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格里高利·柯里的理论中叙事与虚构的关系

2015-03-20 18:06党霄羽
甘肃开放大学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叙事虚构

党霄羽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上海 200000)



论格里高利·柯里的理论中叙事与虚构的关系

党霄羽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上海200000)

[摘要]通过分析格里高利·柯里的叙事与扮假作真这两个概念,揭示二者的意向性本质。叙事意向和扮假作真的意向是同时发生的,而叙事概念不仅不是一个行为,而且还在空间和时间两个方面都带有虚构色彩。叙事和扮假作真的行为并不在同一个层面,而是虚构行为的一部分,是虚构行为的意向内容。

[关键词]叙事;虚构;扮假作真;意向行为;意向内容

在分析哲学领域,叙事是关于虚构本质大讨论中一个重要的子话题。格里高利·柯里(Gregory Currie)对虚构的本质和叙事都发表了颇具分量的研究成果。在虚构的本质方面,他对美肯达尔·L·沃尔顿(Kendall L.Walton)提出的扮假作真(make-believe)概念[1]19进行了发展,对约翰·塞尔的伪装理论进行了借鉴[2],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关于虚构本质的观点。然而对于虚构和叙事之间如何沟通,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如何,他本人还没有发表与之相关的成果。本文重点在于探讨叙事与扮假作真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一、叙事与扮假作真的意向性本质

柯里的扮假作真概念是从沃尔顿那里借用过来的,因而从渊源上来说,其虚构定义就与沃尔顿对于虚构的看法密切相关。沃尔顿《扮假作真的模仿》一书集中论述了扮假作真这个概念,而这本书的主要写作目的,就是建立一个理论基础,把虚构语境下的表述和在西方文学史上有悠久历史的模仿概念统一起来。沃尔顿说:“虚构作品只是再现作品,它们的功能是在扮假作真游戏中充当道具。”[1]91沃尔顿的这本书为在虚构语境下理解叙事提供了便利,因为不可能在现实语境下有一个叙事概念,而在虚构语境下又另外有一个叙事概念。如果人们在虚构语境和现实语境中总是需要两套不同的认知系统,这样不仅在概念的建设方面很不经济,而且在人们认识世界的过程中也会带来麻烦,还有可能造成对虚构本质的认知的无限推延。因此,把虚构和再现或者模仿统一起来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在沃尔顿理论的基础上,柯里建立了一套关于虚构本质的理论。柯里说:“我要说明,有一种虚构的作者进行的行为,并且他凭借这种行为所写作的文本也是虚构性的,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进行虚构的行为。”[3]11这句话值得注意的地方是,文本的虚构性依附在作者的行为之上,如果作者实施了虚构行为,那么作者所写作的文本就具有虚构性。作者的行为何以成为一种虚构行为呢?这和作者的意图有关。柯里认为,一个行为之所以成为虚构行为,其必要条件就是作者要有虚构的意图:“作者的让我们对他的故事采取扮假作真的态度的意图,是作者虚构意图的一部分。”[3]22也就是说,当作者说出或者写下一句话之后,从这句话本身看不出它是虚构的还是真实的,重要的是作者写这句话的用意是怎样的,如果作者写这句话是为了进行扮假作真和进行虚构,那么这句话就有可能是一个虚构性的语句。

