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领导制度的本质特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

2016-01-07 09:34
军事历史 2016年4期
关键词:军队领导制度

一、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制度的创建和发展历程

【张蕾蕾】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在创建人民军队过程中经过艰辛探索和总结,从而确立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并在同各种错误的艰难斗争中始终坚持,在执政考验的成功应对中不断巩固,是历史的基本经验和必然结论,是人民军队的立军之本、强军之道和制胜之源,更是人民军队永远不变的军魂。回顾党创建并不断完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和制度,正确领导人民军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光辉历程,对于我们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制度在人民军队创建的艰辛探索中逐渐形成。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萌芽于大革命时期。1924年,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和帮助下,孙中山参照苏俄以党治军的军制,积极建立了一支革命军队。这是中国军事制度史上的一次重要变革,许多共产党人参与了这一崭新军事制度的创设,就此拉开了探索党领导军队的新型军事领导制度的序幕。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工作领导机构也随即陆续建立。1924年冬,党内最早的军事工作部门——中共两广区委军事委员会在广州成立。1925年10月,党的四届二次扩大会议通过《组织问题议决案》,决定“中央之下应有职工运动农民运动及军事运动委员会”。这标志着中共中央开始设立专门的军事工作机构。不少省区也相继建立党的军事委员会或设军事特派员。此后虽然中央军事组织机构名称和驻扎地点几经变更,但其始终积极推动着全党军事工作的发展。

在长达十年的土地革命战争烽火中,党对军队领导的制度得以逐步创立。其中最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事件就是南昌起义、三湾改编和古田会议。在大革命失败的关键时刻,南昌起义打响的第一枪开启了党独立领导人民军队的新篇章。起义军成立了以周恩来为书记的前敌委员会作为最高领导机关,各军、师设军委、师委,各团设支部、分支部及小组。起义部队还设立了总政治部,各军、师设党代表和政治部,团、营、连设政治指导员。前委明确提出,起义军中“党的组织是一切组织的根源”,“党的作用高于一切”,在我军历史上第一次明确了党在部队中的领导地位。但此时党对如何领导军队还处于摸索阶段,存在着诸多严重缺陷,因此“完全没有抓住士兵,即在叶挺部也还是每团只有一个支部,故经不起严重的考验”。同期举行的秋收起义不仅首次打出了工农革命军的旗号,还在向罗霄山脉中段进军途中进行了著名的“三湾改编”。支部建在连上、班排建立党小组的制度性创设,改变了以往国民革命军中官兵人人皆为党员的做法,严格按党章要求吸收先进的战斗兵入党,这就使人民军队从连队开始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士兵委员会的设立更是充分发扬了党内、军内的民主,建立了新型的官兵关系,便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由此即形成了党对军队领导最基本的制度框架,奠定了最基本的组织基础。1928年4月,南昌起义余部和湘南暴动的农民武装相继到达井冈山,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随即成立。红4军前委在这支人民军队的军、团、营、连各级都建立了党的组织,使党对军队的领导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此后的古田会议在积极回应军队内部关于建军原则问题的激烈争论中,第一次以党的决议的形式充分肯定了自三湾改编以来毛泽东的一贯建军主张,把党对军队领导这一新的军事领导制度理论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之成为我们军队的根本制度。

