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燕
我国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在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改善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自身经济业务相对简单,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单位的工作效率,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此,笔者结合自己在事业及行政单位的工作经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1.内部控制意识薄弱,执行不到位。部分自身经济业务相对简单的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内部控制意识薄弱情况,重事业发展、轻内部管理。有些单位领导和部门对内部控制的作用和理念认识不够,抱着可有可无的想法,简单地认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搞个书面形式的规章制度,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是对单位日常业务运行进行动态监督的一种机制,也没有认识到单位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在内部控制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职责,仅仅把内部控制当作领导对下属的管理手段。有的单位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时,没有结合单位自身实际情况,照抄照搬,流于形式,导致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或无法执行,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财务核算水平不高,监控力度不够。受前些年实行的会计集中核算影响,有的单位取消了原有的会计和出纳,只设报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