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看语言与文化的关系

2014-07-17 01:48武晓丽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四川绵阳621010
名作欣赏 2014年18期
关键词:词义汉语民族

⊙武晓丽[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 四川 绵阳 621010]

作 者:武晓丽,文学博士,西南科技大学文艺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汉语词汇研究有悠久的历史,但研究都是在训诂学的范畴内进行的,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先秦两汉经典著作中的词汇,研究方法主要是传统的考据,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读经典,两千年的丰富研究成果为古文献的整理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其缺点也是不言而喻的,太多地关注生僻字、难字,而对容易造成误解的常用词研究太少。近些年在江蓝生、蒋绍愚、张永言、汪维辉诸位先生的倡导下,常用词的研究如日方升。

常用词的研究应该从核心词入手,核心词的选取一般采用斯瓦迪士(M.Swadesh)的核心词表,这个表共有两百个词,是M.Swadesh19世纪40年代到50年代通过统计学的方法得出的,他认为基本上所有的语言都应该包括这两百个词,而且只要认识这两百个词,就可以利用这种语言进行基本的沟通,所以,从这个核心词表入手,系统进行汉语常用词研究是科学的、有意义的。但是目前核心词研究的理念和方法还处于摸索阶段,这样的现状要求我们抓紧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以争取早日建立比较科学的汉语核心词史。本文运用历史比较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的方法,从语义场入手,把相关词系联在一起,系统地考察核心词“人”词义发展演变的规律及其内在的演变机制,以期从宏观上观察汉语词义的发展演变,探索和揭示人类自然语言词义发展演变的共性。

我们穷尽性搜索汉语文献中有关“人”这一概念的词,着力于“男”“女”“小孩”“老人”“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兄弟”“姐妹”“后代继承者”这些义场,语义场内部按照词义划分若干类别,每类下对单个词进行考察。考察这些词的历时演变,同时也做共时的比较。

通过对这些词的逐一研究,我们发现,“人”语义场的词受文化制约较重,其词义的发展与文化有密切的关系。

“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性是人最重要的属性,不同社会背景、文化背景衍生不同的词,社会、文化背景没有了,与其相关的词汇也消失了。改朝换代、风俗流变、内外交流都会在语言中留下遗迹,比如封建君主统治下,皇帝以天子自居,其权威不容挑战,皇家也就有了一套专用的称谓,随着封建君主制的覆灭,称君王的这些词,“驾”“銮”“陛”“宸 ”“王”“帝”“后 ”“皇”“天 ”“上”“龙 ”“凤”“圣”等也 就消失 了。

再如,古今的家庭结构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古代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下有“妻”“妾”的差别,随着一夫一妻制的施行,“妾”的称谓如“妾”“婢”“嬖”“媵”“”“姬”也就随之消失了。在这种婚姻制度下,为了维持大家族的和谐和财产不被分割,所以产生了嫡长子继承的宗法制度,也就有了嫡庶的分别,现在一夫一妻制度下,这些有嫡庶之分的词“嫡()”“宗”“本”“庶”“枝”“臧”“(孽)”也就随之消失了。

萨丕尔曾在《语言论》中说道:“语言基本是一种文化和社会的产物,它必须从文化和社会上来理解。”应该说,亲属称谓是社会文化最直接、鲜明、形象的体现,古今社会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婚姻制度、宗法制度都与古代不同,现代人口政策的施行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使得现代家庭人口越来越少,亲属关系越来越简单,对于血缘关系较远的亲属称谓,人们也越来越模糊,所以从整个亲属称谓系统来看其成员呈现出逐步减少的趋势。

汉语亲属称谓受文化的制约也尤为鲜明。在以男为尊的社会背景下,在等级森严的婚姻制度、宗法制度下,汉语的亲属称谓呈现出极其复杂的特点,而其他语言中的亲属称谓相对简单,即汉文化背景下,汉语的亲属称谓词义分割较细,语义场成员众多。如日语,“祖父、外祖父”为“おじいさん”,“祖母、外祖母”为“ぉばぁさん”,“伯父、叔父、舅父、姨父、姑父”为“おじさん”,“伯母、叔母、舅母、姨母、姑母”为“おばさん”,“堂兄弟、堂姐妹、表兄弟、表姐妹”为“いとこ”,“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为“まご”。英语中“伯父、叔父、舅父、姨父、姑父”为“uncle”,“伯母、叔母、舅母、姨母、姑母”称“aunt”,“堂哥、堂弟、堂姐、堂妹、表哥、表弟、表姐、表妹”八个称谓,也只有一个“cousins”。

