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律师诚信建设 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4-02-03 15:40赵大程司法部副部长
中国司法 2014年6期
关键词:行风执业惩戒

赵大程(司法部副部长)

大力加强律师诚信建设 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释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回顾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对于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具有重大意义。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新一年政府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重点作了部署和安排。律师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

大力加强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律师行风建设,是律师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和有力举措。当前,律师行风建设最突出的问题是诚信问题。诚信执业是律师工作的生命线,是律师行业的立业之本、执业之基。我国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随着社会的发展,律师执业活动日益深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各个领域,日益深刻地影响着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行为。律师身份和社会功能的变迁越来越需要其牢固树立诚信理念,防止趋利化、商业化而引发忽视和损害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诚信执业既能够使律师行业赢得社会的信赖,也能够促进社会诚信的形成和发展。能否做到诚信执业,直接影响着律师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作用的发挥。律师队伍行风如何,关系到公正司法的成效,也关系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面对新形势下社会发展对律师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必须高举诚信旗帜,注重诚信为本,以对法律的诚信、对人民的诚信、对国家和社会的诚信,向全社会彰显律师诚信执业和维护公正司法的形象。近年来,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师协会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大力加强律师队伍诚信建设,队伍建设和行业作风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诚实守信意识淡漠、诚信教育工作薄弱、诚信信息披露制度缺失、失信惩戒机制乏力等问题依然影响和制约着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一年一年地抓下去,积小胜为大胜,切实解决影响律师诚信的突出问题,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律师诚信教育

党的十八大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任务,强调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凝练概括了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公民的价值准则。其中,诚实守信是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更是律师执业的生命线。广大律师应争做诚信执业的表率,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律师时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夯实诚信执业的思想基础。引导广大律师深刻认识律师工作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正确理解加强律师诚信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的相互关系与相互作用,从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自觉提高诚信执业意识。引导广大律师把辩护代理工作作为践行诚信执业的重要途径,坚持正确的辩护代理工作立场,既要对当事人负责,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要对法律负责,促进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既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引导当事人接受法律的规范和约束,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加强对《律师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以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牢固树立律师的执业边界意识,该履行的职责不打折扣,该履行的义务毫不含糊,确保每一位律师熟悉掌握、认真执行各类律师管理规范和行业规则,使诚信教育有目标、有成效。要加强诚信教育的分类指导。注重发挥老律师、优秀律师的传帮带作用,把律师队伍业已形成的优秀品质、良好作风发扬光大并一代代传下去。着重做好新执业律师、实习律师的教育培养工作,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不仅要帮助他们在执业中或实习期内学习掌握执业技能,更要注重培养律师诚信执业的理念,传承律师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的执业品格,努力为律师队伍输送合格人才。要按照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律师业的特点,扎实有效地推进律师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律师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行为方式、工作信念和生活情趣,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良好的工作理念、专业品牌、协作意识,充分发挥律师文化导向、激励、凝聚、约束和保障作用,形成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的良好风气。

二、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织密筑牢律师诚信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是律师诚信执业的重要保障。当前,律师队伍中出现的失信行为,客观上与律师管理的制度规范还不够严密有一定关系。我们制定修改法律法规规章,要根据律师工作的发展规律,联系不断变换的执业新情况、新问题,有目标地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行业规范,严格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交往关系,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之间筑起严密的篱笆墙,在执业的每个环节设置隔离带、通上高压线,推动构建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要进一步加强律师失信惩戒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律师职业道德准则,做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对恪守诚信的具体要求,厘清律师执业行为的边界和律师执业权利行使的边界,有针对性地解决少数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利益输送,少数律师动辄以“维权”名义拉人参与、“组团声援”、恶意炒作案件,少数律师为追求经济利益虚假承诺、收费不尽职甚至欺骗当事人,个别律师动辄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发表不当司法评论等违规失信行为处罚处分依据不足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将责任保险与律师的失信行为相结合,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预防失信行为方面的社会功能。

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肃惩戒律师失信行为

令行禁止是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反观这些年来我们对律师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要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律师事业健康顺利发展出发,以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准则,严肃惩处律师违规失信行为,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强律师协会行业惩戒委员会建设,加大惩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律师协会惩戒工作水平和质量;充实惩戒委员会工作力量,吸收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参与惩戒工作,适时调整委员会人员组成,增强活力;开展委员会集中学习、集体讨论活动,树立“有案必查、违规必惩”的意识。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工作程序,规范投诉受理、立案、调查、听证和作出处分每一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剖析重大违规案件,加大违规惩戒的警示作用,促使律师自觉遵守行业规范。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做到监管惩戒工作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有效。

四、坚持以开放的方法,强化完善律师行风监督

加强行风监督需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内部监督工作,注重检查对律师协会各项行业规则的执行落实情况和对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的实施情况,注重检查律师事务所签订、履行与当事人服务合同情况,确保监督有的放矢,抓出实效。要充分履行《律师法》赋予的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年度考核的职责,采取不定期、专项考核的形式,对影响行风建设、有损律师队伍信誉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公开是监督的前提,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律师是面向公众开展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只要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行事,没有什么执业行为不能公开、不能接受社会的监督。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充分发挥律师协会举报投诉系统的作用。要建立完善律师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全国互联互通的律师行业诚信信息系统,对有关信用信息实施分类管理,实现律师事务所、律师基本信息公开和诚信状况的披露,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建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档案,健全等级评估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行风监督制度,组建好和开展好律师行风监督委员会工作,聘请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定期开展活动,检查工作,听取意见。对行风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落实。要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对行风的监督作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正确引导新闻媒体对律师行风的监督,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执业氛围。

诚信建设关乎律师事业发展,必须放在心头,抓在手上,丝毫不能有精神的懈怠。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协的同志们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下定决心,坚持不懈,卓有成效地抓牢抓好诚信建设,不仅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而且要务实性地取得成果,把律师诚信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律师事业更好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服务。

(责任编辑 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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