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税制介绍
——中国“走出去”企业投资尼日利亚的税务影响与风险关注

2015-12-15 12:08RendaniNeluvhalani安永南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南非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上海200120蔡伟年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100738
国际税收 2015年6期
关键词:尼日利亚走出去所得税

Rendani Neluvhalani(安永(南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南非)邱 辉(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 200120)蔡伟年(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 100738)

尼日利亚税制介绍
——中国“走出去”企业投资尼日利亚的税务影响与风险关注

Rendani Neluvhalani(安永(南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南非)邱 辉(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 200120)蔡伟年(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 100738)

一、尼日利亚:西非地区经济的“领头羊”

尼日利亚拥有庞大的市场、大量熟练的技术工人、丰富的自然资源,投资潜力巨大,吸引了众多的外国投资者。从投资环境角度看,尼日利亚市场规模巨大,总人口1.7亿,占非洲总人口的16%,是非洲第一人口大国。2004-2014年,尼日利亚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年均增长率约为7%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数据库,2014年4月。,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达5 099亿美元②尼日利亚国家统计局。2014年4月初,尼日利亚将GDP计算基准年份由1990年调整为2010年,调整后,2013年名义GDP规模由原来的2 856亿美元提高至5 099亿美元。,首次超越南非跃居非洲第一、世界第二十六大经济体。此外,尼日利亚还是非洲第一大石油生产国与出口国。

随着中尼两国友好关系的不断巩固,双边经贸合作取得丰硕成果,近年来两国双向投资发展迅速,中国对尼日利亚投资大幅增加。目前中国是尼日利亚第二大贸易伙伴,尼日利亚则是中国在非洲的第二大出口市场、第三大贸易伙伴和主要投资目的地。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3年中国对尼日利亚直接投资流量2.09亿美元,截至2013年年末,中国对尼日利亚直接投资存量达21.46亿美元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目前,在尼日利亚投资的中资企业涉及的领域主要包括工程承包、石油开采、自贸区经营、水电站开发、农业、通讯、纺织、食品、车辆组装等。

跨国运作中不同国家财税体制的差异是中国投资者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为更好地帮助投资者了解尼日利亚当地的税收制度,我们希望通过本文概要介绍尼日利亚的企业所得税制,并对中国投资者在尼日利亚投资应当关注的企业所得税风险给予提示。

二、尼日利亚公司法律制度简介

尼日利亚《公司法》规定,外国投资者须在尼日利

亚注册公司并完成所有登记手续后才被允许在尼日利亚开展经营活动。否则,不被允许在尼日利亚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或行使同已注册公司相同的任何权利(《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前必须接收重要通知和文件的情形除外)。换言之,外国投资者不能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在尼日利亚开展经营业务。一般来说,外国投资者在尼日利亚最常使用的公司形式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尼日利亚《公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外国投资者符合以下情形时可豁免上述限制,即无需设立独立公司也可在尼日利亚开展经营活动:①Section 56(1) of the Company and Allied Matters Act 1990.1.获得联邦政府邀请或者批准到尼日利亚执行特定单项工程的外国企业;2.代表援助国或者国际组织到尼日利亚执行特定单项工程的外国企业;3.仅从事出口推广业务的外国国有企业;4.根据与联邦内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机构及个人签订的合同(且该合同已获得联邦政府批准),从事单项专业工程的工程顾问或技术专家。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外国投资者想要获得上述豁免变得越来越困难,已豁免企业通常在初始豁免期结束后也未能获得延期。

通常来讲,以当地企业身份来承接当地业务是政府及其部门机构签订合同时的重要考虑因素,招标的材料要求中一般也将尼日利亚公司注册证书作为必要文件之一,因此在尼日利亚注册独立公司将有利于在当地开展经营业务。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对公司注册的豁免并不能免除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②Section 41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尼日利亚《公司法》并未对“开展经营活动”一词做出定义。因此,在实践中判断一家企业是否在尼日利亚开展经营活动,或者是否需要注册为独立实体时,通常会引用《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应纳税实体”或“固定场所”的定义,或者引用相关税收协定中关于“常设机构”的定义。

