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6-03-07 11:18王洋
东方食疗与保健 2016年11期
关键词:处方药药店执业

王洋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 150000

试论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洋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 150000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药品的需要,我国全国各地均设有零售药店,并随着近些年零售药店规模的不断扩大,其逐渐从成为人们信赖的购药场所。但经过调查发现,当前零售药店运行过程中或是因为从业人员的马虎,或是因为专业素质不强,致使处方药销售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无形中影响着购药人的身体健康,本文就对当前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为药店与相关从业提供参考。

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问题;对策

按照零售药店的相关规定,药店从业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证书、较高的专业素质,以此来保证人们准确用药,避免药物销售过程中出现错误。但当前大部分零售药店中的从业人员对药品的了解不够全面,在对处方药销售过程中,对药品缺少把握,致使处方药销售问题逐年增长,无法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下面对当前处方药销售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此来出发点进行相关问题解决对策的研究。

一、社会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的特殊性

1.药品经营的特殊性

药店是销售药品的地方,因此储备足量的药物是经营销售的前提,药品种类要齐全,这样才能够满足方面患者的需求,是人们在需要药物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获得,同时,经营者要立足于人们的需求,最大限度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另外,药品经营所面对的群体相对个数,它与人体密切相关,是提高人体免疫力,帮助人们恢复健康的产品,所以说,一定要严格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药品出售。最后,药品销售要兼具一定的实效性,药物是有一定保质期限的,过着这个时期,药物就会失去药效或变质,人们如果使用了这样的药物,很可能会导致病情的延误或者是中毒现象。因此在规定时间内销售完毕药物,是必然的,过期药品应该立即下架。

2.法律对社会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的特殊规定

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生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生更改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零售药店对处方必须留存2年以上备查。当前,药品分类管理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处方药的监管采取“双轨制”,即分期分批公布必须凭处方购买的处方药的类别品种。

二、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面临的问题

1.执业药师数量不足

随着我国零售药店数量的不断增加,几乎所有药店都出现了从业人员紧缺问题,与此同时因为社会中对执业药师的培养不够重视,具有资格的执业药师数量较少,并且相比普通从业人员来说薪资要求更高,许多药店在这样情况下,为了保证自身正常运营,不得不降低招聘标准,导致整体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真正的执业药师少之又少,面对处方药品的销售,无法真正准确的为购药者提供服务,致使处方药销售过程中状况百出,不仅无法保证人们的用药安全,同样也让零售药店的形象受到了冲击。

2.处方不进药店

(1)药店不开外配处方

首先,我国医院为了保证病人就诊过程的完整性,是不会为病人开具外配处方的,如果有处方外流大多是因为医院内缺少处方中的药物。当前,虽然病人在医院就诊过程中可以要求医生开具外配处方,同时也没有硬性要求不让医生开具,但大多数人受到医疗体制的影响,很少会主动提出开具外配处方的要求。所以社会中经营的零售药店很少能接触到外配处方。其次,近些年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医院的资金支持,医院中的科研经费与正常运行费用更多的需要自己支付,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医院为了保证自己正常运营,加强了对药品流通的控制,将药品收入作为重要收入来源,所以不会轻易让病人拿着处方到外购药,零售药店自然缺少处方药方面接触。

(2)患者不习惯带走处方

目前,大部分患者对医院与医生过度依赖,对购药方面形成了一定的消费心理与消费习惯,多数认为大病找医院、小病找药店,虽然深知药店中药品的价格与医生、医院之间存在关联,所有药品的价格都高于零售药店,但由于医院问诊、开药、良药的系统性,许多药品在无形中已经成为被动消费,患者为了更安心,也更愿意在医院中购药,不习惯将处方带出。所以即使医院与零售药店的价格存在差异也依然不能得到更多患者的青睐。

(3)来自医院的竞争

社会零售药店和医院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处方之争。由于医疗技术劳务的收费低,药品收入是医院的主要收入,有些医院为防止处方流失搞了一些“小动作”,客观上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例如,有的医院给患者的药费单只有总额,没有单价;有的医院采用微机管理,处方仅显示一串代码;有的医院处方只写医院内部的药品代码,患者;有的医院只开自己特有的药,患者在外根本买不到;有的医院开的是非处方药,告诉患者不反对在院外买药,但出了事不负责任;还有一些医生开了处方让患者先买药再告诉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等。

三、解决社会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面临问题的对策

1.完善法律,保障对执业药师的客观需求

(1)确认执业药师的法律地位

国家应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颁布专门的《执业药师法》来加强对执业药师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完善考试制度

适当调整执业药师的报考年限和考试难度,提高执业药师的含金量。

(3)提高待遇,合理布局

社会零售药店既要重视处方药的经营,更要重视执业药师的配备,要给他们提供一个宽广的平台和优越的待遇。同时要缩小因地域不同而产生的待遇差异,使社会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布局合理。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医生处方走进药店欧美发达国家都实行医药分业,即医生诊断开方,社会药店承担卖药的职能,医药分业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而我国医药分业却迟迟未能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应同步进行。如果医院门诊药房能够脱离出来,实现医药分业,不仅能解决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而且能推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流通体制两项改革的发展。应加强对社会药店的监督管理,改善社会药店的经营质量。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社会药店的良好形象。让他们相信社会药店卖的药不仅货真价实而且物美价廉。

四、结束语

文章对我国药店零售行业销售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将存在于我国药品销售中的问题进行了相关阐述,并提出了具体的整顿措施,希望零售店经营者以及工作人员能够以此为戒,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以人们的需求为经营依据,在不但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为人们创造一个更加优越,健康的购药环境。促进我国和谐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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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孟甜.浅析零售药店在药品销售中存在的问题[J].科学与财富, 2016, 8(5).

[3]林菲, 李琪铭.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药房, 2015(16):2302-2304.

[4]单红芳.浅议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售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大家健康旬刊, 2013, 7(10):192-192.

R952

A

1672-5018(2016)11-2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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