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如何待“旧事”?

2015-06-13 14:49:36马宇彤
小康 2015年11期

马宇彤

“新官要理旧事”、“新官不留旧事”,才是干部应有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干部的新老交替是政府执政活力与事业平稳过渡的必然规律,虽功成不必在我,但失误必不可因我

作为特区的珠海总有领风气之先之举。近日有消息称,该市拟通过立法根治“新官不理旧事”、“一罚了之”等不规范政府行为。这部万众瞩目的全国首个法治政府建设条例,把法治政府的要求转换为法律原则,明确划定政府权力边界,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为保证政府政策的连续性,杜绝“一届政府一个规划”等不良现象,还将明确行政决策不得因行政首长或者部门负责人的更换而停止执行或暂缓执行,要求“新官要理旧事”。

上级空降,异地交流,多岗锻炼,已成当前干部选拔任用的新常态,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干部的新老交替本应符合政府执政活力与事业平稳过渡的必然规律,但长期以来,由于个别领导干部政绩观严重扭曲,导致“新官不理旧事”成了积重难返的顽疾,对政府公信力和政策连续性造成极大威胁。

逐渐浸淫成一种官场文化的“新官不理旧事”何以被一届一届的继任者们心照不宣地忠实践行呢?官员们的内里到底拨着怎样的小九九呢?稍加盘点,就会发现“新官不理旧事”的思想基础大抵有如下三种:

一是唯我独尊。接过权力指挥棒后,我的地盘我做主,我的时代我描画,以前的痕迹一定要抹去,以前的旧账一定要归零,否则怎能凸显我的理念、我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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