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的概念建构与社会意义
——兼论文明维权的新模式

2016-03-16 10:06邱新有叶旭洋余秋雨
贵州社会科学 2016年8期
关键词:抗争底层维权

邱新有 叶旭洋 余秋雨

(江西师范大学,江西 南昌 330022)



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的概念建构与社会意义
——兼论文明维权的新模式

邱新有叶旭洋余秋雨

(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南昌330022)

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是指由民间组织或者底层民众个人,借力于微博、博客、论坛等自媒体,在网络空间向社会发布公告的新闻传播活动。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具有草根性、仪式化、表演性等特征,作为“文明维权”的新模式,是对“依法抗争及其家族概念”的有益补充。从成本核算和传播效果的角度来看,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作为民间维权文明化的一种尝试是完全可能的。

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文明维权;传播仪式观

一、研究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在现代社会中,新闻发布会是一种常见的信息传播活动,也是一种常见的信息发布形式。最常见的是政府机构的新闻发布会,它是政府维护自身形象、宣传发布信息、进行公关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新闻发布会并不局限在政府机构,而是扩散到广泛的社会团体和经济组织中。公司会利用新闻发布会来发布新的产品和服务,机构组织也会利用新闻发布会来进行公关活动。

对于主办方来说,新闻发布会有着某些显而易见的信息传播优势,比如它可以吸引多数媒体的共同参与,形成不同媒体的联动现象,达到信息传播的共振效果;造成舆论优势,实现对主办方的宣传效果;进行危机公关,调整舆论走向等等。对于媒体行业来说,新闻发布会可以有助于媒体挖掘真相、采编新闻、近距离接触新闻源头;对于受众来说,新闻发布会相比起简单的文字稿更具有直观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各种信息也是公民实现公民权利的有效途径,也是公民对社会政治、经济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

但是,在传统媒体时代,新闻发布会的主动权一般掌握在政府部门、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公司财团或者公众名人手里,普通民众对于新闻发布会只是可望而不可及,只有被动聆听和观看的资格。与官方的新闻发布会相比,民间自发组织的新闻发布会非常少,尤其是底层民众组织筹划的新闻发布会更是鲜见。严格意义上来讲,这里所说的民间新闻发布会,就是指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因为只有通过网络,作为底层民众的民间才有可能进行新闻发布,因此,本文直接采用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这一概念。

笔者曾以“民间新闻发布会”为主题,以苗翠花讨薪事件为分析对象,撰文刊发在《现代传播》杂志上,该文以苗翠花讨薪新闻发布会为例,运用传播的仪式观和传递观进行分析,提出了民间新闻发布会作为民众维权的可能性[1]。文章虽然提出了民间新闻发布会概念,但并没有对这一概念做学术含义的界定和社会价值的分析,故本文仍以苗翠花讨薪事件作为对象,结合现实中若干经典案例,对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的学术含义进行界定,并就该概念的社会意义展开进一步分析。

本文所说的苗翠花讨薪事件是指一个自称为苗翠花的女民工模仿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在网上进行讨薪的事件,苗翠花扮演新闻发布会中的发言人,讨薪的其他民工担任“讨薪社”的记者现场提问。这是一起由底层民众上演的一场带有自创性质的新闻发布会。

农民工的维权讨薪一直是社会的热点。从“下跪讨薪”到“跳楼讨薪”,从“裸体讨薪”到“娃娃讨薪”,从“拦路讨薪”再到“高空讨薪”。这一系列看似极端却又无奈的讨薪方式背后,我们更多地看到了辛酸的农民工,他们需要有一个平和的对话的渠道,而这也让“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这一全新的讨薪形式随之出现。在这一事件中,农民工苗翠花担当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以新闻发言人的口吻阐述了他们被拖欠工资的事情。

二、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概念的界定、分析及操作

关于新闻发布会(press conference)这一概念,大英百科全书中是这样表述的:由一名公众人物同指定的新闻传媒进行会谈或向其发布公告的活动[2]。新闻发布会发展至今,根据发布者属性的不同,分为官方新闻发布会和非官方新闻发布会。官方新闻发布主要指政府开展的新闻发布活动,非官方发布主要有团体、企业、民间组织或者个人开展的新闻发布活动。

本文所述的“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是指由民间组织或者底层民众个人,借力于微博、博客、论坛等自媒体,在网络空间向社会发布公告的新闻传播活动。按照这一定义分析,基于苗翠花讨薪事件,其特征有三:

其一,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是由民间组织或底层民众个人主办,体现了一种非官方的草根性特点。我国官方新闻发布会中的发言人,一般由政府官员担任。在这个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新闻发言人制度还不够建全,很多发言人都具有浓郁的“官本位”思想,在官方新闻发布会上传达的信息往往空泛、无意义,所以,传播的效果不是很理想。而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直接摒弃了“官本位”思想,走上了“民本位”的道路。它由民间组织或者底层民众个人主办,主要是利用互联网低门槛的技术特性,借力于微博、博客和网上论坛等自媒体手段进行传播。具有典型的非官方性质,加上所发布的信息与百姓贴近,更易引起社会共鸣。

其二,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通过线上参与和线下的互动,表现在时间上是一种维系,在空间上是一种共享,呈现出一种仪式化特征。这也是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最重要的特征。詹姆斯·凯瑞在《传播研究的文化取向》[3]一文中,将传播分为传播的传递观和传播的仪式观,这一分类对新闻传播研究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在这里,凯瑞的传递观,是将传播看做是一种传授、发送,“把信息传给他人”,其隐喻是“运输”“运送”,传播中的角色主要有发送者、接受者。显而易见,传播学中的5W模式、香农——韦弗模式等都是信息传播的线性模式,也是凯瑞所谓的传递观领域。而凯瑞的传播的仪式观指的是传播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共同参与、一种分享,目的是共享信仰和维系社会,其隐喻是仪式、典礼。在凯瑞看来,传播更像是一种典礼,一种仪式。人们通过这场仪式,去认识事件,去熟悉事件中的主体。故传播效果往往很显著,苗氏的讨薪历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1]。

其三,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是对官方新闻发布会的一种模仿,具有明显的“表演性”特征。朱迪·巴特勒的“表演性”理论认为“性别乃至一切身份都是表演性的。主体是一个表演性的建构,主体是通过反复的表演行为建构起来的过程中的主体”[4]。苗氏讨薪案中,苗翠花通过扮演外交部新闻发言人进行新闻发布,逐步构建起网络空间中的民间新闻发布会。整个视频看起来制作剪辑粗糙,但苗翠花义正辞严、参照官方发言人的发言方式,与其讨薪的身份,产生了戏剧化的反差效果,一举一动都成为了新闻热点。这样一次借壳造势对主流官方话语体系的的消费和反讽,令人深思,又容易激发人们随手转发,通过在网上广泛的转载、宣传,形成媒介动员,产生不同媒体的联动,达到信息传播的共振效果。

这场表演的参与者以传统媒体的介入与否为标准,可分为两个阶段,在大众媒介介入前,这场仪式的参与者非常少,与传统的新闻发布会不同,这场讨薪新闻发布会没有邀请记者,只有苗翠花本人和一些农民工兄弟出现在视频中,其它的参与人员都用一张会议图片代替了,也就是这几个人构成了仪式的最初参与和表演者。而当网络和传统媒体逐渐介入转播后,这场表演就被搬上了公共媒体的舞台上,虚拟场域中的“表演”也随着每一次的网络点阅而展开。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是新闻发布者在网上制作的新闻发布视频,一般是通过自媒体首发,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自媒体”的发布之路,它跳过了传统纸质媒体、电视媒体,是一种崭新的、自主的、独立的姿态,用自己的语言、自己的形式发出自己的维权声音。这也正好运用了自媒体的自身特点和优势,突出了自媒体的“自”的特性,即“自己的”“自主的”“自发的”。通过对话的内容和画面可以看出,这种视频不仅成本低,传播效果好,而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卵巢成熟畸胎瘤鳞癌变较罕见,育龄期女性发生者极少,术前诊断较难,病因与畸胎瘤病史长达近10年有关,畸胎瘤破裂的并发症提示恶性可能,CT、磁共振成像影像学检查见肿瘤囊壁增厚且呈浸润方式生长对诊断意义较大,确诊依靠病理充分取材,石蜡切片明确诊断。治疗方式以全面的手术分期或满意的肿瘤细胞减灭术为主,有生育要求的年轻患者可行保留生育功能的分期手术,术后辅助治疗以TC(紫杉醇和卡铂)方案为主,疗程可为6个周期,定期随访,待完成生育后再行手术治疗。肿瘤包膜是否完整是预后的重要影响因素,术中应谨慎操作,避免医源性肿瘤波散。但本研究仅为病例报道,疾病特点需进一步研究。