根据尼日利亚《公司法》的规定,外资参股公司申请营业许可和居留配额需满足最低1 000万奈拉③编者注:2015年5月17日尼日利亚奈拉对人民币的外汇牌价是1:0.0312.法定资本要求,且至少应有两名股东(包括法人股东)和两名董事④Section 257 of the Company and Allied Matters Act 1990.。尽管法律并未要求公司必须有尼日利亚籍董事,但是从企业日常管理的角度考虑,安排一名尼日利亚籍董事将有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在尼日利亚,子公司可以是外资全资公司,然而,海事、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对于外资持股比例有所限制。此外,如果需要执行政府合同,则可能要求有本地资本的参与度。

三、尼日利亚企业所得税制概要介绍

(一)尼日利亚企业所得税概述

1.纳税义务人与税率。尼日利亚《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是尼日利亚居民企业所得税的法律基础,除从事上游石油作业的企业外,尼日利亚其他所有居民企业均适用该所得税法(包括从事天然气勘探及供国内和工业使用的天然气销售和配送的企业)。尼日利亚税收居民企业是指在尼日利亚设立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未在尼日利亚注册或设立的企业。居民企业需就其全球范围内的所得在尼日利亚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非居民企业仅需就其在尼日利亚取得的所得纳税⑤Section 13(2)(a)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根据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均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然而,对于从事制造业、农业生产或者固定材料开采的尼日利亚企业,如果其营业额(销售总额)不超过100万奈拉,则该企业在前5个纳税年度可适用20%的低税率。此外,居民企业还需要根据应税利润加收2%的教育税⑥Section 40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2.最低纳税额。如果尼日利亚企业在1个纳税年度内未产生利润,或其获得的全部利润需缴纳的税收低于所得税法规定的最低纳税额标准,则应按照最低纳税额标准缴税,具体标准如下:(1)如果企业的营业额低于50万奈拉(含50万奈拉),其最低纳税额为下述各项中最高者:毛利润的0.5%;净资产的0.5%;实缴资本的0.25%;年营业额的 0.25%⑦Section 33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2)如果企业的营业额大于50万奈拉,最低纳税额除按照上述

标准计算外,还应加上超过50万奈拉营业额部分的0.125%①Section 33(2)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3)下列公司免除最低纳税要求:新设立的经营期限在4年以内的公司;从事农业贸易或经营的公司;25%以上股份由外国投资者持有的公司②Section 33(3)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根据尼日利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就其纳税年度内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按照商业准则(即当地公认会计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确定,用利润总额减去资本性扣除(折旧)后得到。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对不征税收入及不允许扣除的费用支出进行纳税调整。

1.免税收入。为了扶持和鼓励某些特殊的纳税人和特定的项目,尼日利亚所得税法规定对下列收入予以免税或减税的优惠政策:(1)经由尼日利亚中央银行或财政部指定的银行或法人团体进入尼日利亚的海外投资所得③Section 23(k)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2)银行取得的延期偿付期限不低于18个月,延期偿付期间利率不高于贷款授予时的基本贷款利率,并且符合以下情形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④Section 11(2)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贷款用于农业贸易或经营;贷款授予对象为在尼日利亚从事机器与设备制造的企业或个人;贷款用作该企业所设家庭手工业的营运资本;(3)用于出口产品制造且满足特定条件的银行贷款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⑤Section 11(5)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4)外债利息收入可按照下述比例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见表1)⑥Third Schedule to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5)非居民企业取得的纯外币转账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在尼日利亚开设和操作的外币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6)自2012年1月2日起,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⑦Companies Income Tax (Exemption of Bonds and Short term Government Securities) Order 2011.:联邦政府短期证券(例如国库券和本票)交易所得;联邦、州或地方政府及其代理机构发行的债券交易所得;法人机构发行的债券(包括超国家债券)交易所得;上述债券或证券持有人取得的利息收入。上述免税项目中,除联邦政府债券无免税期限限制外,其他项目免税期限均为10年⑧Companies Income Tax (Exemption of Bonds and Short term Government Securities) Order 2011.。

