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散存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2015-03-21 19:02李佳妍
大理大学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白文白族遗产

李佳妍

(云南民族大学图书馆,昆明 650500)

白族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古老民族,云南是白族的世代居住地之一,在悠久的历史长河里,勤劳智慧的云南白族人民留下了丰富、珍贵、独具特色的文化遗产。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即云南白族人民在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原始价值的历史记录,其类型多样,内容涉及面极广,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科技、农业、工业、商业等各个方面,具有较高的民族研究价值。

一、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

(一)云南白族文字档案文献遗产

云南白族自古就有自己的文字,简称为白文,或“僰文”〔1〕,白文的创作借助汉字,在汉字的基础上,或借用,或部分借用,或重新创造,形成了系统的文字体系。过去,白族文字在白族文化阶层中广泛使用,在记录白族历史,教育白族后代,传承白族文化中起过很大作用,如今,白文只有部分白族人及专家能够识认。云南白族文字档案文献遗产主要有以下四类。

1.白文残瓦

白文残瓦即刻有白文的瓦块。白文残瓦最早发现于抗战期间,在建国前后曾进行过集中的、大量的发掘,其出土地主要为大理州境内,白文残瓦破碎程度不一,大多无法拼接。反面有布纹,正面印文字符号,由于缺乏连贯性,其识认和翻译十分困难,截至目前,发掘出土的白文残瓦还有很多都不知其意。据研究表明,这些瓦片的制作时间主要是在南诏、大理国时期,记录、反映了当时的史实。

2.白文纸质档案

白文纸质档案即书写于纸质材料上的白族文字档案。白文纸质档案是迄今发现最多、种类最全,涵盖内容最为丰富的云南白族文字档案文献遗产〔2〕,具代表性的有:记录白族历史的《巍山起因(记)》《西洱河(记)》《张氏国史》《铁柱(记)》,体现古代白族宗教信仰的董氏宗祠法藏寺古经书,表现白族特色戏曲的曲本《白王的故事》《黄氏女对〈金刚经〉》《李四维告御状》《鸿雁带(回)书》《杜文秀起义》《青姑娘》《出门调》,以及具有白族特色的祭文“云龙县白族丧葬祭文”“洱源县西山乡白族丧葬祭文”等。

3.白文石刻档案

白文石刻档案即雕刻于石质材料表面的白族文字档案。白文石刻档案由于材料保存时间久,部分得以留存,也有部分珍贵的白文石刻档案由于自然、人为等原因遭到破坏。著名的有:《段氏与三十七部会盟碑》《段信苴宝摩崖碑》《剑川县沙登村第十六号窟第二龛佛座题记》等,原件已遭损坏,拓、抄件存世的有:《词记山花·咏苍洱境碑》《故善士赵公墓志碑》《处士杨公同室李氏寿藏书》《史城芜山道人建庵尹敬夫妇预为家冢记》等〔3〕。

4.白文金文档案

白文金文档案即用白族文字镌刻于金属器皿而形成的实物档案。调查显示,其数量较少,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段政兴发愿文》,这篇白文刻于一尊阿嵯耶观音背面,半汉字半白文,表达了当时的大理王段政兴对自己的儿子、女儿以及子孙社稷的美好祈愿,对研究白族文字的发展、白族历史、白族宗教等都具有极高的价值,然而,这一珍贵的白文金文档案已流失国外,现藏于美国的加利福尼亚洲。

(二)云南白族非物质档案文献遗产

由于珍贵的文化价值及濒临消亡的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在中国,都备受人们的重视和保护,云南白族非物质档案文献遗产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文献遗产双重属性,其价值十分显著,主要有以下几类。

