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高职学院与四年制大学学分转换的典型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6-03-03 14:04李作章
现代教育科学 2016年3期
关键词:四年制学分学院

李作章

(1辽宁教育研究院,辽宁 沈阳 110034;2东北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4)



国外高职学院与四年制大学学分转换的典型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

李作章1,2

(1辽宁教育研究院,辽宁 沈阳 110034;2东北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4)

[摘要]推进高职学院与四年制大学学分转换对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实现高等教育领域的资源共享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外高职学院与四年制大学之间的学分转换具有三种典型模式:端向模式、嵌套模式和交互模式。为了实现高职学院与四年制大学学分转换和认可,我国应形成有力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学习成果认证规则及标准,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学分银行信息系统。

[关键词]高职学院四年制大学学分转换典型模式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6.03.028

学分转换译自英文“Credit Transfer”,也可译为学分转移。高职学院与四年制大学学分转换是指高职学院与四年制大学学分转换过程中,高职学生所修学分能够被一所签订学分转换协议的四年制大学所承认和转换。同样,四年制大学的学生如果想进入高职学院学习,其所修学分也会被该高职学院所承认和转换。高职院校和四年制大学的学生不仅可以通过学习本校的课程来获取相应学分,也可以在签订学分转换协议的合作大学和高职院校中学习学习相关课程,并获得所需学分。目前,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十分注重通过各种途径促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间的无缝对接。总结其中的规律和特点,对推进我国高职学院与四年制大学学分转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外高职院校和四年制大学学分转换的典型模式

通过文献分析,本研究归纳出三种高职院校和四年制大学学分转换的典型模式,即端向模式、嵌套模式及交互式模式。

(一)端向模式

端向模式要求高职学生必须完成先前本校的学业,才能通过学分转移进入四年制大学进行学习。在这一模式下,高职学生在两类教育机构的学习时间不存在重合。高职院校和四年制大学签订学分互认和转换协议,高职学生必须完成高职院校相关课程并获取规定学分后,才可以进入四年制大学进一步学习,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社区学院和州立大学之间的学分转换。美国没有全国性的学分转换和互认制度。为促进学生成功地由高中过渡到中学后教育,美国许多州政府参与到学分转换和互认政策的制定中,形成或指定公共核心课程,并发起制定州层面的衔接协议、全州统一的课程目录[1]。美国实行教育分权管理,教育的行政权力分属于各州,各州依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学分转换政策。虽然各州的学分转换政策有所差异,但社区学院与四年制大学能否顺利实现学分转换,各州都要遵循三个标准[2]:(1)转出院校的认证类型;(2)按照衔接协议或转移协议进行评估;(3)转出院校和接受院校课程的相似度。社区学院在美国教育体系中不仅承担着短期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职能,还担负着另一项重要的功能——转学教育的职能。美国社区学院的转学课程都是与四年制大学一二年级兼容的普通课程(核心课程)。美国的社区学院一般会和不同的四年制大学就学分转换签订“转学课程协议”,明确规定社区学院与四年制大学的哪些课程学分对等、学分互认。如果学生在社区学院顺利完成可供转学的核心课程并达到转学规定,就可以携带所修的学分进入指定大学,免修大学一二年级的课程。美国学生经常在一所社区学院或大学开始学业,然后转至另一所大学完成学业。社区学院与四年制大学学分转换和互认的信息是公开的,转换信息系统(TIS)是目前美国唯一的在线学分互认系统,是一个基于网络的交互程序。如在威斯康星州,它允许威斯康星州大学体系(UW)和威斯康星州技术学院体系(WYCS)的学生和教师了解任何一个UW和WTCS学校的学分是如何相互转换的,学生既可以利用TIS查看一门课程的学分转换结果,也可以查看一个专业所有课程的学分转换结果。利用WTCS和UW之间超过500个的转换协议,WTCS的一些具体学位的专业课程学分可以转换成某一UW学校相同或相似专业的主修课学分。

