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科普+旅游”模式的科普工作发展思路

2015-07-13 01:11杨铭铎郭英敏
海峡科学 2015年12期
关键词:场所科普旅游

杨铭铎 郭英敏



基于“科普+旅游”模式的科普工作发展思路

杨铭铎1,2郭英敏1

1.哈尔滨商业大学旅游烹饪学院 2.黑龙江省科协

该文从发展前景、科普旅游资源、发展效益三个方面分析了“科普+旅游”模式的可行性,阐述了“旅游企业+科普场所”、“政府+科普旅游协会+科普场所+旅游企业”、“科普场所+旅游服务部”、“政府+教育机构+科普场所+旅游企业”等四种科普旅游工作模式,并从经济性与公益性的关系、娱乐休闲与学习知识的关系、政府主导与企业参与的关系、科学普及与群众参与的关系提出“科普+旅游”科普工作发展的思路。

科普 旅游 科普工作 发展思路

旅游具有经济(异地)性、愉悦性、文化性的特征,是人们以离开常居或工作地为前提,以游览为载体,以愉悦身心、求知为目的的综合性活动。科学普及具有文化性、公益性、科学性的特征,是向社会公众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以达到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的目的的活动。科普旅游是科普事业和旅游事业有机结合的产物,科普旅游既不是单独的一项科普活动,也不是单独的一种旅游项目。通过旅游、科普的内在联系分析,可以得出科普旅游是以科技资源或旅游资源中科技成分为游览吸引物,以参与娱乐休闲为中介,以求知为目的的高层次旅游业态[1]。

1 科普旅游的可行性

1.1 良好的发展前景

首先,从国家发展的大环境出发,科普旅游是国家近年来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之一,有利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提升城市品位。其次,从公众的角度出发,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人们的需求逐渐从物质追求向精神享受转变。为了适应当今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相比从前更渴望接触、吸收、消化科学文化知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提升个人修养。另外,家长们更倾向于让孩子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掌握科学知识。所以,科普旅游具有广泛的客源市场。

1.2 丰富的科普旅游资源

我国是世界上面积第三大的国家,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丰富,为“科普+旅游”工作的开展带来源源不断的旅游吸引物。科普旅游涉及面广泛,凡是蕴含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的事物都是科普旅游的资源。科普旅游的开展地点也是多种多样,博物馆、主题公园、研究所、森林、牧场、矿山等等都可以作为科普旅游的目的地。许多国内一线城市已经有发展成熟的科普旅游线路。北京市科普旅游线路已经形成以中关村为中心,北到上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南到锦绣大地高科技农业园区,东到中国科技馆,西到北京植物园的全面覆盖的局势;上海市将科普教育基地作为科普旅游景点对外开放,取得一定的成效,上海天文台、上海航宇科普中心、航天设备总厂、地震台等成为上海市科普旅游的热门景点;武汉市在开展科普旅游的过程中推出 “光谷科普游”的旅游线路,使被誉为“中国光谷”的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为游客所知,游客在这里可以领略光学科技的魅力。

1.3 双赢的发展效益

“科普+旅游”实现了科普工作和旅游事业的双丰收。对于科普工作而言,传统的科普活动仅限于讲座和夏令营等形式,其受众多为青少年学生群体。科普工作传播范围较小,开展形式单一,不能起到全面提高全民素质的作用。“科普+旅游”的科普工作模式壮大了科普受众范围,同时旅游活动与科普工作相结合,将旅游业的经营理念引进科普管理中,可以增强科普事业的活力。对于旅游事业而言,以科学知识、科学精神作为旅游吸引物,可以满足旅游者在休闲娱乐的过程中获取科学知识的需求。同时,“科普+旅游”也丰富了旅游的文化内涵,开展科普旅游能够改善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的问题。所以说“科普+旅游”为科普工作和旅游事业带来了双赢的发展效益。

2 “科普+旅游”科普工作发展模式

2.1 “旅游企业+科普场所”模式

这里的旅游企业是指狭义上的地接旅行社、旅游服务公司和旅游汽车等直接参与科普旅游开发的主体。这种发展模式主要由旅游企业设计游览线路以及旅游途中包含的票务、住宿、餐饮等配套项目,导游和接待人员有旅游企业安排专业人士,以保证科普旅游服务的质量。“旅游企业+科普场所”模式是“科普+旅游”最传统的发展模式,要求旅游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及具备专业的职业素质,同时,要求科普场所与旅游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提供游客。采取这种发展模式要注意科普场所和旅游企业保持畅通的联系渠道,确保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解决,并且在设计线路的过程中应该双方合作完成,避免“科普”概念在游览线路中被淡化。

2.2 “政府+科普旅游协会+科普场所+旅游企业”模式

“政府+科普旅游协会+科普场所+旅游企业”模式是以旅游企业为主要的产品提供者、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综合发展模式。政府主导是该模式的最大特点,政府管理部门对科普旅游有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的促进作用。科普旅游在我国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产品宣传和促销、信息平台构建等方面还需要政府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并加强政策法规的建设,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拉动科普旅游的发展。科普旅游协会作为社会的中介组织,是由教育界、科技界、旅游界及致力于科普工作的部门、单位以及热心促进科普旅游发展的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科普旅游协会是科普旅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信息沟通交流平台,有利于旅游产品的创新,推动科学发展的同时还发挥了产品质量监督的作用。通过科普旅游协会还能进行市场调研和预测,为科普旅游的发展提供建议和对策。