1.民间故事档案

云南白族民间故事档案即自古流传于云南白族民间,反映白族人民的生产、生活、宗教、历史、风俗等情况的传说、故事。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极具文学价值,传播面很广,担负着教育后代、传承白族精神与传统文化的责任〔4〕。代表性的云南白族民间故事档案有:体现白族风俗的《蝴蝶会传说》,描绘风景的《望夫云》,介绍地理的《鸡足山》,技艺发明类传说《鲁班造船》,斗争神化故事《神笛》《白龙掌印》,宗教故事《大黑天神》,讲述美丽爱情的传说《打鱼郎》,德育性传说《啊呀呀》,表现生产劳动的传说《金银塘》,神话故事《龙肝》《龙壳》等等。

2.民歌档案

云南白族民歌档案即云南白族人民以音乐的形式,记录、表达喜怒哀乐而形成的具有保存与传承价值的一种非物质档案文献遗产。白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自古形成了多种形式的民歌档案,如大理、昆明、剑川等不同地区的民歌调,民歌小调,打歌调,花柳曲,大本曲,吹吹腔等。流传至今的南诏时期的珍贵民歌档案有《途中》《蛇骨塔》《洞云歌》等。著名的“三月街”据说也是南诏时期流传下来的活动,每年的“三月街”,白族人民载歌载舞,唱着自古至今的各色民歌,“三月街”既是白族文化活动的传承,也包含着人们对古老先民智慧的赞颂和对现在生活的赞美,以及对未来的美好期待。

3.技艺性档案

云南白族技艺性档案是指在白族人民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的,有助于提高生产质量、效率,提升生活品质的各种技术、手段类档案。云南白族技艺性档案可分为妇女传统手工技艺、木匠技艺、棉纸技艺、歌舞技艺等。白族妇女传统手工技艺如纺织、刺绣、扎染、编布扎等。云南白族木匠技艺比较高超,最著名的是剑川木匠技艺,该地的木匠技艺世代相传,尊鲁班崇手艺,几乎家家都会做木匠活,能代表剑川木匠技艺成就的有:昆明金马碧鸡坊,钱南园祠堂,保山玉皇阁,孟连土司衙门,建水文庙,施甸牛望岩子寺,北京人民大会堂云南厅的堂门与屏风等。云南白族棉纸技艺,独具特色,自古以其白、韧、轻、细享誉全国,时至今日,已成为传承白族以及中华造纸文化的活档案。在云南最著名的白棉纸之乡鹤庆,当地的白棉纸制造如今面临着缺少原料的问题,有待人们的进一步思考与解决。云南白族的歌舞技艺表现形式多样,最具特色的歌艺如“大本曲”,流传自清代,是白族人民本土戏曲的代表,“霸王鞭舞”则是云南白族民间最常见的舞蹈技艺之一。

(三)其他档案文献遗产

1.汉文档案

文字性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除了云南白族文字档案文献遗产外,还有用汉文字记录云南白族历史等情况的档案文献遗产,称为汉文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汉文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同样可按材质分为:残瓦、纸质、石刻、金文等种类。具代表性的有《三灵庙记》《张照磨墓碑》《洗心泉诫》《李氏家谱》《庄公神祠碑》等。

2.绘画档案

云南白族绘画档案文献遗产即由云南白族人民以二维画的形式制作出来的档案。其种类繁多,从不同的角度可将它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从题材内容看,云南白族绘画档案文献遗产可分为人像画、景物画和人、景混合画等。从载体方面看,云南白族绘画档案文献遗产可分为图腾档案,如虎、鸡、龙图腾;画卷档案,如各种佛教画卷;壁画档案,如苍山西坡岩画、剑川石钟寺壁画、沙溪兴都寺壁画、石宝山灵泉庵壁画、景风财神殿壁画、巍宝山龙潭殿壁画、长春洞壁画〔5〕;纹身档案,如动、植物纹身,点状、图案纹身,文字纹身等;民居彩绘档案,如大理市喜洲镇严家大院、董家大院民居彩绘等〔6〕。

