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通〉疏证》点校本白文校勘失误例析

2014-04-01 13:40刘青松
关键词:底本大德点校

刘青松

(河北大学 文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2)

《白虎通》是汉代经今古文斗争的产物,是汉代经学的代表著作。但汉代之后,《白虎通》的流传受到限制,致使各代目录所载莫衷一是,所传之本颇伤错讹,因此明清以来多有校订之作。道光壬辰(公元1832年)陈立作《〈白虎通〉疏证》,“析其滞疑,通其结轖,集专家之成说,广如线之师传”[1]2,陈立的疏证本是目前最好的注本。中华书局1994年出版的吴则虞先生点校本《〈白虎通〉疏证》(以下简称“中华本《疏证》”)是目前最为通行的版本。

我们在阅读中华本《疏证》的过程中,发现该本对《白虎通》原文的处理存在明显的失误,其中句读方面的60余处失误我们已做过专门探讨(《〈白虎通疏证〉白文句读失误例析(一)》《〈白虎通疏证〉白文句读失误例析(二)》分别见北京师范大学《励耘学刊》2013年第一、二辑),本文旨在对其校勘方面的失误做一个归纳。除了中华本《疏证》外,我们参照了以下版本:一、底本,即中华本《疏证》所依据的版本——光绪元年淮南书局本《〈白虎通〉疏证》。二、南菁书院本,即光绪十四年《皇清经解续编》本《〈白虎通〉疏证》。三、卢本,即乾隆四十九年卢文弨抱经堂校订本《白虎通》,卢本加上庄述祖的补辑《阙文》一卷是陈立《疏证》所依据的底本。四、傅氏双鉴楼藏元大德本《白虎通德论》,即《白虎通》祖本,卢本之前的《白虎通》版本均以此为底本。

通过对刊发现中华本《疏证》白文校勘存在以下失误:

一、中华本排印之误

中华本《疏证》排印之误指的是由于重新排版导致的误字、倒文、夺文等,这样的错误底本是不存在的。

1.文字错误。如:

(1)《卷三·礼乐·四夷之乐》①因校勘需要,《白虎通》引文保持繁体。:

西夷之樂曰《昧》。[1]108

按:“昧”为“味”之误,底本不误,据下文“味之为言‘昧’也”推断,此处当作“味”。

(2)《卷七·圣人·古圣人》:

朕言惠可底行。[1]336

按:此处引《尚书·皋陶谟》文,“底”为“厎”字之误,底本不误。厎,定也。

(3)《卷十·嫁娶·同姓诸侯主婚》:

《春秋傳》曰:“天子嫁女於諸侯,心使諸侯同姓者主之。”[1]479

按:此引《春秋传》为《公羊传·庄公元年》文,“心”为“必”字之误,底本不误。

2.倒文。如:

(1)《卷十·嫁娶·嫁娶之期》:

陽舒而陰促,三十三數終奇,陽節也。[1]455

按:“三数”,底本作“数三”,此误倒,并导致句读错误。“十”是数的完备,即“终”,三十是“三”数的一个节点。“三十数三终”与下文“二十数再终”文法一律,如此则正确校勘、断句为:

陽舒而陰促,三十,數三終,奇,陽節也。

(2)《卷十一·崩薨·诸侯奔大丧》:

童子諸侯不朝而奔來喪者何?[1]538

按:“奔来”当作“来奔”,底本不误。

3.夺文。如:

(1)《卷十二·阙文·宗庙》:

所以虞而立何?[1]578

按:底本“立”后有“主”字,此处夺文,卢本、大德本“立”后并有“主”字。《御览》引有“主”字,《通典》引《五经异义》亦作“所以虞而立主”。

这些失误当依照底本改正。

此外,点校本存在一处文句混乱,《卷二·号·皇、帝、王之号》:

號言為帝何?帝者,諦也,象可承也。王者,往也,天下所歸往。《鉤命決》曰:“三皇步,五帝趨,三王馳,五伯騖。”號之為皇者,煌煌人莫違也。煩一夫、擾一士,以勞天下,不為皇也。不擾匹夫匹婦故為皇。故黃金棄于於山,珠玉捐于淵,巖居穴處,衣皮毛,飲泉液,吮露英,虛無寥廓,與天地通靈也。[1]45-46

底本这一段的顺序是:

號之為皇者,煌煌人莫違也。煩一夫、擾一士,以勞天下,不為皇也。不擾匹夫匹婦故為皇。故黃金棄于山,珠玉捐于淵,巖居穴處,衣皮毛,飲泉液,吮露英,虛無寥廓,與天地通靈也。號言為帝何?帝者,諦也,象可承也。王者,往也,天下所歸往。《鉤命決》曰:“三皇步,五帝趨,三王馳,五伯騖。”