(二)嵌套模式

在嵌套模式下,高职院校提供的职业资格教育中包含普通学历教育,学生读完一年预科课程后就可以转到合作大学学习本科正规课程。高职院校提供各年级大学先修课程和学士学位课程,学生在高职学院所修的课程和学分会得到合作大学的承认,转学的学生可以从第一年、第二年甚至第三年学起,最后获得学士学位。在英国,继续教育学院(Further Education colleges)主要招收16至19岁的中学毕业生,同时也为社区和成年人提供职业教育训练和服务[3]。这既包括职业资格课程,也包括以学术为导向的课程,如高等教育资格(Higher National Diploma ,HND)课程、普通教育高级证书(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A level)课程、基础学位(Foundation Degrees)课程、大学先修课程以及学士学位课程等[4]。其中,高等教育资格文凭课程不仅可以培养学生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技能,也可以为学生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是英国职业教育体系中最高级别的资格证书。它要求学生必须全职学习,学制为2年。学生毕业后可以直接进入企业工作,或进入合作大学二三年级继续学习,最后取得学士学位。大学先修课程学习年限为1年,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日后所去大学的专业来选择自己的学习科目。继续教育学院开设的学士学位课程与合作大学设置的课程基本一致,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从第一年、第二年甚至第三年起到合作大学继续学习,最后获得学士学位。英国政府遵循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相互尊重与平等的治教理念,积极推进高职教育与四年制大学的学分转换和互认,通过建立国家职业资格框架(NVQ)、制定国家证照架构和高等教育辨识方案(National Qualification Framework and the Higher Education Recognition Scheme)[5],来打通高职教育与四年制大学之间的通道。英国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不论是以就业为目的职业教育培训,还是以升入四年制大学为目的学历教育,都实行学分制,学生所修学分均可得到合作四年制大学的承认。

(三)交互模式

在交互模式中,学生在高职学院与四年制大学之间存在交叉重合的学习时间,它并不要求高职学生或四年制大学学生在进入合作机构学习前必须完成先前的学业。交互模式还可细分为三类:高职教育在前、本科教育在前和两者同时进行。在过去几十年里,澳大利亚高等职业教育机构(TAFE)与四年制大学间的合作不断扩大。在澳大利亚的高职教育与四年制大学之间,学生要经历由一种教育形式转向另一种教育形式的过程;或者是在两种教育形式中,先注册学习一种教育形式中的某一课程,而后又注册学习另一教育形式中某一课程。他们在人生不同阶段大多数会经历这两种教育形式[6]:大学教育与高职教育,特别是在大龄学生中这两种教育形式间的转换更为普遍。具有大学毕业证书或具有大学学习经历的学生选择到职业教育机构学习,主要是为了获得与就业有关的技能;而从大学转到职业教育机构学习的学生最有可能通过机构间的流动得到具体的职业培训,获得具体的操作技能,拓展与工业界的联系,或为一个职业进行再培训[7]。20世纪80年代后期,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制定了统一的国家体系(UNS),目标之一就是提供一个国家框架去增强高职学院与四年制大学间的合作。澳大利亚大学校长委员会委员(AVCC)和澳大利亚董事会委员以及高等教育学院院长们(ACDP)受政府的委托,制定了学分转换指导准则并获得政府的认可,并作为高等教育改革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它意味着接受学分转换指导准则是大学进入统一国家体系的一项必要条件。对于大学来说,接受高职院校学生的自由转入不再是一个选择。20世纪9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大学校长委员会(AVCC)学分转换项目组委会审查并修订了联邦政府的高等教育改革方案中的学分转换准则,大学由此开始拓展非证书的学习和有证书的学习。1995年,澳大利亚学历资格框架(AQF)创立,它将15种中小学、职业教育和大学教育学历资格有机地衔接成一个全国性体系,只要符合要求,学生都可以通过AQF很容易地从一个学历资格进入下一个学历资格并进行就业选择和规划,也可以继续到大学深造学习。2003年,澳大利亚各TAFE院校和大学建立起了学分转换案例库和学分数据库;2008年,维多利亚州资格认证管理处在澳大利亚资格认证体系基础上建立了学分矩阵,在这一矩阵中,学生从高职院校到四年制大学所要选择的全部课业都会被记录下来。学生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将自己学习状况同未来学位进行对比,了解为完成预期学位哪些学分是可用的,还需要继续学习哪些科目等等。另外,新南威尔士州TAFE学院西悉尼分校与西悉尼大学紧密合作,共同开发了房屋建筑学士学位课程,实现了文凭课程到学位课程的学分转换。学生在TAFE学院学习两年修得规定学分,就可以直接转入悉尼大学继续学习房屋建筑高级文凭课程;如要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还可以通过弹性方式在悉尼大学学习修满规定学分[8]。据统计,在澳大利亚有一半的学生认为流动可以增加就业的机会,44%的人认为为了从事一个不同的职业是进行再培训的原因。女性明显比男性更容易因更换职业而转变她们的学习课程,而男性明显更可能为满足当前雇主的要求而入学[9]。这为澳大利亚建立学分转换制度奠定了现实基础。

