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视角下村镇银行的贷款机制设计

2015-03-20 05:33陆松新兰虹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抵押品声誉村镇

陆松新,兰虹

(西华大学,四川成都610039)

一、引 言

由于大企业和富人已经拥有了金融服务的机会,发展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就是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低端客户甚至是贫困人口提供机会。从而把那些被排斥于传统金融服务和整体经济增长轨道之外的农村低收入者纳入金融服务范围,使他们分享到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的福利改善。[1][2]发展普惠金融离不开金融组织,中国农村是普惠金融的主战场,而村镇银行又是新设立的服务“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我国成立村镇银行的初衷就是希望借助这种新型金融组织为农村的部分相对贫困人群提供金融服务,属于普惠金融的范畴。1986年孟加拉国经济学家尤努斯创建格莱珉银行,开始探索向贫困人群贷款的模式。这种模式被引入中国,并在2006年被政府部门采用作为村镇银行的经营模式。根据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类型划分,以服务“三农”为设计宗旨的村镇银行是最具普惠性的金融组织,政府大力推广其发展。但是目前村镇银行发展却非常缓慢且存在偏离服务“三农”的宗旨,[3-8]没有尽到普惠金融的义务。

为什么村镇银行发展缓慢、偏离服务“三农”的宗旨?如何解决村镇银行发展缓慢、贷款非农化的问题?受制于信息不对称和合格抵押品、担保品的缺乏,“三农”经济中的经济主体以及众多的农村中小企业很难从传统的商业银行获得足够的金融支持,[9]村镇银行设计有效的贷款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基于普惠金融的安排对村镇银行贷款机制进行设计,为如何发展村镇银行以更好的为广大缺乏抵押品的农民提供信贷服务提供一个分析框架。我们认为,村镇银行通过声誉信用贷款和关系贷款可以降低“三农”抵押品的要求,有效改善农户融资条件。

本文在多个方面对现有文献进行了拓展:一是基于普惠金融的视角得出了改善村镇银行向农户贷款的两个主要机制,即声誉信用贷款和关系型贷款,对声誉信用贷款和关系型贷款的分析更加深入和一般化,并将利用声誉的信用贷款和关系型贷款作为村镇银行贷款机制设计的创新思路。

二是在声誉信用贷款机制分析中,不同于以往的文献主要从声誉有助于增加农村地区的贷款[10]及声誉在联保联贷[11]和降低信息不对称[12]的角度进行分析,本文通过对村镇银行和农户的短期一次借贷和长期重复借贷的博弈关系进行对比分析得出了声誉贷款起作用的机制,即声誉贷款是在长期借贷关系中形成的,声誉贷款起作用的关键是农户面临的未来收益的折现率要足够低,从而农户会看重自己的声誉。

三是在关系型贷款机制分析中,现有文献主要分析的是关系贷款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表现在缓解信息不对称,获取隐性的“软信息”的优势[13][14][15];本文分析了关系贷款要发挥作用必须要利用社区优势,设立农村办事处,对信贷员进行放权和激励。

四是不同于现有文献主要从利率市场化[16][17][18]、村镇银行民营化①[19]、政府加强对村镇银行的补贴[6][20]等方面来解决村镇银行的发展问题,本文从村镇银行的贷款机制设计方面对村镇银行的发展提出建议。本文的分析对通过发展村镇银行推动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纠正村镇银行偏离服务“三农”的宗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其余部分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村镇银行发展缓慢、贷款非农化的原因分析。

第三部分是普惠金融要求与村镇银行的两种贷款机制。最后是本文的结论。

二、村镇银行发展缓慢、贷款非农化的原因分析

为克服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自2006年以来我国启动了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允许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各类新型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银监会发 [2009]72号)中提出,从2009—2011年,全国35个省(区、市,西藏除外)计划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为了使计划得以实现,受银监会监管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国家主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效果如何?计划设立的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能否完成?实际实施结果见表1。

表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数量比较(单位:家)

由表1可知,到2011年末全国只组建村镇银行635家,远低于计划的1027家,贷款公司和农村互助社分别是10家和46家,远低于计划的106家和161家。批量化组建村镇银行政策推行后,截至2012年底,全国也只组建800家村镇银行,2013年底村镇银行缓慢增长到987家也没有完成2011年计划的1027家,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更是止步不前,停留在2012年的数量水平。如果像林毅夫等研究的那样中小金融机构在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具有优势②,[21][22]那为什么目前我国农村新成立的中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仅发展缓慢而且也没有有效缓解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和普通银行相比也没有体现出任何竞争优势。为什么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盈利且得到大量补贴却发展缓慢,并且盈利的村镇银行没有吸引到大量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村镇银行的现象?这是一个值得深入分析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有如下解释的假说。

