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嵩颖 秦佳琦 武 博 林城江 刘兆文
(吉林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长春 130118)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一些高校开始推行研究生导师制以外的本科生导师制,以此来推动本科生教育管理模式的发展.本科生导师制就是由专业水平高、品德兼优的老师担任本科生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生活以及心理进行个别指导的一种教学制度[1-2].2002年,北京大学开始试行本科生导师制,从此国内很多高校先后引入并推广,经过十年多的实践,各高校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相应形成自己的导师模式[3],本科生导师制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与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等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目前,各高校在实践本科生导师制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1) 师生选择机制不灵活. 目前,国内普通高校所推行的本科生导师制度普遍施行单一的配选制度,即通过校方的简单划分,为学生指定导师.这种方式有利于学生与导师之间资源的平均分配,但缺乏“因人施教”的灵活性原则,导师所擅长的专业方向不一定是学生自身的兴奋点.而这种选择机制的单一与死板势必造成目前本科生导师制度的僵化;
(2) 导师职责定位不清. 目前,各高校本科生导师制度尚未明确导师职责,没有统一的辅导内容,完全处在各个导师自由发展状态,而这种职责不清的问题导致很多导师仅仅根据个人工作经验摸着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