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实践探索

2015-01-30 09:06湖北省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5期
关键词:事项政务权力

● 湖北省编办

2011年8月湖北省启动第一轮清理规范省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2012年8月全面部署市、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三年多来,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全面推进权利清单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全面摸排清理,掌握权力底数。一是坚持权力内容广纳入。将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理内容,分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备案、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奖励、专项资金、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服务和其他权力十五大类,确保不漏项。二是坚持清理范围全覆盖。省级权力清理范围包括政府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政府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特殊经济组织、法律法规授权(委托)组织及其他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有的市县还将列入党委机构序列具有行政权力的部门纳入清理范围,还有的市县将水、电、气等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也纳入清理范围。三是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清理。坚持“谁行使、谁清理”,各部门既不得擅自增加权力,也不允许放弃和隐瞒法定职责,在清理权力的同时,一并清理责任。通过四上四下反复清理和审核确认,将58个具有行政权力的省级部门清理申报的8021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取消调整为4313项,摸清行政权力家底。

(二)坚持“三个兼顾”,统一清理规范原则。一是兼顾合法性和合理性。坚持职权法定,将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主要职责,省级规范性文件或省一级机关批准文件,经省政府同意的部门制定的文件,这四个方面作为保留行政权力的依据。对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坚决予以取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对一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立、改、废”工作,实现设定依据与时俱进。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对现行的186部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部分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和废止。二是兼顾全面清理和突出重点。既对所有行政权力部门和所有行政权力开展清理规范,又抓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一批重点项目规范运行,当前主要突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个重点。三是兼顾简政放权与强化主体责任。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交给市场;对行业、社会能够自律自主管理的,要改变管理方式;对可以下放的坚决下放,同时,对每一项权力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加强监管。

(三)优化再造权力流程,增强刚性约束。一是减少随意性。对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各个环节进行流程优化和固化,减少随意性。二是细化要求。对无明确规定的申请材料一律要求废除,对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进行细化量化,对法律规定办理时限的缩短1/3时间并确定承诺期限,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参照行政许可法要求执行,对合法的项目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收取。三是规范运行。将行政权力运行分为若干个环节,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绘制了通用的基本要素信息表和流程图,明确各项权力的行使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承办岗位、投诉举报途径等信息,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四)加强行政权力阳光平台建设,推进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对保留的行政权力目录、权力事项信息、权力运行流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目前,正在开发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平台,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动态监管。

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湖北大力推动权力的规范运行,在制权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努力。一是清单管理。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把行政权力以清单的形式进行固化,防止权力滥用,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权力依据的变化情况及权力行使主体职能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权力行使不缺位、不错位。二是公开晒权。对各部门行政权力目录、权力要素信息、权力运行流程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2013年底,具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的58个省直部门,相继公开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目录、权力事项信息、权力运行流程等内容。2014年5月在省政府门户网、省机构编制网等网站集中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目前,全省17个市(州)和直管市中,16个地方已完成第一轮权力清理,12个地方已公布清单,65个县(市、区)编制完成权力清单,45个地方已对外公布。其中,武汉、襄阳和恩施市(州),市、县两级已全部公布权力清单。三是网上运行。所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能够在网上运行的,都推进网上办理。2014年8月,对湖北省网上办事大厅和网上审批系统进行了升级,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扩大网上审批覆盖率,更好地为群众和企业服务。目前,正加紧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平台,即行政权力库、权力网上运行平台、权力法制监督平台、权力电子监察平台、权力网上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的“一库四平台”,打造省、市、县、乡“上下一体、无缝对接”的政务工作环境,最终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动态监管。四是风险防控。本着用权必受监督的原则,对每项权力运行深入查找廉政和法制风险点,开展风险评估,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和适时提醒机制。省级4313项权力中共查找出2.1万余个廉政风险点。

二、行政权力清理中存在的不足

第一轮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中央推行地方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这项改革是清自己的权、革自己的命,各地思想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不同,推进力度不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方和部门对简政放权改革意识不强,清理不彻底,权力清单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清理标准不够统一。湖北省明确将行政权力分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15类,但各地、各部门在对行政权力内涵的理解、清理的范围、事项的分类等方面还存在差异,造成清理的结果差距较大。三是制度建设还需加强。权力清单的落实需要一系列制度措施作支撑,需要建立健全目录管理、规范运行、政务公开、监督制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现适时动态调整、规范运行和全程监督。

三、深化改革的思路

(一)继续开展第二轮清理。部署新一轮行政权力清理调整,重新划分行政权力类别,更加准确编制权力清单;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和透明度。同时,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编制和落实责任清单。

(二)加强分类规范优化。探索加强对行政权力分类管理的措施办法:对行政许可,重在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重在规范自由裁量权;对行政强制,主要是规范执行行为;对行政检查,主要是合理界定政府部门和不同管理层级职能,规范行政执法,防止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力戒执法扰民。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权力“准入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设定依据变化和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对行政权力目录适时进行调整。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权力于法有据,运行规范,便民高效。

(四)加强权力清理规范上下联动。拟选取2-3个市、县编制市县两级通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有序推进市县权力清单制度积累经验。

猜你喜欢
事项政务权力
如果要献血,需注意以下事项
宜昌“清单之外无事项”等
疫情期间,这些事项请注意!
青铜器收藏10大事项
不如叫《权力的儿戏》
政务云上看政情
关于陈某政务公开申请案的启示
二维码让政务公开更直接
权力的网络
与权力走得太近,终走向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