假说(1):利率未市场化,国家对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限制,特别是要求村镇银行以较低的利率贷款给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从而导致其利润减少,人们没有动力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这与事实不符,对于新型金融机构,政策面对贷款利率上限已经基本放开,根据法定标准,基准利率4倍以内的利率定价都属于法律保护范围。[23]从实际情况看,很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选择了简单地直接将贷款利率浮动到顶(即浮动到同期利率的4倍)的定价策略,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总体平均上浮水平也大致达到了同期基准利率的3倍左右。[20]

假说(2):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对象为“三农”,农村普遍缺乏抵押品,符合贷款的农户少,“三农”贷款成本高。

这一观点也不是村镇银行发展缓慢的原因,因为目前所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都出现经营业务“非农化”的倾向,村镇银行“不村镇”出现“使命漂移”的倾向,且大部分设在县城,贷款对象脱离“三农”和贫困人群,集中在高收入群体,目标客户和普通商业银行没有本质区别③。但同时这也说明由于缺乏抵押品替代机制,追求利润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愿向农户发放贷款。

假说(3):由政府主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以及缺乏对管理者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是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原因[24],“政企不分”是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缓慢的原因。

但是从国际经验来看,印度尼西亚国家主导的普惠金融机构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印度尼西亚由国家银行成立专门的小额信贷部门——乡村事业部。印尼人民银行的乡村系统运行模式类似于商业银行,设立总行——省级办事处——地区分行——农村银行的层级机构。农村银行设立在乡镇,负责制定贷款政策、流程。由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和文化背景的本地人担任农村银行经理,负责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贷款业务,专门为农民提供贷款。印度尼西亚的小额信贷体系成功实现了商业化运作,从而保证了农村居民获得长期所需的金融服务,实现了农村资金的自我循环。印度尼西亚小额信贷体系的成功向我们证明了正规银行可以从事小额信贷业务,传统国有政策性银行可以通过放权和激励员工实现盈利。[25]

综上所述,村镇银行发展缓慢主要原因并不是利率限制、政府主导,而是在农村地区,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村缺乏抵押品,村镇银行贷款成本高、风险较大,村镇银行不愿向农户贷款,无法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村镇银行没有利用好信用贷款。农村缺乏抵押品,无法利用好信用贷款也就意味着无法扩展农村金融服务。目前村镇银行由其他银行发起设立,基本沿袭原有银行的业务管理模式和流程,工作人员由其派出,无法实现对抵押担保外信息的有效搜集和利用,很多村镇银行实质上成了发起银行的专业化分支机构,是对大银行制度的复制,内生性不足。突出表现在贷款方式上,如全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抵押担保贷款仍然占60%以上,信用贷款的比例比较低④。村镇银行厌农、弃农的非农化倾向严重,违背了服务“三农”的设立初衷;村镇银行只是与当地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争夺优质客户资源,而同样对需要扶持的农民缺乏兴趣,不是真正的“穷人银行”。[6]马勇等认为任何基于旧有体系的、向农村市场外生嫁接金融制度的努力都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23]

第二,村镇银行不“村镇”,没有利用好社区银行的优势,进行关系贷款。普惠金融要求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农民甚至是贫困人口提供小额信贷,而农民或者贫困人口的抵押品缺乏,银行向这些人贷款往往要依靠信用贷款和加强监督。从国际经验来看,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依靠关系贷款能够帮助这些缺乏抵押品的农户和贫困人口获得金融服务,如德国的主持银行、日本的主办银行、美国的社区银行、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中国学者大量理论研究也证明关系贷款有助于缓解我国农民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难的问题。[13][14][21]目前我国的村镇银行基本没有利用关系贷款,村镇银行基本上延续了母行(发起银行)的信贷管理技术(主要依赖于会计资料等硬信息和抵押担保等有形资产)。[19]在村镇银行的内部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成员一般是作为发起行的商业银行,其管理层则主要由发起行委派的高层管理人员构成,而来自发起行的高管人员则仅熟悉城市业务,对农村金融业务则比较生疏。在这种状况下,村镇银行的管理者或者对农村金融业务产生天然的排斥,或者对农村金融业务虽感兴趣却缺乏足够的深入认知,导致他们在开展农村信贷服务方面顾虑重重。另一方面,村镇银行缺乏基层分支机构,这导致他们获取农村居民有关贷款需求信息的成本很高。[7]