卢本顺序亦如陈立底本,以皇、帝、王为次,与篇名一致。这段话在底本同一页的不同面,“号之为皇者……与天地通灵也”在一面,“号言为帝何……五伯骛”在另一面,当是点校者混淆,当改正。

二、底本有误,中华本未予改正

点校古籍除了对底本进行句读之外,对原文存在的失误应当予以指出或修正,并出校勘记予以说明。但中华本《疏证》对陈立底本许多明显的脱文、倒文、讹误等并未予以改正,亦未予说明。底本之误包括讹文、倒文、夺文、衍文等。

第一,讹文包括形近致误、音近致误。

1.底本因形近致误而点校本未改者,例如:

(1)《卷四·封公侯·三公九卿》:

人有三等,君、父、師。[1]131

按:“等”为“尊”之误,南菁书院本亦误。大德本、卢本并作“尊”,当据改。

(2)《卷四·京师·京师》:

天子所居,故以“大”、“眾”言之。明什倍諸侯,法日月之經千里。[1]160

按:“经”为“径”之误,南菁书院本不误。大德本、卢本并不误。“日月之径千里”指的是日月所照直径千里。古人认为日月所照,千里之内影子是一样的,千里之外就会差一寸。《周礼·地官·司徒》:“正日景以求地中。”注:“凡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寸。”

(3)《卷十二·宗庙》:

周公祭太山,周召公為尸。[1]580按:下“周”字乃“用”字之误,南菁书院本不误。卢本不误,《诗经·大雅·既醉》疏引亦作“用”。

2.底本因音近致误而点校本未改者,例如:

(1)《卷二·号·伯子男于国中得称公》:

《春秋》“葬許穆公”。[1]67

按:“穆”当作“缪”,南菁书院本不误。大德本、卢本并作“缪”。《春秋》见《春秋·僖公四年》,古文经《左传》作“穆”,今文经《公羊传》作“缪”,《白虎通》为今文经学,用《公羊传》经文,点校者未改。

(2)《卷八·瑞贽·诸侯朝会合符信》:

《诗》云:“元王桓撥。”[1]348

按:所引《诗》为《诗经·商颂·长发》文,原文作“玄王桓拨”,玄王为殷商的祖先契,因为其母感玄鸟而生,故称为“玄王”。陈立避清帝讳改“玄”为“元”,(我们姑且以此为底本误)点校者不察,乃沿袭之。

(3)《卷十一·坟墓》:

故《檀弓》曰:“古也墓而不墳,今邱也。東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不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1]559

按:“邱”当作“丘”,是孔子之名,底本避讳作“邱”(按,孔子之名,陈立一概作“邱”,点校本当改作“丘”),大德本、卢本作“丘”,点校者不改,且误理解为高丘义,因此出现断句失误。正确断句为:

故《檀弓》曰:“‘古也墓而不墳,今丘也東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不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

第二、底本倒文而点校本未改者,例如:

(1)《卷五·三军·受兵还兵》:

衰齊、大功,三月不從政。[1]208

按:“衰齐”当作“齐衰”,为五服之一,南菁书院本不误。大德本、卢本并不误,点校者未改。

(2)《卷十·嫁娶·大夫受封不更聘及世子与君同礼》:

故《禮》曰:“納女于大夫”,曰:“備洒

埽”。[1]474

按:《礼》為《礼记·曲礼下》文,彼文作:“纳女于天子曰备百姓,于国君曰备酒浆,于大夫曰备埽灑。”此一句文字方面有二处错误,一、“洒”当作“灑”,古代“洒”“灑”二字分工严格,“洒”义为洗涤,“灑”义为扫地前喷水。古常以“洒”代“灑”,但《礼记》不如此。二、“洒扫”当依《礼记》作“扫灑”。南菁书院本亦误,大德本、卢本并不误,点校者未改。标点亦有未当。

(3)《卷十一·丧服·三年丧义》:

三年之喪不以閏月數何?以言其期也。期者,復其時也。[1]509

按:“言其”当作“其言”,南菁书院本亦误。大德本、卢本并不误,点校者未改。

第三、底本夺文而点校本未改者,例如:

(1)《卷八·瑞贽·五瑞制度》:

位在東,陽見義于上也。[1]350

按:“东”下脱“方”字,其余西、南、北下并有“方”字,南菁书院本亦误。大德本、卢本并有,当据补。

(2)《卷九·天地·天地之始》:

