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性人格:楚人的思维方式及其行事风格

2015-03-16 11:43韩玺吾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1期
关键词:行事山鸡楚文化

韩玺吾

(长江大学 期刊社,湖北 荆州 434023)

“楚人以水为邻,傍水而居的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楚文化的走向。……烟波浩渺的水上孕育出的楚文化,也就弥漫着水之氤氲、水之清澈、水之飘逸。一言以蔽之,水性思维乃楚文化之主体特征。”[1]若以此为视角,观照楚人的思维方式与行事风格,我们便不难发现,其不仅带有由水而来的相关特色,且由此造就了具有相同的思维模式与情绪反应特征的同一类群体,即具有同样人格特征的楚人。故此,我们借用社会心理学中的人格一词,指代楚人在水性思维统领下所具有的大体相近的个性,并由此探讨楚文化影响下楚人独特的思维方式及其行事风格。

自战国始,人们似乎就对楚人的思维方式持有贬抑嘲笑的态度,《吕氏春秋》所记载的两则故事便是明证。其一为荆人涉澭:“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2](P144)其二为刻舟求剑:“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2](P147)这两则故事,已为后人所熟知,几成为印证楚人思维方式的最为经典的掌故。《吕氏春秋》所叙荆人涉澭,意在以之说明“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2](P144)的道理;所叙刻舟求剑,意在以之说明“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2](P147)的道理。两则故事内容相近,寓意相类,均借对楚人拘泥于成法,不知变通的僵化的思维方式的批判,表明其“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2](P144),即法后王的论点。自《吕氏春秋》而后,对楚人思维方式的如此论定,似乎便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性看法,如三国魏邯郸淳所撰《笑林》中收录的楚人隐形故事,便是如此:

楚人居贫,读《淮南方》:“得螳螂伺蝉自障叶,可以隐形。”遂于树下仰取叶。螳螂执叶伺蝉,以摘之,叶落树下;树下先有落叶,不能复分别,扫取数斗归。一一以叶自障,问其妻曰:“汝见我不?”妻始时恒答言“见”,经日乃厌倦不堪,绐云:“不见。”嘿然大喜,赍叶入市,对面取人物。吏遂缚诣县。[3](P182)

此则故事所批判的,依然是楚人拘泥僵化,不思变通的思维方式。细绎三则故事,我们不难发现其背后所隐藏的共同点:其一,故事作者均为北方人而非楚人;其二,故事或为寓言或为笑谈,均非史实;其三,故事所批判者大体相类,皆为楚人无视现实的思维方式。如此,我们似可由此得出相关推论:由于三则故事均以寓言或笑谈的方式托出,而缺乏必要的史实佐证,因此,其出于想当然的可能性较大,尽管此种论述方式为历来文献所共有;加之其作者为北人,而在历史上,北人向以正统自居,视南人为蛮,其对楚人之成见,已然根深蒂固,故其对楚人思维方式之论定,未始不带有因蔑视楚人而来的刻板印象;此外,以北人之思维方式来衡量楚人思维方式之当否,这本身就值得商榷。我们知道,楚文化不同于中原文化,而文化之不同,当在其思维方式之不同,因此,单纯以某种文化之思维方式为准绳,并以之衡量他文化思维方式之高下之行为,本身就属文化中心主义视域下的霸权行为。换言之,如果由楚人对故事中人物的举动做出评价的话,或许就不会得出类似于北人所得出的楚人思维方式拘泥僵化,不思变通的结论。颇有意思的是,邯郸淳《笑林》中便收录了与以上三则故事约略相类的一则故事,兹录于下:

楚人有担山鸡者,路人问曰:“何鸟也?”担者欺之曰:“凤皇也!”路人曰:“我闻有凤皇久矣,今真见之,汝卖之乎?”曰:“然!”乃酬千金,弗与;请加倍,乃与之。方将献楚王,经宿而鸟死。路人不遑惜其金,惟恨不得以献耳。国人传之,咸以为真凤而贵,宜欲献之,遂闻于楚王。王感其欲献己也,召而厚赐之,过买凤之值十倍矣。[3](P181)

表面上看来,此则故事虽与以上三则故事有异,但其中对楚人思维方式的描画,与上面三则故事却并无二致。若从贬抑的角度而言,路人以山鸡为凤凰,此则为愚,而国人“咸以为真凤”则为罔顾现实,愚之甚矣。此两点,在以上三则故事中实已包含:荆人不察水之暴溢,仍循向表夜涉澭水,可谓愚而罔顾现实;楚人不察舟行方位之改,仍从向之所刻舟处入水求剑,可谓愚而罔顾现实;楚人轻信《淮南子》所叙,“赍叶入市,对面取人物”,可谓愚而罔顾现实。但同样的思维方式,在不同人眼中,所得结果却迥然不同。《吕氏春秋》以荆人涉澭、刻舟求剑为可悲,《笑林》以楚人隐形为可笑,而楚王却为路人之“欲献己”而感动。换言之,北人以为可悲可笑之举,在楚人看来,非但并不可悲可笑,反乃令人感动之举。这至少说明,深为北人所鄙薄的楚人的思维方式,在楚人看来,不仅是自然的,而且是当然的。这便意味着,我们只有祛除对楚人思维方式所抱有的成见,以楚人的眼光来看待其思维方式及行事风格,才能对其有更为客观的评判。

