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清代广东育婴机构的区域差异

2016-03-13 09:32
关键词:育婴广东机构

万 涛

(佛山市博物馆 典藏研究部,广东 佛山 528000)



浅析清代广东育婴机构的区域差异

万涛

(佛山市博物馆典藏研究部,广东佛山528000)

以清代广东育婴机构分布表为基础,通过省内区际之间、城市与乡镇之间、府治与一般城市之间以及省际之间四个层面,对各区域育婴机构的创办数量、经费来源等方面进行剖析,可以看出育婴组织的发展主要受社会经济水平发展以及政治因素影响,其中政治因素对地方育婴事业的发展起主导作用。

清代;广东;育婴堂;空间

有关清代育婴事业发展的研究从上世纪80年代已开始进行,到目前这方面的成果已颇为丰硕。学界主要是围绕着溺婴与育婴、育婴堂与保婴局等论题进行广泛的探讨,以上研究论题大多以江南地区为中心,其他区域尤其是关于广东育婴事业的研究较为薄弱。而在对广东育婴事业的研究中,论者主要围绕清代广东育婴机构的设置及发展、育婴观念的转变进行论述,较少对该区域育婴机构的分布特点进行分析比较。由于广东省内各地经济发展、社会背景等方面的差异,致使育婴机构在设置时间与规模、经费来源等诸多方面均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笔者以《浅析清代广东育婴机构的分布及其发展》文中的育婴机构分布表①为基础,通过对省内区际之间、城市与乡镇之间、府治与一般城市之间以及省际之间四个层面进行分析,从中总结出一定的规律。

一、 省内区际之间的差异

清代地方行政机构基本沿袭明制,分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三级。广东省内所辖政区有9府、4直隶州、2直隶厅,共87州县②。本文在综合各种因素、不拆散行政区划的前提下,将广东划分为粤东、粤北、粤西及粤中四片区域。其中琼州府即现海南省,在清代属于广东南部区域,但因当时琼州府与粤西地区经济、文化交往密切,故本文将琼州府划入粤西区域。由于以上四大片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分布及经济社会诸方面区域差异明显,这就决定了育婴事业的区际差异。

粤东地区,主要有潮州、惠州2府和嘉应直隶州,下辖有海阳、揭阳、博罗等23个州县。明清时期,该地区移民垦殖最早,在宗族与文教等方面独步广东。该区域虽然远离本省的行政中心,但拥有广阔的海岸线,海运贸易相当繁荣,且人口稠密,对外经济交流十分活跃。尤其是潮州府在清前期,城市发展已有相当规模,成为当时省内仅次于广州城的第二大城,“粤东城之大者,自省会外,潮郡为大,次则新会也,他郡县皆不及。”[1]至乾隆年间,该区域已出现了“商贾辐辏,海船云集,逐日市”[2]的繁荣景象,潮商更成为我国著名商帮之一。潮阳县育婴堂创办于康熙四十五年,是粤东地区最早的育婴机构。此后,该地区的育婴事业发展迅猛,共创办育婴机构26所,占全省总数的43%,普及率高,分布也较为平衡,除饶平、连平、长宁、龙川、海丰等8个县外,其他州县均设有育婴机构。康乾、同光两个时期为该区域育婴事业发展的两个黄金期,分别重修或创建了10所和11所。其中潮阳县共有6所,惠来、海阳、嘉应州各有2所。

粤中地区,包括广州、肇庆2府以及佛冈直隶厅,下辖有南海、东莞、顺德等27个县。该区域以珠三角平原为主体,自然条件优越,明清时期工商业发展迅速,成为区域经济中心,吸引了大量人员流入。尤其在乾隆年间宣布“夷向将只许在广东收泊”后,广州成为了全国唯一的通商口岸,使该地区的商品经济获得空前的发展,并出现了以佛山、广州为代表的工商业市镇。康熙三十六年在广州创办了全省第一所育婴堂。虽然该区域的育婴事业起步早,工商业经济也十分发达,高要、广州两地还先后成为全省行政中心——督府所在地③,但与育婴事业的发展状况比较则显得十分矛盾:首先,普及率较粤东地区偏低,重修或新建的育婴机构只有22所。其次,分布不平衡,除东莞、顺德、香山、高要、恩平等12个州县外,其余15个州县没有设置育婴机构。再次,连续性较差,不少早期修建的育婴堂被废弃。如香山县育婴堂创办于乾隆九年,嘉庆二十四年重修,至光绪年间“仅就现存基址”。[3]康乾、同光时期为该区域育婴事业发展的两个黄金时期,重修或创办的育婴机构分别有9所和10所。在乾隆年间还出现了以广州为接收地的两条送婴路线,佛山[4]和顺德陈村[5]25分别将所接收的弃婴送往广州育婴堂抚养。其中,佛山于同治十三年(1875)创办了育婴堂,从而结束了近70多年的送婴业务。嘉庆至咸丰时期为该区域育婴事业的低迷时期,新建或重建者都极少,且原设的育婴堂多遭毁弃,如顺德育婴堂创办于道光二十二年但数年后停办[5]24。

