小丑吧。让我在嘻嘻哈哈的欢笑中不知不觉地老去;宁可用酒温暖我的肠胃,不要用折磨自己的呻吟冰冷我的心。(朱生豪,2002)

例(2):It is no small happiness therefore to be seated in the mean,superfluity comes sooner by white hairs,but competency lives longer.(第一幕第二场)

方译:所以小康之家,倒是幸福不小呢。大吃大喝:白发生得早;刚好吃饱穿暖,倒寿长。(方平,1979)

朱译:所以中庸之道才是最大的幸福:富贵催人生白发,布衣蔬食易长年。(朱生豪,2002)

两种版本最大的不同是方平的翻译文体完全与源文对应,而朱生豪使用的是中国读者习惯的文体。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主要台词使用的是白体诗,间或穿插了散文体。方平的译文完全与之对应,这就是直译和异化,读者可以从中领略原作的艺术特色;而朱生豪则按中国读者的习惯选择文体,有时将诗体译为散文体,如例(1),有时又将散文体译为诗体,如:例(2),即意译和归化,读者可以更容易理解原作。

3.2 用词不同

例(3):If he should offer to choose,and choose the right casket,you should refuse to perform your Father's will,if you should refuse to accept him.(第一幕第二场)

方译:如果他要来挑彩匣,结果偏给他挑中了,那时候您要是不肯嫁给他,岂不是违反了父亲的遗命?(方平,1979)

朱译:要是他要求选择,结果居然给他选中了预定的匣子,那时候您倘然拒绝嫁给他,那不是违背老太爷的遗命了吗?(朱生豪,2002)

在此句中,最大的不同是方译的“父亲”与朱译的“老太爷”,此句是Nerissa的话,她的身份是Portia的侍女,很显然,她不可能说出直译的“父亲”这样文绉绉的词,说“老太爷”更符合她的身份和语言特点,因此用后者归化的翻译方法更贴切。

例(4):I do expect return of thrice three times the value of this bond.(第一幕第三场)

方译:我预计就有三个三倍的借款数目进门了。(方平,1979)

朱译:我就可以有九倍这笔借款的数目进门。(朱生豪,2002)

在此句中,最大的不同是方译的“三个三倍”与朱译的“九倍”,很显然,此处直译罗嗦,不符合中国人日常用语习惯。

类似以上翻译差别的例子还有很多,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我们感兴趣的是为什么产生这种差别,让我们来看看两位译者的翻译观点,从中或许可见端倪。方的观点为:翻译莎剧,如果把古本所没有的现代导演词都渗入正文里,那是严肃的处理经典文学作品所不能容许的(方平,1979)。朱的观点为:我翻译莎剧的目的在于在中国读者中普及莎翁的作品。(朱生豪,2000)

从译者的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出方平的翻译目的是保留原文的语言和文化特色,因此他的译文能起到学习源语言、了解莎士比亚艺术魅力的作用。而朱生豪的翻译目的是在中国读者中“普及”莎士比亚的作品,因此它的翻译起到交际的功能,旨在让译文更通俗易读。

4.文学翻译中翻译方法之选择

从以上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在文学翻译中,翻译方法可以多样化,但其也有一定之规,即翻译方法的选取服从于译者的翻译目的。起源于德国的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可以很好的解释这一现象。

功能翻译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德国。其核心理论是目的论,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作为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集大成者和主要倡导者之一认为翻译作为一种人类活动,决定其翻译过程的最基本因素就是翻译的最终目的,即翻译活动所承载的功用,翻译活动就如同人类的其他活动,都是受某个目的的驱使,并在活动过程中牢牢受制于这个目的,也就是说翻译过程中的每个步骤都要受翻译目的影响与制约。她还提出了翻译的忠诚原则,这样一方面既不会把目的普遍化,另一方面又可以避免激进功能主义。在诺德看来,在整个翻译过程中,所有选择都服从于其自身的目的,选择的这种目的性无疑能够为翻译中的各种选择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释依据。正如国内学者吕俊所言,“作为翻译活动,目的性同样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会直接影响材料的选择、内容取舍、方法的确定、价值的取向、审美能力的预测、接受能力判断等诸多问题。”(彭长江,2000.vol5:33)功能翻译理论以目的理论为核心,对翻译有很大的指导作用。这样译者一旦确定了翻译目的,就可以选择翻译的方法。我们也就不必纠结到底是该直译还是意译,归化好还是异化好。

关于直译和意译,它们是翻译过程中不同的表达方法和手段。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忠实表达原作的思想内容和文体风格,殊途同归,互不排斥,互不矛盾。因此,我们在进行文学翻译时,既不能完全直译,也不可句句意译。如何决定直译还是意译的取舍,正确的态度是:对那些结构近似,取譬相当的句子,一般说,就应该采用直译法;对那些结构和取譬都大相悬殊的句子,就不仿采用意译法,对那些结构取譬部分相同,部分不相同的句子,则最好把直译和意译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加以灵活运用,即部分用直译,部分用意译。须知翻译方法是为圆满实现“忠实、通顺”的目的服务的。(钱歌川,1980:57)

同样地,关于归化和异化,我们也不必争论哪一种好,而应该在翻译之初,先确定好翻译的目的,进而决定采用哪种翻译方法。相较而言,笔者认为在文学翻译中,我们应该以异化为主,归化为辅。因为文学翻译的目的主要是进行不同文化之间的传真,这就要求译文要力求为目标读者表现出原文的文化特色,使目的语带有原汁原味的感觉。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完全采用“异化”的翻译方法也会碰到目标读者无法理解或理解错误的情况,如high summer,如果按照翻译目的而坚持采用“异化”法就会翻译成“高夏”,那么读者就无法理解,这时,我们就应该采用“归化”法来作为补充,翻译为“盛夏”,目标读者就懂了。真正的翻译是要读者体会作者的意图,所以我们有时不得不采用归化法。归化可消除语言及文化障碍,使译文比较地道和生动。“异化”应是文学翻译中的主要方法,它能达到文化传真的目的,而适当的“归化”又能够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原作。

5.结语

本文主要探讨文学翻译的方法之争,直译和意译、归化和异化,尤其用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分析了归化和异化两种翻译方法。提倡异化的人们相信:作为文化交流的工具,翻译应该向目标读者介绍外国文化和风土人情,同时用新的表达方式。相对地,提倡归化的人们认为翻译应帮助克服语言障碍和文化冲突,对他们而言,译者的任务是避免文化冲突,归化翻译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并最终达到文化交流的目的。

[1]王宏印.中国传统译论经典诠释[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2]马祖毅.中国翻译简史(增订版)[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

[3]罗新璋.翻译论集[C].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许渊冲.翻译的艺术[M].五洲传播出版社,2006.

[5]郭建中.翻译的文化因素:异化与归化[J].外国语,1998(2).

[6]彭长江.翻译标准多,何以判是非[J].外国语,2000(5).

[7]钱歌川.翻译的技巧[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0.

[8]方平译.莎士比亚戏剧5种[Z].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9]朱生豪.《莎士比亚全集》译者自序[C]//姜治文,文军.翻译批评论.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0.

[10]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Z].朱生豪,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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