二、对我国的启示

(一)推进学分转换是我国高等教育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

首先,学分转换制度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的一种重要方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将“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作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的一种重要方式;我国大多数高校都把“具备学分认证、转换、存取等功能的学分银行系统”作为现代大学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其次,健全学分转换制度有利于加速全民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学分转换制度能够将学习者以前的学习课程和学分加以认定,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四年制大学之间、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与学历教育之间进行学分转换和课程衔接。第三,学分转换能够促进高职院校和大学之间教育资源的共享与整合,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选择,促进学生在二者之间合理流动,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益和服务水平。

2005年以来,我国政府通过政策引领,促进高职院校和大学间实现学分转换。2005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指出:“学生可以根据校际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2007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鼓励高等学校之间的跨校选修课程机制,加强高等学校之间学分互认等,使学生享受更多的优质教学资源,并逐步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机制稳定化、常规化”。2012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开展高校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试点工作”。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点提及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指出:“要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转换认定制度”。这些政策的实施和颁布为我国建立和完善学分互换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随着这些政策和颁布和推进,国内一些高职院校和四年制大学就学分转换进行了初步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受到学习年限、课程设置、管理体系、学分标准以及学分制实施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高职院校和四年制大学之间很难达到真正意义的学分互认与转换。

(二)推进我国高职院校和四年制大学学分转换的建议

学分转换在发达国家早已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并形成了一些典型的学分转换模式。这对于我国构建现代化的学分转换和互认制度,制定和协调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教育间的学分互认与转换标准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要积极借鉴国外经验,根据我国的教育发展水平和两类高等教育机构的实际情况,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学分转换模式。

1.形成有力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体系

学分转换和认可是在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理念指导下形成的一种横向跨越多种教育类型、纵向衔接多层次教育级别的管理制度。它将过去的院校式的定量管理转变为以学生个人为主体的变量管理,高校生源和学制趋向于多元化发展。这里的突破点在于彻底改变校际间的壁垒,尤其是低层次向高层次流动的障碍。但这势必造成不同部门与不同机构间的利益相争和博弈,单纯依靠行政力量还不足以形成协调和规范的局面。在美国,高职院校与四年制大学的学分转换主要是由州一级政府制定宏观性的指导政策和学分转换标准框架,社区学院和四年制大学自主签订学分转换协议来实现。而在澳大利亚和英国,则主要是基于AQF和NVQ为核心来建立国家职业资格和学历教育转换框架,为高职教育与四年制大学的学分转换和互认提供参照。只有在统一的学分标准和课程标准规范下,才能使得学分转换成为可能。我国也应尝试建立全国职业资格证书框架,从国家制度层面实现各职业资格及学历的统一性、可比性和透明性,促进各层次各类别教育的衔接与沟通。同时,在上位法的引导下,可以考虑制定《学分认证条例》及具体实施细则,以确保学分的互认、积累与兑换具有法律效力,并使认证过程符合合法和公正的原则,从根源上解决学分转换的瓶颈问题。