3.民族服饰

云南白族人民的民族服饰,与汉族及其他民族区别开来,蕴含着白族人民独有的风格,表现了特有的文化意义,是一种鲜活、美丽的档案文献遗产。云南白族服饰在南诏时期随着丝织业的兴盛开始形成其独有的美感,从南诏时期的《图传》《南诏德化碑》《奉圣乐》中的记载及大理火焰山塔出土织品中可窥其一斑。白族人民最喜白色,服饰中白色是不可缺少的颜色,白族刺绣手艺高超,无论鞋、帽、带、头饰,还是荷包等物件上均有各种刺绣。妇女的繁复头饰代表了“风花雪月”,男人的头饰则多为包头帽饰,其侧绣花饰珠。现在,白族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多穿汉服,若想看到别具风情的传统民族服饰,只有在特定的节日、婚庆上或旅游接待地了。

4.历史文化村镇

历史文化村镇即古代遗留下来的,保有过去建筑结构和文化古迹的古村、古镇〔7〕。云南是全国保有历史文化村镇较多的省份之一,云南白族以其悠久的民族史和独特的民族风情,形成且留存下来许多别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村镇,如诺邓村、周城村、新华村、太和村等。其中,周城村是省内规模最大的一个白族历史文化村镇,现住居民上万,村内古代白族民居建筑成片,其上绘、刻有各种花纹、图案,道路由石板铺就,本主庙等寺庙有数座,居民们的风俗习惯至今仍有古代的印记,有名的白族扎染也依然在村内制作、传承。这些历史文化村镇具有极高的历史及文化价值,必须注重对它们的保护。

二、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散存问题

由于历史遗存、文化传承、属性划分与管理机制等原因,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散存于各单位及民间,为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传承、开发和利用带来了很多问题。

(一)档案部门所存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

云南省档案馆馆藏大量明清至今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除纸质档案外,还有部分印章、照片、录音录像带和一些白族文字、土司实物、外文档案。内容包含云南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工商、金融、交通、军务、外事等方面。其中白族家谱档案,保存有《滇南段氏世系》及《段氏家谱》两册。《滇南段氏世系》记有大理王段思平的家谱,而《段氏家谱》则记载了全部与大理段氏王族有关的家谱。

大理州档案馆收藏白族档案史料一百零八卷,《大理丛书·金石篇》说明、录文、官印拓片九百四十八件,录音档案十八盒,录像档案四盘,光盘十八盘,照片档案十五册共一千九百六十九张。分为谱牒、金石、宗教三大类。

大理市、县的各级档案馆(室)做了大量的白族金石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现已存有珍贵的白族石刻档案拓片五百余件,整理、编辑、出版了相当数量的金石档案史料,如《元明清碑刻契文抄》《白族历史文物·石碑类》《滇南金石录》《剑川石钟山石窟》等。

(二)图书馆所存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

国家图书馆内现存九百余件白族梵文拓片,这些拓片来自于分散在云南大理地区的几百座古老的碑刻,1989 年时由图书档案学者拓印,原碑刻如今损毁严重。

云南省图书馆内收藏《南诏备考》以及入选国务院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传世名本:大理国写本《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抄》《钱氏族谱言行纪略》《肇域志》等。

大理州图书馆对白族碑刻拓片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收集整理,多年来根据文物部门收集到的碑刻拓片,采用照相、放大、扩印等方式整理出白族碑刻拓片三百余件,促进了白族金石档案的开发、利用。

(三)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部门所存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

云南省博物馆的白族青铜器十分有名,所藏青铜类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有:金翅鸟像、阿嵯耶观音像、舍利塔模等,均制作于南诏、大理国时期;另外,博物馆二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台展示了白族手工扎染、蜡染、银器及手工压制传统普洱茶等各式各样的云南白族非物质档案文献遗产。

近年来,大理州文物部门对大理白族地区的碑刻进行普查,发掘和抢救了千余件白族金石文物资料、拓件。其中著名的有《段政兴发愿文》《石宝山记》《段氏与三十七部会盟碑》《洱河祠碑记》《词记山花·咏苍洱境碑》《董氏本音图略序》《高兴兰若篆烛碑》《大理喜洲弘圭山赵氏墓志铭》〔8〕。