表1 外债利息收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比例

2.不得扣除的费用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⑨Section27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1)根据保险合同或者赔偿合同可获得的损失补偿;(2)向未经政府批准的公共机构或组织的捐赠支出;(3)向社会组织的捐赠支出。

下列支出有扣除额限制:(1)向获准的机构和组织的捐赠支出⑩Fifth Schedule (As amended) to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7.;(2)管理费⑪⑪National Office For Technology Acquisition and Promotion (NOTAP) Act and Revised GuidelinesIssued by NOTAP.⑫Section 24(g)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⑬Section 31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3)向国家养老基金计划缴费支出⑫⑪National Office For Technology Acquisition and Promotion (NOTAP) Act and Revised GuidelinesIssued by NOTAP.⑫Section 24(g)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⑬Section 31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3.亏损弥补。纳税人发生的贸易和经营损失,准予在以后年度用相同贸易和经营项目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且可以无限期结转),但不得用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⑬⑪National Office For Technology Acquisition and Promotion (NOTAP) Act and Revised GuidelinesIssued by NOTAP.⑫Section 24(g)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⑬Section 31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三)资产的税务处理

1.存货。所得税法并未对存货的计价基础做出规定,只要求纳税人采取的存货计价方法在不同年度应保持一致。然而,根据尼日利亚财务报告委员会(即以前的尼日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会计准则说明规定,存货计量必须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且并不建议使用后进先出法计量。

2.税收折旧(资本性扣除)。(1)首次和年度折旧

扣除。采用直线折旧法的纳税人可享受年度资本性扣除,企业可在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一定比例对资产成本进行一次性首次折旧扣除,首次折旧扣除后余值再按照年度折旧比例逐年扣除。不同资产的首次折旧扣除比例及年度折旧扣除比例见表2。

表2 不同资产的首次折旧扣除比例及年度折旧扣除比例

如果资产的处置收入超过其账面税收价值,则首次和年度折旧扣除将被取消,需作为一般性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取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允许扣除的首次和年度折旧金额。

(2)投资扣除。对机器和设备的支出可享受10%的投资扣除,如果该支出用于替换报废的机器和设备,则可享受15%的投资税收扣除。投资扣除并不影响资产的账面税收价值,投资扣除可以和前述首次折旧扣除同时享受①Section 32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四)税收优惠

1.免税期。在尼日利亚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申请“行业先锋资格”(Pioneer Status)认定,处于尼日利亚经济发展重要行业的公司可被授予该资格,企业可享受3年免税期,免税期可申请延长2年②Section 1 & 2 of th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Income Tax Relief) Act.。

获批在出口自由贸易区经营的企业免征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各项税费,自由贸易区以外的新设出口导向型企业如果满足特定条件,可享受3年免税期。根据《2007年企业所得税法(修订)》规定,设立于出口加工区或自由贸易区的企业,如果其生产的产品全部用于出口,则其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③Section 23(s)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7.。

从事固定矿产资源开采的新设企业自开始经营起可享受3年免税期,根据《2007年采矿和矿物法》规定,该免税期可申请延长2年④Section 36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从事天然气使用业务(下游业务,即供国内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和配送业务)的企业或在工业工程中使用天然气的企业可享受3年免税期,如果企业运营良好,该免税期可延长2年。免税期结束后,该类企业还可以享受资本性加计扣除,加计扣除项目包括:(1)90%的年度折旧扣除比例,及10%的机器与设备投资扣除比例;(2)额外15% 的投资扣除比例,且投资扣除并不减少用于计算年度折旧扣除的资产成本基数⑤Section 39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2.投资税收减免。投资税收减免类似于农村投资减免,企业发生的用于距其地址不少于20公里(12.4英里)的特定基础设施的支出可以享受投资税收减免。企业可根据不同基础设施类型确定其可享受的税收减免比例:⑥Section 40(11)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电力为50%、水利为30%、沥青路为15%。投资税收减免期限为3年,已享受或正在享受“行业先锋资格”税收优惠的企业不得享受投资税收减免。

