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留 虎
(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 安徽 安庆 246133)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探讨
朱 留 虎
(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安徽安庆246133)
摘要: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有效举措。要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逐步建立起以公共租赁住房为基本形式的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完善,要严格控制公共租赁住房面积;积极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科学确定和合理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有效管理公共租赁住房。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住有所居;公共租赁住房;基本住房保障
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6.03.027
一、农民市民化的住房障碍
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 新型城镇化是当前转变发展方式、改革攻坚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是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巨大驱动力,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 是实现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同步发展的战略关键,事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就是大量人口集聚城镇的过程,其核心就是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的过程。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每年有大量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但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地把农民从农村或者农业转……