昆明市博物馆内存有珍贵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地藏寺经幢,该经幢制于大理国时期,其上雕有三百余尊佛像,刻有《大日尊发愿》等多部梵、汉文佛经,幢式精美,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档案价值及美学价值,是我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四)古籍办所存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

白族的先民采用方块汉字及其变体记录本民族语言的方式传承历史文化,留下了相当数量的古籍文献,云南省建立了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简称古籍办,旨在抢救、保护这些珍贵的古籍文献,近年来,古籍办除抢救、保护了大批云南白族古籍文献遗产外,还编纂了白族的古籍总目提要。目前,各白族聚居地方相关部门也纷纷响应古籍办的云南白族古籍文献抢救、保护工作,与古籍办共同形成了一个保护网。

(五)研究机构所存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

研究机构是现阶段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散存部门中无法忽视的单位之一。如云南师范大学相关研究人员收集、研究了大理州五华楼出土的元代碑刻拓片,共有六十六件,其中,完整的有二十多件,这些碑文年代久远,见证了当时的白族历史,引起了全国乃至国际上相关学者的重视。

(六)原址裸存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

原址裸存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主要有云南白族金石档案文献遗产及历史文化村镇这两种类型,这些原址裸存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数量多、价值高、损毁情况严重,且大多都缺少专门保护。

原址裸存的云南白族金石档案文献遗产,如宗教类白文碑刻《段信苴宝摩崖碑》,后六行损失;记载白族医药卫生的《处士王宗墓志》只存有一半碑文;汉白文字各半的《应国安邦神庙碑》,前半部分已失,下半残部也字句不全;《南诏德化碑》现已损毁文字达三千余;记录白族民间医药的《处士杨先生墓志铭》文字模糊难辨;据考证刻写白文的《故善士杨宗墓志》已全部毁坏;凤羽火葬墓、顺荡火葬墓内的许多碑刻被盗墓者及村民砸毁、偷走。

原址裸存的历史文化村镇,如保存有《南诏德化碑》等诸多古迹的太和村,其原始建筑多有拆除,代之以水泥的现代建筑,且多为村民私建、加盖,布局差,因此还带来了交通、卫生等问题,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古村的风貌。原产盐的历史文化村镇诺邓村,盐井封了,古代宗教遗址被占用,许多文物古迹多年未能得到保护,塌陷、损毁现象严重等。

(七)民间散存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

民间是产生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沃土,散存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资源十分丰富,囊括了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所有类型,下面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几种进行论述。

1.民间散存云南白族纸质档案

民间散存云南白族纸质档案文献遗产数量众多、内容丰富,但由于纸质档案极容易损坏,加之散存民间的档案,保管条件十分简陋,许多云南白族纸质档案严重受损。如《古通记》,其白文、汉文版本已全失,用白文书写的《玄峰年运志》也已损失。另外,在民间,云南白族纸质档案文献遗产不仅要遭受自然消亡、保管环境差的考验,且要面临政治运动的危机,据统计“文化大革命”中损失的云南白族纸质档案数量十分巨大。

2.民间散存云南白族歌舞技艺档案

最初的云南白族歌舞技艺形成自民间,也在民间传播、发展起来,现在,云南白族歌舞技艺仍遍布云南白族的聚居地,但其传承堪忧,无论是大本曲等歌唱形式,还是霸王鞭舞等舞蹈技艺,精通的人都是年长者,年轻人很少会,也不愿意学,另外,古朴的云南白族歌舞技艺还面临着缺少舞台与观众的危机,急需记录、保护。

3.民间散存云南白族妇女传统手工技艺档案

云南白族手工纺织技艺,在云南民间自南诏流传至今,现代工艺的方便快捷及低成本给传统纺织技艺带来了极大冲击,近年来,白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给白族妇女传统手工刺绣带来了商机,各种迎合购买者的刺绣品远销国内外,如何在保留传统的基础上传承和创新是手工技艺者需要考虑的问题。

