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纪鹏
注
册制度将打开入口,那作为出口的退市制度又将何从?自1993年《公司法》确立退市制度以来,每次政策出台后往往都“杳无音讯”,甚至“垃圾股”不降反升。为何退市制度几经修改却令人大失所望?
首先,A股市场空有退市制度却鲜有退市公司。现如今A股市场已沦为公司排队等待IPO的“圈钱地”,“垃圾股”虽然遍地,“不死鸟”照样纷飞。其一,畸形个案层出不穷令A股市场信誉严重受损。以近期复盘首日暴涨近8倍、翌日跌停的长航凤凰为例,其从两年前的资不抵债到现在被港海建设作价80亿元借壳而“凤凰涅槃”。股民之前在1元多割肉,在复盘后又追高,令人觉得是在投机与洗劫股民。其二,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相比,我国退市公司数量比例极低。截至目前,沪深两大交易所退市公司共计86家,而纽交所从1995年至2012年就有3000家。沪深股市近十年退市企业与新上市企业的数量之比仅为1:20,而纽交所与伦敦交易所约为1.1:1,远高于中国A股。其三,严格立法之下退市制度仍然实效甚微令人生疑。2014年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可出台一年来只有深交所的两家公司退市。再看创业板迄今6年之久尚无一家退市。如果上市公司不能全都做到合理持续经营,就不得不让人怀疑。
其次,A股市场的“难进难出”根本在于A股制度的非市场化。其一,要想“源头活水”,首先应坚持推进市场化的注册制。我国上市公司发行需经实质审查,面对国内庞大的企业数量和未成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僧多粥少”的问题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