村镇银行的持续发展,不能依靠政府补贴和村镇银行的“利他”社会责任行为,只有实现财务可持续的村镇银行,才会取得长远的发展。通过发展村镇银行来推动普惠金融的实施,首先村镇银行必须获得盈利,但是普惠金融要求向所有人提供金融服务,包括穷人和缺乏抵押品的农民,而这必然会增加村镇银行的贷款成本,主要是监督成本,设计有效的贷款机制弥补监督成本的方法有:一是提高贷款利率,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但是高贷款利率必然导致高风险,[26]而高风险对监督的强度又有更高的要求,所以一味提高贷款利率不是一个有效的方法。二是无监督,即利用信用贷款,信用贷款起作用的机制是声誉的作用。在长期关系中,考虑到声誉和长远利益,农户会自我监督、自觉还款,从而提高服务效率,将金融服务扩展到贫困农户和其他金融机构延伸不到的偏远乡镇。最后一种方法是提高监督效率从而降低监督成本,村镇银行要想在改善农村融资状况的同时获得正常的资本回报,必须具备相当高的监督效率,利用关系型贷款是一种有效的方式,依靠乡村信贷员对本社区借款客户的了解(即地方性软信息)和乡村社会资本,村镇银行利用“熟人社区”优势,不断提高关系贷款,降低交易费用。接下来本文将从声誉和关系贷款的角度来设计村镇银行的贷款机制以满足普惠金融的要求。

三、村镇银行的两种贷款机制

普惠金融要求金融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金融服务包括穷人和没有抵押品的农民。已有的研究已经证实信息不对称和农村缺乏抵押品是“三农”融资难的基本原因[27]。如何缓解农户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农户贷款所需的抵押品是村镇银行贷款机制设计的关键。我们将从理论和模型两方面论证村镇银行利用声誉贷款和关系贷款这两种贷款机制将能有效的缓解村镇银行与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村镇银行对农户贷款抵押品的要求,从而为更多的农民提供金融服务,并分析利用声誉和关系贷款所需的条件及面临的风险和防范风险的措施。

(一)声誉贷款机制:利用声誉发放信用贷款

1.声誉贷款机制的理论分析

戴蒙德(Diamond)[28]通过建立一个博弈论模型研究了监督和声誉如何相互作用以影响信贷市场上金融主体的借贷行为,发现如果借款人违约导致其损失的未来利润值比较大,声誉效应就足够揭示借款人的信息,从而也就没有了对借款人进行监督的必要。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信贷配给,缺乏抵押品、从传统金融机构贷不到款的农户更愿意和银行保持长期的借贷关系,重复博弈中农户会考虑自己的声誉,在一定条件下能降低农户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利用声誉和信任为农户和贫困人口发放信用贷款从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他创办的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向最穷的人甚至乞丐贷款,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品,完全基于信任和良好的还款机制。[29]声誉起作用的原因在于在博弈双方长期的关系中,如果双方面临重复博弈的问题,双方做出的关于未来的威胁和承诺将会影响到博弈双方当前的行为,声誉相当于一种非正式的合约,无法通过法律执行,是一直自我遵守和执行的“关系合约”,但声誉起作用的前提是声誉是有价值的并且声誉的价值要足够高以至于双方都会珍惜自己的声誉,考虑到声誉带来的长远利益,博弈双方都不会采取背叛和违约的行为。[30]

2.声誉贷款机制的模型分析

我们利用克雷普斯(Kreps)[31]的信任博弈模型首先分析当前村镇银行与无抵押品农户的借贷关系。博弈参与双方,一方为村镇银行,一方为无抵押品的农户,这是一个一次博弈模型。如图1的博弈树所示。博弈开始,村镇银行在第一个决策点进行选择,村镇银行可以选择信任无抵押品的农户(即向无抵押品的农户发放贷款),也可以选择不信任无抵押品的农户(即拒绝向无抵押品的农户发放贷款),若村镇银行选择不信任,博弈结束;若村镇银行选择信任农户,则博弈进入第二个决策点,由农户做出决策,农户可以选择还款也可以选择违约。

图1

在博弈树每一个分支的末尾是博弈双方获得的收益,村镇银行的收益在农户的上方。如果村镇银行开始选择不信任农户,博弈结束,双方的收益都为0。如果村镇银行选择信任农户,当农户选择还款时,双方的收益都为1,但是当农户选择违约时,农户的收益为2,村镇银行的收益将为-1,即村镇银行将遭受损失。

