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
我没有万科的一股股票,也早没有利益关系了,我只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关注中国市场的发展。
如何解决企业发展和利益冲突
1、最初的资本投入者或说股东同时也是经营者,这两者之间的利益是一致的。股东利益也是经营者利益,因此股东利益第一和惟一。
2、当股东与经营者利益和职工(被雇用者)利益发生冲突时,股东开始关注兼顾职工利益。于是许多国家有了保护职工利益的法律,如德国、日本。
3、当有了职业经理人的委托代理制之后,二八定律让职业经理人有了特殊的地位,也有了对职业经理人的股权、期权激励机制。
4、当股权上市并多样化时,又出现了“内部人控制”的问题。经理人可能控制企业,并用操纵财务与股票的手段谋求利用激励机制的不合理、不合法利益,如“安然"事件。于是许多企业取消了股、期权激励,重回股东利益第一。
5、股权自由交易中也可能出现大股东操纵和利益输送的问题,因此法律更注重保护所有股东利益一律平等,尤其要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兼顾经理人与职工利益。
6、许多企业的创立来自于经理人,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技术提出了创新的概念,并用他们的优势去吸引投资者。此时,大多数投资者是财务性投资,因此最核心的是保护拥有创新想法和专业技术的经理人,于是又有了“毒丸计划”的法律。
7、市场竞争让企业形态不断变化,股东、经理人、职工之间的关系也随各种情况不同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