应该说,《吕氏春秋》和《笑林》对楚人思维方式及行事风格的描画,还是有一定的现实根据的。也就是说,楚人的思维方式及其行事风格,在北人眼中,当是如此,尽管其出于种种原因,对其持贬抑态度,但其并非全无现实根基。如此,当我们转换视域,以楚人自身思维方式来审视其故事时,当可从中见出楚人的思维方式及其行事风格。

在上举四则故事中,前三则太过夸张,只有第四则与生活原貌稍为接近,故此,我们对上述四则故事的分析,由第四则故事即路人买山鸡故事切入。在路人买山鸡故事中,路人误以鸡为凤凰,若按常理推论,并非出自于其愚,而在于其见闻不博。其以担山鸡者之戏言为真,亦在于其不谙世故之天真使然,而“咸以为真凤而贵”之国人,其思维方式正是对路人思维方式的印证。如此,我们可见出楚人思维方式中所有的不世故与天真。此其一也。路人买得山鸡后,欲献楚王,虽“经宿而鸟死”,仍执意“欲献之”。其行为,既是其天真思维方式的深化,亦是其坚执之心的表露,从中可见其人行为之执著。此其二也。“王感其欲献己”,当为其心所感,即为其欲献之诚而感。由此而言,楚人思维方式中,看重的并非结果,而是贯彻于其中的态度。如此,我们便不难见出楚人思维的天真与行事之执著。若以此反观《吕氏春秋》与《笑林》中所录的三则故事,更不难见出,其所描画之楚人思维方式与行事风格,与路人买山鸡故事一一若合符节。荆人涉澭之“先表澭水”,后“循表而夜涉”,乃其不谙世事之天真思维方式之展露,而“溺死者千有余人”,则乃其执意循表夜涉之所为;楚人涉江坠剑,“遽契其舟”,乃其不谙世事之天真思维方式之使然,而“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则乃其执意于天真之当然;楚人读《淮南子》而深信其所言,乃其不谙世事之天真思维方式之注脚,而其“一一以叶自障”,经日以质其妻,则乃其执意于天真之刻画。如此,褪去笼罩于此三则故事之中的夸饰之痕,成见之迹后,我们便能探知其对楚人思维方式与行事风格的恰当描画:思维之天真,行事之执著。

相关文献的记载,也佐证了楚人思维之天真,行事之执著。《韩非子·和氏第十三》有关于和氏璧发现始末的一段记载: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矣?”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4](P95)

和氏先后献璞玉于厉王、武王,玉人既不识,王亦昏聩暴虐,致其左右足先后被刖。虽然如此,和氏初心不改,待“文王即位”,“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且其“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可谓痴之极矣。和氏罔顾先后被刖其左右足之现实,可谓极天真;三献璞玉于王,则可谓极执著。楚人思维之天真,行事之执著,于和氏身上,展露无遗。

楚人的这一人格特征,在屈原身上得到了集中的呈现。“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信而见疑,忠而被谤”[5](P2482),其虽“放流,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5](P2485),诚可谓极痴极天真;而其“虽九死其犹未悔”之举,则将楚人行事之执著张扬到了极致。作为楚人人格集中体现者的屈原,因其痴情与天真,行事之执著,终与天地长存,日月同辉。这一切,正是对楚人思维方式与行事风格的最佳认定。

将楚人思维之天真,行事之执著张扬到极致的,并非只有屈原。干宝《搜神记·三王墓》所载楚干将、莫邪之子为父复仇之事,亦足惊心动魄。《搜神记·三王墓》云: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即杀之。莫邪子名赤,比后壮……日夜思欲报楚王。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6](P189~191)

干将、莫邪子赤为报父仇,单凭他人“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一言,而当下“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竟丝毫不疑有他,正是楚人思维之天真的自然流露。而当其头置于汤镬之中,“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尚自“踔出汤中,瞋目大怒”,直至“王头随堕汤中”后始烂,足见其复仇意念之坚,此乃楚人行事之执著最为神奇的表现。《搜神记》本为志怪,其所叙故事,在今人看来,似荒诞不经,但其神话似表述的背后,实则有着现实的根基。此正如《吕氏春秋》与《笑林》所录楚人故事一样。惟其如此,神话才得以成为历史的别样表述。再者,今人视之为不经者,古人往往以为实有,如《史记》虽为信史,但其中所记,也有诸多在今人看来实属荒诞不经者。《史记·高祖本纪》叙刘邦诞生,即有如下神话似记载:“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5](P341)类似例证,所在非少,未可一一枚举。这就足以说明,干宝所叙干将、莫邪子赤为父报仇事,实质上乃本于史氏之实录精神而为,未可以今人眼光寻常视之。

