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成效斐然

2014-02-03 15:40陕西省司法厅研究处华文胜
中国司法 2014年6期
关键词:司法厅司法部陕西省

(陕西省司法厅研究处 华文胜)

近年来,陕西省司法厅不断加大理论研究工作力度,坚持研究工作高起点谋划、商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紧紧围绕影响制约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调研,推出了一批具有较高质量和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先后完成司法部、省委、省政府、中央司改办等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及专项调研课题35 项,获省部级以上奖项22 项,30 余项研究成果先后在中央及省级报刊发表,重大课题立项、发表获奖、成果转化走在全国前列,其中《从药家鑫察看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及对策》、《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调研报告被中央领导批示及国家部委采纳推广,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广泛影响。

一是加大投入,领导带头摘调研。为顺应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破解发展难题,陕西省司法厅成立专门机构,强化研究职能和骨干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坚持把理论研究与中心工作同部署检查同考核,制定《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的意见》、《调研工作暂行办法》等,厅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年下基层调研都在60 天以上。

二是紧贴“三个围绕”,不断加大应用对策性研究。调研工作坚持做到“三个围绕”,即围绕服务垒省工作大局、重点任务推进及典型经验推广开展调研,不断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课题完成做到“四个落实”,即课题牵头部门、人员、经费、措施、时限落实。

三是着力建立健全“五个机制”。即重大选题研判制、课题落实责任制,完成督办制、横向交流制和协同攻关制,在整合全系统资源的同时,聘请西北政法大学,省委党校、省杜科院等院校及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和系统内研究骨干组成的特约研究员队伍,开展重大课题协同攻关。2011年结合全国关注的药泉鑫案,课题组先后深入上海,广西、云南等省市及30 余个基层单位,开展了一系列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若干个操作性很强的对策建议,该调研报告被新华社内参刊发,并送中央政治局参阅。对策中关于“在中、高考中增加法律知识内容的建议”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批示,并被国家教育部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中采纳。

2012年结合陕西省司法厅实施的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新举措展开调研,撰写的《陕西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模式的调查与思考》研究报告得到司法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先后被《中国司法》、《调研与决策》等刊发,并被司法部以部发文件形式向全国推广。完成的《关于“走进老区接受教育宣讲法律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的报告》等10 篇调研报告分别得到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副势记孙清云,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等领导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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