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2013-09-10 06:34阿依夏木玉努斯
中国商论 2013年36期
关键词:信用新疆融资

阿依夏木·玉努斯/文

(作者阿依夏木·玉努斯,女,维吾尔族,新疆哈密市人,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司理财与会计研究。)

中小企业是一国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地区一样,新疆的中小企业在促进市场竞争、提供就业、技术创新和维护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新疆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前景不容乐观,虽然近几年发展较快,但与内地特别是沿海一带相比差距甚远。本文从新疆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着手,分析了阻碍融资的诸多问题,并对解决此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思路。

新疆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一)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略有改善

根据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调查结果:2013年第三季度有3.3%的企业有需求并全部借到,比上个季度提高0.7个百分点;7.2%的企业有需求大部分借到,比上个季度提高3个百分点;6.9%的企业有需求少部分借到,与上个季度持平;近23.5%的企业有借款需求但没能借到,比上个季度下降2.5个百分点;59.6%的企业选择了依靠自有资金,比上个季度下降1.3个百分点。

(二)企业贷款有所增加,但融资难问题仍然存在

融资难一直是制约新疆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2013年新疆针对这一问题出台了不少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具体措施,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小微企业贷款数额明显增加。据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资料,2013年前3季度全区样本企业利息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77.1%,说明企业使用银行贷款明显增加。尽管政府和企业多方面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受益范围有限,一些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存在。据问卷调查显示,目前企业流动资金“很紧张、缺口20%以上”的占19.6% ,“紧张”的占34.0%,基本正常的占44.8%,宽裕的仅占1.6%,与上季度基本持平。

新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一)企业自身原因

(1)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金融中最重要的特点是财务状况缺少透明度。银行愿意向大企业贷款而不投向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刚刚出现处于起步阶段,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更为落后,商业信用遭到破坏,造成全社会信用危机感,影响经济运行的效率,导致银行贷款条件越来越严格,手续越来越烦琐,人为增大交易成本。由于中小企业抵押物很少,银行对抵押物的条件又比较苛刻,也是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

(2)融资渠道单一。目前,新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最直接表现是银行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短缺的国家贷款一向以扶持大中型国有企业为主 ,在有限的贷款额度中不可能拿出更多的资金来支持中小企业。其他金融机构受本身规模、资金限制、实力限制等因素的影响,难以给中小企业更大的支持。尤为严重的是,在间接融资难度增大的同时又存在渠道单一的状况,中小企业过度依赖银行信贷扩张来实现投资增长,这又面临巨大的风险,中小企业过度的债务和单一的融资渠道使银行处于“贷也不是,不贷也不是”的尴尬境地。

(二)外部环境原因

(1)融资成本较高。企业的融资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关筹资费用。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借款方面不仅与优惠利率无缘,而且还要支付比大中型企业借款更多的浮动利息。同时,由于银行对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多采取抵押或担保的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为寻求担保或抵押等,中小型企业还要付出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相关费用。正规融资渠道的狭隘和阻塞使许多中小型企业为寻求发展不得不从民间高利借贷。所有这些都使中小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担保机构较少。担保是银行为防止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与保障信贷资产安全性的手段,也是银行进行商业化运作的客观要求。然而新疆担保业发展缓慢,不能为广大的民营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担保业务。政府出资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通常仅在筹建时得到一次性资金支持,缺乏后续补偿机制,而民营担保机构要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而无法与协作银行形成共担机制,从而造成了目前新疆担保机构较少且实力又较弱的现象,制约了担保资金的放大功能。

(3)缺乏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新疆中小企业所有制结构复杂,而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又是按照所有制性质来制定的,没有统一、规范的中小企业立法。这造成不同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法律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不同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处在不同的竞争起跑线上。如《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有关企业贷款的要求,中小企业很难达到。

新疆中小企业情况复杂,对融资的要求各有各的特点。而有关法律、政策没有考虑新疆中小企业处在不同的民族聚居区,具有不同的特点,法律、政策缺乏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措施。

解决新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相应对策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面作出努力。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银行要加快改革步伐,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政府要发挥政府推动和引导作用,要培育一个良好的社会融资环境。

(一)企业方面

(1)提高企业自身素质。要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首先要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素质,这将有助于吸引银行贷款及其他类型的投资,因为企业的预期效益越好、信用状况越好,投资者越乐意投资。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中小企业的素质:一是树立诚信的观念,杜绝商业欺诈行为尤其是做到无不良信贷记录。二是增加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三是通过引进高科技人才、专业管理人才以及培训方式提高员工的素质。四是产权明晰化、多元化,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五是财务管理规范化、透明化。