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可享受20%的税收减免⑦Section 26(3)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3.境外税收抵免。为避免双重征税,企业可以按照尼日利亚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进行境外税收抵免,如果居民企业在境外已缴纳税收的国家并未与

尼日利亚签订税收协定,则该境外已缴纳的税收可作为费用在计算尼日利亚企业所得税时扣除①Section 46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4.特殊税收优惠。尼日利亚对纳税人的特定行为和项目规定了特殊税收优惠政策,下面将简单介绍就业解决税收优惠政策、工作经验培养计划税收优惠政策。

(1)如果企业在税收评估期间新增员工数量不低于10名,并且60%以上新增员工从学校(包括职业学校)毕业未满3年且未获得任何工作经验,那么这样的企业可以享受就业解决税收优惠。这种优惠是一种所得税豁免,享受优惠的企业在税收评估期间所产生利润的5%免征企业所得税②Paragraph 1 sub-paragraphs 1 and 2 of the Companies Income Tax (Exemption of Profits) Order 2012.。(2)如果企业有至少5名新增员工,并且这些员工自评估当年(即初次被雇佣当年)起2年内未离职,那么该企业可以享受工作经验培养计划税收优惠。同就业解决税收优惠相似,这种优惠也是一种所得税豁免,享受优惠的企业在税收评估期间所产生利润的5%免征企业所得税③Paragraph 1 Sub-paragraph 3 of Companies Income Tax (Exemption of profits) Order 2012.。

四、石油利润税、资本利得税及预提所得税

(一)石油利润税

尼日利亚是石油大国,其石油相关税制特别需要中国企业加以注意。如前所述,从事石油作业的企业被认为属于石油和天然气上游行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应根据《石油利润税法》缴纳石油利润税。《石油利润税法》规定,石油利润税的基本税率为85%,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形可适用65.75%的低税率,产品分成合同制下的石油作业可适用50%的优惠税率④Section 21(1)&(2) and Section 22 of the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二)资本利得税

在尼日利亚,企业处置各类资产取得的所得均需按照《资本利得税法》缴纳资本利得税,这里的资产包括⑤Section 3 of the Capital Gains Tax Act.:土地和建筑物;期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除尼日利亚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由处置人创造或不是通过购买而拥有的其他各种形式的财产;动产(机动车辆)。资本利得税的应税利得等于处置资产所取得的对价与该资产的取得成本及处置费用的差额。纳税人应在资产处置当年计算缴纳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税税率为10%⑥Section 2 of the Company Gains Tax Act.。另外,根据《资本利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某笔资产处置中遭受的损失,不能抵扣其在其他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收益,除非这两笔处置属于同一项交易⑦Section 5 and Section 20 of the Company Gains Tax Act.。如果企业在处置某项交易或经营中使用的资产取得的所得在该处置前1年或后1年内用于购买该项交易或经营的类似资产,则该企业可以申请资本利得税免税⑧Section 32 of the Company Gains Tax Act.。居民企业处置位于尼日利亚以外的资产时,无论该处置所得是否在尼日利亚境内取得,其资产处理所得均需在尼日利亚缴纳资本利得税,而非居民企业仅需就其来自于尼日利亚境内的资本利得缴税。

(三)预提所得税

在尼日利亚,外国个人或企业在某些交易中需缴纳预提所得税,由支付人承担代扣代缴义务。代扣税款必须在代扣之日起21日内向税务机关缴纳,未按规定代扣或缴纳相应税款,除需补缴相关税款并按同期商业利率就逾期未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将按每年10%的比例处以罚款⑨Section 82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在尼日利亚,根据交易的性质,以及供应商或服务提供方是个人还是公司的不同,企业适用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也不同。根据尼日利亚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企业适用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与国内法也有所不同(详见表3)。⑩WHT regulations 1997.