粤北地区,包括韶州府以及连州、南雄2个直隶州和连山直隶厅,下辖有乐昌、始兴、阳山等10个县。该地区山多林密,人口密度小,经济文化水平低,远离行政中心,因而各项社会事业均很落后,多数州、县连衙门化的养济院都未设立,更谈不上创建育婴堂。该区域的育婴机构设置起步迟且普及率低,道光十六年在英德设置了育婴公所,为粤北地区最早的育婴机构。此后,曲江、翁源、南雄分别设有育婴堂1所。

粤西地区,包括雷州、高州、廉州3府和罗定直隶州,以及与粤西地区隔海相望的琼州府,共辖27个州县。该地区以盆地、丘陵和山地为主,一直以来人口密度及经济发展水平均比粤东和粤中地区低,社会福利事业也相对落后,育婴机构创办时间较为分散且普及率低。仅廉州、高州和琼州3府7个州县创办育婴堂共8所。其中高州府、琼州府各3所,廉州府1所,罗定州1所,其余地方处于空白状态。尤其是雷州府,从目前所得的资料来看,其辖下的三个县均无设置育婴机构。

由此可知,社会经济水平是育婴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同致使各区域的育婴机构在设立时间、数量等方面差异明显。

二、 城市与市镇的差异

广东大多数州县所设育婴机构基本上都集中于城市,其服务范围亦只限于城内及少数附近地区,很难惠及广大的乡村与市镇,但由于得到地方官的大力支持,一些市镇与乡村也建办了育婴机构。

明清时期,广东的城镇经济尤为发达,出现了以佛山、广州、海阳等为代表的工商业城市,并逐步完善了仓储、慈善等社会功能。顺德地处珠三角洲中部,清代时期该地区农业及工商业发展迅速,光绪二十六年,当地绅商龙葆诚、黄普生等捐资创办顺德保婴堂。该堂的经费来源主要是通过“堂内收存捐款,除应支外,馀则揭交当押,收取子金,籍充常费”。该堂在管理上采用“轮班制”即“递年轮请附城各行祃首收管经理,并将进支各数刊送征信录,以示大公”。[6]香山县,当地众商民及海外华侨共同集款2万多元,于光绪三十三年创办香山保育善会。该善会主要有保产、育婴两项义举,实行“董事会”制,即由会员选出“公正绅耆轮流董理”,当地绅商胡少峰、郑云鹗等人先后被选出担任该会的董事。该堂的日常经费主要是通过捐款余额购置田产出租生息以及每年劝捐两种方式所得。[7]佛山、东莞、四会、海阳等其他城市的育婴机构一般也由地方绅商主持创办,并负责经费筹集和管理。

创办育婴堂耗资巨大,对于大部分经济并不发达的乡村,因当地富绅较少,倘若采取民间自发捐资创置育婴机构是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只能通过地方官员的主持或官绅合办的方式进行。如咸丰十一年,知府史朴筹集400两银在曲江县置办育婴堂,除去部分支出外,将余下银两“发商生息,每年得息银四十两,由府署按季核收支给乳妇”。[8]嘉应州在同治及光绪年间由地方官员联合当地士绅在河田堡、金盘堡创办育婴堂,堂中日常开支主要是依靠拨官地出租生息或官绅捐款发典生息。[9]这些育婴机构创办后,由地方官员选派任命“择富厚诚之人”为首(士)事,每年对育婴堂的日常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堂内款项归总理掌管,支出各费由值事请于总理,其支销数目均详细注明,备造四柱清册送官查核并即遍贴告示,使偏僻乡村家喻户晓”[10]470。

