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新爽
(武警学院 研究生队,河北 廊坊 065000)
抢险救灾中军地协同应急机制法律问题初探
赵新爽
(武警学院 研究生队,河北 廊坊 065000)
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提升是一项实战迫切要求的任务。而制约该能力的关键因素即以军地关系为依托的军地协同联动应急机制。为此,以非战争军事行动中抢险救灾任务为切入点,从法律视角出发,阐释“非战争军事行动”及“军地协同”的内涵,剖析遂行任务过程中军地协同应急机制存在的问题,并对完善军地协同应急机制提出建议与构想。
抢险救灾;军地协同;应急机制;法律问题
2016年1月1日,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联合作战指挥体制的改革作为重要一环,并将军民融合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其中关于军民融合发展的内容着重强调构建军地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由此,军地协同问题便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日益凸显出来并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能否构建一套完善的军地协同应急处置机制从而使得我国的武装军事力量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火速响应、军地联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同时也是推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整体进程中的关键一环。
(一)非战争军事行动
“非战争军事行动”这一名词最早见诸美国军方的文件中,意指为达到维护或促进美国国家利益亦或实现某种政治目的,以非作战的模式动用美国军队的军事力量,以非战争的态势完成各项军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