在此进程中,“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科学概念也逐渐酝酿提出。早在1929年,毛泽东曾在信中评价李文林领导的东固革命根据地:“他们是绝对的党领导。” 1931年7月,朱德在《怎样创造铁的红军》一文中提出,红军要“无条件地在共产党领导之下”。1932年1月19日,时任红军总政治部主任的王稼祥在《总政关于红军中支部工作的一封信》中也指出:“提高并巩固党在红军中的绝对领导……是目前红军中党的最中心任务。”其后,红军总政治部在同年9月21日《关于红军中党的工作的训令》和10月27日《关于粉碎敌人四次围剿政治工作的训令》中,一致要求保证党对红军的“绝对领导”,进一步促进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观念成为官兵坚定的自觉信仰。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也是中共中央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确立以及实现党对军队高度集权领导的关键时期。在大革命失败的血泊中觉醒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始认识到“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于是有了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和广州起义,进入了创造红军的新时期”。为加强党对起义部队的领导,中共中央在1928年先后指出:“苏维埃军委为军事最高指挥机关,应由得力同志组织之。同时即为党的军委。” “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军事工作都应集中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部。”此后,周恩来在党的六大军事报告中也明确:“军事指导集中应成有系统的原则,所谓集中指导,非集中到个人而是集体指导。”在这一军事工作的领导原则和军事机构的设置原则指导下,红军统率机关和政治工作系统逐步建立健全。1930年2月12日,中央军事部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合并为直属中央政治局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并规定,“各地已组织的正式红军,一切指挥权完全统一于中央军委”。至此,中央军委成为红军的最高军事指挥机关。此后,为便于直接指挥红军作战,曾设立中共苏区中央局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在中央苏区宣告成立,其“既是中共中央的军事领导机构,又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军事领导机构,是中国工农红军的最高军事指挥机关,并直接管理革命根据地工农红军的组织、给养、教育和训练”。军事领导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功能定位确保了分散的红军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也为党在军队的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提供了组织制度保证。

(二)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制度在同各种错误的艰难斗争中始终坚持。首先,在党、军队和个人三者的关系上强调了“党指挥枪”和“共产党员决不能争个人兵权”的原则。这一原则最初是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讲话中针对长征途中张国焘的分裂行为提出来的。“共产党员不争个人兵权(决不能争,再也不要学张国焘),但要争党的兵权,要争人民的兵权。”“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在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之后,为克服军队中的新、旧军阀主义倾向,防止和杜绝既换“帽徽”又换“军心”的危险发生,党在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同时,着力推进了党对军队领导的制度建设。1937年5月17日,党的苏区代表会议决定在“军师及独立行动之单位组织军政委员会,这是党的组织,它指导军队的全部政治和军事工作,并向党中央负责”。1941年2月7日,正式颁布《军政委员会条例》规定“军、师、团及纵队、支队、军区、分区等级成立军政委员会,作为每级的集体领导机关”。军政委员会作为统一战线这一特殊历史条件下带有党委性质的过渡性的党组织,保证了党对部队重大问题的集体领导。为适应解放战争中大兵团作战的需要和加强党中央对军队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七大进一步决定要“根据古田会议的原则,组织军队中的各级党的委员会,以避免军队中单个首长制所产生的一些缺点”。1947年,中共中央颁布了我军历史上第一个党的委员会条例,决定恢复党委制。随后毛泽东又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并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总结出党委会工作方法十二条,使得党委制逐步恢复和健全,有力地加强了党对军队的领导、部队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的指挥。党的军事领导体制在解放战争的实践中也进一步完善,中央军委作为最高军事领率机关,领导军事建设、统率武装力量、开展武装斗争,成功地指挥了无数次重大战役和战斗。

其次,在党对军队的领导方式上坚持了集体领导的原则。这方面的斗争主要有两次。第一次是中央苏区时期同王明“左”倾错误的斗争。1930年11月,“左”倾错误影响下的中共中央虽然在历史上第一次用条例的形式规定了党对军队领导的原则,但条例中的部分内容不适当地照搬苏联红军条例,扩大了政治委员的个人权力。随后的赣南会议又赋予政治委员“最后决定权”。宁都会议更是决定以政治委员的个人领导取代红军中的党委制,刚刚建立起来的党委制被中断。直到遵义会议后,党对红军的集体领导制度才在党中央和各战略区、各战役集团的最高领导机构逐渐得到恢复。第二次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在学习苏联经验过程中出现的主张学习苏联军队“一长制”的模糊认识,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重申了决不“另起炉灶”的坚定立场,明确了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根据会议精神,党中央、中央军委还先后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条例》、我军第一部《政工条例》等文件,用法规的形式确定了党对军队集体领导的原则,进一步统一了全军的思想认识。

