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的教师荣誉感增强策略研究

2014-03-06 17:44汤书波孙雄飞周紫艳
云南开放大学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荣誉感教师职业荣誉

汤书波,张 宁,孙雄飞,周紫艳

(云南开放大学1.学分银行与学习评价中心;2.学报编辑部;3.纪监审处;4.文化旅游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3)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1],教师历来是社会加冕荣誉桂冠的职业,荣誉感是捍卫教师职业神圣的忠诚卫士。然而,在市场经济冲击和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多种价值观念渗透和并存的局面致使一些教师开始疏于维持职业生命的庄严,在诸多诱惑面前跨越了“有所不为”的界线,开始追求外在的刺激而忽视了“求诸己”的内心完善,自尊而不能尊人的虚荣蒙蔽了人格完善的修行,导致教师群体职业荣誉感降低,而践行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鼓励教师“仰之弥高,钻之弥深”的职业责任和道德追求,是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的必然选择。

一、教师荣誉感

荣誉是个人社会持存与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反映,是个人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表现。荣誉是个体的才能、业绩、贡献、德性等价值关系隶属于所在集体的价值系统时,受到集体积极的和肯定性的评价而获得物质性或精神性的褒扬和赞誉,是个体内在品行的外在表现。荣誉感是个体获得荣誉后产生的自我意识与内心满足,“我们把个人对于荣誉的恰当的态度,把与荣誉冲动相适应的那种德性叫做对荣誉的爱。我们可以把它规定为用诚实的和道德的行为去寻求对于道德的和善的行为的确认的意志习惯”[2],“对荣誉的爱”和“对于道德的和善的行为的确认的意志习惯”是对个人荣誉感的诠释,表现为蕴含在人们良心中的羞耻心与自尊心,是人作为道德的人存在的基础与前提。

教师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取得相应的薪酬和地位,甚至拥有某些权利和名誉,但教师教书且要育人的职业特性要求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荣誉,很多时候兼具社会道德典范的角色,以良好的德性和品行影响和“化育”学生为“德才兼备”的人才。教师的外在名誉是道德荣誉的基础,没有名誉的道德荣誉是无根的“虚荣”;道德荣誉是外在名誉的底色,没有道德荣誉的名誉是黯然失色的“势荣”(《荀子·正论》)。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师者势必远“虚势之荣”,以社会价值评价为客观基础正视自我内心感受,逐步培养职业责任感和道德自评能力,按照社会所崇尚和倡导的价值标准开展职业活动,获得应有的职业荣誉感,在内心满足的状态中幸福地从事教育职业。

二、教师荣誉感缺失之痛

荣誉感是人们正当荣誉心理水平较高的表现,而荣誉心理弱化或不健全即为荣誉感缺失。“在下述情况下,可以说一个人有强烈的道德情感:来自道德约束力的苦乐在他看来比其他苦乐更突出(也因此发挥更有力的影响),显得比别人所见的更重大。换言之,在他超常地受到荣誉感影响的情况下,其道德感便可称强,相反情况下则可称弱。”[3]在满载荣誉感的职业队伍里,不少教师“来自道德荣誉约束力的苦乐并不比其他苦乐更突出”,价值迷失导致的荣誉错位和行为失范造成教师荣誉感缺失的现状。

(一)价值迷失

价值是“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4],是事物属性的客观存在与主体需求的主观愿望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客体的有用性对主体需求的效用,是特定历史时期主体主观的相对稳定的选择倾向。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以经济关系为核心的本位价值观[5],而传统儒家集体价值理影响仍在,西方个体价值观不断渗透,共产主义集体道德规范的影响力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尚在培育和完善,社会价值多元化为主体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带来困惑。

教师作为社会存在的现实个体,只有个体价值隶属于社会价值,并达到较高的内在一致性时,才能获得社会荣誉。教师价值选择往往因价值冲突而困惑,在社会本位价值和现实多元社会价值之间,迷失了价值选择的准则,或以从众选择而放弃了自我价值,或以个体利益最优而忽视了集体利益,或以标新立异而无法顾及价值长远效应。在缺少核心价值准则的环境里,社会未必能对教师职业价值做出合理评判,不少教师无所适从地做出被动的不自由的价值选择,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之间很难形成内在一致性。于是价值产生异化,社会上出现不尊师和滋生“教育无用论”就不足为奇,教师的荣辱观随之模糊,产生荣誉错位。

(二) 荣誉错位

教师作为社会价值创造和传承的文人形象,十分在乎荣誉,视荣誉为职业生命的重要成分,然而在价值迷失的环境里荣誉错位了,滋生了虚假集体主义、功利化和虚无化的荣誉追求。教师荣誉感弱化,甚至追求不正当的荣誉。