尼日利亚税务机关于2009年12月1日发布的《预提所得税公告》规定,非居民企业在尼日利亚境外从事业务(即在尼日利亚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应税实质)产生的支出,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该公告指出:“一般情况下,在尼日利亚不缴纳国内企业所得税的交易也无需缴纳预提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完全在尼日利亚境外执行合同或提供商品及服务无需缴纳预提所得税”。然而,对于未在尼日利亚开展业务的非居民企业,其

获得来源于尼日利亚的特许权使用费、股息、利息和租金收入需在尼日利亚缴纳预提所得税。

表3 不同收入性质对应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五、税收征管

根据尼日利亚2007年颁布的《联邦税务局(机构)法》,尼日利亚设立有联邦税务局(FIRS),该局负责评估、征收和计算应上缴至尼日利亚联邦政府的税收收入,也负责管理和征收企业所得税、石油利润税和资本利得税。

(一)纳税申报、缴税和退税

尼日利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纳税年度。在尼日利亚新设立的企业适用于新设企业规则②新设企业规则的具体含义:企业开展业务第1年的应纳税所得为其当年的利润(即,如果企业于2014年4月开始经营,则该企业第1年的纳税年度为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开始经营第2年的应纳税所得为开始经营之日起12个月内的利润(以上为例,第2年的纳税年度为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开始经营第3年的应纳税所得为其上一年度的利润。在实践中,纳税人可以自第2年和第3年起选择以实际发生年度为基础确定应纳税所得,前提是纳税人需在第2年结束之日起两年内告知税务机关。,所有企业开始营业的当年以及之后2年中取得的应税收入,需根据所得税法中关于新设企业规则确定应纳税所得。新设企业规则以企业上一年度为评税基期的规定可能导致企业被双重征税,然而,如以实际发生年度为评税基础,则能避免上述双重征税的问题。

根据尼日利亚政府于2011年修订的自行纳税申报制度规定,所有应税企业应于纳税申报截止日前计算其应纳税额、缴税并向联邦税务局完成纳税申报,所有企业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企业所得税申报。对于集团公司,旗下每家公司都应进行单独申报,不允许合并纳税申报或在集团内部以亏损或折旧扣除抵减利润。年度纳税申报必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完成,新设企业则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或成立之日起18个月内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如果延迟申报,将在延迟申报的第一个月遭受25 000奈拉的罚款,以后每个月将被处以5 000奈拉的罚款③Section 55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分期缴税申请,最后一次缴税不能晚于纳税截止日。税务机关可能会允许纳税人从截止日开始分三期缴税,这样最后一次缴税能在截止日后两个月内完成支付。未按照规定进行自行纳税申报并未在截止日前缴税的企业,将会被联邦税务局进行税务稽查,并且需在在稽查通知下发后两个月内缴付税款,延迟缴纳税款将被处以应纳税款10%的罚款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加收滞纳金④Section 85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另外,尼日利亚在税制改革中引进了退税制度,在对企业进行税务审计后,联邦税务局会审查企业是否存在多缴税款的情况,并决定是否需要退税。

2015年1月1日,联邦税务局发布公告要求在尼日利亚开展经营活动的非居民企业应依法进行所得税申报,该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并规定非居民企业递交的纳税申报材料应包含审计报告、详细的税收计算和资本扣除项目。此外,公告规定联邦税务局对纳税评估税基拥有自由裁量权。