最后,在我党我军和友党友军的关系上,提出了坚持党对军队的独立、单一领导的原则。随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我党我军与国民党及其军队的关系从敌对关系转变为友党友军关系。在这种形势下,面对外部国民党争夺军队领导权的斗争,以及党内出现的以王明为代表的迎合国民党主张的右倾投降主义,中共中央在《关于红军中党及政治机关在新阶段的组织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红军的“单一领导”。中国工农红军前敌总指挥彭德怀在《关于红军改编的意义和今后的工作》报告中也指出,红军改编后仍“要保障共产党的单一领导”。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在红军改编的命令中更强调“要保证红军改编后成为共产党的党军”。1937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共产党参加政府问题的决定草案》中强调,“在原有红军中及一切游击队中,共产党绝对独立领导之保持,是完全必要的,共产党员不许可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任何原则上的动摇”。党还拒绝了国民党派人到八路军中的要求,恢复了一度取消的政治委员制度和政治部名称,并以独立自主的方针抵制并纠正了“一切服从统一战线”“一切经过统一战线”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抗战胜利后,毛泽东又要求:“人民的武装,一支枪、一粒子弹,都要保存,不能交出去。”再次粉碎了国民党蒋介石吞并人民军队的图谋。

(三)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制度在执政考验的成功应对中不断巩固。新中国成立后,我军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在应对各种挑战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了党指挥枪的思想自觉,不断巩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使中国人民解放军始终成为一支听党话、跟党走、永远忠于党、具有鲜明党性特色的人民军队。

“文革”期间,正是由于坚持听党指挥,人民军队既没有被外部的敌人所打到,也没有被内部的野心家所分裂,始终保持了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文革”结束后,政治工作全面拨乱反正,恢复发扬优良传统,为新形势下坚持党指挥枪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日益尖锐复杂,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立足时代发展的基础上,科学概括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是“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这一概括从军队与党、与人民、与国家的关系上对军队作出了明确的政治定位,突出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基础性、决定性的地位和作用。江泽民也突出强调,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军队各项建设的首位,政治工作要解决好“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以及“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不变的军魂”新论断。胡锦涛把我军军魂与使命统一起来,明确指出,军队要“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主席从国家和军队建设全局出发,突出强调必须牢牢抓住听党指挥这个强军之魂,确保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这是政治建军在新形势下的新体现、新要求,进一步丰富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时代内涵和实践意义。

在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党还将武装力量的领导和建设纳入国家制度体系,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建军原则上升为国家意志,使之成为符合我国国体政体要求的基本军事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将军事领导机构正式纳入国家的政权系统。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军事决策机构”。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四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这一设置既能体现和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和指挥权,又能通过国家政权的力量加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便于有效应对突发情况。进入新世纪以来,党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提供了最有力的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与此同时,这一原则和制度还贯穿到《共同条令》《政工条例》《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以及党委、党支部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军队法律法规中,成为军队一切行动的根本遵循,进一步完善了党对军队领导的基本制度,为我军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实行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中国近现代军事领导制度的历史性变革

【任伟民】不同的历史传统和经济、政治、文化背景必然产生不同的国情,不同国情决定了国家各自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政党对军队的不同领导和掌控方式,即是不同的历史和政治文化在政党与军队关系模式上的不同反映。我们实行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和制度,这是中国近现代军事领导制度的一场历史性变革,是唯一符合中国历史与现实国情军情的最佳选择,是我军最根本的政治优势。

(一)实行政党领导军队是中国近代军队领导制度演变的必然结果。军队从来都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和推行内外政策的工具,是国家机器的重要支柱,因而具有十分强烈的阶级性。因此,自从产生国家和军队以来,就存在着统治阶级如何领导和掌握军队的问题。

