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家庭观视野下的领导干部家风培育

2014-12-04 16:44朱丽霞
理论月刊 2014年4期
关键词:家风领导干部

朱丽霞 ,张 洋

(武汉纺织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家庭是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单位,家风则是国家和社会风气的基石和缩影。重视良好家风的培育与传承,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家风是家庭文化的核心,它和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相互促进、相互影响,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而领导干部因其社会地位和在群众中的影响,其家风状况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形成,更是起着至关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当前社会发展与转型过程中,出现了优秀家风悄然流失、腐朽落后风气不断滋长的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应当对党政领导干部加强家风教育,“治国”自“治家”始,努力培育领导干部的和谐家风,推动文明社会风气的形成。

一、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的实践与创新

1.马克思、恩格斯的家庭观

家庭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马克思、恩格斯对家庭的论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阐述了人类家庭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把家庭看作是人类生产的一种形式,认为家庭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是人类重要的社会关系。《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一开始就进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这种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1]由于家庭承担着经济和生育的双重功能,所以它表现出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相统一的属性:“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或是通过生育生产他人的生命,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2]二是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出发,研究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对婚姻制度的影响。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序言中说:“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3]马克思、恩格斯还分析了不同历史阶段影响婚姻制度的不同因素。三是客观批判了原始社会和私有制社会的婚姻制度,对未来社会的婚姻提出了美好的设想。《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系统地论述了人类家庭的历史发展过程,对私有制社会统治阶级的婚姻制度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科学的批判,并对未来男女平等社会中的家庭做了大胆的设想:“这一代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这一代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4]显然,马克思主义家庭观的本质是要实现包括妇女在内的人的自由解放、真正平等和全面发展。

2.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家庭观的实践与创新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起,就以马克思主义家庭观作为批判封建婚姻制度的思想武器。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妇女在经济上摆脱了对男子的依附关系,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享受与男子同等的政治权利。《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九年制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上的有力支持和保障。传统社会中“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女子无才便是德”、重男轻女等男权主义、家长专制思想被逐步清除,以男女平等、婚恋自由、家庭和谐为主要标志的新型家庭制度、家庭观念建立和培育起来,中国共产党人实践了马克思主义家庭观中对未来家庭的设想,这在几千年中国历史中尚属首次。

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庭是生产和生活的基本单位,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有别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家庭伦理观和社会道德观,如对家庭内部的慈爱、孝悌观念,以及由家庭延伸到社会的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扶危济困、崇仁尚德等。中国共产党立足中国实情,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家庭观为思想理论指导,批判继承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文化精髓,在强调夫妻平等相爱、尊敬赡养老人、抚养教育子女等家庭伦理道德的基础上,倡导民主、平等与和谐的家庭关系;同时也十分强调家庭的社会责任和道德建设,在家庭文化建设中融入了爱祖国、爱集体、关心他人、关心社会、遵纪守法等内容,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伦理规范,从而实践并创新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家庭观。

二、当前社会道德失范问题的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着持续快速的增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也多姿多彩、日益丰富。但不可否认的是,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道德素质并没有得到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同步的、协调的发展,在一些领域和地方甚至出现了社会责任感普遍下降、社会道德整体滑坡的趋势。正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指出:“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

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和复杂的社会原因,实际上是经济关系多元化、社会结构变化引起的社会关系变化在人们思想观念上的反映。最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经济的多样化发展导致人们价值观的多元化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物质、文化和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善,但社会公民的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水平并未随之得到应有的提高。国家鼓励一部分人通过合法劳动先富起来,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但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和经济关系的多样化,人们价值观和道德观也逐渐变得多元化,消极落后的思想道德观念也沉渣泛起,找到了滋生的土壤。经济的发展激起人们对财富和金钱的渴望,一些人内心深处的自私贪婪也会被激活并膨胀起来,致使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不择手段。权力的缺乏制约诱发了以权谋私,社会分配的不公和收入差距的扩大,引起了人们的心理失衡以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怀疑。通过不法手段或者钻法律空子而暴富的社会现象,更是导致拜金主义、功利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极度利己主义思想的抬头,传统的道德文明、价值观念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受到严重的冲击,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变成了空洞的说教,显得苍白而无力。

