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5-03-20 15:07潘桂芳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所学毕业社区

潘桂芳

(安顺学院政法学院,贵州 安顺 561000)

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潘桂芳

(安顺学院政法学院,贵州 安顺 561000)

实践教学是社会工作专业教学体系的重要环节,但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教学存在着学生的参与性不够、实践基地缺少、监督缺乏等问题,为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高校应从增加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导师制、培训学生几方面入手,达到本科院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培养目标。

本科院校;社会工作;实践教学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内越来越多的本科院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该专业在全社会的关注下,取得了很大的发展。

社会工作专业的培养目标之一,要求学生通过学习和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使其具备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与技能,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工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使学生能够独立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与管理工作。因此,社会工作专业实用性的专业性质决定了实践教学是该专业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学生能够在实践教学中取得更好的效果,社会工作专业在大一、大二学年开设了相关的课程,诸如“个案工作”“小组工作”“数据分析与统计软件应用”“社会调查方法研究”等。在教育教学中,社会工作专业的课堂教学效果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在学生实践环节却显得相对薄弱,不能不引起重视。

1 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意义

1.1 培养目标决定了应重视社会工作的实践教学

“社会工作概论”明确提到,作为一种科学的工作方法,社会工作围绕助人自助的核心理念,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他不幸者;预防和解决部分经济困难或生活方式不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开展社区服务,完善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社会生活素质,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社会工作专业的培养目标之一就是要求毕业生能够直接服务于社会、社区,能针对社会中不同群体存在的问题,提供专业的帮助,帮助他们重新融入到社会中,达到“助人自助”的宗旨。要实现这一培养目标的途径之一就要求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必须有实践教学,建立实习基地,让学生在毕业之前参与实践实习,进入到社区中进行实践。唯有如此才能让学生在毕业之后,能立刻投入到实际的工作中,才能把自己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工作中。

1.2 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社会实践教学是社会工作专业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实践教学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课堂上教师教授专业的实践课程,比如“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会工作事务”等,为学生进入社区实践做好相关的理论、工作技巧上的准备;二是学生在学校完成相关理论知识、技能的准备之后,进入社区进行实践。社会工作专业性质决定了学生在四年本科期间不能只是“纸上谈兵”,必须进入社区进行实践,将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如此,学生在面对“受众”和“受众”提出的问题、困惑、难题时,针对具体的情况,才能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解答,为自己的“受众”提供直接或间接的帮助,通过实践教学不仅能够达到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还能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1.3 有利于学生的就业

目前,学生就业和用人单位产生了一个矛盾现象。一方面,大学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难以顺利就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越来越难招聘到合适的人才,虽然较多大学生参加应聘,但是真正符合岗位需求、马上能胜任工作的却少之又少。其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现在大学生的实践能力越来越差,在大学四年主要是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忽视了对实践能力的培养。

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目标,决定了该专业的学生要想顺利毕业,必须要通过实践课程教学的测试,学生在还没有进入社会之前就已经通过学校、社区进行了实践能力的培养,他们必须走进社区面对普通百姓,去了解他们的需求,并且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专业的辅助,最后帮助他们“助人自助”。由于有了毕业前的一个较长时期的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的实践能力会有所提高,有利于其顺利就业。

1.4 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交际能力

大学生在进行社会实践时,不可避免地要与人交往、产生人际关系,当然作为实用性较强的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也不例外。和其他专业不同的是,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由于专业性质,他们的实践必须进入基层社区、走进社区所管辖的家庭,甚至有些同学的实践还必须面对社会弱势群体,比如农民工子女、城镇中的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儿童福利院、以及养老院等。社会工作的对象,使得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素养,还要求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要学会在沟通中去发现问题,同时其行为方式又要为受助者所接受。因此,通过实践教学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和为人处事的能力。

2 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实践教学是在社会工作专业课程教学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近几年来的实践教学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而学生也通过实践教学真正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但是,在社会工作实践教学得到较快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实践教学基地不能满足学生的实践教学需求