1911年,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策动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随着封建帝制的破灭,既有的“皇权至上”的军事领导制度相应地宣告终结,如何对待和处理军队问题便成为革命后革命党人必须慎重思考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国民主革命领导者的政治设计,就是要在中国建立欧美式的资产阶级民主国家,所以在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同时,也试图借鉴西方的军事领导制度。1912年1月,临时参议院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大纲》规定,国家实行总统内阁制,“临时大总统有统率海陆军之权”。强调“拥护民国”乃民国军人的天职。孙中山也想利用就任临时大总统的机会牢牢把住军权,遂表示:“本总统就任后,首谋统一军队”。在他的提议下,黄兴担任陆军总长兼参谋总长,随后组建了陆军部和海军部。这实质上就是模仿了美国的军事领导制度。但是历史事实证明,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性、制度的顽固性,加上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辛亥革命本身的不彻底性,孙中山、宋教仁等资产阶级革命家设想的仿照欧美模式建党、立国、治军的道路,在近代中国社会的现实面前是根本行不通的。

不断奋斗却屡遭挫折的孙中山最后认识到,把军权交给个人是根本靠不住的,必须要建立革命党自己能够领导和指挥的军队,必须在军队内部建立起能够掌握军队的一套制度和方法。于是,孙中山决定实行联俄联共的政策,在改组国民党、实行国共合作的同时,借鉴苏联的以党治军的领导制度,整顿和重建革命军队,推行的措施有:设置隶属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军事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内设政治部,负责开展军队的政治训练和宣传鼓动,在部队中设立党代表等。党代表制度最早是在1924年6月成立黄埔军校时设立的,其后逐步推行于国民革命军各部队。由于国民党将领注重抓军权,对只具政治象征意义的党代表制度并不重视,因而具体执行者多为国共合作下的共产党人。共产党人在黄埔军校和革命军中负责开展的政治工作,为我党后来领导创建新型人民军队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在军队创设政治工作,这是中国近代以来军队领导制度上的重大创新,这就开始形成了军队党化的格局,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军队成为实现党的主义的工具,给国民革命军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这对于巩固广东革命政权,保证北伐战争的胜利发展,促进大革命高潮的到来,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意义。1937年10月,毛泽东与来访的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对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国民革命军的政治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国民党的军队本来是有大体上相同于今日的八路军的精神的”,“那时军队设立了党代表和政治部,这种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没有的,靠了这种制度使军队一新其面目”。然而,这种“以党领军”的新式制度并没有在国民党中延续下去。

实践证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军事领导制度不适用于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进程中,随着革命领导权由资产阶级政党向无产阶级政党的转移,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地建立革命武装,并从制度上确立其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既是适应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践要求,又是中国近代以来军事领导制度演变的必然结果。

(二)实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新型人民军队的根本政治保证。实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实现了军队领导权由个人掌控向工人阶级政党组织掌握的质的转换,从根本上确保了我军的性质和宗旨。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原则和制度的确立,实现了军队由个人掌控向政治组织掌握的历史性跨越,这是中国军队领导制度的重大转折,是新型人民军队的根本标志。新型人民军队与旧军队相比,其根本区别既不是在成分上,也不是在武器装备上,而是在于由什么样的思想理论来武装部队、由谁来领导的问题。这一带根本性的问题即便在红4军内部一度也产生争议,直到古田会议才达成了思想认识上的统一。同时,只有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真正实现,使“军队性质无产阶级化”,才能完全摧毁原来旧军队赖以存在的封建基础,无产阶级才能以其阶级和思想的先进性来改造部队,将一支以旧军队为基础、以农民和小资产阶级为主要成份的武装力量建设成为真正无产阶级性质的人民军队。

实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建立了工人阶级政党掌握军队的内部机制,从根本制度上有效防止了任何野心家阴谋家篡夺军权的图谋。实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使各级组织成为部队团结与领导的坚强政治核心,保证了部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实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通过强有力的政治工作不断为部队建设输入新的活力,为履行好军队的使命任务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可靠的政治保证。