(二)股息预缴税款

公司在派发股息之前须就其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保证股息是以税后利润为基础进行分配的。如果由于没有利润或利润总额少于分配的股息金额导致企业在派息前未就利润缴税,那么派息企业应当将派发的股息作为当年利润总额缴税,对股息的征税不会被视为预缴税款,也不会退还。

(三)税务检查和反避税规则

通常来讲,尼日利亚纳税人需接受每年例行的税

务检查,当企业申请退税或申请注销时,也需要接受税务检查。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检查中被发现少缴纳税款,除补缴税款外,纳税人还会被处以罚款和滞纳金。

根据尼日利亚一般反避税条款,如果税务机关认定某项安排没有商业实质或某项可能会减少应纳税额的交易是有意或虚假的安排,其可能不会认可此项安排或交易,或直接对应纳税额进行适当调整。上述提及的安排包括信托、授权、契约、协议或某些配置。税务机关这一行为旨在防止这类交易导致税负降低①Section 22 of the Company Income Tax Act 2004, Section 15 of the Petroleum Profit Tax Act & Section 17 of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Act.。

六、需要中国投资者注意的其他可能引起经营风险的问题

(一)外汇管制

尼日利亚企业在对外支付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管理费等费用时都受相应的外汇管制。根据尼日利亚《中央银行外汇管制指南》,如果相应的交易经过批准,在提供充分的支持性文件和证明后,企业可以通过经授权的机构(通常是持有外汇业务牌照的商业银行)向尼日利亚境外付款。

计划在尼日利亚设立企业的外国投资者需要在投资促进委员会进行登记,并从经授权的外汇交易机构(外币须经过授权外汇交易商汇入)获得资金汇入证书。该证书是外币汇入的支持性文件,只有获得该证书的企业才可以通过经授权的机构进行股息、利息转移和资本汇回。

企业可自行决定派发股息的金额,但不允许通过借款派发股息。企业申请派发股息时应提交资金汇入证书和税收缴款凭证,以证明派发的股息已缴税。如果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和利息已扣缴预提所得税,则无需再清缴其他税收。

关于利息方面,根据外汇管制指南,尼日利亚企业在申请境外借款时必须向经授权的机构提供特定的支持性文件,且境外贷款方需要取得资金汇入证书,该证书将作为借入外债的证据,同时也是对外支付借款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关键性要求。

尼日利亚企业向境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管理费、技术服务费和咨询费必须提供国家技术引进和推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明。

(二)转让定价

尼日利亚《转让定价条例》于2012年8月4日生效,适用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该条例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应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并且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转让定价指南及联合国操作指引的要求保存相关关联交易资料。

根据《转让定价条例》第十章关于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方包括个人、公司、合伙企业和合资企业②Section 10 of the Transfer Pricing Regulations.。相关组织/个人只要符合OECD指南中关于关联方的任何一项条件,即构成关联方。OECD指南中规定,只要存在下列情况,两家企业即构成关联企业③Article 9(1) of the Model Convention.:1.一家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另一家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2.相同一方或数方直接或间接参与两家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OECD指南进一步规定,所谓“直接或间接参与两家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该企业50%的股本,或能够实际控制该企业的经营决策。

此外,针对常设机构/固定经营场所,《转让定价条例》将常设机构视为单独实体,常设机构与其总部或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会被视为受控交易,《转让定价条例》中相关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④The Income Tax (Transfer Pricing) Regulations NO 1, 2012.:适用该条例的实体和交易范围;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定价方法;关于独立交易价格和预约定价安排的支持性文件要求。

(三)资本弱化规则

尼日利亚没有具体的资本弱化规定。因此,理论上讲,尼日利亚企业可以借入任何金额的债务。然而,尼日利亚有一般反避税条款,这将限制企业使其不能无限制举借债务。

责任编辑:高 阳

猜你喜欢
尼日利亚走出去所得税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尼日利亚 民主日
浅谈所得税会计
阿尔贡古捕鱼节
新准则下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浅析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所得税处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