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是学生进行实践教学的前提。虽然高校建立了一些实践教学基地,但仍不能满足学生的实践需求。以某地方院校为例,社会工作专业的建设起步较晚,由于是地方院校,城市社区建设尚处于不断建设和完善中。为了给学生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学院和相关社区联系共同建立了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实践机会。但在实际分配时发现仍不能满足学生实习需求,只能以小组的形式,每次安排3~4名学生访谈一个家庭的方式进行实践、实习。

2.2 学生所学知识和实际运用衔接不上问题

学生很难把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尤其是在个案工作中更是如此,众多学生不能很好地运用专业知识去访谈、交流和观察。部分学生甚至认为去社区实践、实习就是去听人倾诉、拉家常,不能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另一种情况则是有运用专业知识的意识,但不知道该怎么融入和进入。

2.3 实习监督不到位问题

如何对学生的实践教学进行监督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之一。教师除了承担对学生实习期间进行监督的任务以外,还承担着较为繁重的教学任务,有的教师可能还会兼任行政工作。由于教师自身的精力有限,而学生的实践教学没有固定时间安排,这就产生了实习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学生去社区实践是抱着玩的态度。他们每次去的效果如何,在实践过程中遇到了怎样的问题,有什么困难等都依赖于其主动和教师的沟通。

2.4 在实践调研过程中的人际关系不完全顺畅问题

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教学目的之一是培养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但对于部分学生而言,尤其是对于刚进入社区实践的学生而言,他们一开始并不知道该如何去和他人打交道、去沟通、交流。有的学生有知难而退,放弃实践机会的想法。由于与受助者沟通不顺畅容易产生挫折感,进而影响到学生实践的积极性,自然谈不上“助人自助”了。

3 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水平的对策

对于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加大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力度

学生实践教学的前提条件是建立实践基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区的建设也将不断完善,学校可以在原有社区实践基地的基础上,不断建设新的实习实践基地,为它们不断输送专业人才的同时扩大学生实习的选择面。除了重视社区外,还应不断拓展新的实践、实习基地,因为社区工作专业不仅只局限于社区,还可以和本地特殊教育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医院、政府相关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等公共机构建立实践协议,这样不仅满足了学生实践教学的需求,还为学生的实践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3.2 实践和毕业实习相结合

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了该专业的学生必须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通常会安排在第七学期集中进行,为了能让学生的毕业实习能够顺利进行和完成,可以将平时实践和毕业实习相结合,平时实践通常可安排在大二、大三学年进行,可利用周末、寒暑假进行,这样在平时的实践中,为毕业实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在实践中学会处理人际关系、学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还可将平时实践在毕业实习成绩的折算中占一定的比例,即由毕业实习成绩加上平时实践成绩作为最后的总成绩。

3.3 建立和完善实践培训制度

针对学生在实践中存在不知如何去提问、访谈、与人交往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培训制度。在学生进入社区等实习、实践机构之前应该进行统一的培训,安排专业指导老师着重讲解沟通、访谈的技巧,如何与人进行初次见面的交谈,怎样将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融入到实践中。通过统一培训不仅可以让学生在实践中做到心中有底,更重要的是通过培训还培育了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及担当、团队意识,使得他们在实践中遇到的阻力变小。

3.4 实习期间实行导师制

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习、实践中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对学生的监督问题,可以实行导师制。部分学生去实践、实习就是抱着不用上课,可以去玩的心态,这样将导致学生的实践、实习效果大大降低。而实行导师制,每位老师负责几名同学的实习指导任务,再把每一位学生的实习指导落实到位,从学生的实践提纲的修改、完善到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再到完成实践报告,形成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

近年来,我国本科院校的社会工作专业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学生通过实践教学可以在毕业就直接进入工作状态,顺利完成由理论到实践之间的衔接。用人单位也可以招聘到可以直接上岗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正因如此,本科院校更应重视实践教学凸显的系列问题,针对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把学生的实践教学搞好,为社会培养合格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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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燕

C916-4;G642

A

1674-5787(2015)02-01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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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2

潘桂芳(1986—),女,贵州天柱人,法学硕士,安顺学院政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族学、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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