2.社会变迁和家庭结构变化导致家庭道德教育功能的缺失

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引起家庭的功能、结构和关系随之发生变化。一是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化的过程中,大量人口从乡村迁徙到城镇,熟悉的家族、乡邻换成了陌生的市民,产生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伦理道德被城镇“陌生人社会”的伦理道德所替代。利益关系取代了亲情关系,生活中也少受甚至不受父母的教导规范,而且传统的家风在新的环境下似乎不再适用。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与陌生进一步加剧了道德滑坡、伦理失范、人心疏远、人情冷漠的程度,中国人传统的“家国天下”观念遭到极大的冲击和破坏,重义轻利、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观念在许多人的头脑中不断模糊。二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子女数量减少,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传统的大家族大家庭不断解体,父母与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逐渐成为中国家庭的主体。这些被视为掌上明珠的“小皇帝”、“小公主”成为一个家庭的核心,长期倍受呵护与溺爱,其结果必然是尊敬老人、孝顺父母等传统优良家风的流失,以及贪图享乐、以自我为中心、极端自私自利等不良习气的滋长。在我国,家庭一直被视为社会伦理道德教育的主要承担者,但随着家庭结构和关系的变化,其道德教育功能被不断削弱。

3.道德教育的忽视与乏力

多年来,党和政府先后开展了“三讲”教育、“八荣八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反腐力度空前之大,但是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整个社会的道德失范等问题一直未能从根本上遏制,道德教育效果还不尽人意。主要原因也有两点:一是从主观上看,在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剧烈变革的过程中,在应试教育和大学生就业难的背景下,家庭和学校教育都不同程度出现了重文化知识教育而轻思想道德教育的倾向;一些家长因工作较忙对子女疏于教育,或者想方设法为子女谋一个好工作、留一份家产,使子女养成高人一等的思想和淫靡奢侈的风气,导致在对学生进行人生价值观、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教育等问题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缺乏合力。二是从客观上看,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将不良作风带入家庭,一些不良居心者通过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打通领导干部的关节,败坏了社会风气。面对这些不良风气的恶劣影响,家庭和学校也很难对孩子进行有效的说服教育。另外,许多家长和学校仍然用老传统、旧办法对孩子进行简单粗暴的道德教育,存在能力欠缺与方法不当的问题。

三、党政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意义及措施

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通过深化改革理顺经济关系、调整利益分配确保社会公平之外,还必须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要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必须要坚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阵地,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冲击。针对当前社会道德失范的问题,必须加强以家风建设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教育。其中,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1.领导干部的家风对社会风气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教育子女养成美德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领导干部不能将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而应该高标准严要求,身先士卒做好榜样。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领导干部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人民群众对他们的角色期待和道德期待,领导干部的家风对社会千万家庭的风气起着示范和引导作用。邓小平同志曾说:“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非常重要。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5]江泽民同志也说过:“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千千万万家庭家风很好,就会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各级领导干部的家风很好,就会带动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保持良好的家风。”他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带头树立良好的家风。”[6]因此,党政领导干部需要立身惟正,严格约束家庭成员,用正确的思想和正值清廉的作风去带动家庭成员,带头树立起良好的家风。

2.领导干部要用马克思主义家庭观指导家风建设

我国古代就很讲究爱子女的方式和方法,“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长远”。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周恩来、朱德、李先念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严格要求自己亲友,他们用自己高风亮节的行动为我们树立了社会主义家风的典范。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党的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党的宗旨,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家庭观为理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行为准则,以建立和谐的夫妻关系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建立健康的亲子关系以培育子女自强自立的事业观、建立和睦的邻里关系以树立平等互敬的人际观为基本内容,坚持公私分明的亲情观,坚持以德治家、以德兴家的原则,用正确的家庭观、亲情观、权力观来教育感染家庭成员,帮助家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引导家庭成员弘扬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自觉践行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廉洁家风,为本单位、本地区的其他家庭树立道德榜样,激发社会正能量,推动和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3.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应该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部分

领导干部树立良好的家风,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古人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党政领导干部不能管好家属,就很难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很难管好本部门、本单位或本地区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只有自觉摆正家风与党风、亲情与党性之间的关系,管好自己的家属和亲友,杜绝公权私用、以权谋私,才能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家庭是个小社会,对领导干部而言,其家风状况反映了党风、政风的状况。人民群众评价一个领导干部,不仅仅看领导本人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作风,领导干部的家风也是重要依据之一。领导干部家属不道德的、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不仅会使广大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家风产生很不好的印象,而且会疏远党和群众的紧密联系,极大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所以,领导干部的家风问题,不单是单纯的个人家庭道德问题,而且是关系到群众对党风政风的评价、影响到整个社会风气形成的重大问题。应该把党政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山东考察时说:“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7]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形势下,用马克思主义家庭观为理论指导来探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尤其是探讨党政干部的家风建设,对社会主义家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乃至对整个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2.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2.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

[4]马克思,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24.

[6]江泽民文选: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87.

[7]习近平谈思想道德建设[E B/O L]http://www.wenming.cn/ll_pd/wh/201312/t 20131226_16603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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