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的群众观及其启示

2014-02-13 07:34吴千里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民主群众政治

吴千里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思政部,江苏 泰州 225300)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和战争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工作路线。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观、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者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取得胜利的重要观点和方法,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最根本的工作路线。近代中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及其经验教训无不彰示群众路线的巨大力量,邓小平继承和发扬了毛泽东的正确观点和优良传统,将群众路线看作是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制胜的法宝。在邓小平看来, “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在另一方面,它认为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1]。党领导群众 “解放自己”的主旨和归宿是为 “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因此,“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共甘苦的工作作风”[1],在实践中 “将群众的意见 (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 (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2]。邓小平以其光辉的革命和建设的一生诠释、实践、并发展了群众路线的思想内容,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动力支撑。

1 群众路线与党的领导权威

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光辉历程经历了 “革命建国、运动治国与执政兴国三个阶段”[3],从1929年提出群众路线起,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将这一“法宝”贯穿于自己的实践中,将群众作为 “自己行使历史使命的参照群体”[1]。

1.1 党的领导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日起就视自己为 “先进部队”,就努力使自己成为 “群众的党”,邓小平强调我们党作为先进部队能够领导群众的根源是因为 “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1],党应将自身利益和群众利益结合起来,将群众的利益和意志视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强调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3],为自己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获得政治上的合法性提供重要基石,从而形成 “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合法律性和合道德性的统一”[4]。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中国共产党将合乎群众需要的民族解放、民主政治和经济发展视为自己行动的目标,并以推翻三座大山的口号赢得了民众的广泛支持和认同,在这一前提下,任何行动——包括武装暴力都具有了道义上的正当性。党执政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邓小平强调 “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1],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归宿,党的执政地位和权威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强化。

党领导的权威性不是基于作为执政党所掌握的国家暴力,归根到底这种权威应来自于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认同——即群众乐于被党领导。群众信任的基础有两个,一是道义或精神上的一致性,二是利益的一致性。在现代国家里,多样性是比较显著的特征,要求基于道义上的一致性维系党领导的权威无疑是值得商榷的,事实证明,只有在利益——这里主要是经济利益或物质利益——形成一致性并公正合理满足这一利益才能强化党的权威。换言之,党必须在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满足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增进民众福祉等工作中高效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人民群众才会对党及党的事业形成高度认同。

1.2 基于革命和建设的 “功利性”考察

近代中国各派政治力量为改变国贫民弱的状况进行了各种政治努力,洋务派扛着 “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大旗固守封建政治本源的试验失败了,维新派披着君主立宪的外衣试图改革强国的努力夭折了,革命派推翻帝制的革命浪潮在内外强敌的夹攻下渐远渐弱,种种政治试验和变革失败的共同原因都在于没有抓住群众这个核心力量,邓小平深刻指出党要认识到 “工人阶级必须依靠本阶级的群众力量和全体劳动人民的群众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解放自己,同时解放全体劳动人民”[1],革命和战争的胜利 “就是靠不脱离群众”,脱离了群众 “是非常危险的”,是 “致命伤”[1]。在艰苦卓绝的民主革命过程中,共产党人紧紧抓住 “农民”作为群众主要组成部分的 “中国性”,以土地革命为抓手,创造了 “统一战线”这个极具群众特性的武器,走出了一条 “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之路,取得了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

改革开放前30年是我国发展比较困难的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艰巨任务摆在我们党面前,面对重重困难和问题,邓小平告诫全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6],强调 “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6]。在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邓小平把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列入社会主义本质规定性,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评价改革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之一确定了下来,这对于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凝聚人心,激发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无疑具有强大的促进力和推动力。

2 群众路线下党的领导的实现

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这里我们讨论的是党的领导的实现以及如何正确实施领导。首先必须就作为党和群众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范畴作清楚的界定,将二者在权力结构中的关系理清楚,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视角看,党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党和群众基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形成的地位绝不存在上位者与下位者的位阶之分,邓小平强调我们要做 “人民的勤务员”,要 “以普通劳动者的面貌出现”, “领导就是服务”,要以人民公仆的姿态服务群众。

如何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是关乎党的领导权威和执政合法性的重大问题。党在社会经济事务管理中正确的路线、政策应是 “从群众中来的,是反映群众的要求的”,符合群众实际、能够动员群众才能 “反过来领导群众”[1]。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生动反映了党的领导决策过程。实现党的正确领导必须要深入群众, “和群众商量,不能凭主观愿望办事”[5],要了解群众的实际情况,倾听群众的正当诉求,尊重群众的建议和意见,邓小平强调 “只有认真地总结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才能指出正确的方向,领导群众前进”[1],不能 “天天看领导的脸色”,否则 “一定要栽大跟头”[5]。