上述可知,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散存于不同部门及民间,各保管单位及个人以自己的一套体系与方法保存这些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互相联系不够紧密。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价值珍贵,易损毁、流失,且不可再生,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散存会导致保护工作中人、财、物的重复浪费,延迟保护时间;会在某些保护角落形成保护空白,错失保护机会,阻碍了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步伐。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散存隔断了文化遗产的关联性,使得其开发、利用变得十分困难,妨碍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传承及价值产生。如何解决散存问题,变不利为有利,是目前急需面对的挑战。

三、散存问题解决方案

(一)发挥政府指导作用,推动各部分的沟通协作

各级政府要充分重视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散存问题,深化档案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相关立法,实施各种优惠政策措施,推动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各散存单位及个人的沟通协作,为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开发、利用营造良好的环境。

1.深化档案管理体制改革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各散存单位及个人依据职责分工,互相协作,加强配合,共同促进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加强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领导工作,可在省政府设立统一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图书馆、档案馆与民委古籍办等部门的工作,按照现有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包括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在内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搞好总体规划,明确目标要求,加强宏观指导,将不适宜在现环境内保存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转移到条件适宜的地方去,减少其损失。

2.加快档案立法和规范建设

大力推进档案立法进程,在《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基础上,研究起草《档案文献遗产管理条例》,制定《档案文献遗产单位和档案文献保管人员管理规定》《关于推进和规范档案文献遗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档案文献遗产工作管理导则》等行业规章、标准和规范。加快散存档案的整理、收集工作。在《档案法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单位在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中的权责,促进相互交流与合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档案文献遗产责任制度以及档案文献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地方、行业部门要制定有关推进档案文献遗产发展的政策法规,逐步完善档案文献遗产法律法规体系。

3.实施优惠政策,加强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对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优惠政策以及资金投入,支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保护部门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采取政府采购研究成果或者委托研究方式,鼓励开展对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传承具有重大意义的创新研究。

(二)正确处理各单位的档案收集、保管工作

1.集中力量,加快民间散存档案的征集工作

首先,要尽快开展调研与建档工作。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古籍办等单位应互相协调,制定工作计划,分工合作,对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分布保管状况展开调研与信息收集工作,建立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分布数据库,以作为进一步开展民间散存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征集工作的重要依据。

其次,要加强对散存于民间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征集。云南民间散存的白族档案文献遗产主要散存在地理环境封闭,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民族聚居区,分散保存在寺庙、土司、头人、僧侣、巫师、民间歌手和部分民族群众手中〔9〕。这些重要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如不及时进行征集、记录和整理,随时都有毁坏散失的危险,这将对民族历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造成无法估量的重大损失。因此,要利用各方面力量,加强这些档案文献遗产的征集工作,如接受捐赠或购买、复印、录音、拍摄等,对响应征集工作的集体及个人可予以一定程度的奖励等。

2.扬长避短,将档案集中保存于条件较好的单位

从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散存现状上来看,其现有的保管单位较多,其中,保管条件较好、设施较全的有:档案部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部门和古籍办。对于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集中保存,应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尊重现有保管状况,避免二次破坏。对于在原单位保管较好,保管意愿强烈,且确实存在利用需求的,可予以认可,确立该单位的保管权责,定期检查,并将档案进行复制、传递,提供给相关部门利用。其次,尽快转移受到破坏威胁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对于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致使所存档案损毁、流失、消亡的单位,应责令其将所存档案交到保管条件较好的相关单位保存,以减少进一步的损失。最后,按单位职能保管相应档案,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具有多重属性,不同形式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在其属性上各有偏重,如残瓦、石刻偏重文物属性,纸质文献、绘画偏重于图书、档案属性,而民间故事、民歌、民间技艺则偏重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档案部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部门,古籍办等单位在收集、保管时应根据各自职能、设施情况,集中力量针对偏重自身属性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开展工作。