混沌相連,視之不見,聽之不聞,然後判清濁,既分,精曜出布,庶物施生。[1]421

按:大德本、卢本“判”并上有“剖”字,底本无,南菁书院本亦无,陈立不同于卢文弨本处必有说明,此处未有说明,明系脱文。“剖判”指阴阳剖判,“剖判”之后清浊分,点校者不察,导致断句错误。正确断句为:“然後剖判,清濁既分,……”

(3)《卷十二·闕文·郊祀》:

祭天必在郊何?[1]564

按:“郊”后当有“者”,南菁书院本亦无。《卷十二·闕文》为庄述祖补辑,此一句据《文选·东京赋》注引补,《文选·东京赋》注引有“者”字,当系底本脱误,卢本不误,点校者未改。

第四、底本衍文而点校本未改者,如:

(1)《卷五·诛伐·复仇》:

《春秋傳》曰:“父不受誅,子不復仇,可也。”[1]221

按:“不”字衍文,底本、南菁书院本、卢本并如此,惟大德本不误。此《春秋传》为《公羊传·定公四年》文,彼作:“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何休注:“不受诛,罪不当诛也。”此今文经学观点,认为父无辜被杀,其子可以复仇。而古文经以为即使父无辜被杀,子亦不可复仇。《礼记·曲礼》疏引《五经异义》:“凡君非理杀臣,公羊说子可复雠,故子胥伐楚,春秋贤之;左氏说君命天也,是不可复雠。”点校者不改。

(2)《卷九·日月·释日月星之名》:

三日成魄,八日成光,二八十六日轉而歸功晦,至朔旦受符復行。[1]424-425

南菁书院本同,按:“二八十六”后大德本衍“日”字,卢文弨据《太平御览》引删。卢云:“此六句出《援神契》,皆有韵。”陈立云:“卢据《御览》删去十六下一‘日’字,此六句出《援神契》,皆有韵。”是“二八十六”下“日”字显系衍文,点校者不察,导致断句失误。正确断句为:

三日成魄,八日成光,二八十六,轉而歸功,晦至朔旦,受符復行。

这样的错误应当纠正并以校勘记的形式予以说明。

三、底本不误,中华本误改

由于对陈立疏证缺乏必要的理解,中华本《疏证》在校勘方面出现了许多底本不误,点校本误改的情况。例如:

(1)《卷四·五行·总论五行》:

《元命苞》曰:“土無位而道在,故大一不興化,人主不任部職。”[1]169

校勘记:“‘興’原作‘與’,据《御览》引《元命苞》改。”

按:“興”底本、卢本均作“與”,大德本作“预”,同,“大一不与化”意即太一不参与万物变化,与人主不参与具体事务一般。《太平御览·卷三十六》引《春秋元命苞》“與”作“興”系形近而误,点校者系据误本改原文。

(2)《卷九·姓名·论名》:

《禮》曰:“二名不偏諱,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也。君前不諱,《詩》、《書》不諱,臨文不諱,郊廟中不諱。”[1]412

底本、卢本、大德本“不逮事父母”句并无“事”字,点校者据《礼记·曲礼》补。

按:陈立注:“今本‘不逮’下有‘事’字,无‘郊’字。”是陈立核对《礼记》原文,有注语,点校者不察,而为之删改。又《校勘记》复云:“‘君前不讳’,《曲礼》作‘君无所私讳’。”按《礼记·曲礼上》作“君所无私讳”,点校者误倒。

(3)《卷九·五经·书契所始》:

《傳》曰:“三皇百世計神玄書;五帝之世受録圖,史記從政錄帝魁已來,除禮樂之書三千二百四十篇也。”[1]449

按:所引《传》为《尚书璇玑钤》文,“神玄书”,底本作“神元书”,不误。盖点校者以陈立避康熙帝讳改“玄”为“元”,从而改“元”为“玄”。按,《神元书》为书名,具体内容不详。此处非避讳而点校者以为避讳,上举两例,陈立避讳而点校者不识,其失误有如此者。

四、径改本文未出校勘记

中华本《疏证》有径改本文不出校勘记者。如:

(1)《卷六·巡狩·总论巡狩之礼》:

山川神祇。[1]289

“祇”底本误作“祗”,南菁书院本不误,大德本、卢本亦不误。按:《说文·示部》:“祗,敬也。”“祇,地祇提出万物者也。”点校者改正但未出校勘记。

(2)《卷十一·崩薨·天子舟车殡》:

大夫欑塗,士瘞:尊卑之差也。”[1]551

“欑”底本误作“攢”,南菁书院本不误。大德本作“倚塗”、卢改作“欑塗”,点校者改正但未出校勘记。

(3)《卷十一·崩薨·臣赴于君》:

