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

2015-03-20 11:36刘海强
河南畜牧兽医 2015年23期
关键词:耳标屠宰编码

刘海强

(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郑州 450008)

浅谈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

刘海强

(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郑州450008)

“追溯”指回首或钩沉往事,探寻本质或源泉。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是对动物个体或群体进行标识,以动物标识编号为数据轴心,将牲畜从出生到屠宰经历的防疫、检疫、监督工作贯穿起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把生产管理和防疫监督数据汇总到数据中心,实现牲畜从出生到屠宰全过程的数据网上记录。通过溯源系统查核动物来源,实现对患病动物的快速、准确溯源,为行政决策和快速处理疫情提供高效的信息平台。

1 可追溯系统的国际发展背景

可追溯系统的产生可归因于1996年英国疯牛病引发的恐慌,以及另两起食品安全事件——丹麦的猪肉沙门氏菌污染事件和苏格兰大肠杆菌事件。这使得欧盟消费者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缺乏信心,但这些食品安全危机同时也促进了可追溯系统的建立。畜产品可追溯系统首先在欧盟范围内产生、建立,通过食品的可追溯管理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详尽的食品信息。专家预言,在与动物产品相关的产业链中,实行强制性的动物产品“可追溯”化管理是未来发展的必然,将成为推动农业贸易发展的潜在动力。

美国联邦法典在9CFR71.19中明确规定了动物标识的内容,规定州与州之间流通的商品猪需要标识,并制定了动物饲养及其相关企业和动物个体编码标准体系。欧盟2002年出台了(EC)NO.178/2002号法规,要求自2005年1月1日起,凡是在欧盟国家销售的食品必须要具备可追溯性,否则不允许上市销售,不具备可追溯性的食品禁止进口。

2 可追溯系统的国内状况

动物标识及追溯意识在中国古而有之。回顾发展历程,大致分为古代简单动物标识阶段、近代动物标识系统萌芽阶段和现代动物标识追溯系统阶段。动物标识技术从原始的烙印、耳缺、纹身发展到现在的耳标、电子标识等,DNA指纹图谱和视网膜扫描等先进的识别技术也开始应用于动物标识追溯系统。我国动物标识追溯系统目前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其他发达国家动物标识追溯系统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不完善、标识体系不健全、财政保障不足、标识追溯技术落后以及追溯意识不强等方面。

2005年我国开展符合国际规则的追溯体系试点工作。2005年12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6年6月农业部颁布了《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67号令)》,明确规定畜禽统一使用新型二维码动物标识,建立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制度。2007年全国全面启动了追溯体系建设工作。2010年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农医发〔2010〕5号),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了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几年建设,逐步建成了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初步形成对动物疫病及动物产品质量追溯的基本能力。

3 可追溯系统的工作原理

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业务系统由畜禽标识申购与发放管理、动物生命周期各环节全程监管、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三大系统构成。这三大系统紧密衔接,又相互独立,构成从耳标申请、生产、发放,到动物饲养、流通,再到动物屠宰、动物产品销售全程监管可追溯体系。

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以畜禽标识为基础,在动物生命周期过程中,通过信息输入设备,在免疫用药、产地检疫、运输监督、屠宰检疫四大环节进行信息采集、传输、查询、输出等一系列操作,从而实现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全程可追溯。其中屠宰环节,在同步检疫线上使用移动智能识读器读取牲畜耳标二维码信息,并进行从牲畜耳标编码向标准商品编码的转换和信息绑定工作。从动物胴体转移来的绑定信息通过网络实时传输到中央数据库。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畜产品的生产、经营和消费者可以通过追溯体系提供的查询窗口(互联网、手机、移动智能识读器)查询牲畜从出生到屠宰,从饲养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实现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可追溯。

4 存在的问题

4.1耳标佩戴实际操作困难大

一是工作人员缺乏积极性。基层防疫员收入低,没有防护保障,没有意外保险,再加上基层检疫人员到养殖场监管,缺乏交通等方面的经费支持,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在养殖场拒绝配合时缺乏强制措施。《动物防疫法》中规定:“经强制免疫的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罚则中第七十四条规定应当加施畜禽标识而没有加施的,按照畜牧法有关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没有对养殖环节应当加施畜禽标识而没有加施的相关处罚,只对销售、收购环节进行了规定。因此,对养殖环节耳标佩戴的监管工作缺乏强制措施。三是实际生产中耳标补戴工作操作困难。耳标加施后,创口感染,牲畜相互撕咬,剐蹭脱落等情况,需重新补戴耳标,补戴耳标的信息登记工作量大。耳标污损后,不易识读,需临时更换耳标,增加工作难度。