无独有偶,柯里的叙事概念也和意向性密切相关。柯里说:“叙事是意向性交流的人工制品,是表象的意向形式的工具,通过显示其创造者的交流意图来作用。”[4]xvii这句话是说,叙事是意向性的,反映了叙事行为的发出者的交流意图。在这个意图的作用下,叙事者对自己所要表现之物进行了表象,这种表象以叙事为载体。现在把这句话应用在虚构的情况下,这里的叙事就不是做出断言的叙事,其交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交流的对象相信自己的叙事内容,而是要让交流的对象参加到扮假作真的活动中来。这里的交流意图就是扮假作真的意图。因而,柯里在此处暗示,在叙事是一种虚构的情况下,叙事通过叙事者的扮假作真的意图来实现。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柯里的这句话中,这里的叙事并不是动词性的叙事(narrate),而是名词性的叙事(narrative)。叙事虽然具有意向性,但是它本身并不是在行为层面得到界定的,而是被定义为一种人工制品。当然并不是任何人工制品都具有明确、固定的意向性,比如一只水杯,当制作者打磨这只水杯的时候可能意图是为了喝水,但是当这只水杯被摆放在办公室,它可能被用来灭火,或者是成为攻击别人的武器。同样,当叙事被看做是一个行为的时候,它的意向性是非常明确的,在本文论述的情况中,叙事的意向性体现为扮假作真的意图。而当叙事行为结束之后,这种扮假作真的意图就以某种方式凝固在了作为人工制品的叙事之中。柯里的这本书基本上奠基在这样一种具有名词性的叙事概念之上。柯里一直很小心地不去使用narrate这个词,但是,当谈到叙事人和作者的时候,由于叙事是他们所发出的行为,离开这个行为,作者就不成其为作者,叙事人就不成其为叙事人,所以就不得不提起作为动词的叙事了[4]68。由于要让叙事保持其作为人工制品的地位,因而柯里还使用了一个变通的办法,就是在名词性的narrative前面加上一个动词make,避免让叙事沾染上动词的色彩。从这种艰难的措辞上,可以想象柯里面对的问题非常困难:他既不能让叙事成为一个意向性的行为,同时还要让叙事具有意向性。

到此为止,本文所要试图解答的两大问题已经浮现:第一,为什么柯里要这样严格地避免使用narrate这个术语,宁愿转而使用make narrative这样一种复杂的说法,他面对的难题究竟是什么?第二,既然扮假作真和叙事都发起于作者,又都具有意向性,那么假如要把这两个概念统一在同一个理论体系内,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下文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

二、叙事带有意向性,但并非一种行为

经过上面的分析,已经可以看出在讲虚构故事的活动中,作者发起了两个行为,一个是虚构行为,另一个是叙事行为。通过最直观的观察,人们就可以发现,这两个行为是同时发生,同时终止的。在讲虚构故事的活动中,不可能存在作者已经开始虚构,却没有开始讲故事的情况,反之也不可能存在作者已经开始讲故事,却没有开始进行虚构的情况。另外,这种同时性也不太可能是一种巧合:每次作者开始打算叙事的时候,就恰好也打算进行一种叫做扮假作真的行为。也就是说,这两个同时进行的行为在逻辑上存在某种先后关系。

假设现在把叙事和扮假作真都理解为意向行为,在下面两种情况下,扮假作真和叙事都会成为共时行为,不违反本文观察到的情况。扮假作真和叙事之间可能存在两种不同的关系:一种可能是,为了实现扮假作真的意图,作者进行了叙事行为;另一种可能是,为了讲一个故事,作者进行了扮假作真的活动。这个问题看似无关紧要,实际上,采取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来理解这个问题,决定了故事的逻辑结构。在这两种情况下,叙事或者扮假作真中的一个成为了塞尔所说的“在先意向”,而另一个就成为了被在先意向引起的行动中的意向。

然而,本文上面的假设首先一定会遇到一个问题:如果把叙事和扮假作真都理解为意向行为,那么就可能遇到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有一大批论者强烈反对,让作者本人跨越虚构和真实之间的危险的本体论鸿沟,亲自去执行这一叙事任务,他们更加倾向于设置一个叙事代理人,让这个代理人代替作者在虚构的语境中进行叙事。然而,从意向行为的角度来看,这个叙事代理人并不是合格的进行意向行为的人选。他/她/它既没有自我意识,也不能对未来进行计划,其所进行的行为充其量只能算作是弱的意义上的意向行为,几乎不能满足任何理论家对于意向行为的要求。要么承认,这样一批算不上行为主体的代理人也能进行“意向行为”,那么就要承认这样一种意向行为的定义和作者所进行的扮假作真的意向行为的定义存在很大差别;要么就干脆承认,这样一种行为根本不配称作意向行为。