欲聞之加賻賵之禮。[1]539

“赗”底本误作“赠”,南菁书院本亦误。大德本、卢本作“赗”不误,点校者改正但未出校勘记。

这样的失误大都是底本有误而做的改正,这些改正是有必要的,但为了尊重底本,应该出校勘记予以说明。

五、总 结

根据以上失误,总结中华本《疏证》校勘失误原因如下:

第一、底本选择不善,对勘工作不彻底,很多通过简单对勘就能解决的问题并未得到纠正。

《〈白虎通〉疏证》的底本以南菁书院本为善,此本改正了淮南书局本的一些错误,且在每卷之后有正文校勘记。此外,点校者对其他版本情况未作说明,据材料显示,其所据版本有卢本、武英殿本、《丛书集成》本,其余或称“众本”或称“别本”“各本”。按:《丛书集成》本即卢本,此或为中华本《疏证》非成于一人之手所致。(中华本《疏证》出版说明中云:“这项工作由吴则虞先生负责初步校点,沈啸寰先生负责订正标点并补校,最后由中华书局编辑部修订定稿。”)

第二、对陈立疏证缺乏必要的理解、疏通,造成许多误而不改和不误而误改的情况。许多校勘失误通过阅读陈立疏证是可以避免的。

第三、以《白虎通》引文出处校勘原文,而不是据《白虎通》其他版本校勘,体例混乱,错误迭出。

《白虎通》大量引用经传说明观点,由于年代久远,《白虎通》引文与传世本经典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这些不同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陈立底本的错误,应当予以纠正。第二种情况属于经典异文,《白虎通》去古未远,得以见到经典异文,这是重要的文献资料,不能视为错误。但点校者将二者等同对待,将底本所引经典异文,一概当作错误对待,根据传世经典予以删改。然而此体例贯彻不彻底,对引文与出处不同处或径改或出校勘记说明,或视而不见,甚至同一句话有的文字予以校勘有的文字不予校勘。此外点校者根据类书所引纬书校勘《白虎通》引文,类书成于众手且互相抄袭,据此删改《白虎通》原文,失之草率。我们认为,无论是出于对《白虎通》还是陈立《疏证》的尊重,据传世经典校勘《白虎通》引文,出校勘记则可,径改原文则不可。

综上所述,中华本《疏证》在《白虎通》白文校勘方面存在较多失误。此外,对陈立疏证语的校勘更是错误迭出,甚至有以《左传》改《公羊传》者(如:《卷十·嫁娶·人君宗子自娶》陈立疏证云:“今文《春秋》说也。隐二年‘纪裂繻来逆女。’《传》曰:‘昏礼不称主人,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躬也,辞躬者何?无母也。’”《校勘记》云:“‘纪’下‘裂’原作‘履’,据《春秋左传·隐公二年》改。”按:底本作“纪履繻来逆女”,据下文《传》可知,陈立所引“隐二年”经为《公羊传》经文,《公羊》经作“纪履緰来逆女”,陈立“履”字不误,特“緰”误“繻”耳。《左传》经文作“纪裂繻来逆女”,点校者以《左传》改陈立所引之《公羊》。又按:两“躬”字《公羊传》作“穷”,底本不误)。其《出版说明》将《白虎通》无锡州学刻本年代“大德九年”误为“大德五年”,“抱经堂丛书”本《白虎通》校勘补遗“一卷”误为“二卷”,《后汉书》注者“李贤”误作“李贺”。由于中华本《疏证》普及面广,影响大,学者习焉不察,征引亦多沿袭其误,以致谬种流传,因此有必要对此书进行全面的清理,以便大家更好地利用这部典籍。

[1]陈立.白虎通疏证[M].北京:中华书局.1994.

[2]白虎通德论[M].元大德九年刊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3]白虎通[M].乾隆四十九年卢文弨抱经堂本.台北:艺文印书馆,1966.

[4]白虎通疏证[M].光绪元年淮南书局刊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5]白虎通疏证[M].光绪十四年南菁书院本.上海书店,1988.

猜你喜欢
底本大德点校
“南橘北枳”:江南制造局兵学译著《行军指要》及其底本研究
大德歌·冬景
上任去任 皆莫放任——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也谈哈斯宝《新译红楼梦》翻译底本问题
杨宪益-戴乃迭《红楼梦》英译本后四十回底本考证
《尔雅注疏》点校零识
积微善,成大德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探析
新整理本《毛诗注疏》勘误
清代台湾研究资料整理的新成果:评刘荣平、江卉点校《黄鹤龄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