三、讨论: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的社会意义

尽管国家对农民工讨薪等底层维权,无论从法律的渠道还是政策的层面,都给出了非常多制度的安排和规定,但现实是,制度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底层民众在利用这些制度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有很多无形的阻碍,他们很难充分利用好这些渠道达成意愿。和许多农民工一样,苗翠花的维权之路其实走得也并不顺利,在权益受到明显侵犯的时候,苗翠花等农民工代表也曾积极运用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维护自己权益,但所需付出的高昂成本让他们负债累累。苗翠花虽然上访多次,但依然毫无结果。这类的底层民众维权诉求不是被阻止就是被劝退,真正能通过信访解决问题的底层民众维权事件并不多。而当依法维权和上访都不能满足他们维权需求的时候,借助精英力量,利用网络策划一场民间新闻发布会这才成为一个不得已的选择。

苗翠花的网上讨薪视频作为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由于兼具表演性和仪式化的特征,实现了在网络空间中的迅速扩散。而伴随整个舆论的关注,最终形成倒逼机制,促进讨薪等维权问题的解决。整个过程并没有激烈的暴力性的对抗,而是转化为一场文明的、理性的维权发布会。下面,笔者将通过分析目前底层民众的维权研究现状,以民间维权为视角,着重来阐述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作为维权模式的社会价值。

(一)“依法抗争”及其家族概念

当前,中国底层维权已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之一。“依法抗争*“依法抗争”的概念是香港中文大学李连江博士和他的导师美国的欧博文共同提出。其原型是他们所提出的“以政策为依据的抗争”(Li O‘Brien ,1996),欧博文(O ’Brien ,1996)将之简称为“rightful resistance”,后来被译为“依法抗争”(李连江、欧博文,1997)。之后,他们(O ‘Brien Li,2006)又合作出版了《中国乡村的依法抗争》(Rightful Resistance in Rural China),进一步丰富和补充了“依法抗争”这一概念。”最早是由欧博文和李连江提出,因其极具洞察力,而被学界广泛引用,同时也促进了学界对于底层民众维权抗争的深入研究。移民上访[5]、抗税斗争[6]、土地维权[7]、环境抗争[8]等维权和抗争事件,日益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

在我国,由于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表达能力既不均衡,也不匹配,造成了社会的利益分配“强者越强、底层民众越弱”的两极化局面[9]。当底层民众利益受损而又申诉无门,则很容易引发群体性的暴力事件。如宜黄的征地拆迁自焚事件[10]和F市的连环爆炸案[11]等。相对于这些维权暴力事件,苗翠花的讨薪维权,最早采取的也是一种温和的维权方式——信访。但信访作为一种非常态化的行政救济手段,其本身缺乏稳定的制度特征[5]。而底层老百姓通过信访维权的过程,很容易遇到信息的“把关人”,每个层级的政府部门都是一个把关人,如果传输的意见不符合某个把关人的意图,意见的传输很可能中断或耗散[12]

农民的日常抗争,相对于民众耗时费力的信访抗争而言,是另一种成本低廉的抗争行为。如农民的偷懒、装糊涂、开小差、装傻卖呆[13]。以及在乡村的杂费征收过程中, 农民可能采取拖延交款时间、纠缠征款细节等方式进行日常抗争[9]。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国家实施了分税制度改革,农民负担越来越严重,农民的抗税斗争也越来越多。但是,笔者多年的乡村调查研究发现,农民的抗税斗争是松散的、零碎的,既没有群体性的抗争,也没有相应的组织、协调,都是个体自发的、个性的、偶或为之的一种抗争方式。据此,白思鼎认为1980年代以后的农民抗争,已经不能用“隐藏的文本”[13]来解释了。

在此背景下,欧博文和李连江提出了“依法抗争”的概念:“发生在被认可渠道的边缘,运用在权者的承诺与言辞来限制在权者的行为,它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被批准的反抗。”这一概念对国内学术界有关农民抗争的研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些研究者提炼出一些相似的“家族性概念”,如学者于建嵘提出的“以法抗争”或“依理抗争”[14]和学者王洪伟提出的“以身抗争”[15]以及学者徐昕提出的“以死抗争”[16]等等,形成了家族式的概念。