柯里使用narrative这个名词性的术语,就是为了要避免这些问题的产生。他偶尔也会用narrate这个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narrate在他的理论中就是一个带有意向性的行为。他在谈到叙事人的时候不得已才会用到这个词,而这是因为虚构的世界本来就是一个人工制品,而在这个人工制品的内部,人们看不到自己身处于一个人造的世界之中。因而,两个叙事概念之间的差异取决于人们的观察角度是内在视角还是外在视角:“采取外在视角,我们看到了一个媒介,这一媒介依靠着我们称为作者的代理人表象出一系列的行为。采取内在视角,我们把故事的世界当做真实的来检验;我们直接提及并且直接考虑故事中的人物和事件,尽管这些提及和考虑可能是扮假作真的。”[4]49由于人们观察叙事的视角是内在的,因此人们可以直接提及也就是直接谈论故事中的人物或者事件,但这并不意味着用外在的眼光来看,人们同样也可以直接谈论故事中的人物。而外在的角度恰好也就是现实世界的角度,所以在现实世界中不能说有一个直接的叙事行为。

三、叙事是虚构行为的意向内容

上文已经说明了叙事不是一个行为。下面本文还将进一步对叙事的性质进行讨论,说明叙事是虚构行为的一个部分。如果说叙事和扮假作真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在先意向与行动中的意向这样一种相互叠加的关系,那么本文不妨提出一个大胆的假设:扮假作真是意向行为,而叙事不过是这一意向行为的内容。这样的话,扮假作真和叙事实际上是同一个行为,只不过属于不同的逻辑层面。这种假设同样也不违背笔者所观察到的现象:扮假作真和叙事同时发生。这也不违背柯里的理论:叙事是名词性的,并且具有意向性。本文提出的解释是:这种意向性并不是叙事作为一个行为具有的,而是作为其他意向行为的对象具有意向性。

为了证明叙事是虚构行为的意向内容,本文想要证明的是另外一个等价的论点:叙事本身具有虚构性,并且这种虚构性是作者有意识地让叙事具有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位作者在开始有意识地进行虚构行为的时候,不仅邀请读者扮假作真地相信他所说的故事本身,还要读者相信他讲故事的方式。或者说,在一般情况下,读者并不是在对叙事的反思中接受这个故事的,而是毫无保留地相信——或者说作者一般都想要让读者毫无保留地相信,他们是以“透明”的方式接受这个故事的。除了某些专业的研究人员,读者一般不会留心故事的叙事方式,这是因为读者以扮假作真的方式相信了作者的一切设定,包括对叙事本身的设定。在这种设定中,作者让读者扮假作真地相信,叙事是一种“意向行为”,而这个行为的实施者就是叙事人。

叙事是一个带有虚构性的名词,这可以从西摩·查特曼(Seymour Chatman)的一个问题中看出来。问题是:为什么有些作品的叙事看起来人类并没有能力目击全程,却被记录下来了呢?回答是:“宣称一位全知的叙事者是通过目击见证来获取这些信息是幼稚的。这位叙事者是话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通过这种机制故事得以表现。”[5]查特曼的这个回答恰好可以为柯里的叙事概念做出补充。不管是作者利用隐含作者(implied author)的身份进行叙事,还是作者另外指派一位代理人进行叙事,叙事人其实都没有能力进行任何意向行为,虽然看似这位叙事者在进行叙事,可实际上他的叙事只不过是整个虚构话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因而这种叙事不是行为,而是承载了作者意向内容的话语的一个部分。