3 新形势下贯彻邓小平群众观的启示

邓小平的群众观点充分尊重了人民的历史主人翁地位,科学界定了党和群众的关系,把贯彻群众路线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思想和方法论仍值得我们研究学习。新的历史时期,站在新的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面临错综复杂的新形势。党的十八大重提群众路线,是对党在新的执政环境下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主旨回归。提高党的群众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对于实现 “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1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执政为民

官僚制或科层制是现代国家具有普遍意义的理性化的管理组织结构,这一结构以权力依据职能和职务的明确分工及分层为主要特征。在经历毛时代的 “扁平化”社会治理后,中国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科层制,权力通过 “民主授权”的方式从群众转移到各级行政机构的 “官僚”手中。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权力在公共生活领域出现了 “异化”,在诸多党员干部那里,权力的公共服务价值取向异化为个体私利的追逐,群众路线的重提和回归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能忘记这个根本。邓小平始终反对 “干部特殊化”,强调 “干部特殊化必然脱离群众”,干部队伍特殊化会使广大党员干部队伍权力观扭曲,会败坏党风,必然导致脱离群众腐败丛生,损害党的威信,最终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最紧要的是要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优良传统,坚定 “权为民所用”的立场,紧扣 “情为民所系”的情怀,和坚持 “利为民所谋”的宗旨。

党的领导是通过执政实现的,执政主要是指通过 “政府”这个国家机器治理社会经济事务。共产党人在其党章中赋予自己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规定性,将组织命运和人民前途、民族大业结合在一起,将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明确了执政的目标指向。 “一切为了群众”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应有之义, “执政为民”是群众路线在新时期的核心诠释,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牢牢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要放下架子向人民群众学习,做 “群众的学生”,要真心关心群众、理解群众,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把 “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

3.2 完善、创新民主形式,扩大群众政治参与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国家民主政治生活、参与经济社会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从中国民主执政的现状看,主要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机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一是要继续完善 “两会”制度,创新代表(委员)工作机制,适当提高基层群众在代表(委员)中的比例,搭建代表 (委员)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平台,真正将群众中分散的、正确的意见和正当利益诉求集中到决策层面。二是要在更多领域、更深层面上扩大群众政治参与,群众民主政治参与意识的增强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执政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条件。在新的形势下,应依据具体国情逐步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科学、合理设计民众政治参与的新路径、新制度,创新政治参与形式,逐步消除普通群众与政治决策的 “距离感”,特别是地方政府应亲近群众,党员干部要放下身段深入到群众中去,彻底改变当前工作中存在的 “大门跨不进,说话没人听”的窘迫局面,真正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民主政治生活和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权利。三是要培育公民主体意识,当前虽然群众民主政治参与意识有所增强,但总体上看群众对政治参与的冷漠具有普遍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有赖于民众的积极参与,共产党员不仅要虚心做群众的学生,还要善于当群众的 “先生”,要教育群众认识到自己是社会公共生活和政治生活的主体,参与民主政治是自己的权利并懂得这种参与是正当的、必要的,帮助群众实现从 “消极公民”向 “积极公民”的转变,激发群众政治参与的热情,体现其主人翁的政治地位,这亦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

3.3 加强制度建设,提供制度依托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邓小平多次强调,群众工作要深入群众了解民意、民主决策应当顺应民心。但实际工作中是否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却没有制度支撑,这一工作路线更多时候体现为一种 “作风”,取决于领导干部对群众工作路线的认识,在宏观层面上难以实现所有领导干部一体遵行,在群众路线的操作层面上存在较大的缺憾。落实群众工作路线的要求,制度建设是根本,要把践行群众路线的形式、内容和监督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使群众工作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的、稳定的工作准则。

第一,加强党内各项基本制度建设,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要把群众路线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党的民主生活制度、党的纪律制度和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制度中去,把群众工作路线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提高群众路线工作的质量,把群众工作路线要求提高到对党员干部评价、任免标准的高度上来。第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在法律层面对严重脱离群众、造成重大社会经济损失的行为和新型腐败犯罪加以规制,从严惩处,从法律制度上强化权力制约和监控,预防惩罚各类以权涉法、以权谋私等被人民群众所痛恨的犯罪行为,把反腐作为长期的艰巨的任务确定下来,避免部分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败坏全党的整体形象和威信。第三,加强基层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创新群众监督路径。要迎合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基层民主监督路径,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监督运行机制,以制度的形式把群众监督的权利、形式、内容确定下来,把基层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拓宽人民群众民主监督的渠道,为基层群众表达对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以及对党员干部提出批评建议构建畅通渠道。

总之,邓小平的群众观坚守了尊重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确立的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紧紧抓住 “发展”这个现代中国最核心的问题,带领中国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其群众立场和思想观点仍然是我们今后取得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指引和保障,这一点不可懈怠,更不可抛弃。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M].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郭为桂.群众路线与现代中国的国家架构——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J].东南学术,2011,(4):16-29.

[4]刘斌,张红.苏共政党权威崩溃的警示[J].探索与争鸣,2004,(2):25-27.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

[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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