(二)家族概念的局限性

“依法抗争”及其家族概念,因对当下中国社会特有的解释力,而逐步被学术界广泛接受。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学界在广泛引用相关概念时,却忽视了对局限性的考察。回顾“依法抗争及其家族概念”,我们不难发现,国内相关研究的焦点是关注底层民众在抗争过程中所采取的不同的策略,无论是依法抗争、以法抗争、以理抗争、以身抗争还是以死抗争,都是对于不同抗争形式进行策略性的解读,都是对于“依法抗争”这一概念批判、继承的基础上进行新的阐述。然而,“抗争行动本身的复杂超出了策略范式的解读范围”[17]。

依法抗争和以法抗争都是我国底层民众维权的有力手段,但是,底层民众法律知识的匮乏、社会司法制度的不建全,又给依法抗争和以法抗争增加了难度。假如需要聘请律师打官司,诉讼费用、官司费用、律师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对于底层民众来说是个极其庞大的负担,且常常出现赢了官司赔了钱的现象,往往得不偿失。

徐昕提出的“以死抗争”,是一种极端的维权抗争方式,这种方式往往是在自己利益受损而维权无路的情况下发生的。江西宜黄县的征地拆迁自焚案[10]和F市的连环爆炸案[11],都是“以死抗争”的典型案例,这种抗争,虽然效果显著,当地干部往往因事件发生而被免职,当事人提出的诉求也一般会得到满足,尤其是因有人命关天的事情,政府还要赔一笔数目可观的钱,甚至引起连环效应,如F市的连环爆炸案发生后,就引起上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地政府立马采取措施,当即召开综合治理百日整治行动大会。但是,作为一种极端的抗争模式,命都没有了,还要钱干吗!

王洪伟提出的“以身抗争”这种抗争方式,客观地看,效果应当不错。但是,它是基于个体身体上的某种疾病和残缺来维权的,身体健全的个体显然不能用“以身抗争”的方式来维权。艾滋病村的案例,效果虽然不错,但它是基于个体身体上的疾病和残缺来维权的,局限明显。因为并不是只有身体残疾的人才需要维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以身抗争”模式在适用范围上具有小众性,不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

如果从工具理性的视角而言,底层民众最渴望的应该是成本小、时间短、危险系数低、简易可行、行之有效的维权方式,显然“依抗争法及其家族概念”的策略性范式有其局限性。面对策略性范式存在的缺陷,有学者呼吁要把研究的焦点从“公民/政府”框架内的策略范式转向“研究支撑着抗争者行动伦理”的伦理范式[17]。更有学者直接提出:“依法抗争”与其说是抗争的策略,倒不如说是抗争的正当性理据[18]。然而,综观“依法抗争及其家族概念”,无论是对于概念的批判继承还是对于策略范式的反思讨论,都沿袭着“抗争性政治”的学术谱系,概言之,都在政治学、社会学的学科框架之内。

(三)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的社会意义

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的出现,是对底层民众抗争研究“策略性”范式的有效补充,是对“依法抗争及其家族概念”在互联网条件下的一种新的阐释。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这种维权抗争模式有别于“以法抗争”、“以身抗争”、“以死抗争”,既不需要上访、打官司,也不需要自身具有残疾或者疾病,更不用采取自焚、暴力等极端手段,只是通过民间新闻发布会这一文明维权方式,就促进了问题的有效解决。。

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是从传播的视角研究民众维权抗争的一次新的尝试,改变过去底层民众抗争研究中将媒介只视为载体、渠道,而忽视了媒介本身可以成为内容、传播,可以成为研究问题的“元视角”的一面。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主体不是大众媒介机构和官方发言人,而是运用自媒体的底层民众维权个体;信息的扩散不是类似于官方新闻发布会后,要经过大众媒介筛选、把关、加工之后的信息传播,也即“先官方新闻发布会——后大众媒介把关——再到达民众,形成舆论”,而是直接“先网上民间直接发布——到达民众,形成舆论——再大众媒介关注——再政府关注,形成压力机制”;呈现的形式是基于对官方新闻发布会的模仿而达到一种仪式传播的效果,因为民众借助新闻发布会这一形式维权的目的,在于制造舆论,吸引关注,促进对话。而在网络空间中,简单的信息传递很难引起大众的共鸣,仪式传播可以有效的规避线性传递的不足。因而在整个苗氏讨薪案中,媒介不再是简单维权抗争的载体、渠道,也是维权抗争的内容、主体,这是在网络化社会中因民众维权抗争,媒介所呈现出的新的意义。