2.3 “科普场所+旅游服务部”模式

“科普场所+旅游服务部”模式是指在科普场所内部设置旅游服务部门来负责科普旅游的相关业务。其中旅游服务部主要具备旅游服务和行业服务两个职责。旅游服务职能要求旅游服务部成为接待旅行团和散客的集散中心,提供票务、导游、投诉处理、旅游援助等服务,并且承担科普旅游线路设计、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线路宣传等职责。行业服务职责要求旅游服务部定期发布行业信息、提供旅游产品信息,负责对科普场馆内的人员进行有关旅游的专业培训,承担科普旅游活动策划、组织及实施工作。“科普场所+旅游服务部”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每个科技场馆可以根据自身的特色,对大的科普旅游市场进行进一步细分,有针对性地选择目标市场,从而制定相应的产品营销计划。

2.4 “政府+教育机构+科普场所+旅游企业”模式

政府在科普旅游的发展中只能起到导向和扶持的作用,开展科普旅游不可能完全依靠政府的力量。“政府+教育机构+科普场所+旅游企业”主要是由政府鼓励科普场所与教育机构的合作,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以科普工作公益性特征为基础,以学生群体为受众,以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的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针对性较强,主要是面对中小学、高等院校、大中专院校的学生进行寓教于乐的科普旅游活动。

3 “科普+旅游”科普工作发展的思路

3.1 经济性与公益性的关系

科普旅游作为“旅游+科普”的高层次产物,兼具科普和旅游的特性。旅游是具有经济性特征的活动,旅游“食、宿、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中相关的餐饮、饭店、交通、商场、景点都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的。而科普工作是典型的公益性事业,是以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为主要目的的活动。旅游的经济性与科普的公益性并不互相矛盾,经济性与公益性相结合有利于旅游事业和科普事业的发展。旅游活动注重产品的包装和宣传,通过科普旅游可以促使科普场所提高创新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市场营销。同时,科普活动可以激发公众学习科学知识的欲望,从而更多地参与科普旅游,为旅游事业增加活力。国外许多展馆门票多数是免费、半价,经营费用依靠社会集资、个人捐助等方式,从而促进更多的游客参与到科普旅游中来,充分体现了科普旅游的公益性[2]。目前我国的科普工作场所的建立和经营主要是由政府和社会的资金扶持的,“科普+旅游”的科普工作新模式可以有效的改善这一局面。

3.2 娱乐休闲与知识学习的关系

古希腊的哲学学派主张将学问与休闲联系在一起,认为知识是自由的,自由又与休闲相关。“科普+旅游”的科普工作模式就是将学问与休闲完美结合。旅游自古以来作为一种休闲活动,有助于人们愉悦精神、放松身心。传统的科普活动往往给人以深奥难懂或者枯燥无味的感觉。“科普+旅游”是科普借用旅游为载体向公众提供参与科技活动的平台,借助于休闲的活动学习科学知识。通过科普旅游,科普不再是冷冰冰的学术对话,而是一项全民休闲娱乐活动,这既促进了科学技术的普及,又使人们身心得到放松,拉近了科学与公众的距离。同时,科普旅游以旅游作为载体,将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作为游览对象,使科学知识更浅显易懂。科普旅游一改传统旅游的观光游览或者神话传说,通过科学的传播,增强了旅游的文化内涵。

3.3 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

许多西方国家对科普产业十分重视,把旅游科普作为一种重要的产品加以开发,甚至把它作为一种产业来发展,并为此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形成了科学合理的旅游科普运行和管理机制,推动了科普产业的蓬勃发展[3]。“科普+旅游”的科普工作新模式要求政府起到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企业广泛参与,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是使社会各界形成共识——注重科普旅游的发展。首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宣传、科技、旅游、工业、农业、教育、文化等部门,广泛凝聚力量形成共识,调动各方面参与发展科普旅游的积极性,全方位对科普旅游的开发进行市场调查、科学规划、大力宣传、推动运行。其次,政府的主导作用还体现在相应政策的制订,在对科普旅游研究和科普旅游开发给予扶持的基础上,还要在经费、税收、用地等方面给予资金优惠。再次,政府要鼓励科普场所开展科普旅游,激励科普教育基地、高校科研机构、现代科技企业等积极参与到科普旅游中来,扩大科普旅游资源的范围,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氛围。最后,政府应充分利用当地旅游和科普资源,组织科普和旅游方面的专家共同规划科普旅游的线路。鼓励旅行社和相关企业打造优质科普旅游品牌,加强科普旅游载体的建设。

3.4 科学普及与公众参与的关系

“科普+旅游”的科普工作模式促进了科学普及和群众参与的结合。科学普及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这需要从根本上转变公众的观念,让公众了解旅游科普的意义和价值。科普旅游让科学普及面向市场和消费者,对转变公众的观念、增强公众科学普及需求具有促进作用。转变公众观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循序渐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手机APP等现代传媒手段,形成系统的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公众参与科普旅游的热情,通过“科普+旅游”的模式扩大科学普及的影响范围,营造全民热爱科学、参与科普的氛围。

[1] 杨铭铎,郭英敏. 基于旅游、科普概念的科普旅游内涵解析[J].当代旅游,2015, 5(1-2):1-5.

[2] 刘艳.科技旅游的理论与实践阐释[D]. 沈阳:东北大学,2005.

[3] 杨铭铎,陈可,吕强,迟亮等.基于科普与旅游相结合的科普产业发展的初步思考[A]//第十九届全国科普理论研讨会暨2012亚太地区科技传播国际论坛论文集[C],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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