习近平主席在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政治工作实质上是党领导和掌握军队的工作。在旧军队中,由于对军队的控制是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因此,对部队控制和部队战斗力的提升始终是矛盾的。对部队控制得越紧,方式越多,往往部队的战斗力就越弱。我军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通过政治工作把对部队的掌握与战斗力的提高内在地有机地结合起来,为部队战斗力的提高输入了新的机制。

(三)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制度构建了中国特色的新型党军关系模式。放眼世界,所有实行政党政治的国家,执政党在处理与军队的关系上不外乎两种方式,一种是间接控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大多采取这种方式;另一种是直接领导,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基本上采用这种方式。显然,中国选择了一种与西方主要国家执政党领导和掌控军队不同的方式。

长期以来,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针对中国实行政党直接领导和掌控军队的制度肆意攻击和污蔑。从现行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运行机制来看,西方国家在处理政党与军队的关系上有他们自己的规则,这就是西方政治家和理论界大肆鼓吹的所谓“军队国家化”“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但是,通过对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深入的分析,不难发现,西方国家执政党不领导和掌控军队,并不符合客观事实。以美国为例,美国实行的是典型的“总统内阁制”。美国的两大政党民主党与共和党,只要谁在总统大选中获胜,谁就是执政党,就可以上台执政。根据美国宪法,当选总统兼任国家武装部队总司令,是全军的最高统帅。按照美国的军事体制,美军的领导和指挥由两条线构成:一条属于行政领导体系,另一条线是作战指挥体系。从这两条线,可清晰地看到,无论是美军的领导体系还是作战指挥体系,最高的领导权和最后的决策权都掌握在总统和国防部长手中,国防部长是由总统任命的最高级别的文官之一,一般与总统同属一个政党,加上执政党在国会的党团成员的支持配合,足以保证执政党的意志和决策在军队的实行。德国、英国和日本等国实行的是议会内阁制,政党只要在议会选举中获胜就成为执政党,他们推举的候选人就是总理(首相),最后组成以总理(首相)为核心的内阁,是国家军权的实际掌控者。以英国为例,宪法规定国王是世袭的武装部队总司令,统帅全国的武装力量,但在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统而不治,军政大权统由内阁掌握,有关军事的重大决策都由内阁作出,国王只是象征性地履行一下签字手续。在国王和内阁之间的中间人就是首相,作为兼有执政党的核心人物和政府首脑双重身分的首相,是实际上的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只有他有权任命国防国务大臣,籍以掌握包括军事问题在内的最高决策权和对军队的指挥权,因此,英国的实际军权操控在首相的手中。这样,首相代表的执政党就完全拥有了领导和指挥国家军事力量的权力。这样看来,西方国家无论是“总统内阁制”还是“议会内阁制”,总统或总理(首相)都拥有军事问题的决策权和对军队的领导与指挥权,这就在事实上赋予了执政党对军队的控制权。因为政党一旦成为执政党,就掌握了国家公共权力,虽然他们不是以政党组织的名义来掌管和指挥武装力量,但是法律赋予执政党的代表以国家元首或最高行政长官的身份来领导和指挥军队,决定军队高级指挥人员的人事任命,实质上就是执政党在影响和操控军队。由此可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并非不领导、不掌握军队,他们走的是间接控制的路线,而且在多党轮流执政的政治体制下,政党“轮流坐庄”来领导和控制军队。所以说,西方国家的政党不直接领导军队的表象根本掩盖不了政党间接控制军队的事实。