我们利用逆向归纳(backwards-induction)法来求解这个博弈问题。从农户在第二个决策点做出的决策开始,在第二个决策点农户面临的选择是:选择还款可得收益1,选择违约可得收益2,于是违约是最优的的选择。那么在第一个决策点,村镇银行预测到一旦博弈进入第二个决策点,农户会选择违约,此时农户收益为2,而村镇银行的收益为-1,即遭受损失,那么村镇银行在第一个决策点,即开始会选择不信任农户从而获得收益0,由于0大于-1,所以村镇银行一开始就选择不信任农户,结束博弈是最优的选择。这正是目前我国村镇银行的贷款模式,因为农户没有抵押品,村镇银行担心农户违约,于是村镇银行采取不信任不贷款。

区别于上面的一次博弈模型,在长期关系中,如果村镇银行与农户存在长期的借贷关系,即上述信任博弈问题将重复进行时,重复博弈中农户今天的行为决策将影响到村镇银行对他明天行为决策的期望或者预测,这又将影响到村镇银行明天的行为决策,村镇银行明天的行为决策反过来又将影响到农户明天的收益。因此,农户会在今天的短期利益与明天及未来更长时间内的长期利益中做出权衡,在重复博弈中,如果长期利益大于短期利益,农户就会考虑自己的声誉,做出还款的决策。我们假设农户和村镇银行的借贷关系将会长期保持下去,是一个无限重复博弈的问题,博弈永远不会终止(更现实的解释是未来终止的日期不确定),但是博弈双方都面对同样的未来收益的折现率,例如,下一期收益为1折现到今天的价值为1/(1+r)。我们考虑农户与村镇银行在无限重复博弈中的如下触发策略(Trigger strategy):

(1)村镇银行:在第一期(即开始)选择信任,此后,如果在先前的所有时期村镇银行和农户的选择都是信任和还款时,村镇银行将继续选择信任,否则选择不信任。

(2)农户:如果村镇银行在当期选择信任,农户将选择还款;如果在先前的所有时期村镇银行和农户的选择都是信任和还款,否则选择违约。

触发策略是不可“原谅”的:如果一方采取不合作的策略,另一方随即也采取不合作策略并且永远采取不合作策略,在博弈论里面称之为触发策略(Trigger strategy)⑤,或称冷酷策略。如果对方知道你的策略是触发策略,那么对方将不敢采取不合作策略,因为一旦他采取了不合作策略,双方便永远进入不合作的困境。因此,只要有人采取触发策略,那么双方均愿意采取合作策略。[32]这种策略不给对方一个改正错误或解释错误的机会,所以双方会看重自己的声誉,例如,如果农户有一次违约或不良信用记录,村镇银行将永远选择不信任该农户。

假设村镇银行根据它的触发策略在第一期选择信任农户。此时,农户将面临一个两难境地。根据前面的分析,在一次博弈中,农户的最优选择是违约,村镇银行的最优选择是不信任;但是在重复博弈中,如果村镇银行采取信任的触发策略而农户选择违约,这将导致村镇银行以后将永远选择不信任农户,进而导致农户在以后的每个时期都贷不到款,即以后获得的收益永远是0。因此,关键的问题是村镇银行如何设计贷款机制让农户选择长期利益(还款)而不是短期的违约行为,即短期利益(违约暂时获得收益2而不是还款长期获得1)将在未来遭受巨大的损失(以后的收益将永远是0,而不是还款的1)。解决这个问题取决于折现率,如果利率足够低,农户考虑到长期的利益,选择还款将是占优策略,因此他将放弃短期的利益诱惑即违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农户违约将遭受村镇银行的惩罚,一个潜在的违约农户必须要权衡继续合作产生的净现值(NPV)与选择短期利益(违约)而遭受长期利益损失(惩罚)的大小。假设农户每一期可以从与村镇银行的合作中(即信任——还款)获得收益C,违约中获得D并遭受P的惩罚 (D>C>P),那么农户的决策就是评估在违约带来的短期收益(D,P,P,P,...)与继续合作带来的长期收益(C,C,C,...)的大小,如图2所示。

图2

因为长期收益具有时间价值,下一期的1元收益折现到现在只有(1/r)元,所以农户只有在保持合作(信任——还款)的价值超过违约的价值和惩罚的价值(因银行永远不贷款而遭受的长期损失),农户才会选择合作。即

整理上式得:

根据上式我们可知,只要未来收益的折现率r<(C-P)/(D-C),农户的最优选择是合作(还款),给定上述村镇银行与农户的触发策略,这就是农户和村镇银行长期重复博弈的纳什均衡解,因此农户和村镇银行在以后的重复博弈中,每一个时期都会选择(信任——还款)的合作策略,长期重复博弈中依靠声誉的信用贷款能够很好的解决农户的抵押品问题。信用贷款起作用的机制是声誉的作用,在长期关系中,考虑到声誉和长远利益,农户会自我监督、自觉还款,从而提高服务效率,村镇银行可以利用声誉设计贷款机制,将金融服务扩展到贫困农户和其他金融机构延伸不到的偏远乡镇。

