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一体化运行新模式
——关于长沙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调查

2016-03-10 11:19武深树罗冬生谭美英
湖南畜牧兽医 2016年4期
关键词:长沙县残渣无害化

武深树,罗冬生,谭美英

(1.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湖南长沙410006;2.湖南省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南长沙410013;3.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湖南长沙410006)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一体化运行新模式
——关于长沙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调查

武深树1,罗冬生2,谭美英3

(1.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湖南长沙410006;2.湖南省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南长沙410013;3.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湖南长沙410006)

近年来,长沙县积极探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一体化运行新模式,在县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监管下,围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将病死动物的收集、暂存、转运、无害化处理、残渣资源化利用以及保险理赔、无害化处理补贴等环节实行一体化管理,实现相互监管、共同促进,走出了一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的新路子,为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供了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废物利用;模式

长沙县是湖南的畜牧业大县。全县2015年出栏生猪200万头、家禽270万羽、牛2.2万头、羊2.7万只。畜牧业的快速发展,为保障肉品供应、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如果病死动物处理方式不科学、监管机制不完善,将给生态环境保护、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带来隐患。近年来,长沙县积极探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一体化运行新模式,在县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监管下,围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将病死动物的收集、暂存、转运、无害化处理、残渣资源化利用以及保险理赔、无害化处理补贴等环节实行一体化管理,实现相互监管、共同促进,走出了一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的新路子。

1 实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一体化管理

这是长沙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核心。2013年,长沙县引进长胜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对全县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和残渣资源化利用实行统一管理和产业化、市场化运作。长胜公司负责全县病死动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利用处理后的残渣发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兴产业。其生产工艺是,对病死动物采取高温干化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残渣通过饲养黑水虻,有机物质生物利用转化,再用黑水虻幼虫养殖经济动物,从而实现无害化处理后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其生产流程是,病死动物经破碎后投入干化炉高温灭菌熟化处理,杀死所有病原微生物后经脱水设备进行脱水处理。干化环节产生的废气经降尘、冷凝、过滤后达标排放,干化后的物料经脱脂处理后回收油脂和残渣;油脂以合同定向销售方式作为工业企业工业用油、生物柴油等原材料,残渣作为营养基质饲养黑水虻,再用黑水虻幼虫饲喂青蛙、家禽等经济动物,提高残渣利用效益。目前,长胜公司可日处理病死动物和不合格动物产品10吨,每吨处理物可回收4%的油脂和含水12%左右的动物残渣500千克。残渣经检疫检测,未发现常见病菌、病毒活体。残渣经生物发酵后饲喂黑水虻,产出昆虫粪肥和昆虫活体。经检测,昆虫粪肥有机质含量达87%,氮、磷、钾含量均高于一般有机肥。干质黑水虻幼虫蛋白质含量44%、脂肪35%,含17种氨基酸。用黑水虻幼虫养殖青蛙,每吨幼虫可饲养产出700千克青蛙,实现收入3.6万元。

2 实行病死动物收集、暂存、转运和集中处理一体化管理

分散收集难、集中处理难,是长期困扰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的重点和难点。长沙县将病死动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和集中处理统筹通盘考虑、一体化管理,切实解决了“收集、暂存、转运、集中处理”的管理脱节问题。一是将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乡镇动物尸体收集暂存点、病死动物运输车作为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县无害化处理中心总建筑面积4 700m2,其中有无害化处理车间1 460m2、残渣处理车间2 600m2,无害化处理设施主要包括储存冻库、自动出料设备、预破碎机、干化炉、生物质燃烧机、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该处理系统采用直接高温干化工艺,在220℃以上的高温下杀死被处理物中的病原微生物,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该县规划建设5个乡镇动物尸体暂存收集点,已建成路口、高桥、福临3个,每收集点辐射3个以上乡镇,配备容积50m3以上的独立冷冻库、数字监控设备、专用密闭型动物尸体运输车、辅助装卸平台和污水处理、生物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后续2个收集点将在2016年年底全部建成,全县病死动物收集基本实现全覆盖。养殖户出现畜禽死亡向乡镇收集点报告,收集点立即安排专人上门收集,经暂存后统一送县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实现病死动物由养殖户到收集点到处理中心的无缝对接。二是将病死动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和集中处理全部实行信息化统一管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无害化处理中心、乡镇收集点安装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病死动物运输车配备行车记录仪,可实时在线监控每头病死畜禽的所在位置和处理状态。同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处理中心、收集暂存点、运输车统一印制了管理台账,凡收集、暂存、转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都要登记造册,驻地动物卫生监督员每月至少3次核查核对各环节台账,电话抽查50户以上的养殖户,发现问题严肃追查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无害化处理相关记录、数据的真实。