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是底层民众抗争形式文明化的一次有益探索。回顾近年来国内外抗争性事件的发生,无论是泰国的街头暴力、香港的占中行动、还是乌克兰危机,往往伴随着流血冲突。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作为维权的一种新模式,它既从属于依法抗争,但更是一种文明维权,它规避了抗争性表达中的流血、损伤等暴力性的冲突,是文明维权的一种新模式。

四、余论:建构文明维权模式的可能性

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作为一种公共传播,它既是一种传播理念,也是一种公共信息的公开传播活动,正如石长顺[19]等所指出有效的公共传播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治理,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公共传播的核心要素是公开的对话,达成共识”[20]。

“借媒抗争”是目前新兴的维权手段,底层民众日益认识到寻求媒体帮助,以扩大维权事件的影响力,进而引起政府的积极关注。媒体的参与有时候确实可以改变整个维权事件的走向,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会遇到很多干扰。实际上,虽然大众媒体对底层民众的关注越来越多,但毕竟媒体资源有限,而底层民众常常被大众媒体边缘化,话语权得不到重视。此外,当下大众媒体对弱势群体的协助很大程度上都是一种猎奇式的被迫性反应,而不是自发的、主动的、积极的维权,这种线性的信息传递很难给受众带来参与感。

而在这次的苗翠花网上讨薪发布会中,底层民众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了传播主体的地位,这次不再是通过某一条新闻消息播出,也不是通过某一个新闻记者撰写,在这场网络发布会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土气的农民工形象,用蹩脚的普通话念出了她的讨薪宣言,她的个人形象、语音语调都成为了现场的一种仪式符号。

如果信息以传递的形式传达给受众,从传递开始到传递结束,以明显的时间点为标志。信息发布即为信息传递的开始,信息结束即为传递的结束,传递观,注重信息传递的有始有终,而仪式观,注重信息的“有始无终”。只要有仪式的开始,仪式的场景、仪式的形象、仪式的内容,即使在仪式结束之后,依然以“画面感”的形式存在于受众的脑海。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就是如此,这场仪式使得原本孤立无援的个人维权变成了一场广泛的“全民”声讨。苗翠花在网上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早已经结束了,但是这种冲击力极大,感染力极强的“画面”,已经深刻留在受众的心中,它以典礼的形式呈现,人们便以画面的形式回想。当所有的受众都能对苗翠花的新闻发布会产生回想和联想的时候,所有受众相当于形成了一个共通的意义空间,这种共通的意义空间,就是空间上的意义共享,扩大事件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自媒体的线上传播热又引起了传统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实现了线上走向线下的互动,达到最大化传播效果。

作为一种文明维权模式的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按照前文分析,具有明显的三个特征,即草根性、仪式化、表演性。所谓草根性,从性质上来看,它是由民间组织或者底层民众个人主办,借力于微博、博客和网上论坛等自媒体手段进行传播。具有典型的非官方的草根性质。所谓仪式化,从传播的特点来看,它是以典礼的形式呈现。表现在时间上是一种维系,在空间上是一种共享的特征。所谓表演性,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是对官方新闻发布会不断的模仿和扮演,具有很强的表演特点,从而构建过程的主体,目的是为了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对于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的学术含义的界定,并非寻求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学术概念,界定的目的是为了拓宽研究的视野,增加研究的深度,吸引更多的学者关注底层民众在网络化社会新的维权模式。因为无论是“以身抗争”、“以死抗争”,都让人心感苍凉,其背后折射出的是底层民众动辄以身体的残疾和死亡的威胁去作为维权的筹码,而缺乏一种抗争形式文明化的底层民众维权模式。

我们认为,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的“文明维权”模式是对李连江和欧博文的“依法抗争”、詹姆斯科特的“日常抗争”、王洪伟的“以身抗争”和徐昕的“以死抗争”等维权理论框架的有益补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诉诸暴力的维权方式,而且从成本核算和传播效果的角度来看,只要创造出网上民间新闻发布会应当具备的三个条件,这种维权模式是可以复制的,建构这种文明维权模式是有可能的,这也是民间维权抗争形式文明化的一次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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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昇]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信息稳定视角下的政府、媒体与民众三方传播模式研究”(11BXW020)。

邱新有,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社会政治传播;叶旭洋,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社会政治传播;余秋雨,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新媒体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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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6924(2016)08-09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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