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促留所服刑犯顺利回归社会

2013-07-03 13:11陈兵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风云 2013年24期
关键词:检察室青浦区看守所

文/陈兵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青浦:促留所服刑犯顺利回归社会

文/陈兵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在关注留所服刑罪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上下工夫,积极探索留所服刑人员帮教的新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留所服刑罪犯顺利回归社会。

留所服刑罪犯一般是轻微犯罪,刑诉法规定法院判决生效后余刑期三个月内的罪犯仍旧留在看守所执行剩余刑期。这部分罪犯虽然被监禁的时间较短,但因为多数为初犯、偶犯,余刑期里往往思想情绪极不稳定,其担心家人的生活状况,自己出狱后的工作,家人、朋友、邻里是不是还能够接受自己等等。

2013年9月初的一天,看守所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报告留所服刑犯钟林与同监房人员打架,按照规定驻所检察官需要开展检察官谈话了解情况。谈话前检察官了解到,钟林性格内向,因一时贪念拿了同事的银行卡并取钱1万元,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其经常一个人躲在监房的角落,不愿意和同监房人员交流说话。当钟林还有近三个月的刑期时,其不稳定的情绪更加明显,与同监房人员相处关系紧张,时常因为一些琐事与同监舍人员发生争执。

钟林明显不愿意谈话,一进谈话室就埋着头。检察官问“为什么打架”,钟林答“有监控,自己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无所谓”;检察官再问“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钟林答“你们帮不了,我想回家”。

这种谈话情况在驻所检察官谈话中很少见,一般滋事方会狡辩打架的原因,受害方一般要控诉侵害方。后来经过了解,钟林入所以来家属从来没有给她送过生活用品。原来,钟林的丈夫李勇对钟林的犯罪还存有心结。

针对钟林这种情况,驻所检察室决定启动社会帮教程序,联系社会帮教志愿者宋阿姨,一起前往钟林家做其丈夫李勇的思想工作。经过检察官与宋阿姨的耐心开导,李勇认识到对钟林不问不理是不对的,第二天就到看守所给钟林送生活用品。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安置帮教签约现场

钟林拿到生活用品后检察官再次找她谈话,这次她仍旧不愿意说话。检察官意识到钟林可能有打不开的心结,于是通过看守所联系熟悉犯罪心理学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老师给钟林做心理辅导。经过张老师的开导,检察官终于得知原来钟林在判决生效后心理压力极大,还有不到三个月就要出狱,她不知道出狱后该如何面对家人,尤其是面对才两岁的儿子。

中秋佳节临近,驻所检察室经过与看守所协商,一边安排钟林参加看守所中秋留所服刑人员及家属茶话会,一边联系钟林丈夫李勇,希望他能带儿子来参加茶话会。2013年9月18日,钟林如愿见到了快半年都没见过儿子……

为了巩固疏导效果,驻所检察室决定将钟林纳入一对一帮教计划,采用不定期面谈、通信、电话等方式向罪犯传递社会发展变化各类信息,对临近刑满释放人员给予就业指导帮助等。随着帮教工作的不断进行,钟林的性格越来越开朗,和同监房人员相处也变得融洽。

为了帮助像钟林这样的人,早在2012年年初,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与青浦区公安分局、青浦区司法局在留所服刑犯服刑帮教方面沟通协调,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留所服刑犯服刑帮教和出所衔接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在服刑帮教和出所衔接方面的工作职责,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强化职能部门间紧密协作。今年以来,又进一步完善了《实施办法》的工作细则,对帮教对象、帮教主体、工作职责进行了划分与完善。同时,进一步促进部门联动效应。公、检、司三部门畅通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联系社区居委会等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生活、就业、医疗、社保等方面的帮助,提高留所服刑犯的生存能力,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减少重新犯罪。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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