因为楚人思维之天真,其所作所为不循常理,故其行为往往出人意表,难以揣度;又因楚人行事之执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故其所为往往无所不用其极,惊世骇俗。此种人格,在伍子胥身上,得到了极端的呈现。伍子胥为报父仇,竟至以“覆楚”[5](P2176)为己任,“倒行而逆施”[5](P2177),无所不用其极,不惮借吴兵以攻楚,入郢都,且求昭王不得之后,“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而后已”[5](P2176),实乃骇人听闻,未可以常理度之。至于项羽因其季父项梁之父,即其叔祖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5](P295),且“项氏世世为楚将”[5](P295),而楚怀王又因屡受张仪所骗,被秦人玩于股掌之中,“竟死于秦”[5](P2484),故矢志亡秦。从其“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5](P310)之举中,我们不难见到其类同于伍子胥的无所不用其极的报仇意志。得益于思维之天真,以及行事之执著,楚人才能发出“楚虽三户,亡秦必楚”[5](P300)的豪壮誓言,并最终使其成为现实。

“人事不能有因而无果,亦不能有果而无因。……人类之动作,有共同之轨辙,亦有特殊之蜕变。”[7](P1)于楚人所特有之人格,亦当作如是观。楚人之所以拥有天真的思维方式,以及执著的行事风格,当有其自身的动因,只有揭示出其人格背后的成因,我们才能在更为显豁的层面上,理解楚人的思维方式及其行事风格。

一地有一地之文化。任何一种文化,都根基于其脚下的土地。一地之独特地理环境,地域特色,既是造就一地文化之因,亦昭示了一地文化之果,即预示了一地文化的具体走向。以楚文化而言,则其自诞生之始,至其文化之变,始终离不开弥漫于荆楚大地上水之涵养。“生活于荆楚大地的楚人,其精神气质无不由水性而奠定”[1],故“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8](P114)。如此,则楚人人格之养成,自当与水之涵育,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楚人天真的思维方式,表面上虽呈现为不谙世故,但其骨子里却带有挥之不去的浪漫。其天真的思维方式,或表现为不循常理,如荆人涉澭、刻舟求剑,或表现为异想天开,如楚人隐形、楚虽三户能亡秦,无不饱含着绮丽的浪漫情怀。这一种浪漫情怀,实则根基于水之灵动浩淼。这正如同孩童的天真一般。大抵孩童愈天真,则其所思所为则愈奇幻浪漫,而以成人眼光视之,则其愈加荒诞不经。同理,若以稳健的儒家文化视野观照灵动的楚文化,自会觉得扞格而不入。而楚人执著的行事风格,以及由此而来的行为的惊世骇俗,则无疑源自于水之雄肆奔放,百折不回,东流到海的气势。屈子“虽九死其犹未悔”之悲壮,伍子胥为父报仇之惨厉,项羽矢志亡秦之豪迈,莫不可作如是观。此外,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从表面上来看,楚人行事之执著,似有不知变通之嫌,但其实并非如此简单。细绎楚人行事之风格,及其最后所达成之目标,其中实则有着以超常达至寻常之义。对此,我们可以从路人买山鸡一事中分明见出。路人买山鸡欲献楚王,其目的不外乎藉此表达对楚王之忠悃,冀求应得之赏赐。此乃寻常之义。欲达成此目的,无外乎两种方式,最为常规的方式自然是献真凤,但真凤实不可得,于是,路人选择了另一种超常的方式:以山鸡为凤,其虽死而必欲献。最终,路人的目的达到了:不仅使楚王深为感动,且其所得,“过买凤之值十倍”。若单以其最终结果而论,路人之所为,实际上蕴含着极尽变通之能的大智慧。而楚人变幻不定,无可无不可的思维方式与行事风格,恰与水之形态万方,无处不适的特性,妙相吻合。

要之,楚人天真的思维方式及其执著的行事风格,源自于水之灵动浩淼,随物赋形,一往无前。水性人格赋予楚人的浪漫,锻造了楚文化的瑰伟奇谲;水性人格赋予楚人的坚韧与执著,成就了楚文化的悲壮雄浑。明乎此,既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审视楚人及楚文化,亦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楚文化与他文化之异同。

[1]韩玺吾.水性思维:楚文化之主体特征[J].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3).

[2]吕不韦.吕氏春秋[M].张双棣,张万斌,等,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7.

[3]鲁迅.鲁迅全集(第8卷)·古小说钩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

[4]王先慎.韩非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3.

[5]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3.

[6]干宝.搜神记[M].马银琴,周广荣,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

[7]柳诒徵.中国文化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8]朱熹.楚辞集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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