(二)关系型贷款机制:对乡村信贷员进行放权和激励

已有的研究已经证实信息不对称和农村缺乏抵押品是“三农”融资难的基本原因。贝格等人(Berger& Udell)[15]研究发现,关系贷款能够有效缓解金融交易中的信息问题。关系贷款(relationship lending),指银行的贷款决策主要是基于通过长期和多种渠道的接触所积累的关于借款企业及其业主的相关信息而做出的。关系贷款所涉及的主要是难以量化和传递的 “软信息”(soft information),是银行信贷员与企业长期关系中,收集的有关企业的经营状况、竞争者、信誉度、利益相关者(股东、债券人、员工、供应商、顾客)信息和业主个人品行等具有强烈人格化特征的信息,这种软信息可以视为银行生产的关于特定企业及业主的专有知识。关系贷款之所以有助于缓解信贷市场上的失效,是因为由于长期关系中所产生的各种软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替代合格的财务信息和抵押品等硬信息,弥补中小企业因无力提供合格财务信息和抵押品所产生的信贷缺口。[33]

如果村镇银行要利用好关系贷款,村镇银行必须是一个社区银行,信贷员(放贷者)必须要与这些农户和农村小企业长期打交道来收集这些软信息,所以信贷员也必须是社区的。除此之外,由于信贷员所收集的大部分信息是“软”的,与客观的、易于传递和统计处理的硬信息相比,关系型借贷所需要的软信息多数是关于特定对象的专有信息,这些软信息由于具有模糊性和人格化特征,难以用书面报表形式进行统计归纳,因此很难向其他人传递或沟通,更不可能在组织内部传递,所以放贷的决策权也必须下放给信息的收集者即乡村信贷员[34]。

为所在区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村镇银行作为一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贷款机制设计上应该立足于村镇,扩大农村金融供给。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缺乏问题,村镇银行应设立农村事业部,成立专门的村级办事处,面向“三农”开展业务。村镇银行和村级办事处的运营模式和贷款机制设计主要应从办事处农村信贷员工的放权和激励机制以及借款人的监督约束机制入手。

四、结 论

目前村镇银行存在发展缓慢、偏离服务“三农”的宗旨等一系列问题。由于农村普遍缺乏抵押品,依靠传统抵押品贷款的模式,村镇银行向农户贷款的费用高、风险大,这是村镇银行发展缓慢、贷款非农化的原因。为所在区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村镇银行作为一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贷款机制设计上应该立足于村镇,扩大农村金融供给,而不是把没有抵押品的农民排除在外。发展普惠金融就是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农民甚至是贫困人口提供小额信贷,从而让每个公民都享有金融服务的权利,基于普惠金融视角的贷款是信用贷款。我们从普惠金融的角度对村镇银行的贷款机制进行设计,分析表明关系型贷款和依靠声誉的信用贷款是农村金融市场两个重要的抵押品替代机制:(1)在长期关系中,考虑到声誉和长远利益,农户会自我监督、自觉还款;村镇银行可以利用声誉设计贷款机制,将金融服务扩展到贫困农户和其他金融机构延伸不到的偏远乡镇。(2)利用农村信贷员的尽职调查、监督和关系型贷款可以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从而改善农户融资条件,实施关系借贷的条件是对乡村信贷员进行放权和激励;利用关系型贷款是一种有效的方式,依靠乡村信贷员对本社区借款客户的了解(即地方性软信息)和乡村社会资本,村镇银行利用“熟人社区”优势,不断提高关系贷款,缓解农民的融资难题。本文的分析对通过发展村镇银行推动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纠正村镇银行偏离服务“三农”的宗旨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① 洪正(2011)认为村镇银行缺乏监督效率将不可能长期经营下去,他主张建立民营社区银行。

② 李志赟,林毅夫等分析认为国有大型银行为主的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天生不适合为中小企业服务,相反,在一个分散化的金融结构中,经济中有许多中小银行,中小银行在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的优势,将使中小企业得到信贷增加,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李志赟,2002;林毅夫、李永军,2001)。

③ 村镇银行不“村镇”和普通银行没有本质区别。参见赵冬青等(2010),沈杰、马九杰(2010),李萌(2011),赵志刚、巴曙松(2012)。

④ 参见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课题组.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与信贷资金可得性:仪陇案例[J].金融参考,2009,(6):1-11。

⑤ 参见博弈论基础/(美)吉本斯(Gibbons,R.)著,高峰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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