4.2信息上传工作不到位

一是基层信息录入人员设备使用能力不强。二是相对偏远地区网络信号无法保证。三是识读器软件更新频繁,软件升级中的问题以及识读器硬件本身遇到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

4.3追溯信息在屠宰环节没有得到有效延续

将牲畜耳标编码向标准商品编码的转换和信息绑定工作,对生产线和生产设备要求极高,没有屠宰企业的支持和配合,将追溯信息转化或延续到动物产品上难度很大。

5 关于追溯工作的几点构想

5.1顶层设计,协调相关机构统一编码规则

当前,各行业基本都有自己的查询软件,消费者根据需求,下载安装,进行相应查询。在大数据、数据互联互通的大背景下,通过一个软件进行尽可能多的查询是种趋势,这就要求全国有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而各部门与编码机构协调,顶层设计,统一编码规则首当其冲。同时,国际流通越来越普遍,“遵守国际规则”也是编码和制定标准中需要考虑的因素。

5.2完善法规,使追溯工作各环节有据可依

一是补充在运输环节的处罚依据。由于法律条文中没有对运输应当加施畜禽标识而没有加施的承运人的处罚规定,而现实中畜牧兽医执法人员缺乏强制措施,如果承运人不配合,不易找到货主。建议以合适的形式,补充完善对运输环节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二是完善养殖环节应当加施畜禽标识而没有加施的相关罚则。三是完善追溯各环节的管理制度。由于牲畜耳标管理规范中规定“散养户由村级动物防疫员代领取耳标;规模饲养场由场方防疫员领取耳标”。规模场将耳标领走后,缺乏相应监管制度,加上社会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弱,可能会导致耳标流入社会。建议制定耳标由防疫员领取后等环节的监管制度,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使责任可追究制度贯穿各个环节。

5.3多措并举,加强追溯信息上传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灵活戴标时间。二是加强对基层工作者的业务培训。三是利用招聘机会,公开招聘,使队伍年轻化、合理化、高能力化。四是探索更加合理和稳定的识读设备。五是加大追溯平台建设的投入,增加硬件建设,确保信息上传的快速通道。

5.4聚力突破,实现追溯信息在屠宰环节有效延续

将牲畜耳标二维码信息向标准商品编码转换和信息绑定,可实现从饲养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可追溯。但这对屠宰企业生产线和生产设备要求极高,同时还会因此增加岗位工人,对企业来说,增加了成本。在全国没有统一严格要求的情况下,成本的增加就意味着企业在价格上失去竞争优势,因此“耳标二维码信息向标准商品编码转换”工作很难推广。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要求,明确企业责任和义务,也可以以补贴的形式鼓励实施二维码转换的企业积极推进。同时进一步研究和实验“耳标二维码信息向标准商品编码转换”技术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尽可能提高工作效能。

5.5逐步推进,加强电子标识推广应用

RFID射频具有感应距离远,抗干扰能力强等特点。在动物体加施电子标识,可通过RFID技术监测采食量、饮水量、运动量,通过技术数据分析,能够早期发现、综合诊断多种动物常见性疾病。利用电子标识进行信息采集和分析,可减少后期人工成本,利于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在奶牛和种畜养殖上已具有明显优势。建议逐步推进电子标识在生产领域的应用。

S851.34

B

1004-5090(2015)12-0032-02

2015-11-07)

猜你喜欢
耳标屠宰编码
动物耳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藏羊佩戴不同材质和形状耳标的试验分析
2020年巴西生猪屠宰量创历史纪录
基于SAR-SIFT和快速稀疏编码的合成孔径雷达图像配准
《全元诗》未编码疑难字考辨十五则
子带编码在图像压缩编码中的应用
A special artist—Pigcasso特殊的艺术家
Genome and healthcare
生猪屠宰价格信息
四措并举 五相结合——湖北省推进畜禽屠宰管理的实践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