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知识产权之力创新特色农业中的科学传播

2015-07-13 01:11蒋亚飞
海峡科学 2015年12期
关键词:科普知识产权特色

蒋亚飞



用知识产权之力创新特色农业中的科学传播

蒋亚飞

江苏省滨海中等专业学校

特色农业的发展重在一个“特”字。与特色农业相关的科普工作当然也要紧紧围绕这个“特”字做文章,才能实现有效的科学传播。地理标志农产品、经过深加工的专利农副产品等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项目是建设特色农业的重要保证,借知识产权之力,是一种有效的科学传播方法。依托知识产权的支撑,区域性的特色农业只有做到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才能真正将特色“特”起来。在特色农业与美丽乡村的建设中,借助于知识产权的力量,可以进一步有的放矢地开展好科学传播。通过有效的科学传播,再进一步促进与农业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更好地保证特色农业与美丽乡村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

知识产权 特色农业 科学传播

科学传播是社会发展、人类文明进步的一项重要因素,在信息社会,虽然信息传播的途径和方式实现多媒体化、网络化,但是,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仍然是不对等的,特别是科学信息的传播、伪科学信息的误传,以及处于信息传播条件相对较差的农村,都存在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新的时代,各个领域都具有一些新特点,有效的科学传播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手段,才能达到较好的科普目的。本文就特色农业与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科学传播进行初步探索和研究,从知识产权方面入手,利用知识产权的独特力量来创新特色农业发展,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工作中,有的放矢地实现科学传播。

1 特色农业的发展需要有效的科学传播

所谓特色农业,就是将一定区域内独特的农业资源开发成为区域内特有的名优产品,并且转化为相当规模的特色商品的现代农业。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显然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运用,通过科学研究工作,才能开发出新的特色农产品,然后通过规模化生产经营,形成产业,增加了农副产品的附加值,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如何从科研部门的实验室走出去,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这就需要有效的科学传播,是科普工作者的职责。只有让农民掌握先进的种植、养殖和相关的加工技术,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广大农户配合生产加工厂商或公司,才能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从而造福一方,为建设美丽乡村做贡献。

特色农业的关键之点就在于“特”字。所以与特色农业相关的科普工作也要紧紧围绕这个“特”字做文章,才能实现有效的科学传播。由于是对一定区域内独特的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所以这其中必然涉及到许多知识产权方面的事务,例如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新开发的具有专利保护的农副产品等。因此,通过加强科普工作来推进特色农业发展,从知识产权方面入手,显然是一种有效的科学传播途径。

发展特色农业是我国农业结构战略调整的要求,是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要求,是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因此,要从战略高度来调动多方面的力量,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的发展,要科研与科普并举,要结合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搞科普,而且科普工作一定要重在实效。

2 特色农业的发展需要知识产权来支撑

特色农业必须实现可持续发展,否则就背离了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如果说只顾眼前利益,破坏了环境,只会断了子孙的饭碗,更谈不上现代化的美丽新农村建设。

特色农业是以追求最好的经济效益和最优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的,依据区域内整体资源优势及其特点,突出地域特色,围绕市场需求,坚持以科技为先导,构建农村产业链,高效配置各种生产要素,以某一特定生产对象或生产目的为目标,形成规模适度、特色突出、效益良好和产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非均衡农业生产体系。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必须依托知识产权来支撑,才能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才能真正将特色“特”起来。特色农业中,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地理标志、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方面。

2.1 与地理标志和商标相关的特色农业

创建特色农业,就是通过将本区域内独特的农业资源开发成为区域内特有的名优产品,这往往与当地的地理环境、气候等因素关联性较大。例如,江苏省滨海县的白首乌生长在黄河流域内,特定的土壤环境和气候条件使白首乌成为一个具有地理标志的特产,如今区域内的农村大片种植,以“公司+农户”、公司自建种植基地等形式运作,现已逐渐形成一个产业。为区别于其他生产者,有的以村镇名字为商标,有的以专有名词为商标,用来保护自家的产品。

我国地域辽阔,自然环境差异很大,不同的环境适宜不同的动植物生长,这就体现出一个“特”字来,由此就可以从中大做文章,发展地方性的特色农业,这也是开拓农业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2.2 与专利产品和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的特色农业

创建特色农业,仅仅拥有本区域内独特的农业资源是不够的,要开发成为区域内特有的名优产品,就要比质量、比服务。要站到制高点上,使老祖宗留下来的绝活秘而不宣,自己独占,在商业市场的竞争中一枝独秀,这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只要守得住秘密,就可以一直占主导地位。然而社会在不断发展,技术也在不断革新,更多的新产品、新技术需要去研究和开发,开发成功要及时申请专利保护,以“人无我有”的优势,更好地做大做强,推动特色农业的发展。

2.3 与植物新品种等相关的特色农业

创建特色农业,也要积极吸收引进最新、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一些农林牧副渔科研部门研究的新品种,其最宜生长环境也是有选择的,通过因地制宜地积极引进种植、养殖新品,培育出新的地方特产,为当地的特色农业提供新的可实施项目,也能为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技术保证。