2.建立有效的学分管理机制

建立学分转换和认可制度需要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有效的学分管理机制,实现学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借鉴国外经验,首先需要组建完善的专家咨询和日常运行机制,如建立一套国家、省市、区县组成的三级运行管理机制。在国家层面,要出台与学分转换和认可制度建设相关的细则、标准,并负责学分银行管理系统的总体开发和维护;在省级层面,应建立一个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分银行制度执行机构,具体落实各项制度并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补充办法,设置专门负责学分转换和认可的日常管理事务机构,受理学分转换和认可实施过程中的各项事务。此外,需要建立一个经过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学分认证机构。建议设立国家级和省级的学分评估与认证组织,使其作为独立评估机构,专门从事学分评估与认证事宜,以保证学分转换和认可的有效运行。

3.建立科学合理的学分认证规则及标准

学分认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级别确定和每个级别的描述维度。级别确定可以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中学后教育的最新分类,将中学后教育划分成四个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术型)、普通高等教育(专业型)、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每个级别的描述维度可以从层级关系、结构特点、理论基础三个角度进行展开。学分认证的具体规则及标准,应在国家和各省相关机构的统筹规划下,由各类高校、行业、工会和社会第三方专业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共同参与并最后确定。建议可以先对一些高职院校和四年制大学的部分专业进行试点,建立相应学分认定规则,取得经验后再大范围推广实行。

4.建设面向全民的学分银行信息系统

学分转换和认可制度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交流平台,开发一套计算机化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以保障学生、终身教育机构及学分银行间的有效沟通。学分银行信息系统建设要跟学习成果认证的基准框架、认证标准、学习成果认证试点相配套,以便将终身教育机构的信息,包括学校信息、课程信息、师资信息等加以整合和公开。学分银行信息系统还需要存储学习者个人学习档案,积累学习者学习成果,包括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文化休闲教育等。学习者在学分银行开户后,即拥有以身份证号为基本信息的学分银行账户和个人学习档案,学习者可在学分银行网站查询个人学习档案。学习者可运用个人学习档案积累学习成果,进行知识能力结构评估并规划继续学习,凭学分银行成绩证明申请并实现学分转换。

参考文献:

[1]Ignash,J.M.,&Townsend,B.K.Statewide transfer and articulation policies: Current practices and emerging issues[A].B.K.Townsend&S.B.Twombly.Community colleges policy in the future context[C].Westport,CT:Ablex Publishing,2001:173-192.

[2]Council for hig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 A state merit to the community: Transfer and the Publish interest Novemper.2000[EB/OL].http://www.chea.org/pdf/2000-transfer.pdf.

[3]李作章,乞佳.新世纪以来英国继续教育学院改革动向及其启示 [J].职业技术教育,2013(4):91.

[4]陈静.英国资格与学分框架运行机制及特点 [J].现代教育管理,2014(11):120.

[5]Danielle Colardyn, Jens Bjornavold.Validation of formal, non-formal and informal learning: policy and practices in EU member states [J]. European Journal of Education, 2004(1):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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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海军)

Typical Pattern and the Enlightenment of Credit Transfer between Foreig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and Four-year University

LI Zuozhang1,2

(1LiaoningEducationInstitute,Shenyang,Liaoning110034,China;2NorthestNormalUniversity,Changchun,Jilin130000,China)

Abstract:Promoting credit transfer betwee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and four-year university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constructing the lifelong education system, building talents “overpass” and sharing higher education resources. There have three kinds of typical models of credit transfer between foreig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and four-year University: end to model, nested model and the interactive model. In order to achieve credit transfer and recognition betwee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and four-year university, China should form strong legal and policy support system, establish scientific reasonable learning outcomes certification rules and standards and establish effective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credit bank information system.

Key words: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four-year University; credit transfer; typical pattern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6)03-0133-05

[作者简介]李作章(1979—),男,吉林梨树人,辽宁教育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生;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课程教学论。

[基金项目]辽宁教育研究院2014年立项课题“国外不同层次、 不同类型高校学分转换的典型模式研究”(YYB1408)。

[收稿日期]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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