与西方国家党军关系不同,当代中国实行的是共产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党指挥枪”的原则,走的是执政党直接领导与掌控军队的一元路线。这种控制方式来源于党直接缔造军队的客观历史,奠基于党领导军队通过武装斗争取得全国政权的革命过程,凝固于党领导军队捍卫和维护共和国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实践之中。这一原则主要通过一系列制度来加以保障和实行,这些制度以党的组织、政治干部和政治机关三种形式同军事组织相对应,构成了党领导与掌控军队的完整系统,从而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实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中国与西方国家执政党控制军队的方式之所以截然不同,是因为中西方国家在历史、文化、政治传统和法律制度等各个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蕴涵着十分复杂的因素。单从政党获取执政地位的本源来看,世界上各种各样的政党获得执政地位的途径各不相同。对这些途径略作概括,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建国途径、合法途径和非常途径。所谓建国途径是指在部分发展中国家,政党执政地位的获得与建国过程同步,这主要表现为一些原殖民地国家的民族主义政党,为了实现民族独立与解放,领导各自国家走上民族民主革命道路,从而执掌国家政权的历程。所谓合法途径也叫体制内途径,是指在现有国体、政体不变的情况下,政党遵循已有的宪法、法律和政治规则,通过平等竞争来获得执政地位,成为执政党。在西方发达国家,资产阶级政党通常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执政的,它的基本特点,就是国家和法律在先,政党执政在后。也就是说,在政党执政之前,或者政党组织出现之前或形成过程中,就已经有了国体和政体的基本形式,而政党是在这种形式的规范下生长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在政党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上,政党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来行使公共权力,任何政党都不能作为整体对政权起指导作用,相应地,执政党与军队之间也不允许发生直接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在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执政地位的情况下,政党必须赢得竞选才能上台执政,在获得并控制整个国家政权的同时,间接地掌握和控制了军队,从而确保了国家武装力量为资产阶级的统治利益服务。所谓非常途径也叫体制外途径, 是指政党不承认既有政治体制,甚至不承认既有的基本政治制度,他们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彻底改变这种制度。这样的政党往往为统治阶级所不容,他们不仅没有合法的讲台,也没有平等竞争的条件,甚至还会受到统治者的武力镇压,因此,政党的执政地位往往需要通过极端的、暴力革命的手段才能获得。在这种情况下,政党充当了被压迫民众的领导者,同时建立并拥有本党直接领导和掌握的军事力量。其特点是政党凭借自己的政治号召力,影响和吸引广大的被压迫民众团结在自己的旗帜下,用武装斗争的方式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和国家机器,建立新的国家政权。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基本上属于此种类型。由此产生的政党和国家的逻辑关系是:先有政党,后有新生的国家政权,在此基础上发展经济,发展民主政治。这种情况表现在政党与军队关系上,军队一开始就是政党创建新的国家政权和民主制度的重要工具,并且军队自始至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无论革命、建设还是改革,也无论党是否已经建立或掌握政权。所以说,中国实行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也是党从革命到执政的漫长实践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听党指挥遂成为人民军队的一大优良传统。

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已经走过95年的光辉历程,但是党所要追求的远不只是掌权,而是要领导人民不断进行社会改造,从而实现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军队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支柱,毫无疑问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战略力量。因此,人民军队必须始终自觉地接受党的绝对领导,才能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根本的力量保证。

三、使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制度落地生根是实现新形势下强军目标的根本政治保证

【时 刚】当前,我们党正领导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我军建设所处的时代背景、历史方位、环境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强调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对实现强军目标、建设强大的人民军队,具有至关重大的意义。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听党指挥这个强军之魂,才能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团结凝聚全军官兵的意志和力量,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强军之路,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确保实现强军梦。

(一)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强军兴军之魂。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的军魂和命根子,也是我军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保证。它是在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伟大斗争中创立形成的建军原则,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的重要保证,也是我军实现强军打赢的根本所在。

听党指挥,强军兴军才有方向。人民军队是党的执政基础,必须完全无条件地置于党的领导下,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对党绝对忠诚,毫不动摇地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挥。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领导。我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指挥的新型人民军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唯一宗旨,也是人民军队的唯一宗旨。党和军队在性质宗旨上的内在高度一致性,决定了我军必须要在价值追求上坚定执着,始终把党和人民的需要作为奋斗目标。我军自建军之日起,就天然地与党联系在一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成为党为人民群众谋解放、谋幸福的坚强柱石。新形势下,只有坚持听党指挥的根本原则,才能永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才能校准强军兴军伟大航程的前进方向。

