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阳光到“家”

2013-12-19 22:55黄峥
检察风云 2013年24期
关键词:长宁犯罪预防长宁区

长宁:阳光到“家”

改革亮点:社会观护,阳光未检

上海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以涉罪未成年人的再犯预防机制创新作为切入点,积极运作构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关护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定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区位特点,聚焦来沪未成年人这一重点人群,联合街镇社区党工委等部门探索建立了来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平台,并积极创新和构建社会化防控体系,以优化来沪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切实维护来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分析发现,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呈现两个80%的特点:一是涉案未成年人中有80%以上是来沪未成年人;二是涉案未成年人的居住地或作案地有80%以上集中在北新泾社区等长宁的西部地区。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针对性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北新泾街道党工委共同搭建来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平台,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整合工作资源。通过实有人口和实有就业人口登记等途径,借助居委会等群众组织,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对居住在辖区内的246户来沪未成年人的家庭、就学、务工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来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现状和亟须解决的问题,建立常态化的跟踪服务机制,从生活上、学习上和工作上给予关心和帮助。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蒲公英阳光教育基地”,对外来未成年人家长进行培训辅导。在硬件上分别设置授课场地、活动场地和窗口接待;在课程安排上针对来沪家庭的特别需求和突出问题进行“融入教育”“自护教育”“防范教育”“亲子关系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考虑到外来人口家庭主要以个体商贩和保洁、环卫等工作为生,白天没有时间,故在授课时间上安排在晚间。

自2013年5月基地成立以来,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已对160户家庭进行了授课。由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未检科长、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司法所长等四人组成授课团队,从不同的角度与来沪未成年人的家长对话沟通:一是结合所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谈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规律。二是结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过程中因方法简单粗暴,谈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消极负面作用。三是结合流动家庭的一些父母言行不规,甚至违法等情况,谈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影响。四是结合社区的发展和愿景,谈怎样成为讲文明、有道德的新上海人,融入社区。

在对来沪家庭授课过程中,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还特别向家长们发放了《弟子规》读本,在课堂围绕我国传统教育中的一些警句名言进行讲解和举例。每次授课结束后,还有家长留下来与授课者作进一步交流。反馈的调查问卷也显示,许多家长表示在孩子教育上确实存在许多困惑,一直期盼有这种形式的学习机会。下一阶段,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准备与新泾街道社区党工委对所属社区的来沪未成年人家庭进行授课教育活动,以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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