3.原址裸存档案原址保存,权责到位

对于原址裸存档案考虑进行原址保存,首先,原址裸存档案如云南白族金石档案文献遗产及历史文化村镇,大多体型较大,迁移难且容易造成二次伤害,其次,原址保存可保留原始风貌,既有利于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也有益于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现有原址保存的成功案例有《南诏德化碑》和《南诏铁柱》。

原址裸存档案的保护要着重于其权责到位,原址裸存档案的保护单位主要为文博部门,也有少数保管部门为图书馆、档案馆、古籍办等单位,各保管单位应明确责任,每年拨出一定款项并安排专门人员对所保管的原址档案进行维护、修复、复制、宣传开发等,出现差错的,由上级部门惩处,违反法律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联系,形成保护系统

针对具有多重属性,分散保存于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部门,古籍办,各类研究机构等单位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国家档案局有相关规定可资借鉴,“对于既是文物、图书资料又是档案的,各级各类档案馆可以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者进行史料研究。”(参见国家档案局1990 年11 月19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建立信息化保护系统,是当今社会最有效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合作共享手段,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信息化保护系统即运用现代化手段,收集、整理、转化各部门、个人及民间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资源,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收集与典藏体系,初始化采集与制作保障体系,管理与服务体系,数字化与网络化建设与共享保障体系,从而系统科学有序地保护与传承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资源,达到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资源的信息化集中保护与利用〔10〕。可采用如下步骤。

首先,建立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信息资源库。其次,建立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传承人资源信息库。进而,对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分门别类地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保护与传承信息资料库。最后,建立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网络视音频数字信息资源平台,即数字化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信息资源。

(四)合作共赢,促进档案开发利用

国家档案局2001 年4 月4 日颁布的《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实施抢救的全国重点档案是指中华民族各个历史时期遗留下来的,在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历史和艺术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和利用价值,国家需要永久保存的珍贵历史档案”。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利用价值体现于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所记载的内容和信息能够给后人以参考印证、借鉴启迪或追溯回忆。但是,作为民族文化和古代社会产物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在制作和文化内涵上与今有别,没有一定的古代历史文化、民族知识背景难以理解其中奥妙。然而,如果不能顺利、正确地读懂用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记录下来的史料,不能准确地掌握史料记载的内容,那么,对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利用也无从下手。因此,未经内容开发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普及性有限,传播范围较窄,利用门槛较高,限制了社会对传统白族文化的学习和了解,需要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古籍办等相关部门相互合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解读转换,积极推进对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内容的开发和利用。

深度加工与利用工作是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于收集到的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各个保管单位应加强协作,组织力量开展译注、编译等深度开发工作,译注成果可通过出版文献汇编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以扩大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传播利用范围,为社会各界利用者提供方便〔11〕。对此,各级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管理和研究机构一方面可与目前健在的白族老人、精通白族语言的知识分子或一些有能力进行白族语言、文字翻译的机构进行合作,共同译注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另一方面还应着力培养一批懂白族文字、懂业务的骨干力量,开展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深度开发与利用工作。

四、结语

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种类繁多,内容丰富,价值卓越,可大致分为云南白族文字档案文献遗产、云南白族非物质档案文献遗产、其他档案文献遗产三类,由于历史遗存、文化传承、属性划分与管理机制等原因,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散存问题十分严重,其中保管条件较好的单位有:档案部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部门,古籍办。还有部分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保存于研究机构、原址及民间。保管分散阻碍了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工作,增加了档案遗产统计、收集、保管、利用的难度,提高了文化工作成本。保管单位多造成权责不清,重复劳动,利用困难,难以共享等混乱现象。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散存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要解决这一问题,促进云南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与开发,建议方案如下:首先,发挥政府指导作用,推动各部分的沟通协作;其次,正确处理各单位的档案收集、保管工作;第三,加强联系,形成保护系统;最后,合作共赢,促进档案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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