教师荣誉追求虚假集体化。“强调集体荣辱高于个人荣辱,并不否定正当个人荣辱的社会价值和意义”[6],个人荣誉是社会荣誉存在和发展的忠诚卫士,是抵御社会价值系统免于崩溃的一道堤坝,而国人骨子里源于传统儒家伦理观和共产主义荣辱观的集体主义荣辱观,导致教师在现实生活中耻于谈个人合理的利益和荣誉,抽象集体成为教师群体特征,无私奉献成为教师荣誉的主旋律。社会长期习惯教师“价廉物美”的劳动,期望教师“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而较少关注教师自身价值诉求。“阿忆晒工资”事件[7]引起社会广泛质疑和“狂轰乱炸”式责难,让处于经济社会的教师们心有余悸。教师从事以“精神”为主的“准生产”职业,社会期望教师作为精神主体感染学生甚至社会,让教师的“内在价值”无休止的对象化为“外在价值”,长期“学生主体,教师客体”的观念,使教师沦为社会培养人才的工具。教师在奉献和自我实现的矛盾里,稍不留神就成为沽名钓誉的“面具人”存在,开始追求畸形的集体荣誉。

教师荣誉追求目的化。荣誉是心灵驱动下自觉自愿行为的社会认可,如果把荣誉视为行为的终极目的,容易导致在巨大的物质力量面前不能保持道德荣誉神圣感,造成个体价值迷失而为荣誉所累。“只要谁希求博得人们的欢心,他就必须在自己的一切言行方面考虑到他们的欲望,这样,他为了想讨好人们,就变成许许多多个人的奴隶”[8],教师在职业行为中过多“希求博得掌握评价权的领导们欢心”,就会将荣誉异化为非人的异已力量,成为统治人的外在的异化物。不合理的评价机制为教师目的化荣誉追求披上合法外衣,“‘德、能、勤、绩’的考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绩’效优先”[9],学生成绩和升学率、教学时数、科研经费与成果等是评价教师的硬指标,而师德师风、关爱学生、团结协作、治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软指标在评价中显得苍白无力。“绩”效评价的结果往往关系到教师“晋级、加薪、解聘或降级等切身利益”[10],不少教师在评价指标的风向标的指引下,漠视重要却很难量化的软指标,滋生了急功近利的目的化荣誉追求。

教师荣誉追求虚无化。荣誉是教师开展职业活动的精神支柱,是激励教师奋斗向上与向善的内在动力,一个有着强烈荣誉感的教师对荣誉的尊重和爱,促使其无论是别人在场或自己独处时都能自觉地抵制各种诱惑和堕落,牵引着他趋向高尚与完善。“由于我们面临着道德价值观上的新旧交替,执行着双重的或多元的价值标准,缺乏统一的权威性的道德理想,必然造成社会舆论监督的混乱和道德良心的淡化,使社会道德控制系统无法发挥其职能。”[11]在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迷失的教师出现“道德良心淡化”,对荣誉的美好情感开始麻木,在他人非荣誉“试险”侥幸逃脱社会惩罚成功后,不再坚信道德力量,滋生非道德的荣誉心理。荣誉成为教师职业美丽的、虚无缥渺的海市蜃楼,失去了现实基础,促生了教师荣誉虚无化追求。

(三)行为失范

行为失范是“教师群体或个体偏离或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对教育事业发展和进步产生负面作用的破坏性越轨行为,是社会转型特定历史时期的必然产物”[12],是教师价值迷失的应然行为和荣誉错位的必然追求。

教师职业行为失范不仅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而且会危害师生身心健康,制约教育事业的发展。虚假集体中的教师必然产生“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论语·卫灵公第十五》)”的“荣誉焦虑”,把荣誉放在首位,忽视个人合理诉求,身体力行“累倒事小失荣事大”的坚守行为是高尚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行为操守是值得称赞的,但若强调其普世性未免不符合经济本位的价值观,缺少生命关怀元素,也有违教师身心发展规律,不宜成为教师“师范”的必备条件;目的型教师身怀“建功立业”的现实追求,在薪酬制度的约束下,职业行为只是获取生存条件的谋生手段,不能把教育视作“阳光下最神圣的职业”,长期无法融入工作的“异己存在”状态,容易产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发大财”的“老板式”教师,为学术而学术和学术造假型教师,将手中的教育权利变成利益交换条件收取择校费和补课费的“创收型”老师,不能真心关爱学生和尊重学生人格,不能平等地对待学生,不能公正地评价学生,忘记了人民教师角色,败坏了教师的高尚形象;秉持荣誉虚无的教师容易产生职业倦怠行为,情感衰竭、成就感和教学效能感低势必严重影响教书育人的效果,或者认为荣誉可有可无,荣誉评定只不过是“排排座,吃果果”,今年你明年我,干好干坏都一样。在缺少道德约束时教师群体里出现了“范跑跑”、“教授换妻事件”和“猥亵中小学生”等影响极其恶劣的失范行为,污损人们赋予教育事业的神圣光环。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的教师荣誉感增强策略

