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立,赵 滨
(1.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铜梁区分局,重庆 402560;2.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61医院,北京 102206)
中药是按照中医药理论指导应用于临床,并具有四气五味、升降浮沉等药性的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等,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作为我国特有的药品种类,中成药在现代医疗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成分的不确定性,其药品不良反应(ADR)时有发生。近年来,已有中成药发生严重ADR的报告,可能与药品质量相关,也可能与用药不当相关。因此,安全、合理地使用中药已成为临床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对重庆市铜梁区2013年中成药ADR报告进行了分析,现报道如下。
数据来源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数据库,对铜梁区2013年度上报的ADR进行检索,共获得中成药ADR病例184例,采用国家ADR监测中心因果关系判断标准进行统计。参考李利军等[1]提出的ADR应严重程度分级标准,1级:轻微的ADR症状或疾病,停药后很快好转,无需治疗;2级:造成患者短暂损害,不需住院或延长治疗时间,需治疗或干预,易恢复;3级:造成患者短暂损害,门诊患者需住院,住院患者需延长住院时间;4级:造成患者永久性损害(系统或器官永久性损害,“三致”,残疾等);5级:对生命有危险(如窒息、休克、昏迷、紫绀等需急救的症状);6级:死亡。
患者性别与年龄:184例中成药ADR中,男92例,女92例,男女比例 1∶1;年龄 3~92岁,18岁以下 22例(11.96%),60岁以上 81 例(44.02%)。
中成药种类:184例中药ADR中,发生ADR前5名的中成药见表1。
给药途径:结果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