听党指挥,能打胜仗才有力量。习主席指出,八十多年来,我军之所以能够始终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经受住各种考验,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最根本的就是靠党的坚强领导。新形势下,我们要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抓好军事斗争准备,把战斗力真正搞上去,仍然要靠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尤其要深刻认识到,唯有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我们才能打赢信息化局部战争。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关系我军性质宗旨和战斗力,关系社会主义前途命运,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我军必须牢记肩负的职责使命,始终振奋革命精神,不断强化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打仗意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听党指挥,作风优良才有保证。作风是性质宗旨的外在反映。党和军队的作风,从根本上说反映了对待人民群众的立场和态度。我军是党缔造和领导的人民军队,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优良传统和作风,从根本上说来自于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来自于用党的先进思想、进步精神贯注部队。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我军优良传统的核心内容,是保持人民军队优良作风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多元,价值观念多元,特别是敌对势力加紧进行思想文化渗透,我军有效抵制腐蚀、增强免疫力、保持定力尤为重要和紧迫。面对新的考验,保持我军的优良作风,坚守我们的精神高地,一刻也离不开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也只有坚持这个根本,我们才能“把先辈们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优良传统一代代传下去”,不断发扬光大,确保血脉永续、根基永固、优势永存。

(二)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才能切实打牢强军的思想政治根基。思想根基不牢,灵魂大厦动摇;强军目标的实现,首先要有坚定的思想意志,思想上坚定,政治上、行动上才能坚定。习主席强调,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军队各项建设首位,作为根本性建设来抓,确保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思想政治建设是我军的根本性建设,其根本目的就是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证军队建设的正确方向。

熔铸军魂,扎牢听党指挥的思想根基,是党的政治方向、政治意志、政治纪律的根本要求,也是广大官兵坚定信念、服从大局、严守纪律的精神支柱。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根本原则,明确了党和军队的关系,规定了坚持党的领导的唯一性、彻底性和无条件性。坚持这一根本原则,主要包括军队必须完全地无条件地置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中央军委权威。除中国共产党及其助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允许其他党派、社团和任何宗教在军队中建立组织开展活动,军队一切组织和个人,绝不容许向党闹独立性,也绝不容许任何个人向党争夺兵权。党对军队的领导不经过中间环节,军队的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中央军委,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未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授权,任何个人不得插手军队、更不得擅自调动和指挥军队。党在军队设立各级组织,居于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地位。党对军队实施全面领导,在范围上,涵盖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建设等各领域,贯穿于完成各项任务全过程;在内容上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在内的全面领导,其中思想领导是基础,政治领导是核心,组织领导是保证。这些都深刻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军队实施绝对领导的特点和要求,必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作风,把握核心指向,领悟内涵要义,锻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坚定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政治自信和政治自觉。

要不要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始终是我们同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一个焦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策动“颜色革命”,加紧实施网上“文化冷战”和“政治转基因”工程,极力鼓吹“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其根本目的就是对我军官兵拔根去魂,企图把军队从党的旗帜下拉出去。这些较量看似不动刀枪、不见硝烟,但实质上就是你死我活的斗争。我们要旗帜鲜明地批驳“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的错误观点。针对当前官兵成分复杂情况必须按照“绝对”两个字的标准抓好军魂教育,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着力学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深扎听党的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子,切实打牢思想道德基础,有的放矢地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筑牢官兵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思想根基。

(三)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最关键的是要落实一系列组织制度。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有一整套制度做保证的。党在执政条件下对军队实施绝对领导的制度安排,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具体运用,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所决定,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相符合,具有不容置疑的合法性。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实行党委制、政治委员制、政治机关制;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实行支部建在连上。这一整套制度,是我们党在领导人民军队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探索总结出来的,构成了严密科学完整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党中央和习主席立足党情国情军情,科学把握现代军队领导指挥特点和规律,强调必须“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一系列体制设计和制度安排,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进一步固化下来并加以完善,强化军委集中统一领导,更好使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这轮军队改革,始终坚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着眼固化强化军委统一领导,对领导管理体制和联合作战指挥体制进行一体设计,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格局,不仅适应了现代作战高效指挥的要求,适应了现代军队专业化建设的需要,而且强化固化了党中央、中央军委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这个最高要求。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是领导指挥体制改革的总原则,这既是一种体制调整,更是一种政治设计,体现了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坚持强军制胜改革取向的统一,目的就是要在新形势下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保军委高效指挥部队,确保军委科学谋划和加强部队建设管理。