此外,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亲属称谓呈现出强烈的泛化迹象。绝大多数亲属称谓都可以用来称呼没有亲戚关系的人,成为一种社交称谓。如“父亲”称谓词中的“爷”“爹”“叔”“伯”都已经泛化为一种社交称谓,用来称呼辈分、年龄同父亲相仿男性,或者在情感上如父亲般让人尊重的有才德的人或老年人等,亲属称谓的泛化一般遵循着尊敬和亲密的原则,现代汉语中的“大爷”“老爹”“叔叔”“大叔”“伯伯”都不仅仅用于亲属关系。其他如:“哥”“妈”“奶”“娘”“姐”等也泛化为社交称谓。其实,亲属称谓的泛化不单体现在汉语中,比如法语“pe(re”可以指“父亲”,也指“老头”,而印度尼西亚语“父亲”一词也可以用来称跟父亲同一辈分的男性长者。俄语中“女儿”)“儿子”()泛化为社交称谓中长辈对晚辈的亲昵称呼。法语cousin有“堂兄弟、堂姐妹、表兄弟、表姐妹”的意思,也泛化称“朋友、搭档”。亲属称谓泛化为社交称谓可以使交际双方感到亲近,容易拉近人与人的距离,达到良好的交际效果。

苏新春曾指出:“传统的词汇在研究思路上,割舍了语言与人、与文化的诸多联系,而单纯地在语言结构形式的天地中寻觅。”尽管客观现实对于任何一个民族而言,都是相同的,思维上形成的概念、判断等也基本是一致的,但是对同一个事物,不同民族在词汇、语音、语法等语言表达方式上却都不同,不同民族的语言都可能有自己的特点。所以使得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民族的语言来了解民族的文化,通过对民族文化的深入了解来更好地掌握一个民族的语言。这种文化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也包括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趣味、道德情操、宗教感情、民族意识和民族情结等等。

此外,中原汉人文化发达,也产生了唯我独尊的思想,汉人自古以来对四方民族的蔑称、贬称,恰好反映了这种观念,如:“虏”“卤”是古时对北方外族或南人对北方人的蔑称;“伧”是南北朝时江东人对楚人、北方人的蔑称;“蛮”本指荒野遥远,不设法制的地方,也是古代对长江中游及其以南地区少数民族的称呼;“戎”对西部少数民族的蔑称;“夷”是古代对中原以外各族的蔑称;“狄”是对北方各少数民族的蔑称;“”是古时对少数民族的蔑称;“”是对西南少数民族的蔑称。

丈夫和妻子的称谓也体现了古代汉族一夫多妻的婚姻文化,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以男为尊、以夫为尊,很多称呼丈夫的词都体现出这种文化因素,如:“良”“郎”“辟”“伯”“普”等,这一文化理念并非汉族独有。然而,在截然相反的文化背景下,其语言也有不一样的体现,比如苗语中女性词总在男性词之前,如“夫妻”要说“妻夫”,“父母”要说“母父”,“男男女女”要说“女女男男”,这大概和苗族历史上不久以前女性的社会地位高于男性有关;语言也反映了古代一夫多妻、妻尊妾卑的文化,称呼“妻”的词,都同“匹配、匹敌”相关,意思是同丈夫地位相当,相匹配的,如:“妃”匹也;“配”女与己为匹以相对也;“嫡”与相匹敌也;“妻”妇与夫齐者也;而“妾”的卑贱地位,决定了在词义上,常同女奴、地位低下者相关,如:“妾”本义为女奴;“婢”女之卑者;“嬖”贱而获幸曰嬖。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关系、社会生活、社会文化等等这些背景映射到语言中,就表现为词义的演变发展。“称谓,是人类社会中,体现特定的人际关系中的特定身份角色的称呼。这种称呼总是反映一定社会或特定语言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宗法观念在语言中有鲜明的体现,汉语亲属称谓严格区分血亲和姻亲,直系与旁系,父系与母系,但其他语言则不是这样的,比如藏语,对爷爷辈的亲属,男性的称“amani”,女性称“ayi”,对同胞哥哥与姐姐的称谓与表哥、表姐、堂哥、堂姐是完全相同的。法语中“祖父”“祖母”同为“aeul”,这些称谓也反映出藏语对直系和旁系亲属的区别不如汉语严格。

我们通过对核心词“人”的考察,进一步印证了语言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可以反映民族文化。“人”在任何语言中,都是最重要的、最常用的核心词,深入全面地研究核心词“人”,我们不仅可以深入理解词义是一种社会现象、自然现象、心理现象在语言中的反映,是交际中说话人与写作者思想的体现;而且词义的发展演变也是社会发展演变的产物,词义的演变无不映射着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萨丕尔也曾说:“语言基本是一种文化和社会的产物,它必须从文化和社会上来理解。”

[1]苏新春.汉语词义学[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2.

[2]爱德华·萨丕尔.语言论[M].陆卓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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