(2)努力拓展融资渠道,开辟新的融资方式。中小企业在充分利用传统渠道、方式的同时,要努力拓展融资视野,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在融资渠道方面,企业既要依靠银行资金,而且还要利用好非银行资金,甚至大胆采用成本相对较高的私募基金和个人闲散资金。在融资方式方面,企业也要大胆开辟新途径,比如可以采用典当和商品融资新方式。其中,所谓典当就是将企业暂时不用的物品到有资金的银行机构、非银行机构、团体和个人进行质押,到期赎回的方式;所谓商品贸易融资就是给基础商品的贸易提供金融服务,通过这种服务向商品生产企业或者消费者融通资金的新型融资方式。

(3)发展融资租赁业务。这是因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租赁具有其他融资方式所没有的优点。一是限制条件少,能迅速形成现实的生产力;能使中小企业保持技术及设备的先进性,提高产品竞争力;与发行股票、债券或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相比,受到体制、企业规模、信用等级、负责比例、担保条件等限制较少。二是融资风险少,中小企业有权选择自己最需要的设备,掌握设备及时更新的主动权。由于租赁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权选择归还或购买,设备过时的风险就由出租人承担了。中小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无力交付租金时,出租人只好收回设备。与债务融资下的破产清算相比,融资租赁的财务风险更小。三是保持中小企业财务的合理性与安全性。一方面,避免了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过多占用,增强了中小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与股权融资相比,租赁融资可以避免对股权的稀释。四是能够产生节税效应。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租赁设备的折旧由承租人提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的利息和手续费均可从税前扣除,从而使承租人得到了减税的好处。

(二)金融机构方面

(1)金融机构应转变观念。国有商业银行应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的贷款环境,调整信贷政策,修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打破以企业规模、性质作为支持与否的条件,支持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遵循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逐步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比重。

(2)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首先,加快发展以中小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金融机构步伐。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有天然的相容性,是中小企业最理想、最合适的贷款对象。其次,尽快成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中小银行,为中小企业投资公用事业的小型投资项目给予信贷支持,解决中小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的固定资产的长期贷款要求。最后,新疆金融管理层要积极主动,尽量争取国家及区域金融机构的支持。可借鉴兰州商业银行的做法,该银行在2010年9月首次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了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签字仪式,并发放了总额为4亿元的首批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此举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受到了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商业银行、中小企业的高度赞誉。

(三)政府方面

1.政府必须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1)中小企业自身来看,其涉及领域较广、数量多,基础庞大,但除少数企业进入一些高技术领域外,大量的是传统的商业流通业、房地产和一般制造业,还缺乏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企业在发展中,内部和外部的作用同时存在,缺一不可,企业发展的根本是依靠自身力量,但政府的引导作用也至关重要。政府和人民银行应采取正面引导等措施,进一步净化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和信用环境。

(2)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和引导。政府应在管理咨询、行业指导、技术创新、人力保障、税费政策等五个方面加强服务,提供足够的优惠政策,促其提升产品技术含量,避免重复建设,引导其增强市场竟争力。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实现治理结构化,规范财务制度。

(3)给予中小企业公平待遇。不仅要在法律、政策上,更要真正在理念上做到对中小企业一视同仁。除国家特殊规定的以外,所有投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在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同样适用。要放宽对注册资本和专项审批的限制等,制定专门办法,加快解决中小企业土地、设备抵押、登记难等问题。

2.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融资环境

(1)建立社会信用担保机构。要充分认识和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要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起多层次、多结构、多种所有制并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规范发展,保证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的运作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避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成为企业转嫁风险的避风港。各类型的银行金融机构要与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平等的业务联系,银行对有信用担保机构担保的中小企业实行有差别的贷款利率和扶持措施。

(2)法律、法规、政策扶植。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鼓励和帮助建立中小企业,为其创业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应当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地安排必要的场地和设施,积极支持创办中小企业。要完善税收政策,调整不公平税赋,特别是对于尚处于创业阶段的非公有制小企业,要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

中小企业是新疆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中小企业的经济发展直接关系着新疆整体经济的发展,近年来,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新疆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需要新疆企业、银行、政府共同努力,从企业自身及其外部环境分析融资难问题原因,并从中小企业自身环境改善、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健全以及政府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等方面着手,从而真正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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