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茜 李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 300350)
天津市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体育课程建设现状的比较研究①
沙茜李萌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300350)
摘 要:该文通过对天津市部分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体育课程建设现状及129位教师和1000名学生进行的调查发现,目前高职院校学生对本校开设的体育课程项目的满意度低于普通高校的学生,从体育选项课项目的设置、学时、师资专业结构等方面与普通高校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针对现状调查进行对比分析,为高职院校今后的体育课程建设提供对策性的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普通高校体育课程建设现状
①基金项目: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项目编号:20112606)。
2014年7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中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深入推进体育课程的改革,更加规范了体育课程的设置与实施。体育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1]与普通高校相比,高职院校体育课程建设无论从项目设置、学时,还是从师资专业结构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一差距影响了学校体育课程的质量,制约着学校体育课程功能的发挥,不利于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该文通过对天津市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体育课程建设现状的对比,找到存在问题,为高职院校体育课程的建设提供依据。
1.1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包括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滨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天津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搜集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体育课程建设的文献,了解体育课程建设现状。
1.2.2问卷调查法
制定体育课程建设问卷,对129名体育教师和1000名学生进行调查。
1.2.3数理统计法
将调查数据进行常规数理统计与分析。
1.2.4对比法
对天津市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体育课程建设现状对比,分析两者之间差距。
2.1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学生体育课程项目设置满意度调查
体育课程的建设始终是围绕学校教育改革的核心,它既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课程培养目标的主要形式,又是体育教育思想、教学观念的集中体现。[2]学生在校期间能够选择自己喜爱的体育课程,有助于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养成终身锻炼的意识,有利于推动学校体育课程的改革与建设。
通过对比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学生体育课程项目设置的满意度,我们发现普通高校的学生对目前学校开设的体育项目的满意程度较高,认为能够达到满意标准的达到了78%;而高职院校的学生对学校开设项目的满意程度较低,有70%的学生不满意现状,另有高达91%的高职院校学生认为应该增加更多新颖的体育项目,满足不同学生学习和锻炼的需求。
2.2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体育课程项目设置的对比分析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普通高校开设的体育课程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田径、武术、跆拳道、体操、健美操、健美、艺术体操、体育舞蹈、街舞、瑜伽、啦啦操、游泳等,体育项目多种多样,涉及到竞技、娱乐、表演等多个方面,可供选择的范围较广,充分考虑到了不同学习群体的需求。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明确要求要培养学生“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2014年7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中再次强调要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开设不少于15门的体育项目。然而与普通高校相比,大部分高职院校仍然从学校和教师情况出发,即学校有什么就教什么,没有充分考虑到学生学习的需求,没有充分实现选项课程建设的意义,缺乏自主性。
2.3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体育课程学时现状的对比分析
调查发现,普通高校体育课程学时均能够达到四个学期的要求,且每学期平均36学时,其中体育理论也占有一定的比例。除此之外,部分学校还增设了体育选修课程,充分满足了学生的学习需求,增强了他们从事体育运动的意识,有助于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对比普通高校,目前天津市各高职院校体育课程开设的学期和学时各有不同,平均为14~18周,且集中在68~84学时之间,[3]理论课基本不会超过4学时,有的院校甚至缺乏理论教学。由于高职院校属于职业教育的大专层次,学制为三年,再加上很多专业每学期都会为学生安排2~4周的实训课程,造成大部分学校体育学时较少的问题。去年,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中再次对学时有了明确的要求,要“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必须为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生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4]然而,很多高职院校目前仍无法落实108学时的要求。
2.4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师资专业结构现状的对比分析
通过对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教师专项技能分类的调查发现,普通高校的田径教师人数占到了所有调查高校教师的13%,足篮排三大球类项目占48%,其余教师均匀分布在游泳、武术类、小球
类、舞蹈类等项目中。而高职院校从事田径运动的教师比例占高职教师的25%,而从事三大球项目的教师比例也高达53%。田径和三大球仍是目前学校中重要的体育项目,但普通高校在重视传统项目发展的同时也重视多样化项目的开展,而高职院校因教师专业受限,导致很多新兴体育项目无法开设。
表1 教师专项技能分类对比
表2 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教师专项及副项分类
表2为最受学生欢迎的10个体育项目分类及教师专项、副项人数调查的情况,可以看出普通高校的教师专业结构较为合理并大大优于高职院校。数据显示,普通高校只有羽毛球和瑜伽项目校均不足1人,而高职院校却在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瑜伽、游泳等6项中存在着师资专业结构校均不足1人的问题,极大地阻碍了多样化体育项目的开设。
对比之下,普通高校的体育师资力量雄厚,再加上健全的体育场地及设施,开设了种类繁多的体育项目,使他们在几学期的学习中可以任意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体育项目。然而,大部分高职院校由于受到了学校办学条件所限,特别是师资专业结构比例失衡等方面的影响,无法保证更多体育项目的开设。作为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大力发展的主体,体育教师自身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不能与时俱进、不能及时得到提高,将会使体育课程的改革与建设工作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学校体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多年的体育课程建设中,天津市各高职院校能够积极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精神,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设置课程项目。虽然,在体育课程的建设中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普通高校相比,高职院校的体育课程的项目设置仍然无法满足学生学习的需求,体育学时较少,再加上师资专业结构等问题,使开设选项课程的意义大打折扣。2014年7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中再次强调要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为高职院校体育课程的建设提出了更加全面和细致的要求。高职院校只有在体育课程的改革与建设不断探索、不断改进,才能更好地完成体育教学的目标和实现体育课程对学生体质与心智的培育价值,才能更好地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教育部〔2002〕13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Z].2002-08-06.
[2]苟定邦,杜旭.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改革的历史变迁与发展对策研究[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2011,31(3):90-92.
[3]李萌,李刚.天津市高职院校体育选项课建设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2,14(8):33-36.
[4]教育部以教体艺〔2014〕4号.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Z].2014-06-11.
作者简介:沙茜(1982—),女,天津人,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
中图分类号:G8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5)06(b)-00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