教师荣誉感下降以及虚荣遮蔽荣誉,是社会变革和教育改革时期新旧利益格局交替在教育领域的必然映射,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改革成本和发展风险,加强社会核心价值对教师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激励教师产生荣誉心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重塑教师职业荣辱观,找回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智力保障。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教师职业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当前社会价值诉求的高度概括和集中体现,统领着社会各行各业的价值观。党的十八报告中提出积极培育和践行“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13]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具有广泛感召力、强大凝聚力和持久引导力,是我国每个社会成员必须秉持的价值观,勾画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色调。

教育是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必须坚持以核心价值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凝聚教师智慧形成合力,实现中华民族教育事业的伟大复兴。教师应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统领人生观,使之成为职业价值观的基调,融入到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终极目的之中,内化为教育实践自觉,实现人格的提升与完善。自由是教师认识了教育科学规律和超越了纯粹物质欲望的追求之后,无拘无束地传播知识和思想的职业状态,把职业与青少年成长、人类生命延续联系在一起,在职业中充实人生、收获快乐和实现自我,获得精神上的自由,摆脱虚假集体主义价值观和功利价值追求的束缚;人生而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力,教师是教育平等的捍卫者,让有学习愿望的人接受同等的教育,尊重学生的个性,培育和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公正要求教师合理地处理教育事件,公正对待学生,科学评价学生发展价值,为发挥教育成效和全民共享教育成果提供保障,共同促进教育事业进步;依法从教,强化教师法治观念,保障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教师在践行核心价值观过程中,个体职业价值追求目标明确了,不仅有利于个体职业发展,也与社会核心价值保持较高的一致性,教师职业价值的社会认可度势必进一步攀升,为找回教师职业荣誉感奠定基础。

(二)树立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荣辱观

价值观是荣辱观的基础,正确的价值观激发和维持合理持续的荣誉感。教师在趋于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获取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职业荣誉。

首先,教师要遵循“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公民核心道德观,树立社会普遍认可的公民荣辱准则,获得现实生活的道德基础。热爱自己的国家,专心致力于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地完成教书育人工作,与同事亲近和睦、友善相处,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

其次,教师要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要真心关爱和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摆脱虚假集体主义的荣誉追求,关爱自己和学生的生命成长,让荣誉成为有现实基础的精神追求;教师要把教书育人作为职业行为动机,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培养学生良好德性,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至于荣誉则是职业行为实施后的社会评价,而不是始于职业行为的目的存在;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社会公德和正义的典范,不是作为道德虚无的社会个体存在,必须要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去教育和感染学生。

再次,各教育阶段教师还需要遵守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教师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高校教师要严谨治学和服务社会,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以高深的学问服务社会,传播优秀文化,引领社会尚学崇教的新风尚;职业教育教师要团结协作和刻苦钻研,尊重同志,胸襟开阔,相互学习,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维护集体荣誉,创建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职业道德规范作为制约教师职业行为的非正式制度准则,是教师自觉认同并履行相应义务以实现自律的“内心立法”,通过良心谴责和社会舆论、道义批判使其不想“违规”,“淡化”非职业意识,保障教育活动顺利开展。教师在履行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过程中,构建符合社会和职业规范的自我道德体系,获取道德良知和社会赞誉。

(三)构建教师职业荣誉制度体系

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师职业荣誉制度体系,实现教师荣誉的伦理价值与功利价值相统一,做到立德与立功并重,名实相符,保持教师荣誉的健康发展。

合理的评价制度是构建教师荣誉体系的基石。“一种制度的评价机制如果能与道德荣誉褒贬的方向保持一致,那么这种制度就为人们主动地接受该种道德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制度支持”[14],从教师发展规律出发,克服教师“绩”效评价的偏颇,鼓励教师非功利的荣誉行为,构建科学、全面、系统的教师荣誉常规制度,让荣誉预期引导教师健康发展。教师荣誉评价内容要体现教师多元发展需要,评价标准做到定量和定性的有机结合,评价指标科学合理和分层细化,评价过程应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评价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以评价项目的内在联系为主线构成难度系数从低到高的层级荣誉体系,在民主协商的氛围中,实现纵横结合的动态评价[15],得出杜绝人情因素的公平公正的评价结果,使教师容易认可和接受,催生教师良好的德性和德行,引发社会对教师发自内心的尊重和崇敬。