3 实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部门监管、保险理赔、处理补贴一体化管理

过去,畜禽养殖管理由畜牧部门负责,病死畜禽保险理赔由保险公司负责、无害化处理补贴由兽医部门负责,各环节相对独立、衔接不畅,容易出现病死畜禽不申报、保险理赔不到位、无害化处理不落实等情况。长沙县坚持以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为主体,将畜牧、保险、兽医三方紧密连接,三方联动,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进行共同监管,有效堵截了监管漏洞。在畜禽饲养监管方面,根据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及其养殖规模,对全县畜禽养殖场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级监管,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作为规模养殖场的基本职责;组织畜牧、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动物防疫部门结合春秋季集中免疫,发放无害化处理明白卡,公布病死动物收集电话,组织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在病死动物保险理赔方面,县畜牧兽医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合下发《关于落实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结合机制的通知》,规定保险范围内的病死畜禽理赔要有乡镇动物防疫站出具的畜禽病死鉴定、县无害化处理中心出具的无害化处理证明,既规范了病死动物保险理赔工作,又确保了养殖户投保动物病死后获得正常赔付,还增强养殖户主动申报无害化处理的自觉性。

在无害化处理补贴方面,按照“谁处理、补贴谁”的原则,以县无害化处理中心为主体进行申报,按实际处理量给予补贴;同时,县财政根据病死动物收集量补贴各收集暂存点运行经费。长沙县依托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实行部门监管、保险理赔、无害化处理补贴一体化管理,各环节的管理积极性明显提高。保险公司扩大了畜禽政策性保险覆盖面,能繁母猪做到保险全覆盖,育肥猪投保率20%,同时减少了理赔风险;养殖户得到所投保病死动物的保险赔付,减少养殖损失,提高了养殖风险防范能力;无害化处理中心获得无害化处理补贴,稳定了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数量和处理收益;畜牧兽医部门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行政职责得到落实,有效控制了病原微生物的扩散蔓延,防止病死动物流入市场、流向餐桌,保护了畜禽养殖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

4 长沙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成功经验

长沙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一体化运行模式,有效保证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及时性、彻底性和有效性。据调查,目前长胜公司月均无害化处理病死猪3 000头左右,全县中猪以上的病死猪基本实现无害化集中处理。同时,无害化处理后的残渣经黑水虻转化养殖经济动物,培育形成了养殖废弃物利用的新兴产业。长沙县探索的成功模式,为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供了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

第一,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既要强化政府主导,又要发挥市场作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保障养殖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公益性事业。一方面,要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地方政府负总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切实解决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资金投入、保险联动、监督管理等问题。长沙县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作为当地政府的重要职责,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畜牧兽医、财政、发改、环保、水利、城管、市政、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监管;对处理中心建设生产性投资,县财政补贴60%,市财政补贴40%;将乡镇动物尸体收集暂存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工作经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另一方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专业技术强、环保要求高、运行风险大,需要有专业化的环保企业进行管理和运行。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具备相应资质的环保企业投入病死动物无害处理社会化服务。2013年10月,长沙县引进长胜公司投资建设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不到半年时间,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投资建设效率。县财政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从企业购买社会化服务,政府与企业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从政府层面看,政府以较低投入完善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减轻了财政负担,保证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及时性、到位率。从企业层面看,企业以获得无害化处理补贴方式向政府和养殖户提供社会化服务,稳定了投资收益,减少了投资风险。

第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既要强化无害化处理,又要突出资源化利用。从长沙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一体化运行的实践看,无害化处理是根本前提,资源化利用是发展方向。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携带病原体,如未经无害化处理或随意处置,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还可能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害畜牧业生产安全,甚至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因此,必须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做到100%处理到位,坚决防止因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疫病传播和蔓延,坚决防止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同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后的副产物是资源,仍有较大利用空间,科学合理利用可有效提高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综合效益。据长沙县测算,中心年处理病死猪2万头,需处理成本220万元。仅按国家规定的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其收入仅160万元。但是,如果利用无害化处理后的残渣养殖黑水虻,可配套养殖青蛙100亩,增收300万元。可见,病死动物处理既要强化无害化处理,又要重视无害化处理后的残渣资源化利用,在确保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实现变废为宝、循环利用,促进后续产业增值增效。

第三,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既要强化规范处置,又要加快科研攻关。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携带病原微生物存在潜在危害,其无害化处理方式也有多样性。农业部《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就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报告、诊断及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明确要求,但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后的副产物利用缺乏具体规定。迫切需要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后的肉骨粉等副产物饲料化、肥料化利用的可行性及其利用方式,集中科研攻关,促进副产物的科学、合理、有效利用。因此,要加大调查研究和科研攻关力度,选择最佳处理方式,在确保病死动物无害化的同时,兼顾效益。目前,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主要有深埋、焚烧、化制和生物发酵四种方法。但实践发现,深埋、焚烧、生物发酵三种处理方式是以养殖户自主处理为主,难以监管;如果处置不当,可能造成环境二次污染。长沙县组织专家反复论证,确定建立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和乡镇动物尸体收集暂存点,规模养殖场产生的病死动物由中心上门收集,农户散养产生的病死动物由乡镇收集点上门收集,所有病死动物全部由中心集中处理,实现了病死动物从养殖场户到处理中心的无缝对接。同时,围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后的副产物(残渣)利用,联合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科研院所开展科研攻关,就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高温控制、残渣中致病性病原活体监测、残渣废弃物利用的生物安全性等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了病死动物处理的规范化、无害化,促进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长效运行、可持续运行。

X713

C

1006-4907(2016)04-0001-03

10.3969/j.i ssn.1006-4907.2016.04.001

201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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