由此可知,广东城镇育婴事业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在经济发达城市,育婴堂的创办是以地方绅士尤其是绅商主导,通过自我经营、管理为主,此类以顺德保婴堂、香山保育善会为代表;一种是以地方官主导或官绅合办为主,这主要集中于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地方官员对育婴事业的发展起了关键的作用,他们除了负责育婴堂的创办、运营工作外,还对机构管理人员的任免有较大的决定权,对机构运作负有监督之责。此类以曲江、嘉应州等地的育婴堂为代表。这类育婴机构的创办可以视为城市育婴的延伸,以弥补城局之不足。但由于城市育婴堂在数量、规模、经费等方面均占绝对优势,乡镇育婴机构零星分布,城乡互动难以展开。

三、府治与一般城市的差异

由于行政级别的不同,广东官办育婴事业在府治与一般州县间也存在明显差异。府治行政级别高,政治资源丰富,官员的权限尤其是财政支配权较大,发展育婴事业的条件更为优越。总体上说,府治的育婴事业开展早、规模大、连续性强、制度齐备。全省除雷州府外,均设有育婴堂。此外,除曲江、茂名、合浦、归善之外,其余均创始于康乾时期。最为典型的是创办于康熙三十六年本省第一所育婴堂,它由总督石琳、巡盐御史沈恺曾创办,置房屋45间。[11]后因“房不敷居住,乳妇、婴孩多散处他所”,于是乾隆四年运史庞屿联同商人沈云甫等4人,捐银1000两,于大东门外重置育婴堂,新堂共有房屋300余间。[12]该堂的经费除了通过出租官房生息外,还独得“以洋船放关,分头饭食,拨补”[13]之利。由于创办规模大、经费充足,吸引了佛山、陈村两地的拾婴会将收留的弃婴送往该堂抚养。高要县为肇庆府所在,该县育婴堂于乾隆十一年兴建,房屋有27间,至嘉庆元年知县裴盛清重修,接收婴儿无定数,每年肇庆府从丰厚的盐羡项拨银1600两为该堂经费。[14]以上两所府治所在的官办育婴堂,还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对机构工作人员的数量、待遇以及婴孩的抚养费用支出等均有明确规定:“无庸乳哺婴孩每口月给口粮银六钱,乳妇每口月给工食银一两二钱,……堂内总巡妇一口月给工食银一两六钱。医生一名月给工食银十两,又跟役月给工食银六钱,总司一名,月给薪火银十二两面”[14]。 一般州县的官办育婴堂与府治有天壤之别。在77个非府治州县中,包括海康县(因该县为雷州府所在地)在内至少有49个州县未设立过育婴机构;而在已设官办育婴机构的州县中,大多数集中在康乾时期创办。这些育婴机构一般经费少,收育有限,因此存在时间短暂,如陆丰育婴堂乾隆九年创办至光绪年间已久圯[15]。在管理方面,除罗定州育婴堂[10]469-470外,大多数育婴机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 省际间的差异

明清时期经济社会的区域化特征十分突出,育婴事业也不例外。综观育婴机构的兴废、规模、数量分布、管理方式等诸方面,广东育婴事业与周边各省及全国其他地区均存有差异。

广东与江浙育婴事业的发展差距甚大。江浙是明清善会善堂的发源地,出现早,普及快,各方面一直独步全国。顺治十二年(1655)创办的扬州育婴堂为江浙地区最早的育婴机构。此后,江浙地区纷纷置办育婴堂,由此推广至京师。在雍正二年国家推广京师育婴堂之前,江浙两省已有育婴机构313所,占全国总数的32.3%(清代全国共有973个育婴堂[16]),其中苏州府有育婴堂96所,已远远超越广东全省的总数。在江浙尤其是江南地区,社会参与方面最为突出,地方士绅商富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育婴事业,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其主导下,江南地区建立了“城市——市镇——乡村”庞大的育婴网络[17]。另外江浙地区还保留有丰富的育婴志与征信录等原始资料,也是其他地方无法企及的。正是基于以上因素,学界对江南地区的育婴事业研究甚多。