有效的激励制度是构建教师荣誉体系的催化剂。“论功行赏,等于火上加油;无功受奖,等于火上泼水;完全不奖,等于让火焰自行熄灭。”[16]有效的激励制度是在合理的评价制度基础上,发挥荣誉的内心激励作用,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相结合,让每项荣誉与相应待遇或薪酬匹配,通过待遇差异激发教师的兴趣,发挥物质奖励对单纯荣誉奖励的价值补偿,体现荣誉的现实价值,让教育职业多一些“激动因素”,实现荣誉的目的性与过程性结合,保持荣誉激励的有效性。

荣誉档案是构建教师荣誉体系的稳压器。对教师荣誉事项进行详细记录,夯实教师成长之旅,促使教师反思教育活动和总结经验,也为其他教师学习提供参考。通过教师荣誉档案公开制度,让沽名钓誉者和倾心于利益计算以及表演性、炒作性和功利性的寻求物欲刺激者远离教师荣誉队伍,克服教师虚假集体主义和虚无主义荣誉观,让荣誉成为慰藉教师心灵的真实满足。

强化“荣誉后”管理。荣誉终身制不利于教师职业发展,也为荣誉机会主义者提供便利。只有建立教师“荣誉后”考核机制,通过荣誉公示、再次考核、满意度调查和群众监督等方式构架教师“荣誉后”立体化管理网络,才能激发“荣誉后”教师持续的工作热情,开发“荣誉后”教师的潜力,充分发挥“荣誉”教师持续的示范作用,引领教师职业荣誉的健康发展[17]。

教师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从迫于生计的功利价值、基于兴趣的非功利价值过渡到基于个人发展的超功利价值,树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荣辱观。教师的价值归宿超越抽象集体价值观,转向现实的个人,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追求真实集体的群体共同利益,让教师的荣誉不仅意味着生存的尊严与职业的价值,也成为激励教师不断进取的精神动力,并不断体味到荣誉带来的精神愉悦是任何物质快感所无法取代,重新在内心珍视职业荣誉,恢复荣誉的神圣性,形成由价值认知、荣誉情感、荣誉意志、荣誉行为和荣誉感组成的教师荣誉体系。

四、结语

“情愿把荣誉加冕在一天,不情愿无声无臭的过一世!”(拜伦)相信是教师群体共同的荣誉心境!教师是荣誉的与产生荣誉的职业,在荣誉的空间里产生了深厚的职业情感,强烈地热爱,激励职业行为的荣誉化取向,折射出崇高事业的伟大形象。教师在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期,要坚信核心价值的先进性和引领性,内化为人生观以指导职业行为,力争取得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荣誉,赋予教师荣誉以现实基础和真实内涵,目的与过程并重,实现内心“自溢”的满足状态。

[1][13]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荷兰]斯宾诺莎.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3][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4]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哲学》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1)[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

[5]董洋.当代主体价值选择的困惑与途径[D].山西大学,2011.

[6]贺更行.论荣辱[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1,(4):41-45.

[7]王璐.收入与“职业荣誉感缺失”之痛[J].工人日报,2006-10-12(1-2).

[8]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C].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9]周红.多元教育价值观背景下初中教师教育价值取向研究[D].西南大学,2010.

[10]卞金祥.新课改背景下教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当代教育科学,2007(3-4):77-78.

[11]李振纲.现代中国人面临的道德困境及其补救[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16):35-40.

[12]高晓然.教师职业意义:基于教师行为失范的反思[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2,(3):5.

[14]马鸿雁.试论道德运行的外部机制[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4-5.

[15][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16]周新发,宗琴珍.高校现行教师评价工作中的弊端及对策[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99.

[17]陈伟,陈宗荣.教师“荣誉后”管理的反思与跟进[J].教学与管理,2005,(11):13-14.

猜你喜欢
荣誉感教师职业荣誉
公费师范生教师职业认同现状调查研究
——以大四公费师范生为例
教师职业认同研究综述
这是我们要的集体荣誉感吗
Heart to Heart with the CPC与党同心
获得的荣誉
农村文化月“千村计划”“农民文学奖”发起人张一一:农民文学奖提升农民的荣誉感和幸福感
荣誉得主们都说了些什么?
教师职业认同文献综述
关于中小学音乐教师职业素养的思考
获奖荣誉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