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西部地方高校依法治校的思考

2015-12-19 01:02
安顺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师生员工治校规章制度

韦 英

(安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贵州 安顺561000)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栏

新常态下西部地方高校依法治校的思考

韦 英

(安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贵州 安顺561000)

新常态是新挑战,新常态也是转型发展新动力和新机遇。在新常态下实施依法治校是西部地方高校贯彻和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战略思想的具体体现,坚持实施依法治校对西部地方高校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西部地方高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在取得了一些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在新常态下,进一步加强西部地方高校依的法治校工作,是提高西部地方高校教学质量, 营造优良教学环境,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保证。

新常态;西部地方高校;依法治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所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彰显了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政治智慧、胆识气魄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里程碑意义[1]。在新常态下,依法治校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西部地方高校应该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稳步推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实现高等教育的快速与健康发展。

一、西部地方高校加强依法治校的必要性

1、依法治校是西部地方高校践行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

在西部地方高校贯彻落实依法治校就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西部地方高校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坚持依法治校的理念, 坚持推进依法治校的实践活动,使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具体化[2]。西部地方高校实行依法治校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西部地方高校要在办学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来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切实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理念,创造符合时代要求的育人环境和校园文化。西部地方高校要加强培育师生的法律素质,帮助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使广大师生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这既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西部地方高校培养人才的圣神职责。西部地方高校只有坚持依法治校,才能切实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国家教育规划目标的实现,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大学。

2、依法治校是保障西部地方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必然要求

坚持西部地方高校自主办学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潮流。长期以来我国进行了面向社会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这种体制改革的显著特点是政校分开。为了使高等学校的发展适应其自身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要求,在实践的过程逐步建立起了“面向社会, 依法自主办学, 实施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并通过《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文件对此予以明确规定。多年来西部地方高校自主办学方面有很大的发展,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用行政命令来配置资源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政府部门对学校管理过多过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学校自主办学实践是社会、政府和市场三种力量互动的结果[3]。在西部地方高校自主办学实践中,要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一方面强调政府正确行使其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市场机制要适当地介入高等教育事业,大力帮助西部地方高校的发展建设,同时保持西部地方高校独立自主的办学权力。要推进西部地方高校依法自主办学, 必须加快改善政府部门对地方高校的宏观管理, 通过贯彻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自主办学。

3、依法治校是西部地方高校应对内外法律纠纷与依法维权的必然要求

西部地方高校在谋求发展的过程中会或多或少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在艰苦办学的过程中要处理校内外的各项事物,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法律纠纷,比较常见的有招生中的法律纠纷,教师聘任中的法律纠纷,教学管理中的法律纠纷,学生教育中的法律纠纷,学生人身安全伤害事故中的法律纠纷,老校区改扩建项目中与当地居民、施工单位的法律纠纷等等。近些年来,由于种种原因,西部地方高校的法律纠纷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法律纠纷反映了人们法律意识的进步和法制的发展。西部地方高校只有坚持依法治校,才能尽可能地减少法律纠纷,即使出现法律纠纷也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西部地方高校在内部的教学管理中过程,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管理制度并贯彻施行,在涉及到教职员工和大学生重大切身利益的事务时,特别是有关教师的职称评审、学生的重大纪律处分等事件,应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当事人申辩权,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

4、依法治校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完善西部地方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

制度建构是西部地方高校法治进程的开始,也是西部地方高校办学的基本规范。尽快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是新常态下西部地方高校向现代化迈进转变的必由之路,而依法治校是西部地方高校实现校园管理工作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 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4]依法治校其实就是切实推行用规章制度来管理学校。科学而完备的现代大学制度是西部地方高校实施依法治校的前题条件,西部地方高校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突破各种困难局限,努力形成有地方高校特色的体制和机制。在西部地方高校实施依法治校,就是要把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具体化, 把法治精神普遍地反映在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之中。从一定意义上说依法治校的过程就是学校规章制度的确立和落实的过程,西部地方高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的过程就是推进依法治校的过程。让西部地方高校的全体师生员工养成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习惯,让他们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奋斗目标, 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要求。建立起科学的现代大学制度能帮助西部地方高校由人治转变成法治,从依靠经验转变成科学管理,从不成熟的管理发展到比较成熟的管理。