与周边地区相比,广东的育婴事业与周边省份各具特色。清代,江西赣县早在顺治三年(1647)创建育婴堂。此后,在江西省辖的78个县(州、厅)中有67个州县陆续建有育婴堂100所,其中创办高潮分别出现在雍正末年及同光之际。与此同时,分散在省内乡村的各类育婴组织有25处,城乡育婴网络发达。[18]湖南武冈州在康熙元年(1662)由官方创建了该省第一所育婴堂。据梁其姿统计,湖南78个州县共创办育婴堂93处。与江西一样,湖南的城乡育婴网络也同样发达。湖南全省有类似“育婴事业圈”13处,其中醴陵一地有乡村育婴会20余处。[19]该省育婴机构创办的高潮在清前中期,其中在雍乾时期有30多个州县创办了育婴堂。江西、湖南两地的社会经济水平稍逊于广东,但两省育婴堂的创始均早于广东,育婴事业整体上较广东发达。究其原因:首先,清代湘、赣两地溺婴之风比广东严重,在当地已形成风俗。据《长沙县志》载:“此邦风俗,向有溺女陋习,至今相沿,牢不可破。”[20]江西也是“民多贫苦,溺女之事相习成风”[21]。其次,朝廷除了在经济上向湘、赣两地的省城育婴机构提供经济支持外,还鼓励两省的地方政府在其辖下的州县及偏远乡村创办育婴机构。如乾隆十三年,奏准江西省城育婴堂获“每年于耗羡内给银四百八两”[22]152,光绪四年又获“岁支公费数百金限于经费”[22]155。“六文会”为湘、赣两地乡村广泛设立的育婴组织。咸丰年间曾下谕江西地方政府“赴省城附近各乡,劝谕上中各户,分都分图各立六文会”,到光绪年间又下谕“历任抚臣刊刻六文会章程,通饬各属举行……每年收养女婴多则千余口,少则数百口”。[22]155同治七年议准湖南省醴陵县建立育婴堂。[22]154虽然朝廷也对广东省城育婴堂的创办与运作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但从目前的资料来看,还没有发现对广东所辖州县育婴机构进行推广的圣谕、诏书之类的资料。而与广东同为经济发达的福建省,虽然育婴事业起步较广东晚,直到康熙四十二年(1703)在福建长泰创办第一所育婴堂,但育婴事业发展十分迅猛。雍乾时期,该省辖下58个州县中已创办育婴堂47所,至晚清时期已有育婴堂79所,并设有作为弃婴临时接收机构的育婴基金会7所。[23]以上三省的育婴机构数量已超越广东,而且在接婴网络方面,广东只有“佛山-广州”以及“顺德陈村-广州”两条接婴路线,并没有形成覆盖面更为广泛的“育婴事业圈”。至于与粤西地区接壤的广西省,山多林密,人口密度小,在清代是一个经济水平较为落后的地区。康熙四十五年(1706)在太平府崇善县创办该省第一所育婴堂。此后,在全省12个府、直隶州共辖95个州县中,仅有12所育婴堂分布于10个县。[16]其创办的高潮主要集中在康熙、宣统二朝,均为3所。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清代育婴组织的创办与发展受地理环境、人口分布、政治因素及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其中经济水平与政治因素是关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育婴事业发展的基础。育婴组织的发展,需要长期稳定的财力、物力支持,需要地方社会持久、有力的参与,而这些都有赖于各地的社会经济水平。政治因素对育婴事业的影响是最直接、最明显的,甚至起决定作用,主要是体现在政府对慈幼事业的态度。政府官员可利用手中的行政权限,直接对育婴机构的创办与运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推动地方育婴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政治因素的影响更为明显。

注释:

① 参见万涛《清代广东育婴机构的分布及其发展》,载《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1期61-66页。② 据《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卷440·“广东统部”记载:清代广东划分为9府4州2厅。9府分别是广州、韶州、惠州、潮州、肇庆、高州、琼州、廉州,4州为南雄州、连州、嘉应州、罗定州,2厅为佛冈厅、连山厅。

③ 清入关后,设“两广总督”管辖广东、广西两省。顺治十二年(1655)总督府设于高要(现肇庆市),乾隆十一年(1746)后移至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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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文俊]

2016-03-28

万涛(1973—),女,广东南海人,馆员,主要从事本地史与粤剧研究。

K249;K252

A

1009-1513(2016)03-00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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