军委主席负责制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最高实现形式。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事关党、国家和军队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就是要坚持全国武装力量由军委主席统一领导和指挥,国防和军队建设一切重大问题由军委主席决策和决定,中央军委全面工作由军委主席主持和负责。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信息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按制度来、按程序走、按规矩办。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是从顶层实现全军高度集中统一、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保证,是加强高效决策指挥、确保能打胜仗的关键所在,是严格高级干部管理、枪杆子永远掌握在忠于党的可靠的人手中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有力有序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现实需要,这对于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牢牢掌握军队、推进强国强军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

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无论时代条件、战争形态、体制编制怎么变化,这一起着“定海神针”作用的制度绝不能削弱。必须认识到,党委制、双首长制、政治委员制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一种政治设计。各级党委要把落实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作为第一位责任,坚定维护这套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党领导军队一系列制度贯彻到部队建设各领域和完成任务全过程,确保党指挥枪的原则落地生根。全军官兵都要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在教育、训练和日常生活中,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之下,遵守党领导军队的各项制度规定,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支部建在连上是党指挥枪原则落地生根的坚实基础。支部建在连上,这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重要创举,是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在基层落实的重要制度。党支部是基层连队的核心和灵魂,对连队全面建设和遂行任务发挥着政治定向、统一领导、监督执行等重要作用,能够确保党的领导贯彻体现到每个组织成员、每个战斗节点,使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真正在末端得到落实。事实证明,只有把党支部建在连上,党才能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牢牢掌握部队,我军之所以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行动和战斗,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很重要的就是党支部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习主席强调指出,军委谋全局、抓大事,很关键的是要把干部队伍建设这件关系军队建设全局、关系未来战争胜负的大事抓好。干部队伍是军队建设的领导骨干力量,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人才保证。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直接关系党在广大官兵中的影响和威信,关系党委决策指示的具体贯彻落实。要坚持从政治上考察和使用干部,严格按照“对党忠诚、善谋打仗、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军队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有意识地把干部放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工作岗位培养锻炼,放到艰苦环境和急难险重任务中摔打磨炼,放到重大政治斗争第一线经受考验,使广大干部政治上更加坚定成熟,使各级党组织对干部政治素质的了解掌握更加全面准确,使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组织基础更加牢靠稳固。加大对干部队伍尤其是高中级干部管理监督的力度,必须强化党组织管班子、管干部的功能,严格落实各项组织制度,筑牢各级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

(四)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最根本的是忠实履行党赋予的使命任务。习主席指出:“军队首先是一个战斗队,是为打仗而存在的”。强军目标的核心在于能打仗、打胜仗,这是军队的根本职能和军队建设的根本指向,也是我军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听党指挥,根本的是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随着我国由大向强、快速崛起,一些西方国家焦虑感明显上升,千方百计对我进行牵制和遏制。随着我国国家利益快速向外扩展和延伸,确保我战略通道、海外市场和原材料、驻外人员资产安全等海外安全利益日趋紧迫,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军队要充分认清国家安全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使命意识,强化随时准备打仗的思想。

军队能打仗打胜仗,首要问题是解决好为谁打仗听谁指挥的问题,在这个根本政治原则上,必须头脑特别清醒、态度特别鲜明、行动特别坚决。要围绕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党指挥枪的一系列根本制度,确保军令政令畅通,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我军才能深刻认识军队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牢记职责使命,树牢当兵打仗、带兵打仗、练兵打仗的思想,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有效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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