二、西部地方高校依法治校的基本状况及存在的题

1、以行政权力代替法治

西部地方高校主要存在政府部门以权代法和学校内部管理以权代法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部门在对学校管理过程中过多地使用行政权力干预学校工作,用行政权力简单地代替法治,限制了西部地方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力。有的政府部门为了彰显政绩而急功近利,不顾实际情况盲目扩大地方高校的办学规模,甚至直接干涉高校的日常事务,从而使高校偏离了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目标。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政府角色定位不明确,职能转换不彻底,管理控制不适合,教育法制不健全,教育投入不到位等。二是学校内部的管理人员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法治。有的高校的管理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旧社会盛行的“官老爷”思想,喜欢使用行政命令,忽略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以权代法现象时有发生。有少数高校管理人员则采用家长式的管理模式,发号施令,以主观臆断和个人好恶来处理事务,忽视法律和规章制度,处理问题的主观性、随意性很大,甚至出现以权压法的现象。近几年,西部地方高校普遍都在实施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但实际的效果不明显,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2、校内规章制度不健全

一些西部地方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缺乏法治观念,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一是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缺失,很多高校在制定有关师生员工利益的制度时,很少甚至不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而是由学校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主观意愿单独制定。这些制度由于没有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可行性而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在实施过程中时常遭到师生员工的抵触和责备。西部地方高校的规章制度多由各部门自行制定,导致政出多门,互不一致,学校没有明确规定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分别对应来制定哪种类型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和层次性不分明,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时效性问题常常被忽视。二是内容缺乏合理性。有些学校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忽略对上层法律法规及学校现状和未来发展做认真研究,从而导致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法律法规相冲突,甚至背离学校的发展目标。三是规章制度宣传不到位,一些西部地方高校的规章制度没有做到及时向师生公布,很多人对这些规章制度不了解,直到学校处罚了才知道。四是规章制度更新调整滞后,有些规章制度赶不上学校发展的需要,有些早已经过时但仍在执行。而另一种情形是学校已经提出了新的发展规划,可是相应的规章制度却迟迟没有建立起来。

3、西部地方高校的部分师生缺乏法律意识

西部地方高校大都存在只重视学生的知识技能学习而轻视法律德育培养的现象,法律课程的课时数目少,内容庞杂,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很多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局限于课堂,课外很少涉及有关法律的新闻时事,对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更是漠不关心。由于受我国“官本位”封建思想的影响,很多人倾向于敬畏权力和服从权力而不注重独立个性的发展。部分师生日常生活中比较缺乏法律意识,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很模糊,他们认为自己不是学法学专业的,不需要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知道一点法律知识足够了。西部地方高校的部分师生由于受传统的“不能打官司”的影响,多数人在遇到一些侵权事件时习惯于选择忍气吞声,很少有人会想到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极少数大学生因为不知法不懂法而触犯了法律。

4、高校法制监督不到位

“近年来高校存在的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已经成为影响高校发展的严重问题,这是目前高校反腐倡廉斗争和法治监督过程中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新问题。”[5]部分西部地方高校没有处理好行政权力与法治、权力制衡与监督制裁的关系问题。学校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机制没有完善,真正有监督制裁权威的制约机制没有形成。比较突出的问题有:督查的形式重于内容,监督程序不够规范,督查人员处理事情不够客观,督查结果缺少公信力和权威性;职能部门分工不明确,管理标准不统一,各部门缺乏协调,很多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实效性非常低;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没有厘清,学校内部的监督机制也不健全,领导者的行政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学校大事没有及时公开和征求意见,导致人们参与监督的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