当把叙事理解为一种意向行为时,就无法理解为什么叙事人有权利讲述一场绝密的对话,或者“见证”了他根本不可能在场的任何事件,根据故事的设定,他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这些地点。但是如果把叙事也当做作者扮假作真行为的一项内容,就可以理解叙事者为什么可以在这些不可思议的地点出现。这些地点之所以不可思议,其理由和魔毯会飞、人可以走到镜子里、狼可以说话的理由完全是一样的:因为它们也同样是扮假作真的游戏的一个部分。如果拿现实世界的标准来要求这些虚构的行为,自然就会出现种种悖谬之处。

叙事除了在空间方面表现出虚构的性质之外,还在时间方面也表现出虚构性。查特曼论述说:“叙事人不能感知在那个世界的事情,他只能讲述或者表现已经发生的事情,因为对于他来说故事已经发生过了,或者在别处。”[6]但是在叙事人自己的讲述中却往往不是这样,讲故事往往是以故事正在发生、正在被感知这样的口吻,也就是说,叙事和被讲述的故事可以表现出一种虚构的同时性,这种同时性在具有索引作用的时间词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扮假作真的游戏中,这种同时性被设定为是真实的,一起充当虚构行为的内容。而假如把虚构行为理解为真正的行为,就没法理解叙事时间和叙事按照故事设定应该发生的时间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别。因此,在虚构性的作品中,叙事不是一种动作,它只能是其他意向行为的一个内容,而且是虚构的内容,它在虚构的世界中被设定为是真实的。

上述以查特曼的理论,对柯里的叙事这个概念及其与扮假作真之间的关系理论进行了引申和补充。借此要阐明的是:叙事虽然带有意向性,但是它不是一个意向行为,而是作者虚构行为的一部分,是一个名词性的内容。由此就可以理解柯里的叙事概念为什么是一个名词性的概念,而不是用动词表示。

注释:

①世界美学大会的美国美学协会前主席诺埃尔·卡罗尔(No.l Carroll)评论说,“The Nature of Fiction is a very useful contribution tothe field due to its clarity and thoroughness”。此外,这一理论在The Philosophical Quarterly,Poetics Today等世界顶级哲学期刊上引起了回应。

②由于叙事学和结构主义的历史渊源,大部分叙事研究者的论述中都更常使用narrative这个名词,很少使用narrating这个动名词,这并不奇怪。但是由于柯里的概念体系和约翰·塞尔这位奥斯汀的高足有密切关系,因而他并不认为把narrate当做一个语言行为就值得引起重视。

③例如Andrew Kania和Jerrold Levinson等人就用“本体论鸿沟”(ontological gap)来对这个理论进行反驳。这一定义见于: Kania,A.Against the Ubiquity of Fictional Narrators [J].Aesth Art Crit,2005,63(1) :47-54.

④按照M.Bratman的定义,意向中必须有以对未来的规划为标志的态度; Michael Thompson说意向性就是有意识地把动作完成; Elizabeth Anscombe和Stuart Hampshire认为,如果S是意向性地做某事的,那么S就应该知道他正在做这件事。

⑤N.Carrol就曾经在《Philosophy of Film and Motion Pictures: An Anthorlogy》一书第四部分导言中提出过这个问题。他说,“凯特爱哈勃”在虚构中诚然是一个断言,但是“凯特爱哈勃”真的是断言吗,还是仅仅是一个命题内容?

[参考文献]

[1]沃尔顿.扮假作真的模仿——再现艺术基础[M].赵新宇,陆扬,费小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2]Searle,J.The Logical Status of Fictional Discourse[J].New Literary History,1975,6(2) :319.

[3]Currie,G.The nature of fiction[M].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4]Currie,G.Narratives and narrators[M].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0.

[5]Chatman,S.Coming to terms[M].Ithaca,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0:142.

[6]Chatman,S.Characters and Narrators: Filter,Center,Slant,and Interest-Focus[J].Poetics Today,1986,7 (2) :189-204.

[责任编辑龚勋]

作者简介:党霄羽(1984-),女,江苏徐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西方美学。

收稿日期:2015-01-04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4630(2015)02-00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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