总之,特色农业和美丽乡村的建设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有力支撑,只有善于利用知识产权的力量,才能使特色农业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3 知识产权助推特色农业科技传播

既然知识产权与特色农业建设有诸多关联性,所以要发展特色农业就有必要从知识产权角度入手,有效地开展科学传播工作。那么如何利用知识产权的力量来促进特色农业与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科学传播工作呢?根据知识产权的自身特点,结合特色农业建设实际情况,可以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这几方面来开展工作。

3.1 在知识产权的创造中有效开展科学传播

特色农业建设,就是要在建设的一定区域内,体现一个“特”字,充分发挥地理优势,依靠科技来兴农。例如,通过申报并获取地理标志后的地方特产,要积极宣传,让老百姓知道只有我们这方水土,才能产出我们手中的土特产。要致富,“金矿银矿”就在我们身边,所以要保护好我们的自然生态环境。只有从知识产权这一角度进行环境保护的科普宣传,老百姓才能自觉去珍惜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实现有效的科学传播。

专利申请是创造特色农业的重要手段之一。开发成功的特色农副产品,通过申请并获得专利,这也是知识产权创造的主要内容,专利项目通过公司独立运营,或者“农户+公司”,或者农户按技术要求种植、养殖深加工的原料供应给公司生产等形式实现产业化,这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占据独特优势。但是,专利产品往往是专有技术,需要通过学习培训方能掌握,由于产品上市后的价格优势,只要有成功的示范,农民朋友们对此还是很有热情的,他们乐意学习了解,有主观上的自愿,所以通过组织起来集中进行相关的科学技术培训,实际示范,学用结合等形式,让他们掌握相关技术,在生产实践中总结经验,生产工艺的需要使他们还会主动求教,学习相关科学技术,从而既达到以特色农业来实现富民的目的,又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传播。

发明专利并非高不可攀,一些头脑比较灵活的农民看到别人能申请专利,自己也跃跃欲试,相关部门要热情帮助,他们在发明创造的实践中更会主动了解有关科学知识,这样既畅通了科学传播的通道,又解决了他们在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3.2 在知识产权的运用中有效开展科学传播

目前广大农民的受教育程度相对来说偏低,搞出来的发明项目少,创造性也不高,所以在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创造领域,他们的业绩较少。但他们面广量大,这是对具有专利技术农副产品进行深度加工的基础。这一现状正适合在知识产权运用中来开展有效的科学传播。

地理标志、专利、新品种为农业创特色提供了有力的物质基础。事实上,光有这些东西还不行,重在应用,在使用中才能创造财富。而广大农民群众本来并不知道这些东西。所以,农业、科教、科普等政府部门要积极参与,通过引进消化吸收,转化为当地的现实生产力。

譬如在实施具有地理标志的植物的规模化种植中,需要向农民开展环保科普宣传教育,使他们真正懂得只有生态环境保护好,种植这些地理标志植物才“值钱”!真正理解什么叫“靠山吃山”,什么叫“靠水吃水”。再如农副产品的深加工,有的需要引进专利技术,引进的技术需要通过学习才能转变为农民的技能,他们在学习这些科学技术知识过程中,掌握了致富的本领,当然在这些环节中都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科学普及教育。

另外,植物新品种的引种工作、果实加工,都涉及到科学普及工作,相关部门在推广植物新产品的种植、加工过程中,也为地方创造新的特色农业。广大农民需要学习,所以,这一工作同样为科学传播提供难得机会。

3.3 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开展科学传播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首次明确提出了“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目标,强调要“认真谋划我国知识产权强国的发展路径,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通过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纠纷社会预防与调解工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如今对盗版、假冒商标、产品模仿等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也有利于特色农业的健康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特色农业的发展。因为规范了知识产权工作,特色农业的“特”字才真正突出,没有特色的,也要创造特色、如何创造?有原创,有仿创,能原创的当然好,但是在仿照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再创造,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值得肯定。事实上,在创新的道路上,人类完全独辟蹊径的开拓性原创总是占创造的一小部分,更多是在他人基础上的再创造。只要有所突破,获得专利授权,就得到法律保护。这就为特色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持续创新提供了发展通道。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保护了原有特色农业项目实施者的利益。再创造者新的项目在法律框架内,实施具有自己特色的农业知识产权项目,从而也能获得应有的效益。

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通过学习别人的特色农副产品专利技术,分析研究之后,通过再创造,形成自己的专利,并且要认真研究如何规避可能侵权的情况,从而进一步推动技术进步。地方政府,特别是科教、农业等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特色农业建设实际,选择相关技术项目,开展科普宣教,组织他们学用结合,不仅使他们学有所得,还要学有所创,为建设美好的新乡村和特色农业而努力。

总之,在特色农业与美丽乡村的建设中,借助于知识产权的力量,可以进一步有的放矢地开展好科学传播,通过有效的科学传播,再进一步促进与农业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特色农业更加突出,上层次、上水平,从而更好地保证特色农业与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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