三、推进西部地方高校依法治校的对策

1、规范管理者依法行使权力

西部地方高校实行依法治校,一方面依法厘清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尽可能地减少对高校的行政干预。西部地方高校要坚持维护自主办学权,自主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活动。另一方面,西部地方高校要加强学校内部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尽快完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机制, 大力推进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向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迈进。西部地方高校的各级管理者要带头学法用法,心中时刻要拉紧法治意识这根弦,自动自发地依法管理学校各项工作。西部地方高校的各级要果断摒弃过去一些不合理的管理模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在学校各项管理事务中,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和师生的监督。西部地方高校要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校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与学校发展相关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事项,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和监督相关的热点敏感问题,切实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的公平公正,促进校园民主文化的建立和发展。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实现西部地方高校的又快又好发展,就必须加强西部地方高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首先高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制定程序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大学的规章制度是为学生和教师服务的,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高校师生的参与,没有征求师生的意见,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就不能体现高校管理工作的民主性,就不会得到高校师生员工的认同,也不可能真正发挥校规的作用。西部地方高校需要对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程序进行改革,务必要做到校规的制定程序合理合法,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高校工作的方方面面,西部地方高校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制定出一整套完备的、科学的、实用的学校规章制度。此外,西部地方高校要坚持与时俱进,在管理工作的实践过程中检验和完善校规,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同时, 西部地方要加快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 从制度上和实际上保障教职员工对学校事物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大力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西部地方高校要实现依法治校,当务之急是要大力培育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法制观念,真正形成学法知法、遵法用法和依法护法的风气。一方面要加强对西部地方高校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大力提高师生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努力营造出学校的法治氛围,夯实依法治校的群众基础。西部地方高校应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师生个人素质培养计划,长期规划,逐步实施,形成一个比较系统的法律素养培育体系。另一方面, 西部地方高校要成立专门的法律机构来维护师生权益和指导广大师生员工参加法律实践活动。法律机构的设置使广大师生的权益得到制度上、法律上的保障。更重要的是法律机构能引导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法律实践活动。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而社会实践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阶梯,是大学生培育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西部高校教师应该带领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例如组织学生到政府司法机关实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指导学生开展法律调查等,这些都是培养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师生积极参加法律实践活动,可以更直观地学习和接受法律知识、真正树立法律观念,并且在法律实践中培养师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丰富法律知识、提高法律信仰,达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4、 建立大监督机制

为了保障西部地方高校的依法治校,应该建立全方位的大监督机制。要形成政府监察部门、学校纪委、法律事务机构、教师监督、学生监督多种形式的监督体制。各监督主体按照其业务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各监督主体之间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监督资源共享,相互联动,协调配合,形成一个立体的大监督网络。

首先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强和完善教育法制的监督立法工作,使高校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一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要加强监督。各级人大应建立监督责任制,明确监督权责,特别要防止不作为的现象发生,要把履行法定职责与监督者工资绩效等利益挂钩。二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督机构,对所管辖的高校实行监督,对一些重大事项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确保高校管理活动的合法性。为了提高监督责力度和效率,监督机构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工作程序和工作手段。监督机构要严格执法,特别要杜绝虚假监督、人情督监,对监督失察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应严肃处理。三是要建立广泛而普遍的群众监督体制。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是一种巨大的和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西部地方高校要创新群众监督的具体形式。一方面提倡和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监督,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对于能够提出合理的监督意见并产生效果的监督者和举报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经查实的监督者要给与相应当奖励;而对于蛮横压制群众意见,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人应该严肃查处,这样才能够维护和激发群众的监督积极性。另一方面要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完善监督体制。教育法制监督的前提是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西部地方高校要进一步实施和改进校务公开,努力提高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减少工作的随意性,使权力运行有法可依。学校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干部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开支等都要经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并且及时向师生员工公布。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暗箱操作,才能真正激发和保持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法制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结语

究竟怎么样在新常态下推进西部地方高校依法治校,这是一项值得人们深思的课题。西部地方高校必须认真开展普法工作,大力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养,深入持久的实施依法治校,推进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实现法治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为办好先进的高等教育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王宪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N].黑龙江日报,2014-10-27(1).

[2]王学春,张鑫·高校依法治校理论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5):12.

[3]别荣海·高等学校自主办学的实践逻辑与推进策略[J].中州学刊,2011(9).5.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289.

[5]曾耀荣,朱钦胜·奢侈浪费:高校反腐倡廉面临的新问题[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9):40.

(责任编辑:颜建华)

The Lo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the New Period of Lawful Thinking

Wei Ying

(College of Marxism, Anshun University, Anshun 561000,Guizhou,China)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law school is a place where wester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carry out and implement the party central committee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law the embodiment of national strategic thinking, adhere to the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law schools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o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West according to the law school of management in local colleges at the same time of has made some achievements, there are also shortcomings, this article will be to the lo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the new period based on legal management of school work to talk about the superficial understanding and thinking, hope to be able to further improve the teaching quality of the lo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create good teaching environment,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cause of higher education in the western region.

new period,lo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according to the law school of management

2015-02-28

韦 英(1979.09~),女,贵州镇宁人,安顺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G647

A

1673-9507(2015)02-0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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